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當然沒有欺騙農民 數學 說毛澤東把土地收回去了?那么,大家在學術爭論的時候,就要對“收回去”這個動作加以定義。
打個比方吧,我手里原來有十三畝地,后來我送給了金陵客網友了,那么,他就有了十三畝地。他種什么,那是他的事情,種了以后那東西怎么處理,也是他的事情。
現在就要說,假設我反悔了,我要收回來,這個收的動作,按理是怎樣的呢?那么,這十三畝地,金陵客就不能夠種了,而是由我來種了,他就沒有土地了,這才是收。或者,金陵客還可以種我的土地,但是我們之間必須定一個經濟合同,就是土地是我的,你得給我交租,如果你違約不交租,我上門扒糧食,這才叫收回土地了。所謂收回土地,就這種兩種辦法。
那么,共產黨搞了人民公社集體所有制,有沒有收回土地呢?
這里面,特別特別好的一個例子,會讓反共人士啞口無言干瞪眼的例子,決不是什么大寨大隊那樣的先進集體,恰恰是我最喜歡最喜歡的小崗村的例子。這個例子讓反共人士一聽就傻眼。
這個例子,就是小崗村二十三年未向國家繳一粒糧還年年吃供應,且沒有一個人因此而被罰款,沒有一個人因此而入獄,甚至這個企業也沒有宣布破產,完全沒有破產的跡象。
因為反共人士中,甚至有完全缺少常識的所謂的社會學家教授,他們的論文就這么說,一方面承認共產黨搞了現代化,但是,一個重要的謠言,就是說共產黨是通過剝奪農民來獲得現代化的。有了小崗村的例子,他們的觀點就極為荒謬。
打個比方吧,如果我是一個獨裁者,占領了地球上的某一塊地方,金陵客是我的手下,我命令他,去那塊地方統治那里的人民,要想盡辦法剝奪他們,奴役他們。
但是,我有一個要求,什么要求呢?就是如果那里的人民不交一粒糧食,你不允許逮捕他們中間的任何一個人,也不允許罰他們的款,你必須年年供應給他們糧食吃,你實施了我這個要求,怎么個奴役法?
我認為,如果上級派我去奴役一個地區,那就必須給我一定的暴力的權力,比如說,必須給我槍斃人的權力,或者逮捕人的權力,或者,我可以象日本鬼子對付中國勞工那樣,把他們都關起來,用一些警察看押著他們勞動,如果他們不好好干,我就拖出來喂狼狗,這才叫奴役。沒有這些暴力手段,你金陵客有任何辦法奴役?
而事實上小崗村生產隊的人不信毛澤東思想啊,沒有被洗腦啊,堅持不給共產黨繳一粒糧啊,還年年吃供應啊。沒有一個人被捕,沒有一個人被嚴刑拷打,沒有一個人被罰款,這叫個什么奴役?除非你要把奴役的定義給擴大了,那誰不是被奴役的?
所以我才認為,要看毛澤東時代的人是不是真自由,那就不能夠看先進而應當看落后,落后的人是個什么待遇?他們有沒有權利落后?觀察的結果,他們是有權利落后的,他們可以自由地選擇不向國家繳一粒糧,國家一看,還關切地問,那你們要不要糧食???我太感謝小崗村村民了,沒有他們的落后,我和反共分子的爭論就少了一個特別重要的例證了。
因此,兩個事實,一個是小崗村生產隊確實二十三年未向國家繳一粒糧,另一個是,事實上當時人口暴增,趨勢是不餓死人。這說明了什么?說明了還是有生產隊向國家繳糧食的,而且,這個繳糧食,是完全自愿的,是你愛繳不繳,繳也可以不繳也可以,繳了表揚你不繳還給你吃供應的。因此,當時的國家城市居民吃的糧食,就相當于農民的捐款性質,是農民們自愿地捐的。你對這個“自愿”表示懷疑?那我就讓你看看小崗村,不自愿完全沒有懲罰,還不叫自愿叫什么?
正如淮海大戰中,有幾百萬民工推著小車上前線給解放軍送軍糧,這是完全自愿的,國民黨就找不到幾百萬民工來給他們送軍糧。同樣,在整個前三十年農民們給國家繳糧食,也都是具有捐款的性質,也是自愿的。因此,這是農民的一種英雄主義精神,而完全不是當局的強迫。強迫必須有暴力,但是我看不到暴力,因此不是強迫。
因此,正確的結論就是,是中國農民的英雄主義精神,自愿捐助支援國家建設,導致了中國實現了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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