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頒布了新的銀行監管規則,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員說,歐洲將成為世界上第一個開始執行全球銀行業中對資本和資金流動性做出規定的《巴塞爾協議III》的管轄區域。盡管最新一輪的壓力測試表明,歐盟的一些銀行沒能通過測試,盡管歐元區的主權債務危機正在讓歐盟的銀行業背上越來越大的包袱,但是,歐盟委員會還是準備執行更加嚴格的金融監管規則。之所以要這樣做,當然不是——如表面宣稱的那樣——為了讓銀行業依靠自身力量經受住未來金融業的動蕩,恰恰相反,實行更嚴格監管規則的目的就是為了主動制造歐盟內部的銀行業危機,從而利用危機這個手段本身來達到歐盟內部銀行業的整合目標,說白了,就是要主動實施“抓大放小、做大做強”這個任務,而不是被動等待歐盟的銀行被危機一個個摧毀。這也就意味著,盡管歐盟還在做著“從經濟整合向政治整合過渡的美夢”,但在維護金融穩定的這個問題上,已經從全面防御退縮到重點防御了。其實,這種防御策略的轉變也體現在主權債務危機的救助方案上,法德領導人及歐洲央行一致認為,私人投資者只參與救助希臘,不涉及此前也獲救助的愛爾蘭和葡萄牙,換言之,把選擇性違約的范圍控制到最小的程度。但是,這種區別對待的方針又在理念上與歐盟構成的原則形成尖銳的沖突,由于將出現諸多權責不匹配的問題,因此,必然引起相關國家的反對。對愛爾蘭和葡萄牙而言,憑什么對要我要搞另一套標準呢?因此,在歐盟的上層建筑沒有統一的情況下,經濟救助上的差別對待只會進一步強化歐盟內部在政治上的分歧。換言之,這種“抓重點”的救助方案在其他國家都可以實行,偏偏在歐盟這樣的“國家”身上就不宜實行,實行后,必然出現更多的問題。
另一方面,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圈定28家銀行作為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并建議對入圍銀行實施1%-2.5%的附加資本要求,在極端情況下附加資本要求最高可以達到3.5%。之所以這么做,就是為了通過鞏固這28家銀行的國際信用來進一步增強它們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核心地位,相應的,也就是反過來壓低其他所有沒有入圍的銀行的國際信用,從而將金融危機爆發的壓力向那些沒有入圍的銀行身上轉移。這當然是國際金融資本耍的陰謀,因此,中國沒有一家銀行入圍也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也正是因為此事涉及到國際金融信用的爭奪,因此中國人民銀行才提出“我國有必要、也有條件盡快采納和運用宏觀審慎性政策框架。當前,以加強宏觀審慎管理為核心的國際金融改革正在穩步推進,其典型內容是G20所支持和認可的巴塞爾協議Ⅲ”。由于加強監管對銀行本身的運行會增加很多負擔,因此,不要看各國喊的兇,從頒布到全面實施還要過很長一段時間的,因此,現在首先要想辦法打贏的是輿論戰,不能讓外國在輿論上把我國的銀行信用貶低了(最近,無論是要求或預測加息、升值的言論,還是貶低中國概念股票、債券的言論,其實質都是在通過散布中國金融信用的不穩定性來打壓中國的國際金融信譽),相反,我國應該極力宣傳美歐金融系統所面臨的巨大危機,打壓美歐金融系統的國際信用。
——引用自豎琴螺7月22日點評《參考消息》
張尚斌 : 美國議員多德和弗蘭克認為,巴塞爾協議Ⅲ將影響到所有美國銀行。除了對資本金要求外,流動性需求也將發生改變。
新巴塞爾協議的主要要求之一是將使用LCR比率。該比率考察的是——30天內,優質流動資產(分子)和累計凈現金流出的比例,在巴塞爾Ⅲ協議中,要求該比例必須超過100%。
LCR比率實際上是測試銀行是否有足夠的高流動性資產(即現金、儲蓄賬戶和國庫券等),以保證少量或者無虧損情況下的清算,并覆蓋了銀行在出現壓力狀況下的現金流出。該協議將于2015年生效。
對美國銀行來說,高流動性資產包括:國債、 吉利美(Ginnie Mae)的按揭抵押債券(MBS),現金以及某些主權債券,這些資產的風險權重都為零;風險權重為20%的資產如機構債和機構MBS則被限制在無風險資產總額的三分之一以內;按照這個邏輯,非機構MBS、CDOs等風險權重更高的資產都將不再有資格被評級。
很顯然,該協議關注的是——高流動性資產,即能夠快速出手而沒有大的折價的資產。
LCR測試的前提是,假設各個銀行在其他資產和金融工具都完全失去流動性。
其實不光在美國,在許多國家,大多數銀行都沒有足夠的高流動性資產(根據上面的定義),來應付出現問題后的償付。甚至,一些銀行將信貸和作為最后手段的央行借款算上,也仍然不能滿足該流動性計劃。
巴塞爾協議Ⅲ中LCR比率對銀行的要求目的很明確,銀行需要極大增持這些資產(主要是美國國債)。于是在短期和中期內,出于對LCR比率超過100%的要求,銀行對美國國債的需求會迅速增加。
標準普爾曾表示,即使讓銀行滿足LCR要求,但仍然存在不小風險,因為這個標準仍然偏保守,并不能告訴人們銀行在哪一時刻發生流動性短缺。據咨詢公司麥肯錫的預計,這一要求帶來的流動性短缺將達到800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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