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有部電影,電影中有這樣的一個鏡頭:
把稅征到九十年以后?是不是太夸張了?
這絲毫不是夸張,民國的捐稅,就是這么回事。
這叫什么?這叫預征。也就是說征了一年的稅不夠花的,就把后一年的提前征收了。如果還不夠花的,就把后兩年的、后三年的也提前征收。
既然已經預征,那明年、后年是不是就可以不征了?想的美!明年不征明年的,但可以提前征收后四年、后五年的。以此類推,直到提前征收后三十年、后五十年、后八十年的。
來來,我們看看民國23年(1934年)四川幾地的稅預征到了哪一年。
南充:征到民國54年(1965年)。征收機關:20軍;
資中:征到民國60年(1971年)。征收機關:21軍;
犍為:征到民國64年(1975年)。征收機關:21軍;
越巂:征到民國74年(1985年)。征收機關:24軍;
灌縣:征到民國80年(1991年)。征收機關:28軍;
彭縣:征到民國69年(1980年)。征收機關:28軍;
新繁:征到民國80年(1991年)。征收機關:28軍;
成都:征到民國74年(1985年)。征收機關:29軍;
安縣:征到民國72年(1983年)。征收機關:29軍。
這是最嚴重的嗎?不是,在川軍劉存厚的防區,稅已經征到了21世紀。
四川軍閥混戰時期,是防區制,各防區差不多就是一個獨立王國,只要你有槍桿子,捐呀稅呀想怎么征就怎么征。
征這么多的錢用來干嘛呢?用來養兵,用來打仗。自從進入民國以后,四川境內差不多年年打仗,就從沒消停過。
來看看劉湘21軍防區內的軍費占財政支出的比例:
民國17年(1928年):軍費支出12694758元,占財政總支出的79.09%;
民國18年(1929年):軍費支出16901681元,占財政總支出的73.77%;
民國19年(1930年):軍費支出22261436元,占財政總支出的73.46%;
民國20年(1931年):軍費支出26580174元,占財政總支出的75.20%;
民國21年(1932年):軍費支出34231718元,占財政總支出的67.81%;
民國22年(1933年):軍費支出45927038元,占財政總支出的72.33%。
(上載《四川經濟月刊》民國23年5月號)
老百姓的血汗錢百分之六七十以上全用來打仗了,而且這仗,不是抵御外敵入侵,而是爭地盤的內戰。
說到地盤,在二劉大戰之前,劉湘可遠不及他的幺爸了。自1927到1932年這幾年,在所有川軍各派系中,劉文輝的24軍不僅地盤最大,也最富,包括最肥的自貢及五通橋鹽場在內的整個成都平原,一大半在其手中。
當年的四川,有兩項最肥的稅收。一個是鹽稅。四川產鹽,這當然不能被軍閥們放過。1915年,那時川軍內戰還不激烈,全川鹽稅共征673萬余元,從第二年起,四川省內軍閥混戰一年比一年激烈,到了1935年,已達1909萬余元。
另一個特別肥的稅是煙稅。本來早在清末,全國就已經禁煙了,但軍閥們為牟取暴利,不僅不禁,反而強迫農民種植罌粟。不種行不行?不種不行。不種就加大征稅力度:“如農民種糧而不種煙,則種糧食一年,應完三年的稅,而種煙,則只完本年一年的稅;如明年再不種煙,仍種糧食,則明年一年,應完五年的稅;到后年,再不種煙,仍種糧食,則這一年,應完七年的稅。”(謝藻生《苦憶四川煙禍》)
在如此高壓下,“全省一百四十余縣,其不種煙的,殆不及三、五縣。”(同上引)
通過毒害川民,布禍全國,川軍從中獲得了巨大的不義之財。據當年出版的《四川財政匯編》統計,民國19年這一年,楊森所部20軍的煙稅收入13652686元,占總收入的43.59%。劉湘所部21軍的煙稅收入11179275元,占總收入的37.10%。但據美國人吉爾門1933年出版的《四川游記》所載,不論20軍還是21軍,其煙稅收入遠不止這個數。
除了這些大的項目的稅收,還有數不清的雜捐雜稅。以某一小商人從合川到重慶需繳納的捐稅為例:
合川出發——
護商捐:三十八元,印花稅二分;江防捐:二十五元五角,工本費一角;船捐:四元八角,印花稅二分;軍事捐:三十八元,印花稅二分;查驗稅:二元。
合川東津沱——
查驗稅:四元。
合川鹽井溪——
峽防捐:四十五元六角六分,印花稅四分,劃子錢一吊;稽查稅:五十七元,印花稅二分,劃子錢二吊;團練捐:十六元,劃子錢一吊。
合川澄江口——
護商捐:三十八元七角。
巴縣北碚——
峽防捐:二元。
江北土沱——
峽防捐:五元;江防捐:四元;峽防特稅:四十五元,印花稅一元八角。
江北悅來場——
峽防捐:十四元三角。
巴縣童家溪——
峽防捐:二元。
巴縣磁器口——
峽防捐:四元。
江北香國寺——
印花稅:九元六角;江防捐:十八元,印花稅二分,工本洋一角;警察捐:十六元七角;護商捐:四元;護商特稅:二元;煙燈稅:一元;煙酒稅:一元;戒煙捐:二元;卷煙捐:二元;統稅:二元;船捐:四元;斗息:二元。
由合川到重慶,總計貨物不過鴨毛三十包,牛皮六百張,豬毛九簍,路程也僅僅幾十公里,納捐稅就達四百余元。
雜捐雜稅,可遠遠不止這些,有些名目之不要臉,已經到了神鬼都想象不到的程度。比如你捐呀稅呀繳的不及時,兵爺或保警找上門來,要收“打門捐”,再不繳把你一繩子捆了,要收“捆捐”,拒絕種大煙的要繳“懶捐”,大煙苗載種時要繳“窩捐”,大煙成熟收割后上繳時要繳“秤捐”,養雞要繳“雞捐”,養狗要繳“狗捐”,夜晚點燈要繳“燈捐”,白天做飯要繳“灶捐”,趕場穿草鞋的要繳“草鞋捐”,趕場打赤腳的要繳“赤腳捐”,等等等等。“自古未聞尿有稅,如今只剩屁無捐”,真的不是夸張。
這樣的雜捐雜稅到底有多少,已不可考,但從1935年執行“新政”時,被裁并的征稅機關即達51個,被裁廢的雜捐項目即達204種的情況看,其項目之多,恐非今人所能想象。
以上所說,還只是平時的捐稅。要打仗了,還要加征國防捐。比如1931年,因為要與大侄子劉湘開打,劉文輝對于鹽場等工商業,就“按產業抽千分之三十,統計達二千余萬元之巨。”(載《四川月報》民國22年10月)
這所謂的國防捐,可并不僅僅是向鹽場主和鹽商征收,平頭百姓也同樣要征。24軍轄區81縣,區分大縣小縣,多者六七十萬,少者一二十萬,給你規定多少你就必須得繳多少,一分也不能少。這八十多縣加起來,所征數目之大,可想而知。
還有一個問題是,這國防捐,如果是幾年偶爾征一次還好,可四川的內戰卻出了奇的多,有人統計,自1916年到1935年這二十年間,四川的軍閥混戰,竟達470余次,平均每年有二十多次。打仗多,國防捐征得就多,當兵的只負責賣命,并不創造生產價值,為打仗埋單出錢的,自然全是百姓。
這么苛的捐稅,不繳行不行?沒那好事兒,必須按期如數上繳。“催逼之急,有如星火,稍有遲誤,即遭慘殺。”(同上引)
實在繳不起怎么辦?將軍們不信那個,繳不起,那是手段沒到位,手段到了位,粗糠也能榨出油來。誰敢不繳錢糧,“將人捉去,捆綁起來,敲打一回,錢糧仍得繳納。”
你以為捆了你打了你就白捆白打呀!沒那么便宜。捆了你你得繳“捆捐”,吊了你你得繳“吊捐”,打了你你得繳“打捐”(載《新蜀報》民國21年8月24日)。
沒有錢,賣田地也得納捐;地賣完了,賣房子也得納捐;房子也沒有了,賣兒賣女賣老婆也得納捐,總之軍爺的捐少納一分也不行。
這樣的橫征暴斂也不僅僅是為了養兵打仗,不然那些當兵的也就不會穿得跟叫花子似的,也就不會總是欠餉了。這樣用槍桿子征來的民脂民膏,也用來軍閥個人的發家致富。
農業社會,土地是多數人的命根子,也是最能彰顯一個人財富的代碼。在當年的四川,有一個現象,即地主并不都是軍閥,而軍閥必定都是地主,而且是大地主,其擁有的土地遠比一般的地主多出很多很多。
以下是1935年的統計:
崇慶的地主,軍閥占2.6%,崇慶地主所占的土地,軍閥占57%,占地最多的15000畝;
大邑的地主,軍閥占2.9%,大邑地主所占的土地,軍閥占66%,占地最多的30000畝;
灌縣的地主,軍閥占0.7%,灌縣地主所占的土地,軍閥占21%,占地最多的5000畝;
重慶的地主,軍閥占6.6%,重慶地主所占的土地,軍閥占60%,占地最多的4000畝;
萬縣的地主,軍閥占6%,萬縣地主所占的土地,軍閥占33%,占地最多的3000畝;
宜賓的地主,軍閥占4%,宜賓地主所占的土地,軍閥占20%,占地最多的2000畝。
土地占有量最大的,整個四川的軍閥,誰也比不過大邑劉文輝。在其兄劉文彩的助力之下,通過瘋狂攫取,截止到1934年,大邑劉家有糧庫27座,每年收租僅稻谷一項,即達560多萬斤。
從小生長在這樣的家庭,自然是可以洋房別墅,穿金戴銀,山珍海味,奴仆丫鬟老媽子一大堆了。比如楊森,在廣安、瀘州、重慶、成都、武漢、上海、天津等地都有公館。其對外公開的妻妾有12個,生子女39人。每一妻妾都有公館洋房和可供收租的田地。每一子女甫一出生,即在國外銀行存款兩萬元。其家養有幾十條名犬、幾十匹名馬,全部購自國外。狗有狗衣,馬有馬衣,也全部在國外定制。其私家有音樂廳,有游泳池,有網球場、有跑馬場。有養狗副官,有飼馬副官,有網球副官,等等等等,凡是能想到的享受和玩樂,楊家應有盡有。
如今民國劇中千篇一律反復表現的,就是如楊森家這樣的畫面,硬生生給人一種民國盡富豪的感覺。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會有越來越多的人羨慕民國,并夢想著能夠穿越回去,去過那樣的公子小姐姨太太們的生活。
然而歷史上,占比99%以上的百姓的生活,和民國美劇中所表現的,并不一樣。
咋個不一樣呢?還以四川為例:
據1925年2月16日《國民公報》載:巴中縣“樹皮草根業已吃盡,無以為生,餓死者到十分之三。現在數遍十家,即有八家無食,數遍百人,即有十人無穿。”
“最慘者厥為東南路之小寧山、浮鳴河、楊家灣一帶,餓死人民溝死溝埋,路死路埋,不計其數。城內自去年臘月起,死人太多,特在龍王廟官山內掘一萬人坑,以便掩埋。至今第一、第二大坑已堆滿,第三大坑又在繼續抬埋。”
據《四川農村經濟》所載,1934年,長壽縣農民四十萬人中,有二十萬人無食。
合川縣六十余萬人中,生活無著者達四十余萬,十之七八的人以樹皮豆葉充饑。
綦江縣四十萬人中,饑民達十六萬六千人。“東溪以上,每日餓死者約百人左右”。
潼南等縣,“常有人引抱幼孩沿街求賣,其價值每一小孩至多五、六元,少者二、三元不等。晚間路上均有女孩遺棄,任人拾取。”
大人餓了可以忍,幼童餓了就會哭鬧,有的家長被哭鬧得心煩,便將孩兒的嘴堵住,甚至用針線縫住。“以針線將枵腹之際,哭號終朝的幼女上下唇緊縫,以至斃命者有之;引抱幼該,沿街叫賣者有之;全家服毒自盡或跳巖自殺者有之。”
更慘的,因樹皮、草根、麩糠都已吃盡,有些人開始吃土,吃土往往把人脹死,又開始出現吃小孩的情形。不敢打殺別人家的孩子,又不忍下手烹煮自己的骨肉,便與人交換幼孩,殺了吃掉。也有的就直接殺了自己的兒女吃掉。但這樣的家庭,往往也在幾天后,還是餓死。《國民公報》1925年7月1日載,巴縣“易子而食者二十一家,自食其子女者十余家,餓死者約七萬余人”。
剛剛死去的尸體,也成了人們覓食的對象。有膽大者,竟操起殺人賣肉的生意。川北等地,“盜食死尸之事,時有所聞,殺人賣肉,殆已成風。”
萬源等地,更出現了“大規模吃人劇場,縱橫二三十丈內,人頭星羅,尸骨狼藉……”
已經餓得到了賣兒賣女,甚至吃死尸吃自己的兒女的地步,土地自然早已賣光。這對于川軍的將領們來說不是壞事,一方面為他們兼并土地成為大地主提供了可乘之機,另一方面因為失去了賴以為生的土地,大量農民破產,又可以為軍閥混戰提供源源不斷的兵員。就是在這一人為的惡性操弄下,在使得數以千萬計的川民傾家蕩產的同時,也使得如劉文輝、楊森、劉存厚、范紹增這樣的軍閥極少數人先富了起來。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榮枯咫尺異,惆悵難再述。”
民國十七年,全川共計有7263萬多人,僅僅三年以后,到了民國二十年,即銳減到只有4799萬多人了。
素有天府糧倉之稱的四川,之所以人口銳減,用呂平登先生1936年的說法,“則由于農業技術本身與天災者不過十之一二,而由于封建勢力之剝削、軍事擾亂者則十之七八。”
1938年11月出版的《賑務月刊》第31期,評論四川的災情時說道:“果無防區制之毒害,果無四百七十余戰之摧殘,果無苛捐雜稅之橫征……則雖有天災,亦能預為應付而無吞泥粉、嚼草根、嚙樹皮、人食人之慘像,是故今日四川之一切災像,統謂之為前此不良政治之總暴露,亦無不可。”
不知各位發現沒有,這些,是這四十年來電影電視劇中從不表現的。
附:除文中標注外的主要參考資料:
1.《四川農村經濟》(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
2.《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
3.《四川財政匯編》(二十一軍收支統計)
4.《四川經濟月刊》
5.《四川軍閥史料》
6.《二十年來之川閥戰爭》
7.《中國經濟的崩潰》(上海聯合書店1930年版)
8.《四川月報》
9.《四川田賦負擔之研究》(商務印書館1934年版)
10.《四川文史資料選輯》
11.《重慶文史資料選輯》
12.《國聞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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