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大革命當中有這樣一件事:
一個女藝術家,受到紅衛兵的迫害,臉上被涂滿了墨汁,還被逼跪著從課桌肚子下面鉆來鉆去,然后回去還挨了一頓打,受不了當晚就自殺了。
很多諸如此類的事情,成為了現在很多人拿著“反省”的名義,炮擊文化大革命的主要手段。
這個事情如果不與其他時代做對比,僅僅把文化大革命的當做一個“獨立時代”的時代來看,確實是荒唐至極,罪不可赦,可是我們如果冷靜的反問一句:“這種事情只發生在文化大革命時代嗎?”
換句話說,這種事情發生在普通老百姓身上少嗎?事實上,這種事情發生在老百姓身上不過是家常便飯!
黑龍江以前有一個老大,名字叫做喬四。對這個人稍微有了解的人就知道,有個“夜夜做新郎”的外號,他的司機開著車子帶他在車上閑逛,看到那個女人漂亮,無論年齡大小,無論是不是有夫之婦,搶上車子直接帶走。問題是這個人在東北縱橫十余年,手眼通天,保護傘直通黑龍江省政府。如果不是一時大意,超了中央某位大領導的車子,抹了中央的臉面,只怕這個人還不知道要橫行多久。
這個人是做什么起家的呢?沒錯就是靠城市發展的過程中,強拆強遷起家的。那么強拆強遷它是個別地區,個別行為嗎?答案顯而易見,強拆強遷是全國性的行為。那么在這個過程中,又出現過多少個大大小小的“喬四”呢?而這些“喬四”背后,又有多少的保護傘呢!
難道在那個“喬四”橫行的時代,在那個黑社會與腐敗官員勾結的時代,在那個很多正廳級干部就是黑社會老大的時代:老百姓所受的委屈不比文化大革命中所謂“右派”受到的委屈要多的多、要大的多嘛!怎么不見你們這些人天天去反省改革開放進程中老百姓所受的折磨、欺壓呢!
后來說陽光執政,鼓勵上訪,然而官員與黑社會成員勾結,截打上訪的受害者,又成了一筆好生意。其中比較著名的陳裕咸案。2006年9月25日水稻技術員陳裕咸,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種子罪”被上猶公安局傳喚,隨后被刑拘。此后上訪長達11年之久。在2017年6月3日,陳裕咸只身來到北京。6月4日,陳裕咸被北京神州暢行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的12名截訪成員攔截后死亡,死前的8個小時遭遇的噩運包括:膠帶封嘴、繩捆手腳、鞋塞嘴巴,先后被多人在車上、小巷中、廢墟上毒打。
所以,我不知道大家在抨擊文化大革命當中的權力濫用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其實人類是一面鏡子——有沒有想過紅衛兵對知識分子、藝術家之類所做的行為,不正是幾千年(包括現在某些執法人員)來統治者對待老百姓所采取的慣用手段嗎?換句話說,文化大革命中的某些極端行為,不正是數千年來被壓迫者對掌權者的“反噬”嗎?
因此,像在一開頭,那種臉上涂滿墨汁,被逼著在書桌肚子里爬來爬去,那種不人道的行為。究竟是文革特殊年代的特殊行為,還是在幾千年階級社會下,官僚作風、權大濫用思想影響下的普遍行為呢!
所以我們要說起“反省”,那么我們應該反省權力的濫用、反省如何建立健全法治社會。如果是這樣的反省,那么我們對任何時代所產生的權力濫用,不應該是一視同仁的反省嗎?為什么單獨只反省文化大革命時代。
由此可見,在某些人的眼中,對于文化大革命當中所產生的暴力或者說壓迫的行為,最大的錯誤并不是這些暴力行為的產生,最大的錯誤是壓迫和被壓迫的對象發生了根本的變化。
草民、奴才,這是官僚主義對老百姓的一貫性共識,如果被壓迫的對象是老百姓的話,那么這就是家常便飯。反過來說如同文化大革命中一樣,老百姓變成了統治階級,斗爭對象變成了官員、知識分子的話,那就是荒唐,罪不可赦。
口口聲聲的說“反省”,你是真的在反省權利濫用嗎?不過是借著反省十年當中產生的某些錯誤,讓擁護毛澤東的人,永遠開不了口而已。顯然他們想反省,他們所憎恨的,并不是權力的濫用!他們所憎恨的不過是在這場文化大革命中,他們由壓迫者變成了被壓迫者,這才是問題所在!
否則,他們怎么解釋對五千年的壓迫只字不提,對十年的反噬卻大書特書!怎么解釋長達五千年的歷史里,只許官僚的壓迫,不許平民的暴動呢?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