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12月26日報道,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有商戶收到一則明山區除運雪指揮部的通知,通知要求沿街單位、商戶等要在24小時內清除門前積雪,否則將實施處罰。
報道還稱,2023年8月,本溪市主城區環衛作業以24年28億元的價格,外包給了一家公司,其中就包括除運雪服務。當地有關部門相關負責人坦承,“今年是政府外包環衛服務的第一年,需要時間理順合作關系、進行磨合。”
將環衛外包并不是本溪市一家,而且全國很多地方都這樣做了,都存在著下大雪后,大街上的積雪不能及時打掃的問題。
早在12月19日,我就曾寫過一篇《北京下了一場雪暴露了哪些問題》的文章。
文章中指出北京積雪沒有及時打掃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將環衛外包給第三方造成的。
現在,將政府有關部門本應該自己的干的活,統統外包給第三方,成了一種普遍現象。
機關有這種情況,事業單位有這種外包情況。前幾天去一家醫院,有醫生告訴我,現在有些醫院連抽脊髓、按假肢等工作也外包了。
這真是應了過去人們常說的那句話了:“凡是能用錢(公款)來解決的事,都不是事,一律外包。”
更突出的是有些政府部門的行政執法權都外包了,比如罰沒權、收費權、評審權等都給了第三方。
難怪有網友質疑,你們這也外包,那也外包,都將工作包出去了,你們這些公職人員還干什么去啊?是不是你們寫個領導講話、寫個總結報告、造個報表也要外包啊?
外包都要用錢,這錢是出自哪里?還不都是國家財政的錢?這國家財政的錢來自哪里?還不都是來自老百姓?
對這種現象,人們還不能提出質疑,更不能提出反對意見。
因為,人家將此美其名曰“改革”,是花錢購買服務,叫的多好聽!
現在,凡事一沾上改革的邊,就不能反對,不能提意見,誰反對,就是反對改革。誰就是妄議改革的大政方針。
要么,你的文章不讓過審,要么說不定有關部門請你喝茶。寫這種文章一般要冒風險的。要么沒有人敢碰這種話題,要么寫很隱晦,不像我這樣直白。
早在改革之初,我們的總設計師就明確提出: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
改革的目的,就是讓普通群眾都能享受到改革的紅利,改革讓我們這個社會更公平、公正。更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更有利于共同富裕。
而這種事事外包給第三方,讓誰得利了?
就說城市的環衛工作外包吧?是讓真正的干在第一線的環衛工人得利了嗎?不見得吧,去問問辛辛苦苦的環衛工人吧。他們大都是來自農村的年齡大的農民工,每個月拿著很可憐的一點工資。
這種外包,顯然是肥了一些承包的老板個人。本溪市主城區環衛作業以24年28億元的價格外包給那些承包的老板了。這不但不利于共同富裕,而且是進一步拉大了貧富差距。
提高工作效率了嗎?顯然也是否定的。為什么往年沒有出現的問題,現在出現了呢?
為什么老百性連門前都不愿意一起打掃了呢?你都花錢外包了,還用我干嗎?我干了,那外包的第三方不就將錢節省了嗎?道理就這么簡單。不是人們的覺悟低了,而是這種做法影響了人們的積極性。
所以,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有商戶才會埋怨:“5天了沒除干凈雪,現在怎么還要罰我們呢?”
所以,《澎湃新聞》才評論說:兩邊一對照,處罰通知就難免讓人感覺“刺眼”:既然已經花了28億外包給環衛公司進行環衛作業(包括除雪),現在不僅除雪效果不理想,還把責任轉嫁到沿街單位和商戶身上,合理嗎?合適嗎?正如有商戶吐槽:“馬路好幾天沒整干凈,咋不見追究誰責任呢?”
既然,老百姓都知道,有些工作不能外包,這種外包“花了國家的錢,富了個別人”,又造成新的不公平。
那為什么有人卻熱衷于這種外包呢?這個話題本應該留給網友討論。如果我說出來,可能影響過審。但我這個人心里有話放不住,不說出來難受。
在我這個體制內退下來的人看來,主要是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是,這是一種懶政的表現。花錢購買服務,雖然花了些錢(又不是自己的),但是,省事、省心、少麻煩,當領導的誰不喜歡?
二是,這樣外包可以推卸責任。大家可能經常看到,凡是出現被曝光的丑事,有關部門第一個解釋的就是,出事的不是我們單位的正式工,而是臨時工(第三方),我們已經將其辭退了。
三是,凡是公家的錢,不花白不花。別人不都在花嘛,我們干嘛不花,只要造了預算,上面就批錢,有錢不花是傻瓜。
四是,這是改革,是創新。上面都支持,老百姓反對沒用。
任何一項改革,都不能太任性了,都要充分論證其利和弊。更要聽聽老百姓的呼聲。人民群眾支持不支持,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才是衡量我們改革對與錯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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