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劇增,面對計劃生育國策,城鄉居民所持態度涇渭分明。
對人口快速增長帶來的壓力,農民主要擔心人口遞增與人均耕地遞減之間的矛盾。比較之后,有老農不時感嘆生產隊人口倍增,但對每個農村家庭來講,個人利益顯得更為重要,這從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的執行情況便可窺見一斑。在強硬計劃生育政策推行前,婦女總和生育率較高,農村婦女尤甚。七十年代講究提倡計劃生育,政府不主張采取強硬措施限制人口增長,有的農村居民在衡量自己經濟能力的前提下酌情考慮了政府勸告,多子多福觀大打折扣,但是,仍有相當部分農村家庭不聽勸告,其生育觀仍然是韓信用兵——多多益善。強硬計劃生育政策出臺后,農村夫婦超生現象屢禁不止,養兒防老觀、多子多福觀和農業生產對勞動力的特殊需求等因素,都不同程度的誘導著農村夫婦不按政策規定生育。農村現實條件明擺著,傳統養老制度短時間內無望改變,傳統農業生產方式還占據主導地位,第一產業勞動力男女明顯有別,設身處地的站在農民的角度想一想,如果子女沒有在身邊,老來無依給農村夫婦帶來的驚懼猶如驅之不去惡夢,時常在五臟六腑翻騰,構成一大心病,在他們心目中,各種懲罰雖然難以承受,然而,長痛不如短痛,與其經常被惡夢縈繞,不如快刀斬亂麻,直接清除引發惡夢的病根,于是乎,千方百計超生,不生兒子不罷休,計劃生育工作號稱天下第一難事就不足為奇了。農民不相信國家能解決自己這代人的養老問題,更不相信養老保險制度能使絕大多數農村老人安度晚年,他們還望子女得靠,的確,作為喪失勞動力的農村老人,病魔纏身時沒有子女相依未免悲慘。硬性計劃生育政策出臺時,也并沒有配套的養老政策出臺,加上農村具體情況和傳統觀念,計劃生育政策執行阻力較大就在所難免。回望上世紀80年代超生一族,喜劇頻頻上演未免讓人暗笑不已,原本期望超生可以使自己老來有“依”有“靠”,然而,隨著社會轉型,年輕人紛紛外出謀生,超生一族的期望大部落空,年近古稀之時,強撐老骨耕種家人份田還須呼天,隔代撫養多個孩子還得喊地,老來無“依”也罷,“累”多“靠”少就算時運不濟,但整個老來正當力的“威名”,實在讓人難以接受。作為開解勞累的老農,開玩笑說被造化捉弄無可厚非,但是,應該看到,在向工業化轉型的社會中,農民基于本國傳統經驗的考慮已經顯得目光短淺,他們顯然不會運用它國發展經驗來指導個人行為,然而,頻頻上演的喜劇節目,對前赴后繼的超生一族來講,似乎起著告誡作用。作為政府,要想嫻熟運用它國發展經驗,可能也難得要津,如果能把握好人口政策分寸,發展便可稍微省心省力一些,但千萬不要忘記謝天謝地。隨著時代推進,上世紀80年代初那種異常強硬的計劃生育政策逐漸發生微妙變化。對公職人員超生后的懲罰由“雙開”變成“處分”,不得對大月孕婦強行墮胎,收取社會撫養費(超生罰款)的強制執行權移交司法機關等;對計劃生育政策的指責則也從“人權非議”演變到是否繼續執行之爭,婦女總和生育率到底是1.22還是1.8,多大的人口基數才是社會健康發展的適度標準,急遽調整計劃生育政策后生育率是否會強烈反彈,生育政策該維持現狀還是略微松動,還是完全放開,等等,人口學界和有關學者對這些問題爭論不休。中央難以定奪,強硬計劃生育政策的弊端已經呈現,人口性別比異常、人口迅速老齡化、勞動力人口可能出現遠期不足等問題的解決并非易事,而人口與資源、人口與投資、人口與就業、人口素質投資與人口基數巨大之間的矛盾等老生常談問題仍然時時顯現,兩難之中,只好采取觀望態度,時不時有口無心地例行強調“生育率反彈危險論”,同時補進人口與社會發展適應論,以便調整人口政策之需。農民則認為,只要繳清罰款,現在就可以超過規定生育,的確,超生對象在懷孕之初即使被發現,具體經辦人員多置若罔聞,就是非常特殊的被舉報者(因為怕得罪人,鮮有懷孕初期被舉報者),基層計劃生育工作者大多裝聾賣啞,或者是例行公事的隨便走一趟,根本沒有強制不準生育的實際動作,講究實際的農民產生這種認識就顯得符合邏輯。除了現實生育需要和怕得罪人的原因外,導致計劃生育政策變味兒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基于社會撫養費產生的各種利益關系,利益關系使政策執行呈游走態勢,強制不準超生得罪人,不強制還有大額的社會撫養費可以收取,于是乎,何不樂得皆大歡喜呢,把它改為超生后的強制收費,還算比較折中。對這種說法,利益相關者可能要設法反駁,然而,持正方觀點者沒有必要據理力爭,事實勝于雄辯,只要喬裝打扮后到農民中走一趟,是非曲直便可明辨,普遍的一個事實是不可否認的,超生者懷孕時沒有人追,超生后追收罰款時,相關人員卻不辭勞苦。變味兒的計劃生育政策對超生者來講,巨額罰款難免加重負擔,養兒育女的幾多辛酸憑添一筆重彩,于是,有人把社會撫養費(計劃生育罰款)戲稱為“添丁稅”,作為兩朝現象比較,也有一定道理。如果說計劃生育政策要發生變更,中國的為政習慣和中庸之道極有可能直接決定變革辦法,然而,政策正確與否,當前時局下不可能有定論,人口政策效果的滯后性給政策評估帶來困難,多年之后,一旦錯誤的人口政策對社會發展產生阻滯作用,其修復過程將更加漫長,這就要求人口政策調整不能以為政習慣和國人思維為指向,必須要結合世界發展大勢和它國經驗,否則,農民基于經驗那種超生的短見行為就會以另外一種形式復制,放大成國家行為在人口政策上的短見。
城鄉居民應對計生政策態度區別明顯,深究體制原因,不難發現,生產力差距較大、生產方式不同、分配方式不同和管理途徑不同等內在區別,導致家庭生育決策基礎條件大相徑庭,那種認為主要是因為生育文化不同導致態度各異的說法,顯然得不到人們的普遍認同。明晰土地收益權的包產到戶雖然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得以調動,傳統生產力得到解放,但耕地均分后以戶為生產單位的傳統農業,卻喪失了發展現代農業的規模基礎,農業生產力被禁錮在小規模家庭生產的尷尬境地。包產到戶沒有根據地理條件采取不同方式,全國農村一個模式,作為以戶為單位進行半傳統生產的農村家庭,以土地收益為基礎的平均分配還有賴于家庭生產的精耕細作,土地之外的其它收入還需要家庭中的強勞動力奮力拼搏,加上養老制度和生育文化等因素,在現實社會條件下,男勞動力成為直接需求。在提倡計劃生育階段時,國家對城市居民實行低工資制,同時配套住房供給制度、生活用品供給制度、養老制度、福利制度等,形成城市居民對單位的高依賴度,對過渡依賴于國營經濟和集體經濟的城市居民家庭來講,有限工資和多撫養子女之間具有剛性矛盾,生育子女數必須與收入相適應,否則便會因無計劃生育帶來難以承受的負擔,而農村卻不同,農村多一個子女要多分一份口糧,后來是多一個子女就多一份地,一直到土地延包30年不變時,這種狀況才得以改變;同時,城市居民養老制度使“養兒防老”這種思想觀念大大淡化,加上育齡婦女受教育水平和注重素質教育(而非數量取勝)等因素,使城鎮居民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在倡導計劃生育階段也大大低于農村。實行強硬計劃生育政策后,政策對違規超生者的懲罰是“雙開”,“超生”會失去工作,城市居民更沒有必要超生。隨著社會變遷,城市居民家庭對單位的依賴度雖然降低,部分家庭甚至降低到世界平均水平,但現實條件和生活觀念的巨大變化,卻促使城市居民家庭的生育意愿大大降低。
一個多世紀以來,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這個分水嶺將許多問題劃分成截然不同的兩個陣營,矛盾逐年堆積,各種矛盾相互交織,到上個世紀末,農村、農業和農民問題顯得異常復雜,部分矛盾尖銳化、呈顯性狀態,社會發展須解決的許多重大問題都繞不過這個坎,解決“三農”問題顯得尤為迫切,但是,只有消除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三農”問題系列矛盾才可能最終得到緩解。現實擺在面前,生育率的高低、生育觀念的差異、生育水平的優次同樣因二元經濟結構分涇渭,無人可以否認。在解決城鄉二元結構問題過程中,對最活躍的生產要素——勞動力,必須非常重視,問題的根源在哪兒,政策杠桿應該怎樣撬動,對勞動力數量的保證和勞動力質量的提高,國家行為應怎樣定位,都必須三思。在現代化過程中,祖國本已步人后塵,作為決策當局,既要考慮當前影響,還要顧及社會長遠發展需要,如果不仔細分析正反各方的意見建議得以形成的理由,導致人口政策失誤,就會成為千古罪人,望當政者在踐行中掌握好時機和動作幅度,并不是謹小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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