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陳昌浩關于西渡行動回憶文字的評析
以下陳昌浩的回憶文字引自《陳昌浩關于西路軍失敗的報告(1937年9月30日)》,《中國工農紅軍第四方面軍戰史資料選編·長征時期》第979~第980頁(解放軍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
〖陳文〗
十月二十日總部離開會寧,事前只決定了三十軍到大蘆子造船渡河,三十一軍分途在后阻敵,總指揮部遲兩天開動到打拉池,其他問題沒有確定。二十二日指部離開會〈寧〉,這時毛炳文正積極由馬營向五軍銳進,胡宗南部向通渭壓迫,我們當時才決定由九軍一部、三十一、五軍及四軍一部在會寧附近予敵打擊。但因五軍退走太快,未照命令扼守會寧,使計劃未能實現。此時三十軍已渡河成功(二十四、二十五日晚),九軍、五軍急向北開進,四軍、三十一軍扼阻大路。敵人急進之下,指部本總部命令,隨九軍、五軍渡河,三十一軍亦準備渡河(直屬隊大部已渡河,隨后又開返河東)。我們渡河后,在中和堡約停住了一天一夜,中間接到毛主席電報:“河西只要一個軍、指揮部帶兩個軍仍過河東準備夾擊敵人”。這時三十一軍、四軍正向打拉池前進,毛部先頭已抵靖遠,事實上已不好東返,加以總部同時來電,又說四軍、三十一軍都準備在靖遠以下渡河。我們到三角城時,還接總部電:“已得毛主席同意,四軍、三十一軍即在三角城過河,準備迎接。”我們等到下午五時以后,又接到總部電說:“該兩軍不渡河”電報后,才向北開走。此時三十軍先頭在擊退馬祿騎旅及祁明山步旅一部(馬步青部)之后,即乘勝向一條山進,九軍與指揮部尾后向趙家山、鎖罕堡附近集結,五軍因會寧損失后,即在靖遠河西一帶扼守休息。
【評析】此段陳述事實,與原始檔案文獻基本上能互洽。
〖陳文〗
此地明顯看到:
⒈我們率三軍渡河雖得總部命令,可是違反軍委意圖的。國燾同志縱[命]令三個軍甚至全部渡河,無疑的是執行自己一貫退卻計劃,而不是真正執行寧夏戰役計劃,如果不是敵情地理限制,三十一軍、四軍均已渡河。
⒉我們當時同意三個軍渡河的動機,外表上是為了執行寧夏戰役計劃,跨河而下,以與河東主力呼應,實質上是違反了軍委意圖,曲解了寧夏戰役計劃,恰恰做了國燾同志退卻計劃的實施者,因為寧夏戰役計劃決不是分散主力,無條件的避過敵人,而是要在有利時機(誠如會靖線上及以東)集中兵力打擊敵人,爭取消滅其一部,借以鞏固自己根據地。當時三個軍渡河無疑是的違反寧夏戰役計劃的,是退卻路線支配下之行動。
【評析】第一點言之成理,但卻忘了言及:“三軍競渡”乃至四方面軍全軍西渡的原始動議者,為誰?第二點“違反了軍委意圖,曲解了寧夏戰役計劃”的論點很對,但論據卻顯得牽強。說“三個軍渡河”違反寧夏戰役計劃,還“無疑”,過了!因為中央并沒有無條件地反對“三個軍過河”,中央軍委的意圖是打擊了南敵拒止了敵人進攻后,再考慮另一個軍過河。
〖陳文〗
⒊過河本身根本上也是不對的:
⑴暴露寧夏計劃的意圖,使敵人主力敢于長驅直入向蘇區進攻,使河西次要敵人很快集兵防御。
⑵分散主力,實際上破壞了會合,削弱了當時打擊主要敵人(胡宗南??)的力量。
⑶削弱民族統一戰線中堅力量,影響到友軍的愿望與對紅軍的團結,影響到整個統一戰線。
⑷當時主要敵人是蔣介石部隊,而我們策略尚且是“實行不得已之自衛戰”,而過河之后,我們是主動向人家進攻,而被進攻者又是少數民族之回軍,這很嚴重的妨礙黨的統一戰線與民族策略之施行。
【評析】陳文中的這段文字似乎有點牽強:過河的確執有“執行寧夏戰役”的“護照”,也是中央的部署,本身沒什么錯。所列四條似乎也條條牽強:要“打通國際”,與這些地方土軍閥的沖突基本上就不可避免,就是要“統戰”也得操著槍桿子去統;寧夏戰役本原設計中兩個方面軍渡河地點就不在一處,“分散主力”之罪不能成立。
“暴露寧夏計劃意圖”也是:你有沒有寧夏計劃,人家都要“剿”你。兵強馬壯之敵,“長驅直入”,理所當然!
筆者研究辨析這段歷史需要了解的問題是:一、為什么對中央“先南后北”的意圖不予考慮?二、為什么那么急于把方面軍總指揮部搬過河?三、紅四方面軍河東部隊為什么沒有一位方面軍首長來指揮?
〖陳文〗
我還記得,當時我們與總部軍委電文中,有這樣的事實,我們要求不分散四方面軍,提議三十一軍甚至其余兩個軍都過河。我們當時是以為總部命令是在軍委指示之下的,以為軍委總部分散了四方面軍。這無疑的是我們主觀掩飾了退卻路線之十足的表現,自己已經執行了國燾的退卻計劃,反而把分散四方面軍的異議,歸到軍委身上(在渡河后才知道軍委不贊成三個軍渡河),這是我們主觀上軍閥主義與反黨傾向之事實說明,不錯,當時軍委同意用一個軍的河西,這是因為已經過了河,事實上已無法制止之后(四方面軍三個軍渡河軍委并不知道),但這也不能說是軍委分散四方面軍(如果需要分散,軍委自有權分散),或者說是“等于犧牲這一個軍”。因為這一個軍的行動是隨時可調過河東去的。總之,渡河行動之一切錯誤,固有國燾路線為其根源,但最主要的實際執行責任,還是歸我個人承負。
【評析】這一段史實有些出入,比如“當時軍委同意用一個軍的河西,這是因為已經過了河,事實上已無法制止之后”,其實紅三十軍渡河成功之前就得到中央同意(委婉提示而未明確反對)了的(未在打拉池紅軍總部的徐向前、陳昌浩在紅三十軍渡河成功的當天或以后有可能不知道,毛澤東、周恩來在那天上午要求彭德懷與朱德、張國燾“詳商”的來電中,就已經有了“三十軍迅速渡河控制西岸”的內容)。中央不贊成的是在沒有給予南敵以打擊前把三個軍乃至總部機關一下子拉過河——逃跑式過河和搬家式過河。
陳文后頭的大包大攬,恐怕也未必不是違心之言。
至于在渡河的前一天甚至當天,“我們當時是以為總部命令是在軍委指示之下的”還是成立的!問題是:后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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