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海波講座簡訊:我國金融、三農、房地產等幾個公共政策的探討
主題:我國金融、三農、房地產等幾個公共政策的探討
主講人:劉海波(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時間:2008年6月21日星期六下午2:30
地點:北大資源賓館三層1308室(01062760856)
主辦:烏有之鄉書社/網站(http://www.wyzxsx.com)
參加范圍:感興趣者皆可參加。
劉海波:
最近“解放思想”成為熱潮。我想,要解放思想就要面對實際問題,就要對我國上世紀90年代以來的公共政策進行探討。比如“三農”、國企、房地產、金融、教育、醫療衛生等問題。今天主要和大家探討的是金融和土地這兩個方面的公共政策問題。
第一,關于非常時期的金融政策。有關這個問題,我在網站上有篇文章,大家可以看一下,即《公民基本收入帳戶制度與非常時期金融政策》。
當前,我國金融政策平庸。方向是緊縮信貸、嚴格控制通貨膨脹、人民幣小幅度不斷加快升值、并且采用行政手段控制銀行貸款規模、控制商品價格(壓低糧食價格和能源價格)。如果這樣的政策持續下去,根本不足以避免逐步逼近的金融危機以及由此帶來的嚴重后果。貨幣緊縮對當前國內中小企業是雪上加霜,本來一些中小企業和有出口貿易的企業就比較困難,如再斷掉他們的資金鏈,將會使許多企業陷入困境而倒閉,從而損害經濟發展。溫州民間私下的借款利息已達月息10%、年息120%。生產糧食和日常消費品的都是相對弱勢的群體,不斷抑制農產品價格,使得農民無法通過市場獲得更多的好處。在過去的幾年中,房子價格不斷上漲到了離譜的境地。同樣都是民生的基礎資料,為什么只有房地產商可以漲價,農產品就不能漲?無須諱言,這些政策不能保證普通人民的生活不降低,事實上,許多低工薪群眾生活已經較前很困難了。
如果我國當前通貨膨脹形成的原因不是由于前期投機性的貨幣政策造成的,而是其他原因比如國際商品價格上漲、國際熱錢的流入等原因造成的,我們怎么能通過緊縮自己的貨幣來解決呢?2007年下半年中國真實外匯儲備(計算入中投公司購買資本金和提高美元強制準備金)加速增長4366億美元,為2007年上半年的1.63倍;2007全年外匯儲備實際增長7029億美元,分別是2006、2005年的2.84、3.36倍——如此大幅增長只能以大量熱錢涌入來解釋。你實行緊縮銀根政策,只能控制住中國的錢,但控制不住外國熱錢的流入。在極度開放的政策下,我國當前的金融政策無疑是低效的,很可能越緊縮越通脹,越緊縮熱錢越流入。
那么,在如此非常時期,我們應該實行什么樣的政策呢?我認為,正確的金融政策不是“抱薪救火”,而要“以毒攻毒”。只要通貨膨脹不產生財富分配效應或者產生正向財富分配效應(劫富濟貧),就要主動加大貨幣投放并將之作為財富正向再分配的手段,制造不降低并且提高普通人民生活水平的高通貨膨脹。即中央銀行先巨額發行人民幣,然后向每一位在世的中國公民無條件平均發放,通過人民幣的貶值,避免迫在眉睫的金融危機的爆發。
實行此項政策,從經濟層面看,政府給每個公民發錢,窮人和富人拿到同樣數目的錢的效用不同,富人并沒因此更富裕多少,窮人卻因此大大解決貧困問題,使其有了一個生存的底線,附帶后果是可以提高在勞動市場上最不利者的工資水平,可以增強窮人在找工作時討價還價的能力,可以不必僅為得到了吃飯生存的錢就接受惡劣的工作條件和任意的壓榨,他們的工資水平將較前提高,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窮人和富人間經濟力量的對比;可以促進不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改變資源集中于沿海地區的格局;可以刺激內需,并且如此創造的內需結構和政府項目創造的截然不同,更具有市場來配置資源的特征。從政治層面看,中央政府直接為普通人民提供利益,短期看充分體現了政府建設“和諧社會”的誠意,必將深得民心;長期看有助于國家的大同,因為任何地方勢力謀求分裂必將直接破壞人民的生活方式,會招致人民的反感。
實行此項政策,同時要有其它配套措施。一是建立中國公民基本收入帳戶制度。中央政府為全國每一位公民建立一個基本收入帳戶。中央政府通過基本收入帳戶為每個在世的公民,定時發放現金。公民基本收入帳戶制度的操作者,只能是中央政府或全國性政府。二是開設中國公民限額保值儲蓄業務。每個中國公民在限額內可以在中國境內的銀行進行保值儲蓄。三是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盡快建立創業板和三板市場,大幅提高企業直接融資比例和公司債發行規模,大力鼓勵和放行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上市融資。同時宣布港股直通車和股指期貨推出沒有時間表,即無限期推遲。四是對房地產開征累進性的保有稅和交易所得稅。要讓投資房產獲利性很小。
第二,土地政策與土地法律問題。政治和土地,法律和土地聯系非常緊密。土地上的政治在歷代都是最核心的東西。實際上,凡是共產黨成功的國家靠的不是《資本論》,而是《地租論》。毛主席領導中國革命的勝利,一是靠中國共產黨這種新型組織,二就是靠土地革命。蔣介石在臺灣能立足,也是因為他用贖買方式進行了土地改革。土地是從事一切其它活動的前提,土地以財產權進行分配就會出現地租的分配問題,一旦少數人壟斷地租,社會矛盾就會非常激烈。因此,土地上地租不能私有化。個人不能像占有衣服一樣去占有土地,那是瘋子的想法,不能被接受。
我國土地政策是上世紀90年代出現了問題。相對以前的政策是顛覆性的,否定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土地革命的歷史合法性,損害了黨執政的現實合法性。土地問題出現的實質是地租的分配問題。我們不怕一個人利用較大甚至很大的土地從事生產經營,而怕的是一個人拿走了較大土地上的所有地租。上世紀90年代我國在土地問題上出現了搶租現象,在2002年以前基本上是被房地產商搶走,地租歸于私人。整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政府投資所建的公共設施導致的土地增值,最后歸私人所有,出現了和最壞的土地私有化一樣惡的結果。我國現行的土地政策實際上培養了一個房地產開發商階級,專門的地租掠奪者。采用征用土地制度,這本是社會主義的遺產,土地增值部分自然歸公,但實際上是地租歸了開發商。我國房地產業是建立在貨幣化的地租經濟之上的尋租經濟模式,房地產企業興,中國必然糟糕。所以出了首富碧桂園,根本上不是它犯不犯法的問題,而是根本就不能出現。沒有哪個正常的政府不對貨幣化的地租經濟采取嚴厲拒絕、嚴厲限制的態度。房地產開發商的存在,敗壞社會風氣、腐化官員、離間中央和地方政府、危害民生。目前國家的住房惠民政策肯定是無效的,因為你想在一個城市中連屬于中產階層的大學教師和政府公務員(不腐敗的話)都買不起房的話,那政府要照顧的面將有多大怎么能照顧得來呢,更何況收入更為微薄的入城農民兄弟。可以說,開發商階級的存在嚴重阻礙了中國城市化的進程。我國房地產商是個整合程度很高的利益集團,可以說已經是一個階級,他們甚至能操縱國家政策、社會輿論為他們服務。它的根本利益從本質上看是對抗于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由他的根本利益屬性決定的而和開發商的個人品質與道德沒有關系。我們要消滅這個階級,就像是發現了烈性傳染病人,必須將他們隔離。
怎樣解決目前土地政策存在的問題呢?要采用以地租社會化為重點的稅收政策。一是要對我國房地產開發商征收溯及既往(可以定在1998年開始)的暴利稅,最終消滅它。二是征收累進性的物業稅。三是征收高額至少80%房地產交易所得稅。這里涉及分稅制問題,要改變地方政府賣地財政的局面。我國當前的分稅制,把好的稅種拿到中央上來,縣市之域是中國之本,中國的公共服務大都是縣市這兩級提供的,但他們財源匱乏。為什么分稅制一定是中央和省分,中央、省和縣市分也可以呀。
關于土地的法律,要借鑒英國普通法發展的經驗,用判例法的方式解決土地上諸權利的沖突問題,促進權利擁有者的合作。法律乃是是分類的體系,不是邏輯的體系。土地私有化或國有化完全是些無謂的概念,土地只能而且都是被分散使用的,公共權力也必須調節土地上的各種權利。
以地租社會化為核心的土地政策與土地上權利的判例法,這是我提出的框架。在這個框架下,我們面臨的許多問題都可以解決了。比如小產權房問題,按照上述框架,商品房、小產權房、農民宅基地上建房有什么必要進行區別?大家想一下就明白了。
第三,綜合農協問題。地租社會化為核心的土地政策與土地上權利的判例法能夠促進三農問題的解決,但農民還必須在經濟上組織起來。就是建設綜合農協的問題。孤立的小農在市場上肯定是沒法很好生存的。但改革開放以來,不論是政治上還是經濟上農民都散了。因此,必須要用合作的方式,使農民在經濟上組織起來,成立綜合農協。
認為我國這樣一些孤零零存在的小農,就可以說在一個市場經濟當中自發的、自然而然的融入市場、融入城市生活。實際上,這不可能,因為對于一個農民而言,是最小單位的生產者(當然在中國農民還是一種戶籍身份),農戶這個定義顯然更合適。這樣最小單位的生產者,和城市是生活單位的家庭不一樣,城市家庭不是生產的單位。這么小規模的生產單位,只要農業商品化,非常難以避免各種各樣的風險,不是說在今天,在古羅馬時代,羅馬小農,由于羅馬帝國的擴張,奴隸制商品生產的發達,就破產。這說起來又有許多教條式的說法,認為市場經濟一定產生自由、民主,實際上在某些情況下不是這樣,比如美國在一定時期內,可能北方的自耕小農在搞自然經濟,在南方的奴隸制農場才能搞出商品經濟。而且,在羅馬時代,人們認為自耕的農民是共和國的支柱,如果沒有這個階層就沒有共和國,說沒有獨立自主的農民階層,共和國就會腐敗,認為市場和共和政體不太相容,當時的條件下,這個見解是正確的。
實際上小農在市場當中很容易遇到各種風險,小農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是一個完整的生長經營環節,有購有銷還有融資,無論在哪一個環節上,孤立小農都會在這個市場環境當中面臨困難,不要說是發達起來,不破產就不錯。我國最近奶制品一直在漲價,但奶農有40%以上都是在虧損,其他的都是在微利的邊緣上掙扎,其他諸如此類的事是非常多的。解決這個問題,靠農戶的合作組織。實際上,即使在加拿大這樣的地方,也成立了小麥生產者的合作組織,還有全國奶農協會。農民在經濟上的組織化問題,長時間還是遮蔽在我們的視野之外,這個不是市場經濟的書面理論所能夠解決的。農民在經濟上必須組織起來,日韓臺已經探索出比較成熟的適合東亞小農的模式,即綜合農協的模式,農協是政府主導下的特別法人,把農戶組織起來,共同面對市場。
在中國搞綜合農協可以設想在黨領導下的,在工會、青年團,婦聯上增加一個農會,叫農戶合作協會,戶的意思是經濟上的聯合,因為戶是個小生產者,不是那個是打土豪分田地的農會,現在的農會是農民在經濟上組織起來。中國共產黨組織資源最豐厚,最善于組織農民,這塊沒有做,并沒有用黨的資源組織農民。實際上這是鞏固共產黨的執政基礎非常重要的方面。(本文已經主講人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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