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國內最早公開報道馬克思“私生子”一事的,據我看到的資料,是1993年8月16期的《遼寧青年》雜志,第38頁,題目是《紅色的燕妮》,作者陳婕。另外,中國文聯出版公司在1993年3月曾出版過《紅色燕妮:卡爾.馬克思夫人的一生》,(德)海因茨•弗雷德里克•彼德斯著,吳明亮譯。前者是否摘自后者,因手頭沒有這本書,尚無法證實。同年5月,臺灣翻譯了一本法國人寫的書《馬克思背后的女人》(見后),也是講燕妮的,其中提到了這個名為弗里德里希•劉易斯•德穆特(或弗里德里希•德穆特)的“私生子”。
不過總的來說,當時這一波宣傳在國內影響不大。目前在網上最有影響力的,還是程映虹以及此后鄭若思、馬悲鳴的文章,以及從它們演繹派生出來的文章。從這些文章和文章的評論來看,作者以及大部分文章轉貼者的目的,顯然是要貶低馬克思本人和馬克思主義。
需要指出的是,這些文章錯誤頗多,如:
把琳衡稱為結婚的陪嫁(見程文、馬文)。事實上,是馬克思結婚兩年后才由岳母派來的。
認為馬克思的女兒女婿自殺,與從恩格斯那里得知此事有關(馬文)。事實上,夫婦倆一同自殺的是馬克思次女勞拉夫婦,這已經在恩格斯逝世的16年之后了,而且從留下的遺書看,他們自殺的原因是認為自己老了,不想成為黨的累贅,通過自殺的方式為法國工人黨減輕負擔。此外,勞拉的丈夫拉法格生前書信中,也表露過這種想法。馬文實際上講的是馬克思的小女愛琳娜,她在1898年服用氰化物死亡,但他殺還是自殺尚有爭議(轉引自孫中興文,見下)。雖然她的丈夫也死于同年,但是因病死在四個月后,并不是“一起自殺”。
在鄭文以及一些派生出來的文章中,還加入了不少想當然的成分,如有人信誓旦旦地說,恩格斯寫的證明就放在大英博物館......
此外,這些文章既沒有提供關于馬克思“私生子”的資料來源,也沒有相應的當事人通信記錄作為佐證。
(二)
為了查找馬克思“私生子”的原始出處,我在google上進行搜索。
首先搜索Marx加上“私生子”的各種英文單詞/詞組形式,在上千條記錄中,只找到一個疑似結果。在一個搜索姓名的英文尋根網站,有一個姓馬克思的人回帖,提到自己的祖先時說:想不到自己的祖先居然是大名鼎鼎的馬克思留下的私生子。
史料記載,馬克思只有三個女兒長到成年,其中只有長女燕妮和法國改良派工運領袖龍格留有三子一女,都姓龍格,沒有姓馬克思的。這個網站僅憑一個人姓馬克思就斷言其為馬克思“私生子”的后代,缺乏依據。更何況,這個所謂的“私生子”也不姓馬克思。顯然這個姓馬克思的人不可能是馬克思“私生子”的后代。
在用百度進行中文搜索的時候,意外發現了一條有價值的線索: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孫中興在2005年10月26日的愛情社會學講義中,在《馬克思的主要概念》一節提及此事,并列出了一些文獻。見
http://catsun.social.ntu.edu.tw/2005love.htm
其中寫道:
私生子-弗里德里希•德穆特 (Frederick Lewis Demuth, 6/23/1851-1929)
昵稱:弗雷迪 (Freddy)
馬克思和女仆海倫•德穆特于1851年6月23日所生,但由恩格斯出面認養。恩格斯在臨死前寫在死石版上,當時有艾琳娜、路易絲•弗賴貝格爾(Louise Freyberger),(亦即和考茨基Karl Kautsky離婚的前妻);后來由路易絲于1898年9月2-4日將整件事寫信告訴奧古斯特•倍倍爾(Auguste Bebel)(馬克思和恩格斯的通信的受贈人之一)。此信一直到1962年才由瓦爾特•布盧門貝格(Walter Blumenberg) 在阿姆斯特丹的社會史研究所 (Institute of Social History) 的檔案中找到。
(出處:Giroud, 1993: 105, 199- 200)。
有的說法認為Samuel Moore亦知情 (出處:Giroud, 1993: 199-200),但在現有文獻中無法證實(出處:Draper, 1986: 55)。
出生后即交由人領養,在倫敦的工人階級環境中長大,推測是姓Lewis的工人家庭(出處:Draper, 1986: 55)。
體型上酷似馬克思。書信中缺乏教育和栽培。傳說是汽車機械師。恩格斯遺囑中沒有提到他。1929年逝世,享年78歲。
在講到馬克思小女愛琳娜時,孫文又寫道:
三女-艾琳娜•馬克思-艾威林 (Eleanor Marx Aveling, 1855-1898);
1884年起和愛德華•艾威林 (Edward Aveling, 1851-1898) 同居,并自稱為艾琳娜•馬克思-艾威林。但是艾威林偷偷后來和漠漠無聞的女星夏娃•弗賴依 (Eva Frye) 結婚,卻又離不開艾琳娜,并威脅艾琳娜要泄露弗里德里希•德穆特是馬克思私生子的秘密,勒索錢財。(出處:Giroud, 1993: 203)。
1898年4月3日氫氰酸中毒自殺,享年43歲 (Giroud, 1993: 120誤作42歲)「根據未經證實的一種說法,是艾威林本人在藥房里買毒藥的,他借口要擺脫一條狗。這是一條狗。」 (出處:Giroud, 1993: 203)]
文中提到了兩篇文獻,其中前一篇被孫文大量引用:
Franoise Giroud[紀荷](1992)1993 《馬克思背后的女人》,蔡燁譯,臺北:時報文化
Hal Draper. 1986. The Marx-Engels Cyclopedia. Vol. III. The Marx-Engels Glossary. New York: Schocken Books.
如果翻開后一文獻的55頁,可以發現,前一文獻有關“私生子”的論點都可以在這里找到,唯有穆爾對此是否知情這一點,后一文獻認為在“現有文獻中無法證實”。
孫中興的這篇文章非常重要,因為它給出了兩條重要線索。首先是“私生子”的完整姓名,其次是文獻來源。而所謂的“私生子”證據,原來就是考茨基前妻路易絲寫給倍倍爾的一封信。但是,這封信講的什么,孫文沒有引用原文,不清楚。
有了這兩個線索,在google上繼續搜索。先找第一本書的作者“Franoise Giroud”,雖然有幾條記錄,但都與主題無關,也許該書是法文的緣故。不過,既然有了時間上更早的第二本書,這本書存在與否關系不大。
再搜索“私生子”的名字“Friedrich Demuth”,有17個記錄,其中只有一個有關:
http://www.cigarclan.de/articles/2005/4/06/
這是一個關于雪茄的休閑類網站,語言為德文。在其英文版上未找到該文。但也僅僅提到一句,沒什么意義。
最后搜索“私生子”的全名“Frederick Lewis Demuth”,有12個記錄,幾乎都與此有關,但大都屬于一種叫做WIKI的網絡百科全書,對于“私生子”都是一帶而過,意義不大。還有一篇,講到“私生子”的說法來自Kapp的一本書。后來查了一下,是這本:
Yvonne Kapp, Eleanor Marx, Vol. I, II (London: Lawrence & Wishart, 1972 and 1976).
Kapp是一個共產黨員,她在《愛琳娜•馬克思》傳記中提到了這些故事,但是認為捏造成分居多。所以拿來作為證據是不合適的,也不符合作者本意。
真正有價值的,是發現在“馬克思神話與傳說”網站上,有這樣一篇考證性的文章:
http://marxmyths.org/terrell-carver/article.htm
Terrell Carver, University of Bristol, in February 2005
Marx’s ‘Illegitimate Son’ ...
or
Gresham’s Law in the World of Scholarship
鑒于這篇文章非常重要,并且涉及很多專業知識,建議有關專家將其完整地翻譯出來。
(三)
《馬克思的“私生子”,或,學術界的格雷欣法則》(注:所謂格雷欣法則,也就是經濟學上眾所周知的“劣幣驅逐良幣法則”),作者是英國布里斯托爾大學的政治理論教授特雷爾•卡弗。卡弗是美國人,是國際上著名馬克思和馬克思主義史專家,《馬恩全集(歷史考證版)》的編委,有多部著作,不久前曾到南京大學進行學術訪問。
這篇文章配有所謂“私生子”的照片。我們從中看不出他和馬克思、琳衡在長相上有什么共同之處。特別是馬克思本人及其所有留下照片的子女中,那種特有的寬額頭在這張照片上見不到。文中轉引的資料也表明,考斯基和伯恩施坦都認為“私生子”不具備馬克思的特征。
該文寫于2005年2月。作者搜集這方面的文章已經有很長時間了,一些關于“私生子”的較早論述,卡弗曾在1989年出版的一本書中整理過:
Terrell Carver, Friedrich Engels: His Life and Thought (Macmillan, 1989), pp. 161-71
卡弗早年曾懷疑關鍵證據——路易絲信件(關于路易絲信件,參見前面孫中興的講義)是納粹偽造的,因為保存在阿姆斯特丹檔案館的這封信是打字機打印的副本,沒有原件,不能保證真實性(見朱焱:《馬克思,不會終結的歷史》《大地》2006年第5期)。但是此后發現的一些資料使他改變了這一看法,在此基礎上增加了一些內容,主要是格姆科夫(著有《馬克思傳》、《恩格斯傳》、《我們的一生——馬克思恩格斯傳記》,等有中譯本)和??藸査鸭馁Y料,于1994年出版。這些資料主要包括:倍倍爾與伯恩施坦的通信,“私生子”弗里德里希•德穆特與馬克思外孫女燕妮•龍格的通信,梁贊諾夫(蘇聯馬-恩所的所長,《馬恩全集(歷史考證版)》第一版的編輯)與蔡特金的通信。
資料顯示,只有蔡特金相信路易絲的說法,而伯恩斯坦和考斯基都認為“私生子”不可能。格姆科夫和??藸栒J為,這些資料除了轉述路易絲信件之外,沒有給出更多能夠證實“私生子”身份的有力證據。因此兩位作者肯定地說,這些“重量級”的材料足以結束關于“私生子”的爭論。
卡弗還發現,這些資料在一些概念上存在混淆:如恩格斯領養孩子,并不等于承認自己是孩子的父親;恩格斯臨終前否認自己是弗雷迪的父親,并不等于說馬克思是弗雷迪的父親。由于路易絲信件在語義上的分歧,讀者可以隨心所欲地去理解,進行主觀猜測。卡弗認為,一些作者的個人猜測之所以變成真理,是由于累積性。也就是說,這方面的書籍越多,特別是一些有名望的社會主義者相信它或者據說相信它,這些假說就越來越變成真理,于是掩蓋了事實的本來面目,并且忽略了當事人是否知道這些猜測,以及是否相信這些猜測。這也就是作者在標題中說的“劣幣驅逐良幣法則”。
卡弗的結論是,截止到目前為止所發現的資料,更多地傾向于馬克思沒有私生子。因為除了路易絲信件之外,這與所有的通信、事件以及有關人士的情感和性格更加吻合。無法解釋的是,為什么路易絲要故意編造這樣一個惡毒的故事,并且在此后一直到去世的52年內再也沒有提起它。
(四)
至此,所謂馬克思“私生子”事件總算是真相大白了。如果說還有什么需要做的,恐怕就是從馬克思后代和弗雷迪后代分別提取基因,進行DNA測試了。即便從遺骨提取基因,目前的技術條件也是可以做到的。
在查找證據的過程中,我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和鋪天蓋地的中文搜索結果相比,外文搜索結果(主要是英文和德文,以及一小部分其他歐洲語言)簡直是微乎其微,有效的記錄加在一起不過十多條,為什么相差如此懸殊呢?難道是中國的反馬克思主義人士們熱衷于這種“中國式的人倫方式”?此外,與相對嚴謹的外文資料相比,程文、馬文言之確鑿,不僅刪除了一切“存疑”的標記,甚至連文獻來源也不提,以免別人追查,這難道就是反馬克思主義者們的寫作方式嗎?這些年正是由于這樣一群人不斷興風作浪,“劣幣驅逐良幣法則”在中國一次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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