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證:莆田規劃和建設亂象多,司法腐敗相糾結百姓造殃
福建省莆田市委、市政府強調“以港興市”提出:港城崛起,規劃先行;項目建設,服務先行。
莆田市委書記楊根生就莆田規劃和建設提出,一定要“高檔次規劃,快節奏運作,景觀式建設,規范化管理”。
市委書記楊根生,說的是對的,但要兌現
莆田市委楊根生書記說得話,無疑是正確,也說得好,說得對。但是,我們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執政能力,不能是光靠話說的好,就能實現,而是必須依靠腳踏實地的作風,一步一個腳印、扎扎實實地做好每一項關系民生的工作兌現的。
喝功要好,做功要實,任何華而不實的豪言壯語,結果只能換來喝倒采。
我們特別強調是,莆田的規劃部門和建設部門,是不是在具體執行市委市府決策過程有較強的執行力,是否一操作就變味了,一落實就走調了,是否在背地私販起假貨,搞起官商勾結的腐敗來。
要不然我們莆田眾多百姓為啥總覺得:莆田市委、市府說的與做的不一致,莆田地區特別腐敗呢?
莆田的規劃、莆田的建設,處處可見亂象
最近,我們來到莆田城區,走走看看,見到的、聽到的真實現象:遍地呈現規劃亂象,到處可見建設亂象,訪問之中聽到探到許多司法亂象。
明明是規劃建造18層的莆田鳳凰大廈,事實結果,卻可以在建設過程中輕而易舉地演變成為24層的高樓,是什么樣的力量如此強大呢?
解釋的答案,只能有一個,就是利益在驅動。
你說,增加6層,增加了多少套房子 ,可以增加數千萬上億元的利潤!
是什么力量,促使城市規劃變成一句漂亮空話,背后神秘的推手又是誰?
毫無疑問也肯定,背后的神秘推手是權力,是腐敗與權力結合所必然。
莆田的司法,到底能否體現公平公正?
最近,莆田再曝鳳凰大廈的商品房,在整個銷售過程,搞起來房產銷售神馬都是浮云的手法,即玩起來“一女嫁多夫”損招,出起來“一房賣多家”的奇招,鳳凰大廈有40多套商品房,竟然賣出了100多家,收了百家眾業主的錢,開發商玩起來人間蒸發術,經銷商玩起地遁術,最后讓購買鳳凰大廈房子的眾業主們,相互打起來爭奪戰爭,為了娶相同的“一女”為妻,而爭吵不息,奸商卻樂哈哈。
一房多業主,鬧得不可開交,最后只好求助于法律維權。于是,眾多的受害者,紛紛上告到人民法院,要求得到公正裁決。
前所未聞的莆田“一女嫁多夫”房產權益糾紛案,尚未見到政府任何解釋,沒有看見任何的新聞曝光,但截止目前統計,莆田鳳凰大廈已經超過25家業主,為維護自己好不容易花眾多的金錢,購來的鳳凰大廈房子,產權眼見要打水漂,終于勇敢地起訴到莆田市城廂區法院。
司法公平公正,原本就是百姓寄希望的最后一道社會底線,也是維系社會穩定的最后一道底線。
如今,竟然被官商勾結,成為腐敗的產物。司法腐敗,枉法裁決,竟成為時下社會日益嚴重的問題。
在莆田鳳凰大廈欺詐房產案中,城廂區法院竟然扮演了一個極不光采的角色,主審法官林仁杰等人竟然與人相勾結,收受賄賂,惡意串通,枉法裁判,讓許多買房的百姓,欲哭無淚……
姚麗青所作所為,實有辱于中國法官十杰稱號
面對“人民最滿意的政法單位”---城廂區法院,該院竟然無視法官林仁杰惡行,結果觸犯了民怒,在民眾的日益高漲的上訪上告潮下,城廂區檢察院不得不將林仁杰抓捕起來。
就在莆田眾多受害民眾,剛剛慶賀,這來之不易的勝利果實之時,才拍手稱快不久,就聽到身為“中國法官十杰”的姚麗青院長,到處活動保林仁杰。
原來,姚麗青院長保林仁杰,實質就是保自己。年初,她自已以院長身份,與市委、市府、市政法委簽署的責任狀,信誓旦旦保證法院人員任期內不違法,否則就引咎辭職。
姚麗青院長,不但在保城廂區法院院長的官帽,而且是在保即將要提升為莆田市法院副院長的官帽,于是,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不惜動用各種關系資源,四處活動,為林仁杰解脫。
想想,2008年8月福建省“優秀女法官”、莆田市人大代表、城廂區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吳惠英,為了幫助涉嫌受賄的城廂區水利局長老公吳國泰,做假立功減刑,利用司法資源,花錢買通公安警員,搞虛假立功,案發后,伙同作假證的公安警員被判刑。
相反,主媒者吳惠英,不但沒有受到刑罰處理,而且保留了公職,保持了原來法院的副科級待遇。這一切,全靠姚麗青院長的肝膽相照,積極有效周旋與活動的結果。
想不到福建省“優秀女法官”、莆田市人大代表的吳惠英竟然如此墜落!
想不到集于一身無數光環的“中國法官十杰”、“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十佳婦女”、“全國法院系統人民的好法官”的姚麗青,竟然是如此所為,實在有辱于“中國法官十杰”光榮而神圣的稱號!
最近讀到天涯網上網民上網投訴莆田腐敗博文和篇控告信,特茲錄在此:
附一: 莆田市鳳凰大廈一房多賣,官商勾結,狼狽為奸
老百姓,存了一輩子的錢就為了買套房子,于03年的時候買了莆田市鳳凰大廈的一層房屋,卻有一對當官的夫妻,倆人都是國家干部,卻在2008年12月份時和鳳凰大廈的開發商惡意勾結,狼狽為奸,用2000塊錢的低價強行霸占他人財產,一個平方差了3000塊錢,總平方就是135,整整差了40萬,難道他們是黑社會嗎?
因為只有強行惡意霸占他人財產才能有這么底的房價,他們是權利的交易,而且他們是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強占他人財產,已經構成了買賣贓物罪。惡意侵占他人房子,天理何在。
現在可憐我們老百姓有家歸不得,而這對強行霸占我房屋的‘當官’者,卻拿了他人的財產在那邊公開按月收房租。天理何在,天理何存。光天化日下買賣贓物,這是個什么樣的政府?什么樣的為官者?
難道莆田政府都是這對姓許的夫妻開的,難道莆田就沒有王法了嗎?
附二 :控告莆田市鳳凰置業有限公司一房多賣詐騙行為
控告人:劉家聰 莆田涵江區江口東樓村人
事實: 2003年以5萬元人民幣訂金向莆田市鳳凰置業有限公司訂購座落在城廂區文獻路鳳凰花園大廈14層1604號一套房子,2006年12月22日雙方正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為CF----2000----0171(MF---2000---NO.00554487),2009年8月份控告人前往鳳凰花園大廈14層1604號房想裝修自己套房時,才發現1604套房已經轉賣給他人,而且整幢大樓受騙業主者眾,一套房子賣幾家,整幢有40多套房子,均是如此操作,詐騙金額高達數千萬元,受害業主想尋找莆田市鳳凰置業有限公司交涉,卻發現早已人去樓空,攜款潛逃。
如此明目張膽的欺詐客戶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對社會危害嚴重,如果不將其繩之以法,難以平民憤。
此致
莆田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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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