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聽說新東方捐款1000萬,當時就覺得不太對勁,回頭一看,果然是捐給了壹基金。
這個捐法就太“美式”了,俞敏洪自己就是壹基金的創始人和理事會成員,自己就有管理基金的權力,這不就等于把錢錢捐給自己嗎?
壹基金當年的理念就很“先進”,他們說:“寧要人人每月捐一塊錢,不要富豪一次捐一個億”。意思是,慈善不能靠富豪捐錢,要靠所有普通人……但問題是,壹基金成立后,收益的不是普通人啊。
當年壹基金拿著救災善款,不是還支援了王石的登山事業嘛,2013-2017年,壹基金向王石的戶外登山項目注資了1556.18萬元。所謂“慈善”,難道就是拿老百姓的錢,去滿足富豪們的獵奇體驗?
我國法律規定,基金的日常運營(包括工資,辦公費)不得超過10%,假設每年大家捐1億元,基金可以提1000萬發工資、租辦公樓,付水電費,但是剩下的9000萬必須用于具體的慈善項目。
但是你看看壹基金是怎么花的?2013年的管理費用是248萬,員工工資616萬,2014年的管理費用是424萬,但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就飆升到1000多萬。2015年,壹基金的管理費用又漲到548萬,員工工資還是維持在1000多萬居高不下。2016年,員工工資已經上升到將近1400萬……
從2014年開始,壹基金向美國洛克菲勒基金會旗下組織頻繁注資超過7億人民幣。2016年,希拉里郵件門事件爆發,在眾多“外國注資名錄”里,壹基金的名字竟赫然在列。
壹基金曾撥付2000萬成立“中國公益研究院”,前慈善司司長王振耀當院長、教授。據《中國經營報》報道,這兩千萬一年就花完。2011年,壹基金又撥付239萬余元給該院培養公益人才。該院還高調地與美國NGO聯合辦國際慈善管理班,王振耀兼講師,學費一期9.8萬,一年可收490萬。這是慈善,還是生意?
2011年,壹基金出資500萬元(汶川救災款),與阿里巴巴、格萊珉信托在四川設立了一個所謂“阿壩州松潘縣格萊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該公司以年息10%放貸。放貸也算“慈善”?
另外,有人查到壹基金幾年前在山區推廣的所謂“凈水計劃”,給山里的小學裝他們的“凈水器”,報價為29650元一臺,然而實際市場價僅為3500一臺……還算不錯,好歹是裝了凈水器的。
壹基金還斥巨資建了一座“青少年防災體驗館”,我查了一下,這座“體驗館”還有著大量的收費培訓項目,類似于游樂場,也就是說,這差不多是一個商業運營項目,這也叫“慈善”?
大家請記著新東方這筆捐款,幾年后在看看,它用在哪里!
記住他們當年精神領袖的一句名言,叫做“商業是最好的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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