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福子”和“祥子”
一家都市頻道的新聞中連續報道在城中村拆遷時,住戶搬家了而房子還沒有拆,大批賣淫者入住,利用這些地方從事皮肉生意。原因就是這種地方沒有人注意,很安全。記者同志們深入實際探訪,鏡頭中的這些地方條件都很簡陋,賣淫的女子們熱情的向化裝成嫖客的記者兄弟們推薦著在此處安全、便宜。一次20元,果然便宜,女子們都很開放、大方,沒有一點拘束、不好意思的感覺,好像她們賣的是夏天里的一杯涼茶。
賣淫是丑惡的社會現象。然而丑惡的不是賣淫女子,而是產生這種現象的社會制度。一次20元,是想象中的發家致富手段嗎?簡直就是為了活下去而抗爭。她們的結果是社會造成的,由于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改變,分配關系的改變,強勢的官商們掠奪了所有的社會財富、機會,斬斷了普通階層群眾努力上進的道路,無論你怎樣努力,無論你有什么能力都無法逾越這一鴻溝。老百姓有什么?身體!那就只好用你的身體去生活,男的為奴,女的賣淫。遙想起這個城市的歷史,60年以前這方面還是相似的,有著名的低檔妓女所在地鴨子坑,由于生活窘迫,只能利用茅屋進行皮肉生意,是為賣煤、趕腳、拉車的下層人士服務的,有開元寺等高中級妓女云集的地方,專事給有權力、金錢的達官貴人賣淫的地方。而今恍惚歷史再重演,高中低檔賣淫場所遍地開花,低檔的在城中村站街,中檔的在洗頭、洗腳城,高檔的在各類星級酒店、會所,當然她們的發展階段也不一樣,低檔的是個體戶階段,中檔的是合伙制,高檔的已經是資本運作的公司化階段了,與該市公安局一墻之隔(真正的一墻之隔呀!)星級酒店內承包出去的場所,一次480元(三年前)。難道歷史僅就這一處相似嗎?
《駱駝祥子》中,小福子的父親凄苦、無奈的對小福子說:“你要是愛你兄弟,可以去賣嗎!”小福子去賣了,沒有高檔的場所,只能用自家的茅屋了,小福子后來死了。不知道今天的賣淫女是否也要撫養自己的兄弟、孩子?有沒有像小福子一樣不是讓人厭惡,而是同情呢?這個可惡的舊社會!忽然想起如今進城的農民工,實際上也和祥子進城沒有什么不同,祥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拉上自己的洋車”,連和虎妞結婚都三心二意的,但直到最后,他想通過勞動達到自己目的的想法也沒能實現,今天的出租車司機和他不一樣嗎?如果也想通過勞動置辦一輛出租車,就是和祥子在做同樣的夢!與權力綁鍋的資本是強大的,占有生產資料后能讓別人奪取嗎?通過勞動所得成果想使自己成為生產資料的所有者,可能性有多大?資本剝削誰去呢?
賣淫這種事情污染社會空氣,滋生腐敗,誘發犯罪,影響下一代成長,沖擊婚姻家庭制度,影響家庭穩定,進而影響社會穩定,嚴重毒害人的思想。這種現象的產生只能證明社會的墮落,平民百姓生活的艱難,社會的不和諧、不平等,強勢集團的驕橫和把人民當做奴隸的思想。社會進步的標準更重要的是思想的先進、精神的文明,絕不是一群人高高在上,通過制度從肉體上、精神上奴役別的人,將自己的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而大言不慚的宣布“盛世”,當然對他們來說是,對普天下的“小福子”和“祥子”來說,卻不是!雖然你們都是人民的兒子和女兒,但你們的盛世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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