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位叫“拼命三郎”的網友在“頭條”發布的一篇文章,他在這篇文章里披露了小崗村大包干帶頭人嚴宏昌70年代出外打工月薪200元還要去要飯的一個怪現象。看了網友“拼命三郎”的這篇文章,忍不住也想說兩句。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樣的笑話竟然在某些主流媒體上面進行了大張旗鼓的宣傳。
一是在“大公網”上,由《大公報》記者進行了公開報道。報道稱:“上世紀七十年代,離鄉務工的嚴宏昌因為能寫會算、頭腦靈活,一個月能掙200多元,由他牽頭組建的建筑工程隊,最高峰時有300多人的規模,他因此成為鳳陽縣有名的“能人”。”
這里至少有這樣兩點是說不過去的。第一點,只要是從上世紀70年代過來的人都知道,中國的工資收入,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以前,國家都是處于低物價低工資狀態,人們的工資性收入普遍不高。七十年代一般剛入職的學徒工只有20來塊錢,大專院校畢業生剛參加工作也只有30多塊錢,不到40塊,那時農村中小學的高工資也只有50多塊錢。而農村在外的副業工,社會工資只有一塊二毛錢一天,到八十年代上漲到每天一塊五,一塊八,比如我們這里坐標湖南,70年代就只有一塊二毛錢一天,一個月滿打滿算也只有36塊錢,不過給別人做工要吃老板的。那個時候,全國物價水平差不多,即使有些地區富裕點,農村務工人員也不可能有200元的月薪,想想,那個時候200元是一個什么概念,相當于一般地區6倍左右的收入了,那個時候人們的收入水平根本就沒有這么大的差別。這一方面說明大包干帶頭人嚴宏昌編造的故事就非常的離譜。另一方面,說明媒體記者根本就沒有具備新聞工作者的基本業務素質。對新聞工作者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做到“準確、及時、真實”這三要素。說七十年代務工能月掙200元,一點也不準確、真實。媒體作為輿論導向,違背了“及時、準確、真實”這三要素,自然就會不可避免地在社會上起到誤導作用。這是其一。
其二,上世紀七十年代務工月薪能達到200元,那可相當于省部級干部的待遇了。那個時候毛主席夫人江青開始的工資才200多塊,后來才300多塊、鄧穎超他們的工資都只有300多,康克清比她們低一點。王洪文月薪只有68元,吳桂賢調中央后工資還是原來的67元二角。陳永貴當副總理還是計工分,大寨每個工一元五,一個月出滿勤是45元。當時的大寨是全國的先進典型,一個工也才1.5元,嚴宏昌怎么就能做到務工月薪達到200元呢?這不是開國際玩笑嗎?再退一萬步來說,當時既然是鳳陽縣有名的“能人”,務工月薪可以達到200元,怎么還要出去要飯呢?這怎么能自圓其說呢?這樣編的故事與大躍進時有人搞的浮夸風畝產幾萬斤又有什么區別呢?
再說,說嚴宏昌是鳳陽縣有名的“能人”,既然是鳳陽縣有名的“能人”,那么,小崗村人均耕地有四、五畝肥沃的土地,怎么都種不好,還會餓肚子,靠要飯過日子呢?別的地方才一畝多地,有的地方耕地面積才幾分地,人家都不是靠要飯過日子,而偏偏是小崗村呢?這不是太自相矛盾了嗎?編造這樣的故事能自圓其說嗎?
再看看這段話,與前面那段話對比一下,又該做出怎樣的解釋呢?這是嚴宏昌自己說的話,既然他“能寫會算,頭腦靈活,一個月能掙200多元”,在當時應該完全肥的流油的了。又怎么會落到“吃糧靠返銷、用錢靠救濟、生產靠貸款”的境地呢?更讓人不可思議的又怎么會有嚴宏昌那樣心酸的回憶?“一家老小,幾天不燒鍋”,父親“餓得下不來床”,這與一個月能掙200多塊錢的家庭來說,反差也太大了點吧!
再看下面的這則報道,更是讓人不可思議,說當時“一年有三個月沒有糧食吃”“他和家人不得不去外地要飯”,一個能月掙200多元錢的“能人”,怎么又會“三個月”沒糧食吃呢?怎么不憑借自己的才能去外務工掙那200多元的月薪過活,而非得去外地要飯?
更讓人不解的是,報道里說嚴宏昌回憶到在外討到豆芽湯他母親那種喜出望外的情景,“早知道能要到豆芽湯,把爸爸媽媽也帶出來喝點豆芽湯就好了”,請問,究竟是多遠的外地,能夠把豆芽湯帶回家,如果是附近要到豆芽湯帶回家還有一點可信度,但如果是附近要飯,人家為什么能夠吃飽,而小崗村為什么守著肥沃的四五畝土地餓肚子呢?這又說明了什么?如果是很遠的地方,那么,請問,一點豆芽湯又能放身上帶多久呢?這不是自欺欺人嗎?這樣的故事怎么也編得出來呢?這里不禁要問,小崗村究竟的真實情況是怎樣的?編造出來的故事,而且又編造得如此離譜,又有多大的說服力?更讓人不能理解的是,編造這樣的謊言又究竟是為了什么?該不是讓全國人民都來造假吧!
這幾則消息筆者是從網友“拼命三郎”的文章截圖下來的。由這些內容不禁想到這樣幾個問題,第一,小崗村大包干帶頭人嚴宏昌說的內容如果是真的出自嚴宏昌之口,說明這個人至少是心術不正。他的說話內容根本就是自相矛盾,不能自圓其說,說明他說這些話完全是為了某種政治目的而編造出來的謊言,與實事求是的精神是完全背道而馳的。他以編造謊言出盡了風頭,也反映了這種人的無知,俗話說“無知者無畏”,因為他的無知什么話都說得出來。
第二,報道這些內容的主流媒體記者,是不合格的記者。沒有新聞媒體記者必須具備的素質,屬于“無腦”記者。作為一個媒體記者,連事實的真相都搞不清楚,對沒有真實性的內容不加分析地采用并進行宣傳報道,以訛傳訛,是沒有職業操守的表現。其結果只能是遺患無窮。
毛主席當年曾就宣傳報道的問題對時任人民日報社長的吳冷西強調指出:“做新聞工作,無論記者和編輯都要頭腦冷靜,要實事求是,下去采訪,不要人家說什么你就報道什么。要自己動腦筋,想想是否真實,是否有理。”而報道小崗村內容的記者就根本不是這樣,這是媒體人的一種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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