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錦清演講:社會轉型與新農村建設
曹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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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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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大講堂
曹錦清:社會轉型與新農村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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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浙江人文大講堂 時間:2006年4月7日17: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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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錦清先生近照
曹錦清:非常高興到杭州來,和各位匯報,今天演講的時間大概是兩個小時,可能不到一點,時間壓縮短一點,然后多留點時間給大家進行討論。
曹教授的開場白
今天在匯報之前我有一個開場白,是關于今天報告的題目——從《黃河邊的中國》說起,俞先生在上個禮拜打電話給我要到這里來做一個匯報,當時我報的題目是《社會轉型與新農村建設》,俞先生說這個題目太學術化,恐怕不能招來聽眾。于是他建議,你是否換一個題目,我說什么題目,他說,你那個《黃河邊的中國》的要出版,杭州有不少人都看過,是否叫從《黃河邊的中國》的說起,你從這里說起,可以說到中國背景的新農村建設,當時我就說好,就從《黃河邊的中國》說起。但我發現,講不下去,因為從《黃河邊的中國》的說起當然要說到為什么要去調查,從哪里去調查,怎么去調查,怎么寫書,怎么出版要講到這本書的影響,再從這里講到中央對“三農”問題的重視,取消農業稅費,講到新農村建設,按照從《黃河邊的中國》說起,這個匯報的思路是按照這個思路來進行的,當這個思路從講演的邏輯來講是很通順,但是我害怕,因為有兩個問題,兩個關卡卡住了我,第一個關卡這本書的出版和引起的諸多的國內外的評論,這本書的出版和這本書的所謂的影響之間到底是什么關系,如果我說出版而引起了那么多的反響,我是否歸己有了,這一個問題,所以我怕從出版上講到影響的時候,這個影響邏輯,我怕聽眾理解為一個因果的關聯了,我為這本的出版而所謂圍繞對這本書不斷的重版和國內外的評論之間我以為沒有什么關聯,就恰如用個比喻,“一石激起千層浪”,這個千層浪牽扯到浪和石頭的關系,這個浪到底是石頭激起來的,還是水固有的性質,我也寫過幾本書,如果作為一個石頭扔到草叢里去沒有一個大的反響,所謂一個書的反響是指讀者們借你這個書發表以后形成的影響,從這個意義來說,讀者和聽眾是同時誕生,如果把讀者的反響也誤認為是本來帶來的重大的后果,我覺得是作者的一種彷徨。 第二個從書的影響講到中央政策的調整和新農村建設,從邏輯上來講也順,我也害怕聽眾把演講的邏輯視為一種因果關聯,似乎我這本書引起了中央領導層的重視然后在考慮“三農”問題,然后在調查,事實上中央這個政策的調整,把新農村建設視為新發展觀的重要組成部分,僅表明中國的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已經到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下面我要談到就是可以以工業來反哺農業,以城市來來動鄉村來平衡城鄉發展,新的歷史時期已經到來了,和我這本書沒有什么大的關聯,這本書的發表和政策的調整,不是在時間上的偶然巧合,如果按照《黃河邊的中國》的說起說到影響和政策調整,這個匯報的思路我就怕有人把它理解為之間有什么因果的關聯,所以我花了一天時間沒有寫成一個字,然后我打的電話給俞先生,我說還是回到我原來的題目上來,就是社會轉型與新農村建設,所以這個簡短的開場白是我想說的是我的題目,給更換了,正式主題沒變還是微少對新農村建設的這個主題。 關于這個主題我今天想講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社會轉型與發展觀,或者叫做發展戰略。第二個問題是新農村建設是新發展觀為“三農”問題的解答。第三個問題是農村組織制度創新是新農村建設的基礎,每一個問題我希望能夠花半個小時到45分鐘能夠完成。
中國社會轉型與發展戰略
先講第一個問題,中國社會轉型與發展戰略。 關于社會轉型我們學術界有幾個提法,意思是一樣的就是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型,從鄉村社會向城市社會轉型,從傳統社會向現代型社會轉型,這幾個提法是一樣,核心是工業化,因為有工業化還有現代城市的出現,因為有工業化、城市化帶動由傳統的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軌,這個歸于社會轉型的提法源于西方的社會學,把源于西方社會寫的社會轉型的理論,當然遇到中國自己的實踐過程當中來,會形成自己完全不同的特點,所以中國的社會轉型的特點和階段是什么? 我以為中國社會轉型有四個重要特點。 第一個特點是中國的社會轉型是被迫而不是自發的,而“是外部強加的”。我們原來有一種說法,中國的商品經濟的發展,如果沒有外國帝國主義的入侵,一步一步也走向現代社會制度,走向市場經濟走向工業化,現代學術界對這個判斷大體上否定了,中國的現代化是打入現代化的而不是自發成長起來的,所以第一個特點是外部強加的,當然強加以后我們是為了應戰,我們必須要向西方學習。 第二個,中國的社會轉型就是講工業社會的轉型來的相當晚,所以它有個后發的特點,后發的特點是早發就不一樣,像西方,像英國、法國等國包括美國,因為在西方所以在社會轉型過程中產生了許多問題,比如說人和過程問題,比如說城市內部的具體緊張和對抗關系的問題,可以有一個外部上升的空間把大量的剩余勞動力向海外殖民地轉移,減緩內部的壓力。 第二它可以掠奪征地的財富,輸入到本國,為工業化提供原始積累,如果英國在工業化以前,沒有把印度殖民下來,如果沒有從印度輸入大量的資源,我們很難想象,英國能夠在18世紀晚期,啟動他的工業化進程。如我們的近鄰日本,日本的社會轉型其實于1868年的民革維新,從日本的歷史近代史來看,這個沒有錯,但是日本能夠完成從農村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型,需要的巨大的資本,他的原始積累哪里來,大家都清清楚,來源于中國,來源于甲午戰爭,清朝戰敗以后,割地了賠款,大概是2.8億銀子的賠款,相當于清朝財政一年財政的總量,沒有一個銀子日本怎么能夠建立起他的國家帝國銀行,怎么能夠啟動現代化所需要的港口、道路、橋梁以及大型的工廠是不可能的,所以后發國家不僅不可能從海外來獲得在轉型過程中必須要大量的剩余,就是原始積累的資金。相反的,我們從鴉片戰爭以后,不斷的賠款是這個上使得整個清政府的血液向外流,清政府由于年邁而自行垮臺了,倒下了。所以后發有劣勢,當然后發也有優勢,我們可以把西方直接的技術直接的引用過來,免除了在技術創新過程中占用的時間,這個有一定的道理。 第三個特點是先發的國家自發的國家通常是以市場為主導,都是后發國家,因為市場本身,農耕經濟本身無法逐步推動到市場經濟,并且通過私人經濟為工業化提供積累,不可能走這條路,所以一般由政府和國家主導,從這個意義來講,凡是政府無力承擔起工業化和城市化的責任這個是增長就必然垮臺,所以共和國的建立可以快速的推進工業化和城市化為己任,作為一個政權合法性促成的重要前提,所以以國家為主導。 第四個特點是這種后發國家在社會轉型過程當中,不僅扮演主導的角色而且采取追趕的戰略,尤其中國百年的落后和屈辱,讓我們明白一個道理,“落后就要挨打”。所以快速的推動工業化尤其是重工業化,尤其是重工業和軍事工業相聯系,強國就成為中國引來一個主導思想,這樣就使得后發國家在實際追趕戰略的過程當中,整個工業化的原始積累從哪里來?因為它基礎是汪洋大海上落后小農經濟,當時的主要生產部門是農業,所以原始積累只能產生在內部,下面我要談到“三農”問題。主要是與這條發展的思路有密切關聯,這個是四個特點。
第二個中國社會轉型通常要分成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高強度的取之于商業用之于工業化和城市化,這個與高強度和快速有關,我們不能慢慢來,不能夠更改原來發達國家早期發展階段的老路,一步一步的重復,這個觀點在1928年有一個美國的學者,這個人曾經參加過中國的20年代的革命,這個革命失敗以后,他總結27年大革命的失敗,寫了一本書叫做《中國革命的邊緣》,他在這個序言里面講,中國的發展來的太晚了,因為他不可能循序漸進的重復西方發達國家早期的發展階段。必須在很短的時間內,十幾年、幾十年的時間內要完成西方國家幾百年發展的任務,所以中國的發展一個特點就是要濃縮這個過程,這個過程就叫做大躍進,這個1928年的話,大躍進這個詞是我概括,并不是的原文,意思是這個意思。 所以要高強度的提取“三農”,尤其是農業的產出,投入于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建設,這是第一個階段。 第二個階段是當工業化、城市化發展到一定的階段,工業和城市自身的增長能力已經形成,因而無須取之于“三農”,這樣可以減免農民在發展的第一階段所承擔的國家工業化繁重的責任,而且進入到以工業來反哺農業,以城市來帶動鄉村,這樣一個新的歷史發展階段。 所以這個階段在中國大概在2004年、2005年、2006年,所以我們可以把新發展觀理解為中國的發展,近代發展進入第二階段的理論上的表現,當然這里要有一個補充,就是從第一階段向第二階段通常有一個過渡時期,就是說第一階段取之于“三農”用之于城市和工業。第二階段是以工業來反哺農業,以城市來帶動鄉村,中間有一個調整和過渡階段,這個是先取消農民的一切負擔而農村,當中給農民有一個生養休息的空間因而過渡到第二階段,當然從中國最近這幾年的發展來看,這個過渡期非常短,我們緊緊接著取消農民的稅費以后,就進入了工業來反哺農業的階段,原打算從2005年開始,花五年的時間初步的取消農業的稅費,1999年開始稅費的改革,我們從2005年開始每年取消農民負擔一個百分點,花幾年時間取消,實際上2005年我們就宣傳,全國各省市的農民的負擔全部的取消,所以我們過渡階段非常的短暫。第一階段發展結束于2005年,就全國各個省市而言,尤其是沿海的若干縣、鄉而言,以工業來反哺農業,以城鎮來帶動農村,從上海到蘇南地區還有其他一些沿海地區,以農業來反哺農業,其實在80年代初該開始,浙江人清楚這個過程,尤其在浙江的杭嘉滬地區和江南的蘇南地區,80年代快速啟動了原來的社會企業很快的過渡到鄉鎮企業有一個蓬勃發展的機會,農戶的經濟中心在80年代初從農業很快轉到工業,地區財富的中心還從農業轉到工商業,農業這塊蛋糕要讓給農民自己吃了,工業積累的利潤反哺農業,幫助農村蓋房子,修水利等等,所以這是我要補充說明的。 下面我重點講第一個發展階段,我們還可以把第一個發展階段取得于“三農”而用之于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階段大體上可以分成三個小的階段。第一個小階段我們可以從太平天國結束,啟動的洋務運動開始,中國的工業化進第一個階段,從1865年洋務運動中間民國到1949年共和國的成立,我們可以把它視為第一個大階段中的第一個小階段,這個過程給我們留下了大概和新的工業的產業部門相關聯的,作為新式的工人階級而只有三百萬到五百萬之多,所以解放之初,中國依然是一個小農經濟的汪洋大海的國家是一個農耕國家,城市人口只占10%到12%,農村人口占88%左右,農業依然是國民經濟最主要的產業,新式的部門就是工業部門依然很脆弱,工業的人數不過是三百萬到五百萬,第一大階段第二個階段是50年、78年,因為79年改革開放的起始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是計劃經濟時期,然后是79年到2005年是第一大階段是最后一個階段,都是從農業取得剩余作為工業化原始資本的積累,所以每一步的工業化城市化的力度加快,“三農”問題就開始凸現,遠的不說了,我就講30年代的時候“三農”問題已經凸現,關于農村破產,農民貧困等等的問題,在三四十年代初充實于報紙雜志,新的農村建設運動在30年代初期已經產生,當時叫鄉村社會建設著名的領袖人物。當然共產黨也參與了當時的農村的改造力度,因為當時28年民國定都南寧以后,經過了30年以后,局面大體上穩定下來,首先一步就進行政權建設,尤其是要對縣這一級的政權建設,然后實施了新的政府機構,實施新的警察科,當然要招很多警察,還要買一些新式的武器,還有服裝,還有教育科,來負責當時已經發展起來中小學教育,當然有大筆的經費還有經濟發展科,建立一個民政科,來就在放在的問題,另外把縣一別的政權往下移動,移到鄉鎮一級建立起新的政權,從晚清以后經歷了北洋有民國時期政權往下移動,移到鄉鎮一級,新的政權建設又有新的人馬,新的裝備這些都需要錢,這個錢從哪里來,當然只能往農民要,另外軍事裝備的傳統的軍事包括服裝,長矛大刀給你飯吃,所以養傳統的軍隊比較廉價,養新式的軍事比較昂貴,所以當時的現代化的這個運動加重了農民的負擔,以至于當時著名的人物(無色與)講了,他說農民出了那么多錢,苛捐雜稅,農民活不下去,養這么多官,而官不能為農民辦事,養了這么多軍隊,這么多的軍隊不能為農民辦事,所以他要求政府少取農民,最好建立一個無為的政府,他對于農民的同情,以及當時他開出了很好的藥方,因為中國面臨著強國的壓迫,面臨著政府現代化的理論,所以必須問農民要,但是要的太多把農村壓垮,你不要。中國擺脫不了挨打的命運,這是30年代。
解放以后,我們講50年代第一個五年計劃是中國近代以后第一個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高潮,這個高潮是圍繞著蘇聯支持中國156個工業項目,為了這些項目,我們整個高教系統按照蘇聯的模式進行了重新的調整,目的是為了“一五計劃”,為了培養人才,而這個工業化所需要的資金,基本上來源于農業,這個工業化來帶動了城市化,49年中國的城市132個,65年增加了44個工業城市,這44各城市基本上礦業城市,所以這個城市化的規模是50年代初是第一個大的高潮,我這里講幾個城市化的情況。 比如說到1957年末,中國的城市增加到156個,新增的城市66個,新增的城市有紡織機械類,還有雞西、焦作、平頂山,鶴壁是煤炭城市,馬鞍山是鋼鐵城市,還有老城市的擴建,像武漢、太原、西安、杭州等等,這些城市化過程中基礎設施建設,樓房、廠房的建設以及工業化本身的投入,在整個50年代我們跟農民要了多少?是整個農業產出將近三分之一,農民的稅費負擔非常之重,50年我們進行全國規模的土改,把地主富農的地無償的分給農民,我們消滅了地富這兩個階級,把土地分掉以后,為什么這么快把農民的土地集中起來,走合作化的道路,當時的幾種原因,只有走合作化的道路,農業的總產量才會持續快速的增長,這是第一個方面。如果農業生產量提高,國家提取量可以增加,農民的生活也可以得到適當的改善,這是第一個理由,當時是非常充足。 第二個理由把農民組織起來,把土地再重新集中可以避免農村的兩極分化,一部分農民有失去土地的可能,所以第二個理由是避免農村的兩極分化,其實在我看來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理由,你把土地分散了,國家工業化的原始積累要向一家一家的農民要,而且要的這么多,肯定把全國搞的雞飛狗跳,所以把農民集中起來,搞集體化,集體生產的糧食和產品國家先拿掉,然后再分配,毛澤東曾經講過,把農民扎成一個辮子好抓一點,為了快速的工業化這是合作化一個很重要的論調,所以通過了53年以后。 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從農村提取更多的剩余資源,提取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農業稅,當時的農業稅是食物稅,當時的農業稅占農業占產出12%到12%之間,非常之重的而且是中央稅,58年以后農業稅轉為地方稅,這么重的稅地方財政吃什么,所以允許在農業稅以外加一個農業附加稅作為地方財政的收入所以農業附加稅源于民國時期的新政,新政主要是地方搞,地方沒有錢搞就增加了一個農業附加稅,大家知道,清朝從雍正五年以后,曾經定下一個國策,從今以后,增人不能賦稅,而且清朝的地稅相當穩定,一直到晚清的時候搞地方新政他需要在農業稅再加上附加稅,民國的時候因為有一個農業的附加開了一個口子,所以地方政府利用農業附加生產出各種各樣的苛捐雜稅,超過正稅一倍、兩倍、甚至于更多,農民是因為農業附加稅的沉重以農業處于破產邊緣,建國以后,把農業稅加為很重,延長了晚清和民國的農業附加稅雖然規定不超過農業收入的15%,實際上都超過了。 另外來建立了統購統銷政策,受到是糧、棉、油,尤其是糧食,因為解放初的糧食耕地面積85%是種糧食,糧食問題一直是民國一個大問題,近代以后,中國的農民差不多是是處于半饑餓狀態,糧食不能自給,所以統購統銷表面上是國家用錢來買農民的東西,實際上這個價格是由國家壓低價格來定的,所以國家壓價使農民獲得另外一部分的糧食,農業稅加上統購統銷獲得的糧食,在整個50年代大概是糧食總產量的四分之一,甚至更多。50年、51年,中國的糧食產量恢復到解放以前最好年成的產量大概是三錢一斤,到57年58年我們增加的糧食總產量,大概增加到3800、3800一年,所以國家平均每年向農民要糧食,通過農業稅和統購統銷平均獲得了糧食是915億斤,這部分糧食相當于什么,就相當于農業稅加上地租,這就是我們明白了為什么把地主階級打掉,土地分配以后又把土地重新集中起來,就是為了把農民交給地主的地租在收歸國家所有,把這部分的糧食投歸國家所有,因為國家有這么大的對農業的積蓄能力,因而可以快速的完成“一五計劃”,使得中國近代以來的工業化和城市化有第一個大的高潮,當時的“三農”問題是存在,但是由于共產黨的巨大威望,結束了幾十年的戰亂,讓老百姓有一個太平的時期,由于向農民要了那么多,由于農民看得到的官吏相當的廉潔清正,由于我們的農民我們的知識界也明白強國是作為我們民族的主要事情,所以接受了這樣一個從農業的高積累已經快速的工業化的特點,這個工業化的速度到58年的時候想以更快的速度推進的時候,這是我們犯了一個錯誤,更快的積累就意味著要更多的積累,當時基于一個錯誤的判斷,認為只要把農村的集體規模擴大到人民公社這樣一個高度,農業的生產量就可以幾倍、十幾倍的提高,迅速的解決中華民族的吃飯問題,因而吃飯可以不要錢,可以搞公共食堂,可以搞托兒所,幼兒園,把婦女的勞動力解放出來,投身于工業化尤其是農田水利大規模建設,這個判斷錯誤。我們付出了所謂三年自然災害的代價,是七分人禍,三分天災。是59年下半年秋季開始,到61年上半年到底餓死了多少人,怎么統計,學術界有不同的觀點和看法??偠灾?,這個是民族永遠值得記住的慘痛的教訓,是為了快速的工業化,56年第一個五年計劃完成,當時的毛主席提出來,15年超英趕美。到58年據說他還說過,還可以用更快的速度來超英趕美,比如說10年8年。一直經歷了三年的災變,全國陷入了饑荒,冷靜下來的毛澤東在62年時候講了,看來中國要完成工業化的建設達到工業化,我們要50年到100年的時間,不過63年有一個報告關于工業發展問題的報告,起草人可能是鄧小平、李先念、陳云等人,這個報告講,中國從63年到65年繼續進行國民經濟的調整,所謂的鞏固、充實和提高,到1965年開始到1995年,花30年時間中國完成工業化,而且分糧補走,前15年如何,后15年如何,當時的毛澤東在這個報告上批示同意30年完成工業化,64年第三屆人大的報告上總理的報告毛澤東來專門添加一句話,說我們這個民族要有志氣,要有自信,不能夠帶著發達國家原來的后面跟著老路走,我們要有盡量的采取先進技術,要超常規的發展,我們要在較短的時間內趕上發達國家,這就是我所說的“大躍進”。這就解釋了鄧小平說出以后,80年代提出了工業化和城市化兩個發展戰略目標,原來是分“兩步走”,源于這個報告,后來嘗試分“三步走”,時間從80年開始,結束是2030年,后來更明確了達到了中等發達國家水平。時間拉的長了。后來又講第三步要花30年到50年時間又拉長一點,但比毛澤東更謹慎一點,但是急迫的心理,急于追趕的心理沒有什么大的變化,所以在第一個五年計劃的時候,確實是強制的高積累取之于農民完成了第一個五年計劃,“三農”問題當時已經存在,包括浙江省,當時分管農村工作部部長,大概姓吳,曾經在中央工作會議上有一個匯報,里面就談到這個問題,說浙江當時指54年浙江有個開化縣,這個縣有130幾個村,其中三分之一的村農民由于征糧過渡而挨餓發生了啃樹皮、吃野草的事情,1954年浙江的糧食總產量141億斤,占浙江省總產量38%,浙江本身是一個糧食并不富裕的大省,被分掉了38%以上,有的地方出現的饑荒,所以這位領導人還引用了一個數據,說該省在統購當中,地方的干部去到下面去征糧的時候和村民頂起來了,由于頂牛而發生打斗,全省死了134人,他引用農民的話說共產黨的土改的時候好,現在把我們當成魚鷹了,魚鷹的脖子上有(鸕鶿),一壓大魚小魚都出不來了,這是他報告里的原話,我引用這些不是詆毀那個時代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更不是說,對那一種發展戰略提出懷疑,不是,我只是說,“三農”問題它是個我們的從農民農業那里高強度的提取農業剩余,用于工業化的積累和這個歷史進程是密切關聯的。由于傳統農業已經沉淀了大量的剩余勞動力,由于傳統農業已經出現了人口的過剩,也由于傳統農業相對的分散和落后,就使得中國工業化的啟動過程對農村造成的負面影響力就相當的大,在中國前工業化時期,在農村和農業已經沉淀了大量過剩的農業剩余勞動力,傳統的中國從秦漢一直到民國人口一般并沒有超過一般在六七千萬,最高達到一億。中國的農村人口本身就很多,人均耕地本來就很少,農業的剩余本來就很少,但是我們面臨快速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的任務,要使農民取得更多的剩余這也是加重了這種“三農”問題。改革開放以后的幾年情況相對來講是農民的日子好過了尤其是80年代初的幾年,國家對訂購的糧食部分的提價,詞峭徹和誠?5年是訂購,80年代初提高過一次,90年的時候也提高過一次,95年又提高過一次,計劃時期的糧價非常的穩定,一般的農民的秈米一般一毛多一斤,大米最好的一毛八。所以通過統購的糧價壓的很低,不賣給城里吃的糧價就很低,這樣城里人工資很低,國有企業的利潤很高,這個利潤轉化為國家的積累,有人統計過在計劃時期,從農業當中取得了資金,按貨幣按80年代初期的比值來計算六千億到八千億。改革開放以來,因為國家對糧食收購價格的提高,由于分田到戶以后,農民生產積極性的提高整個產量上升了,價格也上升了,所以80年代中國農民的日子比較好過,城市人的生產狀況并沒有得到改善,農村里的生活改善了,在80年代初很好,沿海的江浙一帶的地方,由于是向鄉鎮企業的發展,因而農村的面貌的改變非常的幸福,在1982年像蘇州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已經達到800到1000美金,可能浙江很多地方也是這樣子,作為代價就是國家的稅收,從78年國家的財政稅收占整個國民生產總值31%,從那年開始持續下降,就國家的財政收入是下降了,讓農民讓城里人日子過的好一點,那么國家就少拿一點,從1978年31%一直降到95年降到10%左右,總量是下降,當然國家財政總盤子的下降以后,國家要養活自己該養的人就存在問題,它要養活很多的公務員系統,還有更龐大的教育系統,醫療系統,其他的科研系統,國家就沒有錢,沒有錢,這幾個系統的精英要求增加工資,增加獎金。尤其94、95年以后,還有一項要求買房子了,房子是一個幾十萬、十幾萬大的款項,公務員、教育人員、醫生、科研等等這些人國家財政養活的人,國家財政無法很好的養活他們,國家只是出臺一些政策開口子,讓他們自己去賺錢,來增加自己的工資收入,這個過程是88年開始的,我們的教育、醫療、行政方面的腐敗和這個因素是有密切關聯的。 但是從全國范圍來講,工人、農民的日子好過多了,這是講80年代的情況。 到90年代的情況,由于農村強行的計劃生育問題,我們采取了罰款,也由于從96年以后,農副產品的價格的全線下跌,一直延續到2003年,由于中西部地區強化了城市化工業化發展戰略,也強化的政府的現代化所以在原來的工商業不發達的地區,依然問農民要的很多,所謂“三農”問題主要是中西部地區非常的突破,沿海在80年代已經完成了兩大轉型,農戶的收入從農業向工業、商業也轉型,地方財政也是這個轉型,而中部的轉型晚于沿海。從中部而言,他們的發展也太遲了,留給中部發展工業的發展間已經不多了,因為他們既是不從農業提取來發展工業和城市的時候,“三農”問題首先在中部地區凸顯出來了。 另外就是在整個的改革開放過程當中我們還又一項重要的資源從農民、農業、農村向城市和工業轉移,我這是指的是農村的土地,土地問題涉及到城鄉關系問題,涉及到中國的城市化和工業化發展的速度問題,如果土地真正的規定為農村集體所有,甚至規定為農民私有,諸位想想,由于工業化、城市化和基礎設施的擴展,引起周邊地價的上漲,這部分利潤歸誰所有?如果這個土地產權完全屬于農民的,當然是農民所有,我們在所有其他土地私有制國家的都發現這個問題,工業化城市化最受益的階級不是工人,甚至于不是所謂的民營企業家,或者資本家,是地主階級。所以凡是土地私有制國家超過另一個浪潮要求土地國有化,相反在中國土地實質上是國有化,法律上層所有,農戶使用,農民對土地的產權高度模糊,這個是20多年來,城市和工業化如此突飛猛進的根本的秘密,所以1987年中國人大頒布的《土地管理法》整個立法的意圖就是快速推進城市化、工業化尤其是基礎設施建設,我這里指的是高速公路、鐵路的建設,這個土地法就規定,地方政府代行國家可以把農民的集體所有制的土地轉為國家所有,只要提出一個理由,為了公共利益。而且整個法律什么叫公共利益,誰來解釋公共利益?公共利益要不要得到老百姓的同意,不作任何的解釋,就是說授權地區官員解釋,隱含了這個意思,這是第一條。 第二條,失地的補償這部立法規定的補償的上限。 第一就土地出讓費,土地出讓費實質上是土地的價格,因為土地不能直接的買賣,不能形成市場,因而不能形成土地的市場價,所以叫土地的出出讓金,這個規定土地的使用單位支付給失地的這個村,這個農民最高的限額是土地出讓之前三年土地年產出的平均數,三年的總量÷3×3到6倍。 第二土地的青苗和附屬物的補償這個補償是是多少,有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第三失地農民的安置費用也是這個土地出讓前三年平均產出每畝的2到3倍,最高不得超過被征前三年平均值的10倍,三項費用而且該法律規定,實際交給農民的田是多少? 第二項青苗和附屬物的補償金,出讓金和安置費要交給村集體用于發展生產,解決失地農民的就業問題,該法規定如果還不足以維持原來的狀況,可以逐量的考慮提高該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產值的20倍,這個法在88年修改過一次,這幾條沒有動。
98年又第二次修正,這條指的是最高不得超過30倍,97年98年中國的一幫子的農民一畝地的純產出大概是300到500元,就按500元計算,乘以最高30,也只有一萬五,它能夠解決維持失地以后的生活嗎?當然是不可能的。所以這部法律的立法動因,是完全站在城市化和工業化立場,而且要快速推進,正因為有了這部法律,所以有那么快推進城市化和工業化,所有西方國家包括日本到中國,尤其到上海和沿海一帶,參觀訪問研究都對中國工業化城市化的速度感到異常的驚訝,全球的建筑吊車60%集中在中國,而高速公路出現的速度也令人驚訝,我們的城市,攤大餅一樣的越攤越大,我到臺灣去過,我到日本也去過,臺灣地區的一些學者和日本一些個學者一針見血就告訴我一個秘密,他說,你們國家的土地實質上是國有化的,所以你們可以亂占地,可以把農民趕走而無限的擴大你們的城市,在日本不可能,在臺灣也做不到,你們住朱鎔基在上海的地方劃一條小小的線,第二第一年磁懸浮的列車30公里就通行了,臺灣從什么機場到臺北搞了六年都沒有搞成還有紙上,因為周圍地價無限的上升,沒有辦法做,而我們在浦東劃一圈機場馬上就出現。這就是我們為了完成工業化和城市化,而且要快速推進其實我們改革開放20年來我們也取之于“三農”,因為快速的城市化、工業化是我們民族近代的縮影,是近代的必然,因為一百多年挨打落后,因為三百多年的賠款割地,加上我們民族曾經有過的輝煌的記憶,我們民國的政治家和學術界和一般的百姓不能忍受這樣一個屈辱的日子,急于追趕成為我們民族近代的主導思想,我們必須要完成工業化和城市化,必須立足于世界發達國家的民族之林,這個訴求使得我們采取了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優先發展的戰略,當然,在50年代我們指望通過農業集體化能夠解決農業生產的持續高增長問題。實踐證明,農業的生產單位家庭最為核心,農業生產和工業完全是不同的兩個領域,在工業,把家庭作坊合并成為一個大工廠,內部進行分工,生產力就會幾十倍、上百倍、上千倍的提高,諸位可以看看,第一就講分工,第一個故事就講家庭小作坊變成手工業工廠,它的生產力如何快速的提高,但是這個觀點放到農村那里去行不行?把一家一戶的小農業變成一個幾十家、上百家,上千家農業農戶聯合基礎的集聚農業,農業的產量能否幾十倍,上百倍的提高,50年代我們都認為是可能的,現在看來是不可能的,這樣,工業化的積累就落到了一個增長很慢的年月,一方面要有快速發展的緊迫性。 不過,這個過程從農業提取資源,快速推動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過程,根據中央的判斷,04年、05年、06年就基本結束,所以新發展觀的重要基礎是我以為是建立在這個判斷之上的,我們工業可以反哺農業,我們城市可以來帶動鄉村,城鄉較為均衡發展時代已經到來了。所以我第一個問題講得是社會轉型和發展觀。 社會轉型分兩個階段:或者叫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分水嶺我把它定在好定的地方2005年,所以第一條第一個發展階段,我們可以把它叫做老的發展觀,一方面從農業提取剩余為工業化進行高積累。 另一方面,它確實引發了城鄉差異的持續的擴大,“三農”問題的凸顯,城鄉的失衡,諸多的問題,另一方面原有的發展戰略也給新發展觀的提出奠定了物質基礎,現在學術界有兩種觀點,把新發展觀和原來的發展戰略對立起來,我以為這是錯誤的。有人用新發展觀來否定原來的發展戰略,也有人肯定原來的以工業化、都市化為中心的發展戰略,而對新發展觀提出懷疑,他們的理由是,把錢轉移到沒有生產力的農村和中西部去,是沒有生產力,我們把積累的錢應該繼續留在東部,留在城市,留在工業,會生更多的錢的出來。這兩種觀點在學術界現在是對立的,我的看法是,前后兩個相互連接的發展階段,雖然第一種第一階段的發展它解決了一個問題,就是完成城市化和工業化或者為城市化、工業化鑒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也引發了大量的問題,同時又為新發展觀的提出來解決這些問題提供了物質保障,所以我不同意把新舊所謂發展觀加以對立。
新農村建設是新發展觀為“三農”問題 下面我轉入第二個問題,新農村建設是新發展觀為“三農”問題的解答。 第一我把新發展觀看成是中國社會轉型進入第二階段在理論上的表現,因為第一階段的發展的巨大的積極的成果與其負面效應同時出現。第二發展階段的新發展觀可以憑借工業化和城市化的成果有能力也有必要,來解決伴隨第一發展階段而引發的“三農”問題,城鄉失衡問題,這樣就為新的發展觀要對原來的發展戰略作出重大的調整,這就成為可能,這里我提供三個理由: 第一中國的二、三產業已經具備了自我增長的能力,無需從農業吸取資源。 第二農業占整個GDP的比重已經持續下降,到2005年的大概13.2%,二、三產業占整個GDPD比重持續上升。 第三國家財政的規模已經突破三萬億人民幣,國家有錢了,所以新的發展觀要對原來的某些問題作出調整的可能性已經存在了,另外對原來的發展戰略的調整還有它的必要性,前面講可能性還有必要性第一個必要性就是城鄉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已經持續擴大,有學者估計城鄉的差異已經達到5到6倍,而且13.2%的農業要對應養活的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卻非常之高,按官方的統計達到47%,13.2%的農業的GDP要養活47%的農業人口,這是必要性的第一個理由。 第二個理由是在三項制度的約束下,中國的城市化將長久的滯后于工業化,這是我最近這一兩年反復強調的一個觀點,中國的城市化將長久的滯后于工業化,這并非是壞事,相反是解決中國改革過程中穩定與發展的雙重任務的前提,下面我解釋一下這個判斷。 所謂的三項的制度安排,第一項是土地家庭承包責任制,這個制度的安排。 第二項是城市化在自己的發展過程當中會聚集出現類似于第三世界國家大城市中國近郊的大面積。 第三是城市社會保障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還不可能擴集到廣大的農村人口,就像上海這樣發達的地區,城市的保障還不能夠擴展到上海郊縣的農村人口,所以上海的社會保障有三個層次有城市,有鎮保是解決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還有農保,反論全國呢? 所以只要存在著我們堅持土地家庭承包之后,給農民一份土地,一份宅基地,從理論上來講,我們就給農民一份固定的收入和一個固定的居住點。 第二我們也不允許城市出現大面積的貧民戶,以增加城市管理的壓力。 第三是城市的社會保障還無力擴展到全體的農業人口,在這三項制度安排之下,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現在已經轉移到工商業,在工商業低端服務的勞動密集型產業1.2億的農民工,他們只參與中國的工業化過程,但他不可能享受城市化的成果,這至少對農民工的絕大部分而言這個判斷是正確,對農民工當中一小部分,有能力特別強的,或者在進城辦商店、辦廠的,或者從事技術職業這個職業穩定收入比較高的,農民工這些前沿部分會慢慢地自動轉入城市,在城市里面安家落戶,農民工大部分在一定的年齡段就要被城市的就業市場所排斥,他們在一定的年齡段只能返回到農村去。像深圳最明顯,深圳永遠是一個年輕的城市,你到深圳大街上去走一走,我去年去過,怎么滿街都是年輕人,像我這樣50幾歲的老頭已經不大好意思在深圳行走,因為都是年輕人,很少有我這樣的老頭了,為什么?據說有戶籍的深圳人也只有200萬,而無戶籍的深圳人,打工人,據說有八百萬到一千萬,這一千萬怎么都是年輕人,道理很簡單,年老的回去了,兒子們又來打工了,所謂接班人。我在中部農村調查很多地方,凡是40歲以上的婦女、男性他們都曾經也過出來打工的經歷,現在是他們的子女出來打工了,從人權的角度來講,好象我們對農民是不公平的,但是從現在的發展的階段來講,我們能實行更超前的政策嗎?如果我們允許農民、農民工在城市居住在貧民窟里面,農民工的低工資,他無力解決他的住房問題,所以我們解釋第三世界的所謂的貧民窟無非是流入到城市的農民降低自己的住房成本,住房永遠是一個人和一個家庭的財產的主要組成部分。現在的房價上漲,我們城里的年輕人不是在房價的重壓喘不過氣來,因為城市化面臨買房子的問題,所以中國的這個農民工將成為一個以后的幾十年內將長久存在的一個特殊的,全新的一個重要的社會階層。
我們在理論把它列入工人階級一部分這沒有錯,但是它又和承包制土地聯系著,有人曾經建議,把土地私有化,讓農民的土地可以買賣,這樣農村的土地就可以兼并,農業就可以規模經營,大量的把土地賣掉的農民就可以進城,這樣他們就可以完成城市化,這是餿主意,這是破壞中國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的餿主意,理應受到反駁。中國農業人口的基數那么龐大,如果全部壓向城市,城市必垮無疑。所以新農村建設一個重要的戰略任務是,為我們大量的農民工在一定的年齡段安全的返回農村,建立一個穩定的戰略后方,土地家庭承包責任制必須堅持,雖然這個制度有這樣那樣的弊病,但是它是中國穩定的一塊基石。原來土地還對鄉鎮承擔著責任,所謂無統籌,在這個意義上來講這個土地不能不承擔對國家、對集體的責任,我們可以把它叫做土地家庭承包制而不是土地家承包責任制,然而這個土地依然承擔責任,什么責任?就是農民自我社會保障的責任,就是農民把自己養老要靠這塊土地,農民在城市失業以后謀生要依靠這塊土地,所以我們在計算失業和就業的時候,我們并沒有把農民的失業計入其內,理由是我們給農民一畝土地,人均一畝土地,雖然一畝土地要承擔農民工的失業保障,還要承擔農民工的養老保障,確實依然是貧困,所以我們應該在農民工打工的過程當中應該把農民工的醫療和養老這塊也要建立起來,中央的這個最近的文件也提及這點,我認為是完全有必要的,但對廣大的農村來講土地來承擔著社會保障的責任,因而,土地家庭承包制不能變動,如果我們允許城市出現大量的農民工,如果我們的社會保障擴展到全體農民,這兩個條件一旦滿足,那么土地私有不私有我覺得也無所謂,所以新農村建設的必要性。我前面提供了幾個理由,在我看來一個很重要的理由要為農民,尤其是農民工,提供一個退回的機制,退回的場所,這既是保持農村穩定,也是保持城市穩定的一個基礎,另外就是即使到2030年,按照人口學家的估計,中國的人口可能達到15億的規模,那個時候即使中國城市化率已經上升到50%,現在我們的官方統計說成化使率已經達到42%,但是不要被這個42%,城市化率所誤導,因為在這個42%里面包括半年以上在進城打工半年以上的農民工計入不是農業人口而是城市化人口,我們中小學生在城鎮里面讀書的,可能父母是農村人口,但是中小學生計入是城鎮人口而不是農業人口,我們最近這些年來,在縣改市,縣改區的過程當中也把很多的農業人口計入了城市人口,把這一部分人報掉,中國有戶籍的城市化人口,享受城市社會保障的人口,我估計不超過30%,所以即使到2030年中國的城市化率已經達到了50%,那時有15億人口,還有7.5億人口在農村,比解放初還要多出2.5億。所以有人講“三農”問題解決,只有減少農民才能富裕農民,把大量的農民農業剩余人口移到城市,移到工業里面,那么農業農村人口越來越少,人均的耕地越來越多,農村也富裕了什么問題都解決,所以提出只有減少農民才能富裕農民,從長遠的角度看問題,這個觀點沒有問題,但是我記得凱恩斯說過一句話從長遠的觀點來看人人要死的,所以這個觀點是正確的廢話,并不是說農民不想城市化,農民天天都想,做夢都想,那些青年男女農民工他怎么不想城市化呢,他想,我們的通過某種政策的辦法就能夠城市化了嗎?政策和市場經濟本身相比,不過是社會發展過程當中一個要素而已,而不可能是全部要素,所以一個政策就能改變什么,我就懷疑這種說法,政策要符合社會發展規律,農民工的工資那低,所以大量的男性農民掙了錢,城里面盡可能低的消費,把積累下來的錢,理性的轉到農村去,蓋房子,娶老婆,生孩子所以家鄉依然是他生活的重心,所以我們把農民工看成是他的生活家庭的重心和工作重心是遠距離分離的。所以春節較大量的往返城鄉之間,這種情況我覺得是中國城市化和工業化一個重要的特點,是中國城鄉穩定的一個重要的特點,農民工如果在城里面發了財,經了商,辦了廠或者有一個穩定的職業,他會自動的轉入城市化,事實上我們在中西部地區都看到城鎮在那里擴展,擴大公路旁邊有很多農戶在那里蓋房子,證明農民要脫離原來的村落,要向城鎮向縣城向大城市集中這是一個總體的趨勢我們使這種趨勢實現的非常短,各種政策怎么安排是一個問題,當然大量的農民工在一定的年齡階段有可能被城市被沿海的勞動力市場所排斥,他們中的多數只能回去,所以新農村建設一個重要的戰略舉措就是要建立起一個穩定的戰略后方,關于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和手段主體問題這次這個中央一號文件,非常明確的提出來。目標就是胡錦濤的五句話,20個字第一經濟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管理整潔,經濟民主。包括經濟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和黨的建設,總而言之是一個全面推進農村建設一個總體的目標,大體上什么時候實現,中央給自己的時間要是2020年還有15年時間,花三個“五年計劃”,今年是啟動年,但是對推動這個目標主體和手段之間,學術界有不同的爭論,有人講主體是通過各級政府和部門,推進新農村的建設的手段主要是中央,其次是省,向下向農村進行轉移支付,中央到2006年拿出將近3400億,這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因為我們的總的財政規模也只有三萬億,這些錢當中包括哪些個項目呢? 它包括第一個項目就是來補償稅費改革以后的地方財政的缺口,尤其縣和鄉鎮兩級的財政缺口,這個缺口官方的估計大概是1000個億,學術界的估計是1700個億,廢除農民負擔以后,農民可以向政府少交,中央估計是一千億,學術界估計是1700億,這個地方政府就有財政缺口,這個缺口主要是中央的財政的轉移支付來彌補,沿海和發達省市有省財政來彌補,這是這一大項。 第二大項,是對農村基礎設計的建設的投入,大概今年地方是700個億。 第三大項是對農村九年義務制教育的轉移支付的投入是780個,還有對少數民族地區的轉移支付是200多億,主要是西藏、青海、寧夏幾個省對全國的貧困縣,全國有592個國家級和省級的貧困縣,對他們轉移支付大概200多個億。另外03年以后逐步試點啟動的新農村合作醫療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今年大概47個億,還有其他等等。一共有15個項目,涉及到這些資金的部門,承擔轉移的部門有12個,像發改委財政部、農業部、林業部、民政部、水利部、扶貧辦等等,所以學者疑慮就是說通過國務院的各個部門,從中央下到省市、縣到鄉鎮,逐級下來我們根據理念上的扶貧的經驗發現在每一個級上我們的管子都有漏洞,叫跑冒滴漏,中央有一個管子到地方有20、30個籠頭,省到市,到,縣,皮管子可能老化,年久失修了,有漏洞,到最底層的時候水就沒有了,完全有這個可能,考慮到中西部的地方一級財政還是相當困難,尤其考慮到中部期鄉鎮和村兩級還有大量的負債,有人估計鄉鎮和村這兩級的歷年的累計負債有人估計6千億,所以這樣的錢、這樣的窟窿,中央的財政轉移支付完全可以被滲入到,中央的政策照顧不到農民,這筆錢分到每個農民可能是242元,農民真正得到24.2元就已經不錯了,十分之一可能是跑冒滴漏,這個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包括醫療體制的改革,47億,上百億支持農村醫療體制,只要現在的醫療體制改革不完備,只要制藥廠的推銷和醫院的利益不打破只要藥價不降下來,我可以大膽的說一句個醫療體制的改革是不會成功的。所以這個錢醫療體制改革轉移支付的錢會到哪里去,我現在可以估計,大部分可以輸入到縣級醫院的醫生和鄉鎮醫院的醫生那里去,他們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農民的醫療狀況得不到有效的改善,浙江好一點。我的家鄉那里推行醫療制度,都說不錯,因為錢不能多,60幾塊錢,所以好一點,對這樣一種以政府為主體,以轉移支付為手段來全面推進農村的建設,看來會有問題。 另外一種觀點認為必須提出以農民為主體,輔助于政府和財政的轉移支付,所以由于時間的關系,我很快轉入第三個問題。
農村的組織制度創新與新農村建設
第三個問題是農村的組織制度創新與新農村建設,我講幾句話,第一句話新農村建設的主體只能是農民,而不是政府,政府是從上面,從外面去幫助它,主體應該是農民,因為各地的農村千差萬別,各個自然村各個行政村各個鄉鎮當中最緊迫的公共需求,各個地方是完全不一樣,只有農民才知道自己的真實需求和最緊迫的需求,最需要在當下集中解決的問題,農民的需求可以被地方政府官員所發現,地方政府可以提供一些服務,而不是越俎代庖。所以第一句話是把農民作為新農村建設的真正主體。 第二是高度分散的農民和農戶有沒有可能持續新農村建設的主體,高度是高度分散的,現在我們的農戶我們80年代如初的時候,有人統計是2.2億農戶,現在是分散到2.4到2.5億的農戶,規模也在縮小當中如此的分散能否能夠形成新農村建設的主體,農民第一大特點是高度分散。 第二大特點農民把自身的利益、自身的需求,而自身不能解決的,自身有這個利益和需求,但自身又不能夠解決的,那些需求形成一個公共需求的能力,形成一個集體、公共需求的能力,就是把個人利益上升為集體利益的那種能力,我的估計是比較低,不僅農民,城里也比較低,不僅城里人,我們知識分子也很低,中國人有一些以個人為主體的親情網絡的關系,中國人發達的私人網絡關系很可能妨礙了超家庭超個人的團體組織的有效建立,這可能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所以我們經歷了那么多年的集體化,農民并沒有學會合作。 一,當中央下令把土地分掉,趕緊把土地分掉,而且分的那么徹底,把農村的公共的房子也分掉,有一棟房子,好拆掉,分磚頭,我在湖北調研的時候他們把水塘都分掉了,一個小水塘分成四戶把它給分掉,我在湖南調查在一個水渠分掉,把這個水渠分掉去修房子,把一個好好的水渠分掉,田就得不到灌溉,農業就減產,旁邊有一個人堅決不允許分,結果它們的小麥得到了灌溉,結果他的小麥的畝產是700、800斤,這是一個極大的問題。分散農戶如果不能把分散的利益形成為公共利益,那么只能是地方政府替民作主了,替民作主有可能亂作主,如果亂作主,新農村建設就成為一句空話,這個問題我是提出來,并不是說我已經找到了解決問題的方案,一個根本的問題是中國分散的農村,必須要找到一條組織創新之路,中國的農業農民的人口包括農民工人口的數量無限的龐大,龐大的人口為什么會陷入到弱勢群體的地位?一個基本的簡單的原因,因為他們沒有組織,也組織不起來,勞動者的唯一的力量組織起來,因為政權本身是一種力量,誰有權有勢,錢也是一種力量,所以錢也是,有權優勢,當今中國資本是一種巨大的社會力量,我們的權力也是一種社會力量,而勞動者之所以弱勢,因為他不能通過組織來形成一種社會力量,所以新農村建設當中一個其中之一是分散的農民通過組織而將分散的利益形成共同的利益,這個意利益一旦形成,如果資金短缺,中央財政轉移支付。有人建議,這樣的組織形式是不是就是強化和完善農民資質組織呢,有人說村民村委會下面通常有許多自然村,這個自然村也是曾經新農村建設一個組織機構,又有人認為能否在和鄉鎮兩級建立一個農民學會組織,像日本和臺灣那樣,這個農民學會組織里面承擔三到四大功能,一個建立起供銷合作社,提高了農民集體對市場的談判能力,能夠買到廉價質比較好的農用物資,包括化肥農藥、農用機械等等,把那些假冒偽劣的農用物資驅逐出去,同時組織起來這些個農業生產可以對技術方面有規定,所以他的農副產品向城市供給的時候可以賣出一個好價錢,另外是農村信用合作組織,現在這個農用信用社不是內勤,不過是一個商業機構,農村的信用組織吸收了農民的存款投入到城市去,是從農村到城市輸血的一個機制,不能解決農村在農業生產還有技術生產過程當中的小額貸款問題,農民的信用社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國家可以通過農業新信用社給農民一些優惠的政策,比如說免益政策,低息政策等等,日本在這分析有非常多的經驗,他們的農學還可以承擔其他的責任,只有組織起來的農村和農民,才能提高對城市的談判能力,只有提高農村的談判能力,才能根本扭轉城鄉之間的關系,達到相對的均衡,這種相對均衡的城鄉關系才能維持城市的秩序和穩定的發展,這個問題提出來了,怎么解決?我以為農村的文化建設的核心和重中之重是培育農民的組織能力和組織習慣。我們的村民自制組織已經存在的20、30年了,農民學會了選舉制,但是村民自制組織出了選舉之外還有民主的決策民主的管理,當然在建立這些組織的時候,是國家通過村民委員會向農民提取大量的稅收,農民說,村官就是向農民要錢、要糧、要命,要命的指出的就是計劃生育。所以與其說是自制,不如說是一個村鎮的派出機構,現在我們到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國家已經不問農民要錢糧,而計劃生育已經成為多數農民比較知覺的行為了,當然還有不少的地區和農民不生一個男孩子,誓不罷休的局面依然存在,所以農民和國家的關系得到了根本的改善。
第二國家還將通過財政給農民一點東西,一不要農民要國家提交東西,另外國家還要給農民一點東西及村民自制組織能否成為一個真正的自制制度,承擔起新農村建設一個重要的方面,我覺得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農戶通過村委和農學組織建立起和市場和地方政府的關系,這是有效的互動關系,是新農村建設一項重要的戰略任務,這個任務不能完成,那么新農村建設我們可以預計的結果是給一個地方官員創造了一個顯示自己政績的機會,當然也給腐敗貪污造成了大量的空間,如果這樣的話到2020年我們的農民拿了文件來追問中央,追問我們的黨,我們河何顏以對,所以我的意思是新農村建設的重中之重是組織制度的創新和文化的建設,文化圍繞著組織制度的建設而進行,把分散的農民培養成為有合作意愿和合作能力的農民,這樣的農民就成為社會主義的公民,這個任務能否完成還需要我們政界、學術界和農民兄弟們一塊來思考的一個重大的一個問題。 最后還有幾句有人對農民的組織懷有政治上的猜忌,地方官員我覺得沒有必要,因為政府不問農民要東西了,政府和農民的關系已經發生歷史性的轉變,農民組織起來該給他一些物質資源,農民怎么有可能組織起來對地方政權構成什么壓力呢?可能壓力是有的,這個壓力是促進地方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行政,更公開,更有效的使用中央向地方轉移的財政,如果農民沒有組織起來這種財政如何的使用到位、有效是沒有保障的,有人建議說中央要建立一個新的省級部門來嚴格的監督審計這些款項的流向使用和結果,那么我們國家要建立一個多么龐大的隊伍,再說,誰來監督監督者呢? | |
嘉賓:我們農村農業改革自解放以來已經進行了很多次,每次都是自上而下,結果農民越來越苦,這次新農村的改革也是自上而下集中來指導,是否應該改一改自下而上,以農民為主體,自己來討論建設而又鄉縣政府給予幫助。
曹錦清:中國農村的高度分散性一個國家的社會是高度分散沒有組織,而缺乏自我表達能力的,我們一定可以判斷這個政府一定是凌駕于社會之上,高高在上的,可以參考馬克思一個著作,談到1848年50年代法國的情況,造成一個個農民馬鈴薯尾巴的東西,他來解決為什么法國是一個高度集權的國家,農民不能代表自己,不能形成自己的階級和階級意識。因為農民不是一個階級因為他不能形成全國性的廣泛的聯系,不能形成自己的共同利益,所以他們的共同利益一定要高高在上的中央的行政權力來代表他們,從上面來散下雨露,所以農民的政治表現是以一定的行政權力來表達,一個道理如果你自己無力代表自己,要由政府來代表自己,有可能代表好,也有可能代表的不好,在現代的商業經濟下面,有錢的時候首先想到是自己的口袋這是很正常的現象。 你講得非常有道理,我們講中央把新農村制定一部法律,已經定下來,我們曾經制定了《勞動法》,我們《勞動法》是一個人大立法的形式,《勞動法》本來就是調整勞動關系,如果農民工的一方是分散的無組織,不能代表自己的利益,不能把分散的利益形成自己共同的利益我們勞資雙方的利益是高度不均衡,這部法律怎么能夠調整失衡的社會力量,所以我還是講法律是重要,但是法律所管轄的下面的調整不同社會力量相對均衡,是有效運作的社會媒介。
嘉賓:這個法律應該改進。
嘉賓:我有一個農民親戚,老兩口一輩子務農,現在已經近70歲,他愛人近日病重無力醫治,不能將承包的轉讓出去治病,只能是無償轉讓您對這個問題怎么看?
曹錦清:88年提出土地的轉讓問題,轉非是不合法的,農轉農又沒幾個錢,不能解決他的所謂的治病的問題,如果是農轉非是符合目前這個法律的,所以現在是中央新型合作醫療來解決農民的大病致貧的問題。
問:你把“三農”問題進行了很多的剖析,事實上你并沒有找到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我覺得學者缺少對農村的實際的生活經歷,又想參與政策的制定,這個您是怎么想得?
曹錦清:我完全接受你的批評,這是學者的主要的病,我也是有的,對20多年的改革開放由于生活經歷和其他職業群體的體驗確實是有脫離,我們的生產主要不是和農民接受,不能由此而認為整個學術界都是這樣的,這樣的批評是不負責任,確實有大量的學者深入到農村進行調研和研究,把真實的情況反映出來,所以不能以偏概全,我前面講得從長遠看不會錯,從近期和今后的一段時間來看,這是一個壞主意,我接受這個批評,因為我身上也有這樣的缺點,這幾年在農村跑了不少地方,但是也是這里待幾天那里待一幾天,我在88年的時候在浙江的一個地方待了幾天,96年的時候大部分的時間在農村家里渡過的,我是農村出身的,我對農民還是有感情,這不光是自我表揚,所以對現在變動的農村還缺少很真實的感受,這個有的觀點不是不夠全面,對于這樣的批評我完全接受,可以使我今后更努力的去研究它。
問:我們生活當中在城里人現在其實很多貧民領域的收入還不值農民工的一半(指的是城市下崗的工人),農民的半農半工,古已有之,您認為農民的土地征用,是村里擔保,實際上農民沒有拿到多少錢,聯名上告也不行,這種情況你如何評價?
曹錦清:這個各地的情況都不一樣,我上次在杭州的下沙地區,我碰到一個給我開車的農民,他說他那里的日子比我們好過,一畝地的轉讓的費用給他5、6萬,每年村里還有分紅4、5萬,父親又經商,每年也有錢,我們的家鄉是浙江的龍游,一畝地的補償2、3萬,農民都非常滿意,所以各地的情況不一樣,大量的地方的農民由于低成本的推動,城市化、工業化的發展戰略,廉價的侵占了農民的土地,大量的農民確實得不到補償,據專家估計,全國大概有4千萬的農民既失地又失業,引起了這幾年不斷的上訪上告的主力軍是他們。
問:三農問題的核心是戶籍問題,您對此有何看法?
曹錦清:合戶籍的核心是社會保障問題。 問:我家在農村,現在有很多污染的企業,我覺得這和新農村的建設不相適應,您覺得這種問題如何解決?
曹錦清:我也提不出任何好的建議,向地方政府要錢,村要錢,鄉鎮要錢,作為污染企業從理論上講,污染企業的所有利潤全部來源于污染,我問過一些企業,你今年的利潤是一百萬,你治污染要多少錢,他說治污染起碼要兩百萬,所以這個錢全部是從污染里面產生出來了,除非是地方政府要嚴格按照中央的法律一定要治污染,不治污染,不能開工,所有的同類的企業多次污染,把污染的費用不是轉向環境而,而是轉向價格,向價格傳遞,因為每一個縣,每一個鄉鎮都成為一個競爭、招商引資的主體,他們相互競爭就使得服從統一,按環境的要求來建立對企業的約束為不大可能的事情,比如說他盈利一百萬,結果他治污染用兩百萬,這個就把價格往上抬,污染企業的產品的價格來彌補環境的損失,這樣我們就走上了良好的發展,現在我們有很多的價格被發達國家的市場鎖定了,比如我在東莞調查過,民工少了 他們要20來歲的農民工,我就問他,你給農民工增加100元的工資就可以找到了,他說不可能,一個月的工資是500元,伙食費是150元,民工荒發生以后立即把150元的伙食費加了,發展到200人,我說你為什么不提高呢,他說沒有空間了,是因為國外老板的定單鎖定了,這個是一個客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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