7月11日在山西朔州發生了一起命案,一名環衛工人用鐵鍬拍死了領導。事件的起因是,環保工人王某剛掃完地后,后面又有人扔了垃圾,這個時候,又碰到領導檢查,這個領導說,要罰款5元,兩人發生激烈的爭吵,然后環衛工人用鐵鍬拍死了他。
這個環衛工人年紀56歲了,月工資也就一千多,家世不太好,父親在他小時候就去世,母親把兄弟姐妹拉扯大的,婚后日子也比較艱辛,老婆帶著大兒子回了四川老家,再也沒有回來。他的母親在七八年前也去世了,如今只剩下他和小兒子相依為命。
事情發生之后,村民們紛紛站出來為環衛工人說話,說王某平常都很老實,也樂意幫助鄉里鄉親的,是一個性情溫和的人,不曾想到發生這樣的事情。不過村民們替環衛工人說好話也沒有用了,畢竟等待王某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不過我想問的是,假如王某沒行兇,而是默默接受了處罰,那等到領導的有沒有法律的制裁呢?我想這個難度很大!像如今每天在路上跑的外賣小哥、快遞小哥、網約車小哥,以及互聯網物流,什么貨拉拉、運滿滿啥的,都拿罰款當家常便飯,有人出面來為這些群體出頭么?他們遇上罰款多數自認倒霉,也有少數人聯合起來維權,比如成都的貨拉拉車主,集體停運,以示不滿。
但是有沒有覺得,在資本方和勞動者之間似乎缺少了點什么?如果勞動者和資本方直接面對的話,強者和你講實力,弱者和你講暴力,那么以后殺來殺去,就是沒完沒了了。
這種事情發生,有關的部門是不希望到處傳播的,初衷都是好的,不想擴大戾氣傳播,不希望別人效仿。但我覺得這不是好辦法,如果因為一個人的死去,而能促進社會某個系統來個整體改變,這樣的死亡才能帶來進步的意義。
比如孫志剛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取消了暫住證,2000年左右,不像現在信息化那樣發達,對流動人員的管理來源于紙質的暫住證,2003年3月17日,忘記帶暫住證的湖北青年孫志剛在廣州街頭被帶走送到了收容站,后來被打死了,此事讓施行21年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被廢止,這就是他用命為后來人換來了一個改變,那就是“收容遣送”到“救治管理”。
當時的媒體也很給力,全是到一線去做了深度報道,后來央視、新華社、人民日報做了二次報道,眾多媒體的參與報道,并沒有輸出情緒化語言,而是客觀地描述整個事件發生的過程,然后提出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孫志剛用生命終止了屢被詬病的法規,最終推動了政策的修正。
2016年發生了一起魏則西事件,魏則西用百度搜索不小心搜到了“莆田醫院”,掏空了家里的積蓄,也沒有把病治好,2016年4月12日,魏則西在咸陽的家中去世,終年22歲。這件事情媒體參與的很少,因為幾乎國內所有的媒體都投放過莆田醫院的廣告,所以假裝不知道。
但是網友和自媒體不依不饒,把“莆田系黑幕”揭露了底朝天,用群眾的力量抵制了民營醫院,而且還爆料莆田系醫院套取國家醫保。到今天為止,大部分莆田醫院因為沒有生意而關門了。不過百度似乎沒有得到什么處罰,至今仍然逍遙。
魏則西的死和孫志剛的死相比,意義就要弱了很多,尤其是在互聯網亂象上,不僅僅百度,其他平臺也是這樣,百度是廣告主投放了假消息,但電商平臺假冒偽劣也是泛濫,這是一個群體現象,最后往往用簡單的罰款了結了,沒有系統的用制度來修正,導致平臺屢罰屢犯,像后來的共享單車,更是囂張至極,明目張膽的不退押金,創始人在美國逍遙自在,還嘲笑中國人是大傻子。
每年都會發生工人刺死勞務中介老板的,刺死工廠老板的,不管三七二十一,不去尋找中間的原因,網友們一律都說刺的好,這不是一個好現象,如果都是這樣解決問題,那整個社會都被放在了火藥桶上。現在做深度報道的媒體很少了,像去年,蘇州某務工人員刺死勞務中介的人,就這一個話題,完全能寫出一個三萬字的報道,但是這個需要大報來寫,我要寫了沒人看。
這三萬字的報道,要把勞務派遣抽絲剝繭的說清楚,這項制度起源于美國,引進到中國之后如何被濫用,然后是因為里面什么條款導致大量的勞資矛盾,這種矛盾的對立有沒有第三方做裁判,如果沒有第三方做裁判,那結果就是誰先捅誰先贏。媒體報道之后,再加上勞動部門參與,必然會得到孫志剛事件之后的效果,可惜,并沒有人做,甚至大家都麻木了,連報道的興趣都沒有,一個事情發生多了,自然就沒有流量了。
再說回環衛工人王某用鐵鍬拍死領導的事,網上沒什么人感興趣,不僅僅大報不感興趣,連自媒體都不敢興趣,這說明了中國人的心腸硬度又提升了一個閾值。沒人把這事說透,只是說打死了好,有沒有想過,被打死的或許也是制度的受害者呢?
環衛工作有兩種,一種是個人承包的,一種是公家的,若是個人承包的,你說打死了好,尚且能說得過去,他們只有克扣、雁過拔毛,老板才有更多的收入。若是公家的呢?領導才不會要你那5元呢!那肯定是和考核相關,創衛期間,考核要比這還嚴格,為了高標準完成,就采取了以罰代管,從而激發了矛盾。
民生服務行業需不需要給私人企業做,這需要探討的,美國的民生業,包括消防,都是讓私人做的,最后導致消防員自己放火,然后自己滅火。那我國的環衛給私人做,是不是就做了更好了呢,我從前兩年上海街道辦的“私人服務”來看,并沒有看出好在哪。
如果環衛是公家的,那是否打掃衛生一定要嚴格到日本的那種“9S管理”呢?我個人覺得沒有必要,日本從“4S到9S”,企業都管沒了,國家也快完了,機器是需要參數來管理,那是用程序控制的,但是你要用參數來管理人,那肯定是不對的,資本主義國家才把人當工具當耗材呢,等待他們的結果必然是完蛋。
還要說一句題外話,有些人的素質低,確實死的活該,比如管環衛的小隊長,明知道老年人月薪只有1000多,非要人家每月孝敬他幾百元紅包,對于這樣的領導,最適合使用的那就是冥幣了。
底層人收入少,不是鋌而走險的原因,是尊嚴被無情的踐踏了,才讓他們鋌而走險。
淄博市的領導馬曉磊曾說過這樣一段話:“我什么都不在乎,只在乎自己的老百姓,是不是文明城市不重要,什么能讓老百姓掙錢就干什么,什么阻止老百姓掙錢就鏟除什么,什么是文明,老百姓安居樂業就是最大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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