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了地方駐京辦,還有中央駐省辦,怎么辦?
中央有文件,撤了市縣級駐京辦。先叫聲:文件下得好!至于能否貫徹落實、令行禁止,人們拭目以待吧。反正我們的國情就是下文的只管下文,貫徹落實就另有說法啦。“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也。于是,有關部門一聽到比評,一出什么事,馬上搬出文件來,我們早就下了文呀,某年月日第N次下呀,三令五申呀,推的遠遠的,撇的干干凈 凈。于是人們大打折扣。這一次,你又能相信幾成?什么時候才能從心底喊一聲“撤得好!”
于是想到了各省市可能還有駐滬辦(五月底訪魯迅故居,四川北路山陰路上就有某省一個地市的辦事處!)、駐深辦、駐港辦,駐風景區、游覽區的這所那校什么辦……省市以下的市縣也還有駐省會辦……這辦那辦,辦什么呢?為公乎?為私乎?公私兼顧乎?假公濟私乎?腐敗乎?乎?乎?乎?
如屬歷史問題,當時需要,而今市場支配一切,交通又如此發達,信息更如此快捷,有多少必要在那些地方租房建房,弄上一堆人呢?
還有呢。四月底在省城—個廣場轉悠,突然瞥見一座新大樓高高聳起,十幾層,二十幾層?上大書“某某部駐x辦事處”!氣派呀!可一想,一個部有幾千上萬人;每個省設個辦事處,也有幾百人?這么個大樓,有幾百人辦公,綽綽有余呀。各部委為了深入,都下到了省會城市,北京在唱“空城計”?
應該查一查,多少部委在省會設了辦事處?在風景區設辦事處沒有?
同樣的時代,同樣的理由,各部委(新華社、人民日報媒體也許是個例外)“駐省辦”就是必須的?
最近中央又下了提倡節儉、反對浪費的文件,很好。這已是第N次。就從節儉的角度講,這辦那辦也不該再保留了。辦事處的建筑,也是形象工程吧。立足于辦事的并不多。
又,前幾天,一位網友發帖建議某些機構、人員從京城遷出。很好。一個城市,人口幾百萬,夠大了。該停建了。有錢往縣鄉一級投吧,加快城市化,做一點實際工作,縮小工農、城鄉差別。大家看一看,一家什么光大銀行,在京城二環以內蓋了多少大樓呀?一座城市,除去銀行、賓館、飯店,還剩下什么?為什么不能給中小學留點操場?不多建幾個工人文化宮、俱樂部、少年宮?足球場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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