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講座簡訊:80年代,民進國退;90年代國進民退
“三農”問題已經越來越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這與李昌平先生的仗義執言有很大關系。2000年他向朱總理寫了一封反映“三農”問題真實情況的信,贏得了廣泛的贊譽。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他后來被迫離開了原來的工作地方,展轉來到北京,一度在《中國改革(農村版)》擔任主編,從事關于“三農”問題的研究工作和該雜志的編輯工作,繼續為農民群眾的利益鼓與呼。2003年10月31日下午,在他即將踏上赴云南從事扶貧工作的列車之前3個小時,李先生應邀來到烏有之鄉書吧發表演講,指出了存在于中華大地的兩個非法生存,廓清了籠罩在人們心頭的關于農村改革的許多迷霧。
李昌平先生首先按照原定題目《警惕兩個非法生存——農村基層政權和農村基層群眾的現狀與未來》講述了兩個非法生存問題。
第一個非法生存的是農村基層政權,特別是鄉級政權。現實的生存情況是,鄉級政權自身的基本生存無法得到保證,上級部門只是給他們發帽子,要他們履行政府職能,卻沒有給予財政上的支持,使得他們不能夠按照人民的意愿辦事,只能靠加強執法力度,增加罰款獲得生存收入。這樣,就造成了農村基層政權的非法生存問題。這是當前急需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如果沒有足夠的認識,它的趨勢更加可怕,農民負擔根本無法減輕。
第二個非法生存的是進城打工的農民工。農民工進城要辦理很多的證卡,手續煩瑣,成本高昂,收益很低,逼得他們只好陷入非法生存的境地。
李先生說,我們應當警惕這兩個非法生存的普遍化趨勢,應該將解決這兩個問題作為農村工作的中心任務和指導思想,否則,容易使我們建設法制化國家的努力成為泡影。
李先生認為,“三步走的農村改革剛剛走了大半步”。農村改革是要改掉高度集權的弊端,目標是建成市社會主義場經濟的民主政治和法治國家,把農民變成公民。這樣,農村改革就有了三步曲:第一步,放活農民;第二步,放活農村組織;第三步,放活農村基層政府。他總結20多年的改革歷程,認為農村改革剛剛走完了大半步。
80年代的農村改革基本邏輯是:民進國退。經濟上,民營向前進,國營向后退;政治上,民權向前進,官權向后退。其表現為:80年代初解散人民公社和生產大隊,建立鄉鎮政府和村民自治委員會(一定程度上具有農會的職能),分田單干,把農民從土地上解放出來,給農民以一定的經營自主權,這是放活農民的第一步,其結果是農業大豐收,基本解決中國人的吃飯問題。80年代中,發展鄉鎮企業,農民離土不離鄉,這是放活農民的第二步,其結果是基本解決中國的商品短缺問題。80年代末,允許農民進城務工經商,把農民從鄉村解放出來,這是放活農民的第三步。整體上,80年代的農村改革是蒸蒸日上的繁榮景象,整體思路是符合改革的邏輯的。
90年代的農村改革卻是相反的邏輯:國進民退。其表現:在加強農村管理的名義下,各種權力大舉下鄉,造成與民爭利的局面,這是農民負擔90年代突顯為社會問題的根本原因。比如,生豬定點屠宰、糧食封閉專營、種子農藥化肥專營等,都是“官權向前進,民權向后退;國營向前進,民營向后退”的做法。其結果,鄉鎮權力部門成為了村民自治的阻力和障礙,政府和財政從人民的變成了干部的,農民的兩個簡單再生產無法完成,出現兩個非法生存的問題。
李昌平先生認為,今后農村改革需要調整思路,按照改革的正確邏輯進行,走完剩下的兩步半。
關于放活農民,他認為需要給予農民同等的國民待遇,就是要使農民取得同等的民主政治權利(現在的人大代表中農民代表與其比例和地位極不相稱)、同等的賦稅權利(現在的農民種地無論收入多少都要按照平均收入交稅,而不像城市居民按照收入高低征收個人所得稅)、同等的國民財富的占用權利(現在的農民用電、電話費用都比城市高,農民需要自己修路,自己出錢辦學校,而城市卻是國家財政出錢辦學校)、同等的自由遷徙權利(現在農民進城要辦贊住證,而城市居民下鄉到農村卻從不辦理任何手續)、同等的人身和財產的安全保障權利(現在農民無論在農村還是在城市都經常受到人身財產的威脅,安全無法得到保障)、同等的發展權利和同等的市場主體權利(現在農民沒有不種地的權利,按照市場經濟主體的經濟人行為,農民種地賠錢可以退出種地,可是當前農民沒有這個權利)。只有給了農民同等的國民待遇,放活農民的步子才算走完。
關于放活農村組織,他認為這是我國今后5年農村改革的關鍵,其核心在于部門權力退出鄉村社會,發展民間自治組織。要實現這一步,一方面要求政府放活農村基層社區組織,如共青團、婦女聯合會等,使其民間化,同時鼓勵發展新的民間組織,讓民間各個階層的利益主體組織化;另一方面要求政府向民間組織開放生存空間,這就是國家的權力部門從鄉村經濟政治生活中退出。只有這樣,小農戶才能聯合起來應對大資本的壟斷,才能支付得起使用法律的成本,我國農村的民主政治才有了可行的基礎。
關于放活農村基層自治政府,他認為就是要從根本上改變農村基層政府只對官負責,不對民負責的現狀。為此,一方面必須建立民選、民管的自治鄉鎮政府;另一方面,要求上級政府放活下級政府,也就是說,縣市政府與鄉鎮政府的關系不再是“老子和兒子”的關系,而是法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鄉鎮政府由民選直接產生,其運行費用由國家財政負擔。這些都由憲法和法律保證。
總之,改革沒有回頭路,也沒有捷徑可走,唯一的出路就是回到80年代的正確的改革邏輯上去。這就是李昌平先生的最后結論。
李昌平先生的精彩演講贏來了熱烈的掌聲。而后他又跟大家進行了交流。針對有觀眾提出對農民的民主意識和能力表示懷疑的問題,他講民主其實是個工具,農民完全有能力用它來為自己服務,比如農村分地那是非常復雜的問題,可是農民都能把這個問題解決得很好,既民主,又公正。觀眾中有人指出,根據自己的考察和思考,認為農村的問題在基層,但是根子在上面。李先生表示贊同,并說這就是他要給總理寫信的原由,這也就是說為什么需要部門權力退出鄉村社會的原因。
時間過得很快,李昌平先生還要趕火車,他就要離開了,觀眾紛紛要他給自己留下聯系辦法,不少人購買了他的書要他簽字。這樣一個李昌平,是中國農民的希望,也是中國未來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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