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者按:資本是一個非常抽象的概念。在本文中,資本指的是壟斷大財團聯手構成的一種權力。這種在法蘭西共和國國家框架下看似分散、零亂的權力機構,實質上卻在真正起著全面統治法國的作用……
我不是經濟學家,我只是略微了解資本家究竟是如何從工薪階層身上榨取剩余價值的。但作為一名記者,我在法國工作、生活的20多年里,通過對法國社會的仔細觀察、剖析和透視,對其各階層之間的關系有了自己的看法。其中特別需要一提的,就是法國“資本”這一在法國社會中幾乎無所不在、滲透到每一個角落的巨大但隱形的權力。
資本首先當然就是由大財團構成的。近些年,在世界五百強大財團中,法國有26—31家,其中包括安盛(AXA)保險公司、道達爾(TOTAL)能源公司、法國巴黎銀行(BNP Paribas)金融集團、家樂福(Carrefour)超市、法國電力集團(EDF)等等。這些大財團在法國社會影響巨大。談到資本與政權的關系,我們立即會想到軍工、石油、糧食等大工業集團,不可忽略的當然還有金融財團,它們對政權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但具體而言,它們究竟是如何架空、主導和控制政權的?我們還有很多疑問。我在法國期間,一直在觀察和琢磨這個問題。最終通過一系列實際事件所透露出來的蛛絲馬跡,通過拼接組合,日積月累,我逐漸認識到資本與政權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復雜關系。
事實上,資本在控制政權領域,既做得非常隱蔽而深入,不容易被發現,同時又是如此肆無忌憚,甚至可以說是明目張膽、毫無顧忌。軍工集團與國家利益有著過于密切的關系。因此,以軍工集團為例來說明資本對政權的控制和影響,顯然說服力不夠。我認為如果我們到一個與國家利益關系不是那么顯著的領域去探討財團與政府——也就是資本與政權——之間的關系,可能更具說服力。這里我試著通過舉例跨國制藥公司對法國衛生部的控制來分析、解剖、詮釋這一幕。
說到制藥集團,本應論及新冠疫情,但因與新冠疫情相關的利益內幕尚不清楚,因此,這里暫將視線轉回2009年暴發的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通過對那次疫情的分析來體驗一下資本與政權之間的真實關系。
當年曾到境外旅行的中國人都會對此有記憶。2009年歐洲各國機場都如臨大敵,嚴格檢查入境人員;各國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來對付這場席卷全球的“大流行病”(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
法國當時執政的是右翼總統薩科齊。他麾下的衛生部長羅斯利娜·巴舍洛(Roselyne Bachelot)于2009年7月疫情最為嚴重的關頭,下令由政府出巨資向三家醫藥公司訂購了9 400萬支疫苗。法國僅占世界人口的1%,卻訂購了全球10%數量的疫苗。當時做出這一決策的依據,來自向部長提供專業咨詢意見的專家,他們認為每人必須打兩針疫苗才能起到預防作用。法國人口超過6 000萬,所以訂購超過9 000萬支疫苗是理所當然的。
然而到了12月份,各國對H1N1疫情的研究都表明,一針疫苗足以抑制H1N1病毒的流傳。于是法國政府緊急取消了5 000萬支疫苗的訂貨,并為此支付了巨額違約款。最后法國僅574萬人打了疫苗,就已成功地控制住了這次甲流疫情。多出來的3 800萬支疫苗轉賣給了卡塔爾30萬支(請看仔細了,30萬支),余下的贈送給世界衛生組織1 600萬支,贈送給法國駐各國大使館為生活在國外的法國僑民注射200萬支,這樣操作完,還剩下1 900多萬支!怎么辦?只好放在倉庫里。這1 900多萬支疫苗一直放到2010年和2011年陸續到期,不得不一一銷毀。沒有使用的疫苗共浪費了法國國庫4億歐元!如果再加上購買治療甲流藥物“達菲”和10億只口罩的開支,為鼓動一直持懷疑態度的法國人去打疫苗而花費的宣傳費,以及建立打疫苗的網點、支付打疫苗的醫護人員的費用……法國政府共支出22億歐元來應對這場最終僅造成法國300人死亡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作為比較,法國每年死于普通流感的人數約為6 000,死于新冠的人數到2022年年中已經超過15萬)。
當時法國衛生部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就是如何壓縮醫療保險費用領域120億歐元的赤字。而這次應對甲流疫情,法國政府犯下的決策性錯誤,進一步惡化了政府的虧空狀態。
為什么政府會犯下這么嚴重的決策性錯誤呢?
從表面上看,這是一個由行政權(即政府)犯下的過錯。然而實際上,這是資本控制政府、操縱政府為財團牟取暴利的一個典型例子。事實上資本—政權—媒體的三權構成,才是法國乃至“西方發達民主國家”的真正“超穩定權力結構”。
如果說在法國,政權確實代表著強大的國家權力的話,這一權力對資本主導的市場經濟和金融卻沒有足夠的制約能力;對資本控制下的媒體僅有著“有限制約”能力。相反,資本卻通過其手中掌握的兩大法寶,金錢和媒體,對政權有著強大的生死攸關的絕對權力。
在以法國為代表的“西方發達民主國家”,政權是靠選舉上臺的,有著明確的“壽命年限”和一定的透明度,而財團卻是世襲的,并且永遠是“黑箱作業”,沒有任何外力能夠滲透其中,也沒有任何外力能夠真正制約其權力。他們相互聯姻、結成利益同盟,權力幾乎無限、無界,特別是無國界,不受任何監督。他們在政權和國際組織中培養、安插了無數——說“無數”,是因為沒有任何人,無論是記者、學者、專家,或是統計人員,知道哪些人是在明里暗里為財團服務的——的代理人。他們的經濟、金融實力十分雄厚,甚至遠遠超過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
與此同時,財團也控制著主要的大眾傳媒,包括報刊、影視、廣告等多種形式。傳統媒體基本上聽命于他們的“金主”,即擁有他們的財團。所以傳統媒體的“自由度”十分有限。即使是國際互聯網最后享有的一定限度上的“實際自由”,也如巴爾扎克小說《驢皮記》中的“驢皮”一樣,隨著每一次被充分使用變得越來越小,日益遭到財團操縱的政權,以及財團本身通過金錢所主導的權力的無情壓縮……
分析和理解資本—政權—媒體的三方構成、相互關系和作用,以及“選舉”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已經形成一種真正的“異化”的作用),是認識西方發達國家民主機制的關鍵所在。耐人尋味的是,我在法國工作、生活了近20年后,才剛剛勘破這層謎——蒙著厚厚面紗的歷史永遠不會主動告訴我們她的真相究竟如何。但唯一可以猜測到的是,真相往往是丑陋的,否則就不會被刻意地掩飾起來……
讓我們首先從資本分析入手。
“資本”作為政治經濟學的一個基本概念,實質上是相當模糊的。我只是借用這個概念來說明我眼中的西方世界的一大權力結構。在說明我筆下的“資本”的含義之前,我必須說明一點,即作為一名長期在西方生活、工作、研究的記者,我不是從西方的理論中去尋找有關“資本”的概念,而是從一般現實中來理解這個特殊的、從馬克思到凱恩斯均寫下洋洋百萬字來解釋的詞……我用在這里,僅僅是指在西方經濟領域占據著主導地位的財團,特別是壟斷財團、跨國財團的總合而已。
從我的角度,對“資本”可以有兩種理解方式。一是專指國際金融資本集團,以及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影響到整個世界的壟斷企業。二是泛指由擁有一定經濟實力的企業主組成的集團。財團從英文“financial group”直譯過來的話,本意就應該指“金融資本集團”。金融資本集團直接對西方主要“選舉民主”國家構成的那種強制性的制約,主要是在金融領域。這在下文中還要詳細分析。法國1973年1月3日由國民議會通過有關法蘭西銀行的法律,歐共體首腦會議于1991年12月10日通過《馬斯特里赫特條約》(即《歐洲聯盟條約》,其第104條款規定了歐洲中央銀行的建立及其性質),以及歐盟于2007年12月13日通過《里斯本條約》(即《新歐洲聯盟條約》,其第123條款進一步確認了歐洲中央銀行的角色和作用),使得金融財團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成了歐盟國家機構“永遠的債權人”。
從這個意義出發,可以說西方主要“民選體制”國家都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成為跨國金融資本集團的“半殖民地國家”。因為這些國家的金融主權已經喪失了。人民辛辛苦苦創造的財富,都在成為拱手貢獻給跨國金融資本的……債務。從美國到法國,哪個國家不是債務纏身?這些國家的債務規模甚至已經超過了其年度國民生產總值。為什么會變成這樣?這里,僅以法國為例分析一二。
直到1973年之前,法國還一直是一個金融主權獨立的國家。但就是在這一年,法國國民議會通過了一條法律:《1973年1月3日第73—7號法蘭西銀行法》(Loi n°73-7 du 3 janvier 1973 sur la Banque de France)。這條法律也被人稱為《羅斯柴爾德法》。由此,法國開始走上了一條不歸之路。
關于這項法律的來龍去脈,讀者可以參考我的另一部著作《自由的幻覺》中的“附錄八”,里面有非常完整的,也是國內獨一無二的介紹和解釋。甚至很多法國人都不了解這條法律的存在及其造成的歷史性后果。因為有關這條法律的介紹和解釋甚至在法國都屬于被邊緣化的信息。而其中有一些“秘密”是不能讓公眾了解的。法國媒體幾乎不討論這個問題。因為法國媒體絕大多數都是由金融資本所控制的。而金融資本恰好是這條法律的絕對受益者……今天這條法律已經隨著法國納入歐盟而被歐盟的相關條約所取代。但其性質卻并沒有改變。
簡言之,這條法律主要就是將原來完全由國家所控制的貨幣發行權,一定程度上轉移到私人銀行手中。在這條法律通過之前,法國由國民議會通過一年的財政預算,然后以“零利率”(無息或低于1%的極低利率,僅僅為了支付維持中央銀行行政開支的費用)的方式,向中央銀行借款來支付國家預算赤字,并適時歸還中央銀行。
但到1973年1月3日這項法律通過之后,法國國家預算不得不向私人銀行借款來維持財政預算的平衡,而且再也不是零利率了,而是約4%這一相對而言非常高的利率。也就是說,國家在做出預算后向私人銀行貸款,債務到期時必須支付4%的利率。私人銀行做了什么?除了印錢、借錢給國家,其他什么也沒有做。為什么要通過這樣一條法律?因為“專家們”告訴政府和議會,如果國家可以無償向中央銀行借款的話,就會導致國家借了又借、無限制地一直借下去,并無力償付債務,最終走向破產(不過事實上20世紀以來歐洲從來沒有發生過這類事,至少在法國沒有發生過)。所以要參照金融市場的利率來限制國家的借款欲望。自從通過這條法律后,債務利息便成為一個壓在法國國家預算頭上的重負。在1970年代滯脹與石油危機的背景下,僅僅五年以后,即1978年,法國國家預算便從盈余走向了虧損。每年法國國家都不得不向私人銀行支付所欠債務的利息。這筆利息日積月累、越來越高,到今天已經成為每年法國國家預算開支中幾筆最大額的支出之一。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如今的法國人,勞作一年之后,首先要支付銀行借款的利息,然后余下的錢才是自己的。到2023年,法國的公共債務規模首次超過3萬億歐元,是年度國內生產總值的109%……
這些信息我們可以從經濟與金融學者皮埃爾-伊夫·魯熱龍(Pierre-Yves Rougeyron)的著作《對1973年1月3日法律的調查》[1]中了解到。這本書的副標題非常發人深省:“一群銀行精英和高級公務員如何通過一條晦澀難懂的法律使法國背負上私人銀行的債務”。
通過對歐洲和法國的觀察,我認為不僅僅是金融財團,還應該在“金融財團”的概念上再擴展其外延,將西方發達國家社會主要經濟與文化活動的各個領域的壟斷大財團也納入其中,如軍工、石油、醫藥、出版、影視、糧油、環保、零售、電訊、汽車等各大產業。用一個簡單的方式來理解,就是對應法國政府部門所在的各個領域,都有著對稱的壟斷大企業財團存在。也就是說,在政府表面上的治理之下,每個領域都存在統治著本行業的壟斷企業在實際上進行著從政策制定、執行到社會效應、反饋等整個過程的全盤控制。而其與政府機構的關鍵不同之處在于,政府是為民眾服務的,而壟斷財團則是以其自身利潤的最大化為唯一目標。在很多情況下,政府部門往往被壟斷企業所操控,其執政行為越來越傾向于為壟斷集團營利,而非為民眾利益服務。
本章開始時所提及的法國衛生部在2009年甲流疫情暴發時采取了大大有利于醫藥公司的對策就是一個例子。法國政府之所以會犯下應對甲流的決策性錯誤,實質上就是因為這是一場制藥業財團在暗中操控的為其自身牟取暴利的成功“戰役”。
政治家當部長,一般而言并非因為其專業知識,而是因其政治領導能力。法國衛生部長巴舍洛雖然是醫學博士,但她不可能對所有流行病癥都了解,因此,她只能如幾乎世界上絕大多數政治家一樣,依靠身邊的專家來做決策。問題是,據法國《巴黎人報》披露,在巴舍洛所任命的衛生部17名為其決策提供具有決定性參考意見的專家中,僅兩人與大制藥公司沒有任何瓜葛,其他專家都與一家甚至數家大制藥公司存在著金錢關系。如其中一名專家西爾維·馮·德爾·韋爾夫(Sylvie Van der Werf)是“巴斯德研究所”某流行病研究室主任,正是她在各大媒體上表示,“所有人都應該接種疫苗以預防甲型流感”[2]。在丑聞被披露出來后,她承認她當時確實在為葛蘭素史克公司(GSK)研制疫苗。而政府恰恰從葛蘭素史克公司訂購了上千萬支疫苗。[3]另外兩位顧問則“碰巧”在為生產治療甲流藥物“達菲”的羅什制藥公司服務……
由他們來為衛生部長出謀劃策,恰恰是相關財團遠謀深算的結果。這些“專家”“顧問”的個人利益事實上影響到了國家的政策取向,兩者之間存在著密切的利害關系。正是在他們“獻策獻計”的影響下,巴舍洛做出了極為出格的決策。甲流疫情暴發后,注射疫苗是一個好方法。但事實上只要全體民眾的30%至50%的人口免疫后就能防止病毒大規模地流行。法國最終只有8%的民眾注射了疫苗,就已經抑制住病毒的傳播。但法國衛生部不僅按全體人口數量訂購疫苗,而且還多訂購了一批以彌補藥品過期而導致的數量不足;并且是按每人兩針(事實證明一針即足矣)的量買的。誰是得利者?當然是大制藥公司!
制藥公司即財團影響甚至左右政府政策的事實還有很多。在新冠疫情暴發后,我們可以看到更多、更鮮明的例子。就像《巴黎人報》報道中透露的,法國衛生部內部有關衛生和流行病問題的專家與各大制藥公司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很多跡象表明,西方國家有關衛生、醫藥領域的財團往往是通過行業聯合會組成了制藥領域的行業壟斷機構,通過高薪支付專家,在社會上形成強大的壓力集團,并滲入政權內部,左右一國政府的衛生政策走向,就像石油、軍工等公司財團所做的一模一樣。
衛生部長巴舍洛在離任衛生部長后說了很多有關政權的真話、實話。在一次電視辯論節目中,她說了這樣一句特別引起我關注的話:
我被任命為衛生部長后,我以為大權在握。但我錯了,權力在他們手上。我花了幾個月的時間才意識到誰真正掌控著權力,誰是那些隱匿在幕后的顧問,他們才是關鍵人物,你可能在政權機器里泡上幾年都不知道到底誰有真正的決策權……[4]
法國另外一樁大醫藥丑聞幾乎同樣深刻地揭示了法國財團與政府間的這種極其微妙的制衡關系。那就是以苯氟雷司為主要成分的減肥藥“美蒂拓”(Mediator)大丑聞。
“美蒂拓”是施維雅制藥公司(Les Laboratoires Servier)研發的一種藥品,主治高血脂和二型糖尿病。因其具有抑制食欲的效果,所以在法國也被用作減肥藥。1976年起,“美蒂拓”在法國和其他一些國家上市。然而這一藥物卻有一種極其嚴重的副作用:會引發心臟病。2010年法國一位醫生伊雷娜·弗拉商(Irène Frachon)撰寫了一本書,揭開了苯氟雷司有嚴重副作用、已經導致數以百千計的病人死亡的秘密。書一出版,立即就有已故病人家屬將制藥公司告上法庭。丑聞就此被撕下了遮羞布。法庭調查發現,因服用此藥而導致死亡的人數有可能高達500—2 000名,另有數千人入院治療。法國有一個專門委員會審查在法國合法上市的藥品。一種副作用這么大的藥物,是怎么通過嚴格的審查而上市的呢?法庭調查進一步發現,施維雅公司大肆收買處于關鍵職位的政府官員,使其為含有苯氟雷司成分的藥物的上市大開綠燈。比如長期擔任國家藥管局批準投放市場委員會主席等關鍵職務的讓-米歇爾·亞歷山大(Jean-Michel Alexandre)教授在2001—2009年間,以藥物分析顧問的名義,私下收受施維雅制藥公司支付給他的120萬歐元。《費加羅報》揭露,在藥物審查委員會工作的專家,幾乎都曾經是各大制藥公司的高級職員,也就是說,制藥公司基本上控制了政府審查藥物上市的“鑰匙”。這就可以理解施維雅制藥公司的“減肥藥”為什么能夠在造成眾多醫療事故的情況下,仍得到“專家”們的力挺,在論證不足甚至不利的情況下,通過官方的種種審查而在市面上銷售,最終導致成百上千名服用者死于該藥物的慘劇。
制藥公司不僅僅收買藥物審查官,而且也收買諸多醫藥專家,這些公司會以各種各樣的名義支付給他們各種高額津貼和補助,讓他們將苯氟雷司出售給病人。羊毛當然出在羊身上。私下里支付給“專家”和“醫生”們的錢,都從患者口袋里再一一掙回來。制造這一藥品的施維雅公司通過苯氟雷司掙得盆滿缽滿!事發時,其老板雅克·施維雅(Jacques Servier)在法國財富榜上排名第9位,他的資產高達36億歐元。
法國著名醫生、國民議會議員貝爾納·德勃雷(Bernard Debré)也公開證明這種現象不僅存在,而且極為普遍。他在2012年接受BFM電視臺采訪時透露,制藥公司能夠讓毫無療效的藥上市銷售,如Veinotonique(一種治療靜脈功能的藥物),還讓國家醫療保險報銷;制藥公司還能夠將療效與1歐元的普通藥品一模一樣的所謂“新藥”——價格卻要貴上14倍——上市,并讓國家醫療保險報銷而賺取暴利。比如,當一個人心臟不舒服的時候,服用1歐元的阿司匹林即可緩解,而所謂新藥“硫酸氫氯吡格雷片”(plavix)卻要14歐元,兩者療效完全一樣——一模一樣!按德勃雷的說法,大制藥公司一方面收買了批準該藥上市的國家機構“法國健康藥品安全所”[5],另一方面收買醫生(即給醫生回扣或發放職業證書等好處),讓醫生向病人推銷這種藥。醫生與制藥公司私下簽約為其有償推銷藥物……[6]這充分證明,制藥公司通過收買手段,將法國主要醫藥領域的專家都納入其利益軌道,事實上已經架空了法國政府衛生部的實際行政權力,并有效操縱政府衛生部的權力為制藥公司在合法的框架下非法牟利。這就是法國制藥財團控制法國政府醫藥政策的最常用手段。
法國并不是西方國家的一個例外。事實上,西方制藥公司不僅僅對各國政府具有強大的影響力,而且已經深深滲透“世界衛生組織”這種國際機構。在這個領域記者們下筆都非常謹慎,因為要調查到證據確鑿、能夠全面提供給司法機構的情況是非常罕見的。大部分情況下都是有事實無證據。
同樣的現象,幾乎存在于其他所有主要經濟領域,特別是軍工、能源、傳媒等對國家和社會有著舉足輕重影響的關鍵領域。
人們可能會問,政權為何不能以行政命令的手段,甚至以立法的手段,來強迫財團就范呢?比如在甲流事件上,政府為何不能追究涉嫌夸大疫情的專家,查處與制藥公司有經濟利益往來的顧問,處罰通過非法手段使政府過量訂購疫苗的制藥公司?事實上,這在法國基本沒有可能。因為這類事件,要實實在在地抓到有關人員、有關公司正在謀私利的確鑿證據是非常困難的。幾乎所有的工業化國家組織都非常嚴密。每一個行業都存在著行會。比如,一名患者將醫生告上法庭,誰來為原告做醫療證明,證明為他治病的醫生有責任呢?一般都是由行會指定醫生來檢驗。這樣問題就來了:醫生行會是會站在患者一邊,還是站在自己的同行一邊呢?一個醫生如果得罪行會的話,后果將會很嚴重。在法國,患者很難打贏與醫生的官司。
法國的行會,可以說是一種職業的“王國”,所有的業內人都必須與行會站在一起。我曾問過一位在法國干邑釀白蘭地酒的著名酒商,為什么沒有人偷偷抄襲他的品牌,按理說這并不難。但他回答說:“除非他不想在這個行業里干了。因為一旦被發現抄襲其他人的品牌,那么行會就會干預,抄襲者只會有一個下場:永遠不準再進這個行業。”也就是說,抄襲、做假都意味著“職業自殺”。
也就是說,政府都無法做到的事,行會是能做到的。而行會當然就是資本的一大助手機構。這從另一個側面體現了資本對政權的優勢。所以,當政權需要專業人員做證人來證明行會或制藥公司有問題時,幾乎沒有專業人員會同意出面作證。因為這意味著職業自殺!
如果說,在法蘭西第五共和國初期,即戴高樂將軍擔任法國總統的時候,政權還處于強勢地位,對法國的各大財團還有著明顯的約束力的話,到戴高樂下臺之后,力量的天平就開始向著財團的方向傾斜。特別是隨著財團實力的不斷增強,財團控制的媒體不斷蛻變為制約政權的工具,政權在選舉中越來越依賴金錢、依賴媒體的作用之后,政權對財團的依賴日漸遠大于財團對政權的需求。
應該特別強調的是,西方“民選體制”實際上一直在演變之中。在歐洲很多國家,女性獲得投票權也僅僅是戰后的事。法國實行總統直接普選也只是第五共和國成立以后的事。西方“民選體制”出現問題的時間,應該追溯到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里根與撒切爾夫人竭力推行的“新自由主義”浪潮。從那時開始,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的“民選體制”開始變質,其分立之三權中的行政權開始遭到削弱,但與之相應的并非傳統理論中另外兩大權力即立法權與司法權的加強,而是相對于政權的資本(財團)權力以及其控制的媒體這一新的權力得到迅速加強。
里根有一句名言:“政府不是我們問題的解決方案,政府本身就是問題所在。”
這句話非常典型地代表了“新自由主義”思潮的出現。而正是這一思潮的出現,導致了主導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經濟發展了上百年的政權本身遭到沖擊,西方社會結構開始出現重大變化。
本來,國家主導力量當然是政權。只有在政府領導的國家框架之內,一切經濟與社會活動才能有序地進行。新自由主義通過削弱政府權力,削弱甚至廢除政權為保障民眾利益而對經濟,特別是對金融資本和財團制定的種種限制性規則、規定,以及大規模給企業,特別是大財團減稅,以為社會經濟帶來活力等措施,使得社會的主導力量朝著資本的方向傾斜。盡管這些措施在當時對振興英美經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實質上卻由于一舉削弱了政府本身,并取消了大量本來針對資本財團的種種約束,導致資本勢力的急劇膨脹,催生出日益龐大的“國際金融帝國”和一系列“跨國財團公司”,形成強大的跨國國際金融資本,并助推了資本、政權和媒體的新三權分立。
從目前西方國家的普遍情況看,這三大權力構成了社會機器運作的三個引擎。其中政權已被削弱至歷史最低點。而媒體的作用則達到歷史的最頂點。始終隱藏在幕后的財團一如既往地在暗中掌握著國家主要經濟命脈和發展的方向,甚至通過其強大的游說集團或直接安插在政權中的代理人,主導著國家政策的醞釀、制定和執行,甚至資本已經突破國界,形成更為龐大的跨國公司財團。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議(TPP)談判可以說就是跨國公司財團加強其對主權國家權力的一個新的嘗試。
我們都知道,中國沒有參加TPP條約的談判。后來連特朗普擔任總統的美國也退出了TPP。為什么?這就要從TPP的核心條款來理解了。從純經貿角度去討論TPP協議對中國經貿未來前景會產生何等后果,實際上是“瞄錯了靶心”。諸如將締約國已經很低的關稅降至零、將勞工保護標準提高到發達國家水平、反對補貼國有企業、反對匯率操縱等等“枝節”,都只是TPP談判的煙幕彈,是為了掩飾其核心目標:奪取超越國家主權,進而間接主導主權國家政策法規制定和實施的貿易沖突仲裁司法權!
TPP協議的核心條款“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機制”(ISDS)才是TPP協議之要害所在。只有從這個角度出發,方可洞悉為何TPP要拋開WTO即世界貿易組織而另起爐灶。
在WTO模式下,外國投資方必須遵守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一旦發生利益糾紛,所在地國家或地區擁有司法裁判權。如果投資方不服判決,可以上訴到WTO。但投資方必須通過其所屬WTO成員方才能上訴到WTO,因為只有WTO成員方才有權提出訴訟,也只有WTO成員方才擁有解決貿易爭端機制的最終控制權,包括選擇仲裁機構的權利。
但是TPP協議中的ISDS機制則將提出訴訟和仲裁的權利從主權國家手中奪走,交到跨國投資公司和某些類似“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等設在華盛頓、紐約等地的“國際”機構手中,由這類機構在WTO等國際組織成員與跨國投資大公司發生爭端時主持仲裁。這類仲裁沒有任何上訴機制,其不利于主權國家的結構設計是一目了然的。可以說,一旦加入TPP,那么外國投資公司如果認為所在地政府制定的政策、法律、法規損害其利益的話,就可以提出訴訟,由設在美國的“國際”仲裁機構進行終審裁決。也就是說,TPP締約方不僅必須對其現有政策、法律、法規重新審核,以免違反外國投資公司的利益而招致巨額賠償損失;而且締約成員未來在制定本地政策時,也必須首先咨詢來投資的外國跨國公司的意見,看是否違反其利益。
在這種背景下,跨國投資公司將成為所有TPP締約成員隱形的“太上皇”。加入TPP實質上就是把經貿司法仲裁權拱手送給跨國公司集團,并任由跨國公司集團主導本國的政策、法律、法規。這才是TPP的要害所在。所以,是否加入TPP不是一個經濟或貿易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一個主權問題。
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么TPP“不帶中國玩”,因為中國是絕對不可能接受這樣一個出賣國家司法主權的協議的。也正是這個原因,歐美之間的TTIP(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伙伴協定)談判了多少年也始終未能達成協議,因為歐洲部分國家也不接受這種協議。有小部分國內學者提出TPP之類的協議可以“倒逼中國第二次改革”,好像只要中國加入,中國就能夠適應這種苛刻的規定。這絕對是一個錯誤。盡管中國適應能力很強,歷來能夠在西方制定的規則下照樣拿到“金牌”,但其中的代價是絕不能忽略的。改革開放以來,跨國公司在中國獲得了遠高于合理范圍的超額收益。奪取金牌的數量永遠不如制定奪取金牌的規則來得重要。獲取最大利益者也永遠是規則制定者。
理解了這一點,即可理解為什么TPP協議即便是在美國,也遭到民間的強烈抵制。因為美國政府雖然在臺前表演,但實質主導TPP談判的,則是隱藏在幕后的當今世界真正的統治集團:跨國壟斷公司集團。跨國壟斷公司集團的構成是一個金字塔形狀,金融財團(華爾街和倫敦城)位于金字塔的塔尖,下面統領著各大跨國財團,其中包括軍工、石油、醫藥、糧食、影業傳媒以及網絡通信等,再下面就是各大制造業集團。越是在塔尖的集團,所獲利益就越大,擁有的權力也最大。如果這個金字塔最終搭建成功——它的官方名稱叫做“世界政府”,我還會在后面談及——將意味著主權國家的消亡。
在今天的世界,跨國壟斷公司集團已經成為全球的“隱形主人”,他們為了自身的利益,為了從全世界攫取最大的利益,希望能夠獲得超越國家的權力。這一點,連房地產出身的特朗普也不接受,所以美國退出了TPP……
上面說到,財團之所以能夠在“民選體制”中蠶食到如此大的權力,系拜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新自由主義浪潮之賜。美國時代華納、默多克新聞集團等六家大財團就是在這個時期將90%的美國媒體納入囊中。法國幾乎也是在同時期開始媒體的兼并。到今天為止,達索軍工、LVMH集團等七大財團將95%的法國媒體控制在手。
另一方面,從20世紀90年代至21世紀初,西方“民選體制”國家政治生活日益側重于選舉。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選舉對于政治家、政黨而言,已經超過執政和政績本身,成為西方頭等重要的政治活動。這使得西方政治生活中出現了“選舉至上”的傾向。對于一個政黨來說,只有通過競選獲勝才能上臺執政。而要在競選中獲勝,一是需要充足的金錢,二是需要媒體明里暗里的支持。而這恰恰是財團所擁有的。
正是從這個角度出發,西方“民選體制”國家在21世紀初開始進入了一種以選舉為中軸、以財團為核心的政治運作模式。財團和媒體開始在政治生活中起到越來越大的作用。最終形成了資本—政權—媒體這一新形式的三權分立結構。
在這個新型的三大權力之中,資本占據著主導作用,已經成為真正的“影子政府”。
財團之所以占據著核心力量,首先源于今天西方的財團都已經成為實力極其雄厚的跨國公司,其資產甚至利潤都能夠超過世界上大多數中小國家的財政預算。如法國化妝品集團歐萊雅(L’Oréal)的營業額是數以百億歐元計,2014年,其年利潤收入超過30億歐元,而當年度法國前百家大財團的收入總額更是超過2 500億歐元的駭人數額。這些財團往往都會相互參股、相互聯姻,且不受國籍、國界的限制,因而都是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龐然大物。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時人們才發現,這些財團已經大到無法倒閉的程度,因為一個類似高盛這樣的投行要是出問題的話,那將導致全球主要銀行和金融機構都被牽連進去。于是,美國政府就不得不動用納稅人的錢來救助它們……
20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法國政權的權力在面對財團時步步后退,可以說今天已經處于全面失守的前夜。用社會學家、記者埃爾韋·肯普夫的話來說,法國已經從一個“民主國家”蛻變成一個“寡頭財團”控制的國家,處于“獨裁與民主之間”。他的意思很明白:寡頭財團已經在實質上控制了法國國家大權。
這些跨國財團的另一個特征,就是世襲、不透明,而且很少受到外部的監督、監控。在“西方民主國家”,由于媒體主要掌握在財團手中,因此媒體可以對政府進行監控,但對財團本身卻不敢進行任何“輿論監督”。可以試想一下,達索軍工集團控制著的《費加羅報》有可能揭露達索公司在海外武器交易中的內幕嗎?
2016年3月份,在中國北京舉辦的法語文化節活動上,法國著名記者阿爾諾·維維昂(Arnaud Viviant)在中國傳媒大學的演講中公開表示:“法國95%以上的媒體被控制在七個人手中,七個大老板。因此,法國2017年總統大選誰將當選,就由這七個人來決定。”維維昂作為一個左翼記者,也許對法國現實的描述存在著一定的“偏激”;但在法國誰也不會質疑他有關“七個大老板控制著95%以上法國大眾傳媒”的說法。因為這是事實。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西方的選舉體制大致已經形成這樣一種特征:一個政黨想上臺執政,就必須有金錢的支持,這就需要財團;與此同時,要宣傳自己的執政主張,也就需要媒體;媒體自身同樣需要金錢的支撐,于是又回到財團。在財團和財團主導的媒體支持下,政治家才有可能上臺執政。那么他的執政方向就可想而知。更何況,上臺之后政治家往往最為注重的就是如何才能連選連任。這又重新掉進選舉的陷阱之中……
由此可見,在西方“民選體制”國家,大資本財團才是真正的國家主子。這些大資本財團一手控制著媒體,一手操縱著政權,以逐利為唯一目標,掌握著超大的權力,使國家機器為跨國財團的私利服務。這是造成今天西方發達國家所面臨的幾乎所有問題的主要原因。
比如難民問題。大財團需要源源不斷地補充廉價的勞動力,是部分歐洲國家政府難以對難民和移民政策作出決斷的重要原因。又比如在法國一度造成重大社會動蕩的《新勞工法》問題。盡管遭到幾乎所有工薪階層的強烈反對,但因大財團需要對勞工擁有更大的權力,包括解雇、降薪、增加工時等以謀求利潤的最大化,所以它們在背后支持政府強行通過相關法律,即便因此出現社會動蕩也在所不惜……
法國經濟學家托馬斯·皮凱蒂(Thomas Piketty)在其名著《21世紀資本論》中提出,全球性的貧富兩極分化正在日趨嚴重。資本正在戰勝勞動力。他沒有指出的是,資本不僅僅戰勝了勞動力,而且資本從來沒有擁有那么大的權力,使國家正在竭盡全力為其服務。這是西方民主體制到目前為止面臨的最嚴重的問題。如果新的三權分立結構繼續向資本傾斜的話,民主體制將徹底走向“寡頭民主”……
注釋:
[1]原書名為Enquête sur la loi du 3 janvier 1973: Comment une élite de banquiers et de hauts fonctionnaires a endetté la France auprès des banques privées avec un texte obscur,法國Le Jardin des Livres出版社2013年出版。
[2]參見法國《費加羅報》對其所做的專訪,發表于2009年6月3日。參見網址https://sante.lefigaro.fr/actualite/2009/06/03/9585-h1n1-il-va-falloir-vacciner-tout-le-monde-。
[3]參見法國《巴黎人報》2010年1月26日頭版文章。
[4]巴舍洛的這番話是我在法國從電視節目上觀看、收聽到的,當時做了筆記,現在用于此處。我已經無法提供其確切的出處,但她的這番話在法國是相當出名的。巴舍洛在離開政壇期間一度成為法國電視和電臺節目的積極主持者和參與者。
[5]即Agence française de sécurité sanitaire des produits de santé(AFSSAPS)。
[6]參見法國BFM新聞電視臺2011年9月19日晨間新聞讓-雅克·布爾丹(Jean-Jacques Bourdin)專訪德勃雷的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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