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偽中產圖鑒”廣為流傳,除了報菜名似的各種“小資”品牌外,city walk這一概念更是引發熱議。單是官方媒體,就報道了數百篇;在小紅書上,關于city walk的筆記就高達50萬+。不僅被當作民生焦點,還成了流量密碼,這股“散步”熱潮,似乎是被一夜之間掀起了。
單從字面上,city walk可以被翻譯為“城市漫步”,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英國的“London walk”。在那個充滿歷史文化的大城市里,人們用行走的概念來體會自己的城市。實際上,city walk一詞沒有任何翻譯,哪怕官方媒體也直接使用這個英文詞匯。放置于當下語境中,city walk不就是散步,遛彎兒?那么,我們究竟是如何被卷進這股精致生活的漩渦里,甚至主動去認可、去發布、去使用這種概念?而這樣被資本主義化了的“life-style”,也許我們還沒來得及“懷疑”,就已經“成為”了。
《弗蘭·勒博維茨:假裝我們在城市》
當談論city walk時,我們在談論什么?
City walk能在簡中互聯網迅速傳播和推廣,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下人們的需求。人們對這一概念的“追逐和狂熱”并不代表人們多么崇敬它,恰恰是因為這個概念既“小資”,又接地氣。人們并非通過主動地了解和學習,來構建出對city walk的認知和想象;city walk已然成為人們聯想出來的一種“布爾喬亞式的生活方式”。或許這種行為所代表的一種身份文化認同才是大眾真正追求的。
相對而言,所謂city walk還是有一定門檻的。如果你是在公共空間中散步,那就要選擇寬闊的步道,這樣行人的身體才不至于經常互相阻擾。而且,步道上的人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假使太少,我們就會忍不住想找出可能認識的臉孔并加以審視,而這樣我們又落入社會角色的窠臼;如果人太多,我們會因為人群的壓迫而感到挫折,太過紛亂的意象使感知系統的合成能力超出負荷。路線規劃和時長也要提前做好計劃,確保能拍照打卡,以及構思好適合的city walk文案。
當然,任何新概念能得以快速傳播,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資本需要”。倫敦、巴黎、京都等city walk盛行的城市,都有旅游機構專門開發具有城市特色的“微游線路”,還催生出了新型職業“city walk領隊”。當明晃晃的蛋糕擺在面前時,每個別有用心的人都想從中分得一塊。而在國內,咖啡、甜品、花店、酒館、獨立書屋,自由也好松弛也罷,場景主打一個“出片”。穿搭、攝影、探店、戶外,各類博主也紛至沓來。可以說,沒被圖像化并發布于網絡平臺上的city walk,不是一次完整的city walk。
City walk就這樣被包裝成了一門生意。公共的city,免費的walk,卻造就了付費的city walk。就拿潮流一線的上海來說,一場20到30人不等,由專人領隊并規劃路線的citywalk,對外收費一百元到三百元。對于city walk的描述令人眼花繚亂,比如它可以是“一次行進中的圓桌討論”,“一場平行互動式的對話”,同時還“鼓勵i人走出封閉的社交圈去擁抱生活(可謂結合了當下流行的mbti人格特性)”,一起踐行“低碳環保、文藝浪漫的生活方式”。
City walk從何而來,又走向何處?
說到city walk,不得不提到法國的flanerie(散步)——幾乎是“將散步作為一種文化”中最為典型的一例。這個術語最初是由查爾斯·波德萊爾創造的,指的是觀察城市或周圍環境、體驗實際漫步的人,也是通過一種哲學角度來看待和感受事物。
與如今不同,在波德萊爾的年代,成為散步者的人以中產階級男性居多。反觀當下,無論男女、也超越階級或文化資本限制,似乎所有人都能成為散步者,畢竟在城市里的散步閑逛并不需太多成本花費。甚至社會學家邁克·普雷斯迪還因此發明了一個概念:無產青年的購物(proletarian shopping),他用這個術語來描述游手好閑的青年占據公共空間但不消費的行為。這些青年喜歡獨自或結伴游蕩,迎向各種機遇,來平衡百無聊賴的困頓生活。
Flânerie一詞可以追溯到16或17世紀,表示散步、閑逛,通常帶有浪費時間的含義。但直到19世紀,圍繞散步者的一系列豐富的含義和定義才形成。《十九世紀大辭典》中的一篇長文對散步者進行了定義。它用矛盾的術語描述了散步者:一半是好奇,一半是懶惰。借古喻今,不知道當下的散步者是否還有著三百年前的心境。
傳統上講,其延伸出的flâneur(散步者)代表著脫離社會而漫游的能力,已然成為被工業化、城市化的當代生活的敏銳觀察者。散步者并不急于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不過是為了體驗城市景觀,包括隱蔽的小巷和角落。傳統意義上的散步者無疑是浪漫的。例如維克多·福內爾在《巴黎街頭所見》中專門用了一章來論述“散步的藝術”。對于福內爾來說,散步并不是什么麻煩的事情。相反,這是一種了解城市景觀豐富多樣性的方式。他認為散步者通常沒有方向,也沒有動機,可以說是不帶有任何政治性的行為。
《景觀社會》
當然,也有人認為散步是為了“尋找”什么。如當代英國作家辛克萊就曾這樣描寫倫敦。辛克萊延續了散步者的傳統,并以一種很大程度上受到本雅明和法國情境主義者影響的風格,描寫他穿越倫敦東區和其他地方的旅程。在散步倫敦時,辛克萊引入了“掃視”的概念——掃視城市景觀來“尋找奇特有創意的內容”,而這種術語暗示著散步者實際上帶有貪婪的目光和強烈的目的。《景觀社會》的作者居伊德波則指出,在被包裹的經濟全球化社會下,我們離圖像和景觀越近,我們離生活就越遠。
為什么是city和walk?
City,這無疑關乎著城市的一切屬性。或許是網紅打卡的商圈,又或許是歷史沉淀的建筑,是人為的、是被構建的、是非自然的,甚至是帶有商品屬性的。最開始,city walk指的是在講述員的帶領下,按照規劃好的路線行進,重點在于對該城市的歷史、人文、景觀等方面的深度體驗。換句話說,city walk最早是以旅行項目的形式所呈現的。
而如今的概念早已模糊,city walk留下的只有字面上最直接的含義:在城市里散步。散步,這一概念的另一關鍵詞。散步起碼意味著緩慢的——這恰恰是與當下的城市節奏相悖的,而這或許正是大家所需要的。散步時,“走路”這個行為無疑沒有徒步那種長度或厚度,但散步時的感受更為直觀且簡單,與煞有介事的神秘主義觀點、形而上學的詭辯、各種隆重莊嚴的宣言所帶來的感受大異其趣。
在這個時代,正如社會學家項飆所說,我們關注的要么是外面宏大的世界,要么是個體的自我;我們的附近、周圍被嚴重壓縮,我們卻無能為力。“附近的消失”意味著網絡的發達和便利導致了城市生活的某種封閉性。人們對于附近的需求越來越少,認知也急劇下降。city walk的適時出現,在某種意義上推動著人們走出家門,去觀察和面對,去思考和交流,去尋找消失的附近和自我意識,去主動地與世界產生聯結。在城市里散步,也許是當下我們為數不多既無需花費太多經濟和時間成本,又可以隨心自由支配的行為。“隨心所欲并依眼中所見而行走”,這句引自《傳道書》的文句,也是亞力山卓·大衛尼爾的座右銘。散步是一種時間經驗,也是一種空間經驗。這是一種對緩慢的禮贊,一種對漫不經心的品味。
在某種意義上來說,city walk是可以充滿哲學意味的。例如散步的尼采,是為解決頭痛、嘔吐等身體困擾。他敞開走路,把腳趾頭豎起來傾聽,接受外在萬物的邀請,寫出《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散步的康德,是每天下午五點都準時完成的日常工作,猶如儀式,單調、規律、必然。那是透過紀律和意志,主動掌握自己的命運型的散步:意志就是命運。而散步的盧梭,是對追求社會所認同的成功的逃離,不再算計敵人、評量朋友。遠離此處,前往彼方——與萬物間流浪的靈魂取得共鳴,尋找那個最初的、最原始版本的自己。法國哲學家波伏娃回憶起自己在馬賽散步,她列舉不盡無限自由的時刻,“這些盡情展現其光線、溫柔、熱情的時刻并不僅屬于我。我喜愛的是我穿越這個還沉浸于睡眠,夜仍在閑晃的城市,并看著晨曦在一個不知名小村莊上空升起!我在中午時分,伴隨金雀花及松木的味道入眠;我攀爬在山丘斜坡上,迂回穿越矮灌木叢,而一些可期與不可期的事物紛紛與我遭遇。”
相傳有一位僧侶聽見一只鳥在歌唱,便尾隨著它,但卻沒注意到時間。當他回到修道院時,發現修道院早已成為被棄置許久的廢墟。他離開數世紀而未察覺。步行需要花時間(此有違社會的步調),特別是它會沉浸在只有欲求方能驅使的期間內。大多數的散步者都預期有一個目的地或期程,但其他的部分就是給定主題后的即興展現,如同表演一段爵士音樂。時間是屬于這些散步者的。他們會發掘待在家中時壓根不曾想像過的事物。有點像是掃羅王那樣,他啟程前往找尋母驢,卻發現一個王國。
結語:散步就是散步
這場walk的最終落腳點還是歸到了city。哲學家米歇爾·德塞托在其經典《日常生活的實踐》(L'Invention du quotidien)中,反對了“城市基底是由各種物理性實體與社會性制度構成”的觀點,而主張城市更像是一組龐大文本系統,由每天生活行走在這里面的人們,所發展出的“行走修辭”(rhétorique ambulante)和“空間敘事”(récits spatiaux)所共構。
《一個孤獨漫步者的遐想》
如果一座活生生的城市,集合了各種路人行走在不同空間的修辭和敘事,那每一場walk都是貼近群眾生活的真正媒介。反言之,讓人可以自在行走的才是偉大的城市,從而去要求我們的城市變得更好。例如要清空人行道上的雜物,尤其是盲道,拿回在人行道上行走的權利,會成為一種社會共同的共識與文化;其次官方應該規劃和出臺多元多樣的步行漫游路線,不僅真正在路上做到利民惠民,還能夠有效規范city walk市場。另外,對城市的審美標準提高也能夠逆向促動市民去對留在公共空間的器物做適度的簡化,我們有許多建物外墻,在墻面的上空或地面總是有太多贅物,過期破舊的旗幟、不知該丟該留的破舊家具、纏繞成團的各種纜線…… 若能簡化得讓空間的擺設沒有不合理的東西,這是最基本的要求,就能讓人視線不覺得凌亂起來。城市就像是一個人的外表一樣,總得有基本的美感才能贏得別人的尊重。
生活從來不囿于一隅,不執于一端,我們永遠不要被困在概念里。像是法語就有許多字匯被用來表示行進意圖,例如行走(marcher)、去(aller)、前往(s'acheminer)、漫游(déambuler)、慢慢行進(traîner)、游蕩(musarder)、散步(baguenauder)、踏步(piétiner)、閑晃(lanterner)、閑逛(vagabonder)、逃跑(cavaler)、奔跑(courir)、疾馳(galoper)等。因此就算沒有city walk,還會有country walk、mountain walk、seaside walk,又或是city run、 city swim、city work…… 概念是虛無縹緲的,而生活不是。你不必成為本雅明筆下的“漫游者”,也不用去發現項飆口中的“附近”,僅僅只是以“換換空氣”來“換換心境”,剝開所有的外殼和標簽,生活就是生活,散步就是散步。
City是客觀的,龐大的,抽象的,而walk卻是流動的,充滿主觀性和個人意識,看似相悖的議題,合在一起似乎成了唯一的解。木心先生說“生命是什么呢,生命是時時刻刻不知如何是好”。但他還說,“生活是什么呢,生活是這樣的,有些事情還沒有做,一定要做的……另有些事做了,沒有做好。明天不散步了”。看來在這個不確定時代,我們還可以確定的是,今天要不要散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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