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德義的“浮橋”事件中,有一點所有媒體都沒有講清楚的。
振林村只有20戶人,他們在河對岸也沒有地,那么,有什么必要,非要修一座浮橋,而且要18個人24小時不間斷看守收費?據村民所說,本地人其實不怎么收錢,那么收的一定時外地司機的錢,每天都有幾十輛大車一定要從曹德義修的“浮橋”上走,這些貨車司機,為什么非要從這里走?
某記者采訪過這里一位對黃德義感恩戴德的村民,這位村民據說是“開小賣部的”,他說他每周要開車從這里去白城進三次貨......一個20戶的村莊里的小賣部,一個星期居然最少要開貨車去進三次貨,他進的都是什么“貨”?
由此可見,我們的記者只顧聽人說話,聽什么就寫什么,一點正常的生活經驗都沒有。
更應該關心的是——這里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讓運輸需求如此之大?
衛星地圖上,似乎能夠看出一些東西。
昨天,已經有人從衛星地圖上發現,黃德義的“浮橋”原址旁邊,布置著布置彩鋼房和工程機械還有疑似車斗,甚至還有篩砂子的篩場。說明這條河周圍,一直有人在挖沙。
還有人注意到衛星地圖上顯示,當年就在浮橋的旁邊,河道依然是可以通行的,下圖是2018年5月7日,洮兒河的河床都是裸露的,河道里甚至就有一輛車在開。
但衛星地圖上更令人觸目驚心的是,挖砂似乎才是這件事情中最被人忽視的一部分,有人居然就在黃德義的“浮橋”旁邊,挖出了一個巨大的三角形空地。而在河岸邊,發現了多處因挖砂形成的“缺口”。
再聯系之前很多媒體的報道,洮兒河沿岸,確實是存在大量的“非法采砂”生意的,被抓被罰的不止一例,這些事情,可比什么私建浮橋嚴重多了,為什么這次相關各方對此諱莫如深、只字不提?
各方媒體的采訪、加上衛星地圖,已經證明了我之前說的,東北河流河床高,“地面河”很多,洮兒河一年有大量的枯水期,河床裸露,本來就有地方可以過河……黃造浮橋前,大家可以過河,黃造浮橋后,反而只能從橋上過河。
這個村只有十幾戶人家,在河對岸也沒有地,本來就沒什么“過河種地”的需求,反而是大車貨運可以從此處抄近路去鄰市。黃大善人說他沒有強迫收費,大家都是“自愿給錢”,那他為什么要每個月花每人1000元錢雇人看守橋頭?
為什么要18人不間斷輪流對過路車輛收費?交錢自愿,退錢自愿,這說明什么?說明黃家都是義薄云天、樂善好施、人人敬仰的活菩薩?
自愿?對對對,《狂飆》里那個被龍哥押著去獻血的老實人,也是“自愿”的。
真是修橋鋪路,有利于村民的善舉,為什么不直接免費?或者放個公德箱、募捐箱、二維碼,讓大家自愿捐錢?
更夸張的是,為什么要在橋旁邊修彩鋼瓦房、做地磅?這塊不是他的地,他有什么資格占用土地?另有當地人爆料,因為他在這里還有挖沙的生意………一邊挖沙,一邊修橋,河道被破壞了,那么原來能過人能走車的河道,自然就不能過了,只能走他的橋。
只不過在黃德義的話語中,挖沙的另有其人,“是專門來針對他的”,這就有趣了,因為能夠在農村搞挖沙生意的,那基本就是一手遮天的黑惡勢力了,那么這個挖沙的“黑惡勢力”,為什么要幫黃德義呢?河道挖爛了,就不只剩黃德義的浮橋可以走了嗎?
有沒有一種可能:有的人“非法采砂”、“私自造橋”、“攔路收費”全都干了?所謂浮橋,正是非法挖砂的快速運輸通道?
因為瘋狂的“非法采砂”,才導致了原來可以通行的河道不能通行,所以就造了一艘橋。
因為造了浮橋,所以挖砂的生意就更加繁榮興盛。
注意看之前的新聞,黃大善人造完浮橋時候,其實還造了一座固定橋,周圍還造了彩鋼房屋,硬化了地面,看來他當年是準備“長期經營”的。
既能守路收費,又能挖砂運砂賺錢,一舉兩得,是不是很合理?
你猜為什么被采訪的村民總算說,黃對本村人基本不收錢、收的都是外地司機的錢?你猜這條地圖上沒有的“近路”,為什么會有這么多大型車輛從此過?開動腦筋想一想,為什么那些大貨車司機,放著周圍正經的國道和高速不走,非要走花錢黃大善人造的橋,而且一走就是好幾年?
感謝衛星地圖,從衛星地圖上可以看到,洮兒河河畔布置著彩鋼房、工程機械、車斗、篩場,這些好像不是農用工具,而是挖沙工具。結合之前的報道和判決書中提到的,黃大善人所造浮橋附近,還修有“地磅”,地磅是用來稱重的,周圍既沒有農田,也沒有養殖場,你給什么東西“過磅”?
這個東西放在這里,稱糧食的可能很小,稱砂子的可能很大。
黃大善人不是本村人,更不是住在河邊,這里也沒有他的地,為什么他會對此地情有獨鐘?非要花這么大的人力物力死守在這里?因為他心懷天下大慈大悲?
從衛星地圖上,我們還可以看到從2014年到2018年洮兒河造浮橋的那段河道被非法挖砂之后的對比。你可以輕易看出,這條河的河道在長期挖沙作業下發生的變化。
同時衛星地圖可以證實我之前說的——洮兒河這一段河床很高,水很淺,枯水期直接露出河床,大部分時候其實是可以直接走過去的。再強調一個事實,安全村和振林村各自在洮兒河對岸,分屬洮南市和洮北市,振林村的村民,總共只有20戶人,他們在河對岸并沒有地,他們也不會去別的市種地……穿過洮兒河,只是因為“去白城更快”。
現在很多事情就能說得通了,為什么要18人24小時不間斷輪換看守橋頭?因為不但可以攔路收費,還可以看守非法采沙場。為什么有一位李某某司機幾年間交了2萬過路費,被退回后,這位李某某又還給曹大善人,我們都在猜測是他不肯收,還是不敢收?但有沒有一種更大的可能——他們是一個利益共同體?
多大的利益,可以讓18個人24小時不簡單看守一座浮橋?多大的利益,可以讓一位農村司機把兩萬塊錢不當回事,直接還給黃大善人?
和偷采河砂的生意相比,浮橋的過路費,就值一根毛。
我覺得什么浮橋,什么功德,什么尋釁滋事,都可以放一放了,查一查非法采砂的事情吧。
在農村,這可不是一般人能夠染指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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