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臥故園整理
這里說的策略,不涉及到正確錯誤的理解。
1964年6月28日到7月24日,劉少奇在河北、山東、安徽、江蘇、上海、河南,同各省
市黨委負責人座談。回到北京,他召集在京黨政軍機關和群眾團體負責干部的大會,就農
村社教運動發表長篇講話,是為當年的劉少奇“八一講話”。
一、向基層加壓得罪基層
他突出地強調,各級負責干部都要親自下去蹲點,自始至終地參加“四清”的全過程
。如果不去取得這種直接的經驗,那就不能做領導工作了。省委書記當不成了,地委書記
、縣委書記也當不成了,中央部長恐怕也當不成了,中央委員恐怕也當不成了。
二、階級斗爭擴大化
他說:“現在,我們是在無產階級專政的條件下來進行階級斗爭,而階級斗爭現在可
以說到處都有。在過去十五年以來多次的運動中間,階級敵人已經改變了同我們作斗爭的
方式。敵人現在是向我們采取合法斗爭的方式。在很多地方,他們是利用我們的口號,利
用我們的政策,利用共產黨員的招牌,利用我們干部的面貌來篡奪領導權,或者把持領導
權。壞人壞事,在上下左右都有根子,一律應該追清楚。追到哪里是哪里,追到誰是誰,
一直追到中央。而上面的根子危害性更大。”
三、調查方法過于自信
關于調查方法問題,劉少奇說:“現在,調查農村情況、工廠情況,在許多情況下,
用那個開調查會的方法(毛主席在《農村調查》中間講了開調查會),找人談話,已經不行
了。現在要做調查研究,對于許多單位,應該去搞社會主義教育,搞‘四清’,搞對敵斗
爭,搞干部參加勞動,發動群眾,扎根串連,這樣做,你才可以把情況搞清楚。”
四、批評兩個十條
劉少奇對“后十條”提出批評,說這個十條是有缺點的,對于強調放手發動群眾寫得
不夠,應當加以補充修改。
他說:“現在證明,這兩個十條,包括第二個十條,普遍讀一次有好處。但是,地、
富、反、壞分子,犯了嚴重錯誤的干部,他就利用這個第二個十條的許多政策規定來頂工
作隊,來反對放手發動群眾,反對搞‘四清’。第二個十條的那些具體政策的規定,是群
眾發動起來以后,問題解決了,如何寬大處理的問題。群眾還沒有發動,怎么就拿第二個
十條去搞呢?念一遍有好處,以后不要強調了。”
關于“后十條”提出的依靠貧下中農、依靠基層組織的問題,劉少奇說:“第二個十
條上面講了兩個依靠。平常我們說,在農村里面貧下中農是我們的唯一依靠。現在搞出兩
個依靠來了。兩個依靠就不是唯一的了嘛。如果基層組織是依靠貧下中農的,貧下中農又
信任基層組織,那依靠這樣的基層組織是對的。如果基層組織它自己不依靠貧下中農,它
脫離群眾,它犯了嚴重的‘四不清’錯誤,那你依靠它就靠不住。這個時候,必須工作隊
自己去扎根串連,直接發動群眾,不要經過基層組織,才能夠真正了解實際情況,搞好‘
四清’、‘五反’,然后才能達到團結兩個百分之九十五,共同對敵。” 談到“后十條”
中提出的團結兩個百分之九十五的問題,劉少奇說:“第二個十條上有這么一句話,說團
結百分之九十五的基層干部是團結百分之九十五的群眾的前提。這句話講得不對,講反了
。應當是,團結百分之九十五的群眾是團結百分之九十五的干部的前提。”
關于工作隊的任務,“后十條”規定,主要是給基層干部當“參謀”,出主意,啟發
基層干部善于分析問題,確定方針和辦法,而決不能包辦代替。劉少奇說:“所謂‘工作
隊只當參謀’,只適用于群眾已經發動起來,證實它是一個好支部,或者是經過改造了的
支部,或者他們已經改正了錯誤,積極參加勞動的地方。凡是有嚴重問題的那種基層,你
不能去當參謀。所以,第二個十條不分好壞,講工作隊只能一切經過基層,只能當參謀,
解決不了問題,常常是不妥當的。”
被劉少奇批評的這兩個十條是誰起草的呢?第一個十條是1963年毛澤東指定彭真(后加
陳伯達)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關于目前農村工作中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第二個十條
是在彭真發現問題的基礎上,由鄧小平、譚震林主持起草《關于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
的一些具體政策問題》,具體工作由田家英組織的一個起草班子負責。
五、毛澤東的修改意見
劉少奇這次講話,在各級干部中引起很大反響和震動,講話后不久,劉少奇便于八月
五日離開北京,南下廣州主持修改“后十條”。
田家英參加了“后十條”的修改工作。他在隨劉少奇離京去廣州的前一天,向毛澤東
請示對“后十條”的修改有什么意見。毛澤東談了兩點:第一,不要把基層干部看得漆黑
一團;第二,不要把大量工作隊員集中在一個點上。田家英在從北京飛往武昌的專機上,
把這些意見轉告了劉少奇。劉少奇緊皺眉頭,沒有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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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