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巴基斯坦管窺第三世界面臨的幾個共性問題
發布者:田文林
受巴基斯坦“伊斯蘭堡戰略研究所”邀請,我這個南亞問題外行2009年1月赴巴訪學半年,從而有機會近距離觀察這個“反恐前線國家”。巴基斯坦是伊斯蘭國家,同時也是典型的第三世界國家,因此剖析巴基斯坦,可以“窺一斑而見全豹”,揭示第三世界面臨的共性問題。該國暴露出的以下問題在第三世界具有一定代表性。
一、在世俗與宗教之間徘徊的國家認同
近些年,巴基斯坦一直處在國際政治的風口浪尖。尤其是隨著美國反恐戰場東移(由伊拉克轉向阿富汗),巴基斯坦日漸成為真正的“反恐前線國家”,恐怖襲擊漸成家常便飯。造成這種困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意識形態定位的錯位不能不說是重要根源。
巴基斯坦是個靠“宗教立國”的伊斯蘭國家。在1947年通過“印巴分治”獨立前,世上根本沒有這個國家,因此它沒有一般國家通常具有的共同歷史和文化,連國名(Pakistan)都是由南亞次大陸上一些地域名稱頭一個字母連綴而成,即旁遮普(Panjab)、阿富汗尼亞(Afghania,即西北邊境省)、克什米爾(Kashmir)、伊朗(Iran)、信德(Sindh)、土哈利斯坦(Tukharistan)、阿富汗(Afghanistan)和俾路支(Balochistan)。因此巴很難像其他國家那樣,靠悠久的歷史和文明凝聚民眾。同時,巴民族成分復雜,主要有旁遮普族、信德族、普什圖族和俾路支族,此外還有克什米爾人等其他少數民族和部落。許多民族在國外還有同宗“親戚”(如伊朗有俾路支人、阿富汗有普什圖人、印度有克什米爾人)。民族成分的多樣化,使巴很難方便地利用“民族主義”這桿大旗。因此,如何將這個“馬賽克”一樣的人造國家凝聚在一起,一直是個棘手問題。相較而言,伊斯蘭教差不多是唯一能將巴各方凝聚起來的精神旗幟。
建國前,巴基斯坦著名思想家伊克巴爾(1877-1938年)就以宗教信仰為標準,提出南亞次大陸應按不同信仰劃分為印度教民族和穆斯林民族。巴基斯坦國父真納(1876-1948年)又進一步提出,穆斯林一定要同印度教徒決裂,成立獨立的穆斯林國家。這樣,伊斯蘭教等于是巴基斯坦立國的法理基礎,沒有伊斯蘭教,就談不上巴基斯坦。此后,盡管巴基斯坦實行政教分離,但宗教對國家政治生活仍日漸突出。尤其是從齊亞·哈克1977年上臺后,在全國推行“社會伊斯蘭化”運動,如廢除銀行利息,恢復天課稅等。到最后更是將沙里亞法律宣布為巴最高法律。將伊斯蘭教作為維護國家統一和社會穩定的精神凝結劑。在對外方面,巴基斯坦以伊斯蘭為旗幟,成為反蘇圣戰的大本營和后方基地。巴借此在國際上風生水起,影響力日增。最突出的就是巴基斯坦政府與塔利班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復雜糾葛。在伊斯蘭化政策指引下,巴基斯坦三軍情報局(ISI)與伊斯蘭極端勢力建立起根深蒂固的聯系。為使阿富汗成為巴基斯坦的戰略腹地,巴還一手扶植了塔利班武裝。當時,塔利班的基層戰士曾在巴基斯坦宗教學校學習;塔利班初創時期的高層官員,也由阿富汗前政府官員及沙特與巴基斯坦能夠控制的人員組成,甚至其中就有巴基斯坦人。2009年5月11日,扎爾達里接受NBC電視臺采訪時說得非常直接:當年就是美國中央情報局和巴基斯坦三軍情報局,合謀催生了塔利班。事實上,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巴基斯坦過去的對印度和阿富汗政策,使該國成為激進伊斯蘭思想和團體的主要中心。[1]而“以伊斯蘭為意識形態的國家身份,根治于巴基斯坦歷史,同時也與當權者的野心和政治精英的世界觀密切相連。”[2]
然而,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伊斯蘭化政策固然凝聚了巴境內各方力量,但也造成尾大不掉,宗教影響使政府決策掣肘增多等問題。而最嚴重的則是從宗教角度給國家定位而產生的結構性錯位。由于伊斯蘭教沒有經歷過類似基督教那樣的資產階級宗教改革,因而它更多是以“第三世界宗教”的面目出現,其價值取向在多個方面與現實世界格格不入。如伊斯蘭教中有種“創制之門關閉”的說法,即認為自四大教法學派形成后,伊斯蘭已成為完整自足的體系,不再需要“創制”,后世穆斯林只能遵循、仿效前人的律例。伊斯蘭教用這種靜態封閉的文化性格去塑造、規范行動,顯然不能適應變動不居的外部世界。此外,伊斯蘭教從來“不僅僅是宗教”,它除了是一種信仰體系和生活方式外,還是一種獨特的政治體系和經濟制度。在國內政治上,伊斯蘭主義者強調政教合一,認為只有嚴格遵循經訓,實行沙里亞(“真主的旨意”)法統治的政體才算合法政體,因此常以正統自居,不斷對世俗政權進行詰難,使國家政治整合進程步履維艱;在國際體系問題上,伊斯蘭主義者則是以“泛”字為宗旨,他們否認現行的主權國家體系,主張建立跨國家的宗教共同體——“烏瑪”,而這些深層訴求,既超出了巴基斯坦的國家能力范圍,更與其根本利益不符。
而“9·11事件”的爆發就像推倒了第一張多米諾骨牌,將巴這種政治定位的潛在問題暴露無疑:最先是巴基斯坦支持的塔利班政權庇護本∙拉丹,并將打擊矛頭指向美國,制造了世貿大樓等系列恐怖襲擊事件;接下來,美國就高舉反恐旗幟,反手將塔利班打入地獄,并提出“不站在我們一邊,就站在恐怖主義一邊”的說法。巴為求自保不得不選擇了加入美國反恐陣營,與塔利班決裂。這不僅使巴20余年的戰略成果毀于一旦,而且使國家面臨“感情與利益彼此撕裂”的巨大痛苦(即便到今天,很多巴基斯坦人仍對塔利班抱有好感,而政府軍打擊塔利班也有些半心半意)。再到后來,則是包括塔利班在內的巴境內外伊斯蘭極端勢力將矛頭轉向巴基斯坦,使巴由一個安寧穩定的正常國家,日益變成恐怖襲擊連年增多的“反恐前線國家”,巴經濟雪上加霜,瀕臨破產邊緣。而美國在巴阿地區進行反恐,也對巴政局穩定造成巨大外部沖擊。巴實際成了這場反恐戰爭的最大受害者。真所謂“成也宗教,敗也宗教”。
這種“在世俗與宗教之間游走”的國家認同悖論不獨巴基斯坦,在伊斯蘭世界其他國家,尤其是中東國家也同樣存在。中東許多國家都脫胎于奧斯曼帝國解體,因此,一定程度也存在究竟應忠于民族,還是忠于宗教的政治認同迷茫。如埃及就面臨著國家民族主義、阿拉伯民族主義和伊斯蘭主義的爭論。即使像納賽爾這樣杰出的世俗領導人,也不能忽視宗教的作用。納賽爾曾說,自己不贊成馬克思主義,原因之一是“共產主義在本質上是反對宗教的。而我始終是一個忠誠的穆斯林。”[3]納賽爾幾乎原封不動地保存了埃及的伊斯蘭機構,并逐步將其納入他的現代主義國家。后來上臺的薩達特更是有意識地以“虔誠總統”自居,并解禁穆斯林兄弟會,將伊斯蘭教作為立法基礎。
伊斯蘭國家領導人或多或少都乞靈于宗教,以便贏得深受宗教影響的廣大穆斯林的認可和支持,增加政治合法性。但落實到現實政治中,以宣揚伊斯蘭起家,結果卻使世俗政府日漸受到伊斯蘭復興運動威脅。如薩達特心向宗教,最終卻被伊斯蘭激進組織“贖罪與遷徙”殺害。阿爾及利亞政府一度大力弘揚伊斯蘭教,結果使宗教力量坐大,若非軍隊出手干預,“伊斯蘭拯救陣線”幾乎在1991年大選中上臺執政,但該國從此陷入長達十幾年的動蕩。
在伊斯蘭世界,既要發揮宗教的政治整合功能,又要避免其介入政治權爭,幾乎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在穆斯林國家中,要么像沙特和伊朗那樣實行官方的伊斯蘭復興,實現宗教力量和政治力量的合二為一;要么像土耳其凱末爾確立的那樣,將宗教徹底從政治生活中剝離出來,明確走世俗化道路。中間道路是走不通的。正如一位英國學者曾指出的:“所有的穆斯林國家注定要在兩件事情中選擇一件:拒絕伊斯蘭要素,選擇做一個世俗的國家;否則努力創造一個伊斯蘭國家。除此沒有別的出路。”[4]這話對巴基斯坦適用,對其他穆斯林國家同樣適用。
二、民主很容易,但好的民主不容易
很多人都知道,民主是個好東西。因此有人張口閉口就是“憲政民主”,而他們所理解的“民主”,往往就是一人一票、多黨執政、少數服從多數如此等等。然而,僅從投票參政的角度談民主遠遠不夠。事實上,民主的本質是一種選拔方法,比投票本身更重要的,就是究竟哪些人能夠在選舉中勝出,他們又是代表哪個階級進行統治?正如列寧所說:“政權在哪一個階級手里,這一點決定一切。”[5]而如果從競選角度看問題,很容易就會發現,所謂“競選”實際就是候選人之間的影響力競賽。這種競賽說白了,就是拼資源、拼財富、拼勢力。沒有雄厚的家族勢力和龐大的金錢支持,一般人根本玩不起競選的游戲。所謂“金錢是政治的母乳”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巴基斯坦的經濟命脈被三百多個權貴和封建家族控制著。甚至有人說,真正控制這個國家的人數不超過20個。在這個以農業為主的國家,封建生產關系占據主導。據1957年5月巴報紙援引官方統計,西巴基斯坦共有耕地約4860萬英畝,而占西巴人口4.9%的地主,擁有53%強的耕地。“政府所有制”下的土地絕大部分受控于地主階級,因此巴地主階級所擁有和實際控制的土地當占全部耕地的78%。[6]阿尤布·汗在1958年,阿里·布托在1972年曾分別進行土改,但都是由代表封建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利益的統治集團負責進行的(如布托本人就是大地主,他的家族占有的土地多得坐火車幾個小時也走不完),因此不可能根本觸及封建土地所有制,以至“大地主們對于‘革’他們命的土改甚表歡迎”[7]。這些權貴不僅擁有大量土地,甚至還擁有私人監獄和私人武裝。這些家族憑借手中的特權和龐大資本,占據了經濟增長帶來的大部分好處,而普通民眾則所獲無幾。那些沒有生產資料的普通民眾,為了謀生只能在政治和經濟上日益依附于地主和權貴,使后者有能力要求前者投票選舉他們中意的候選人。
在這種環境下,政治家上臺更多是通過少數精英間的交易,而是不取決于人民愿意。因此,不管這些國家實行何種民主制度(巴基斯坦實行總統制,印度實行議會制),選舉程序如何規范、熱鬧,但基本是富人的奢侈品。由此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么南亞國家民主選舉幾十年過去了,但選來選去,始終就是那幾個家族的成員。子承父業,女承母業,“孤兒寡母”政治,如此等等。這些現象在世界其他地方明顯不合常理,但在這里卻顯得再正常不過了。巴著名評論家艾哈邁德·拉什德曾說過,“在一些選區,如果地方把一條狗作為他們的候選人,那這條狗也會獲得99%的選票。”[8]而且,巴基斯坦文人政權只是在競選期間與底層老百姓有點關系,一旦成立了新政權,基本是在精英階層間運轉。整個統治階層與平民實際上是相互隔絕的,很難有真正的互動。[9]
相較而言,出身平民的人即使才華橫溢,也很難在政治上展露頭腳。中下層出身的軍事將領穆沙拉夫執政期間,雖然廣受國民支持(但其執政后期,失去了民心,尤其是知識分子),經濟增長迅速,并依靠軍隊支持流放了謝里夫,并拒絕布托回國,但謝里夫家族和布托家族影響猶在。一旦其政權面臨危機,兩大家族便卷土重來。一位在巴多年的資深人士曾指出,平民階層要想在巴基斯坦這個國家嶄露頭角,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條是去西方接受教育,在國外混出名堂,再返回國內;另一條路是參軍入伍,并晉升軍官。而這兩條路又非常艱難:從“讀書改變命運”這條路來看,巴基斯坦教育有公立與私立之分,而私立學校教學條件好,并可直接去國外連讀,但收費極高,只有足夠有錢才上得起。而窮人家孩子上得起的公立學校教育質量很差,相當多的是宗教課程,即使念出來,也沒什么遠大前途。而要想在軍隊系統晉升軍官,實現“鯉魚跳龍門”,必須有兩名資深軍官推薦,因此能邁過這道門檻的,家境基本都不會太差。社會缺乏流動性,國家自然就談不上活力。在這種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民主制,也就很難實現“選賢與能”的初衷了。
在第三世界實現好的民主不容易,而徒有其名的壞民主卻隨處可見。在阿拉伯世界,一些國家(如埃及、約旦)早在殖民統治時期就已程度不同地建立起現代民主制度(如議會、政黨等)。但由于阿拉伯世界社會發育不充分,使得二戰之前的政權(包括殖民政權和半殖民的封建政權)程度不同地存在著精英和大眾之間的對立和隔膜。在這些國家當中,基本都是國王和大商人、大地主等權貴階層獨享權力資源。這種對民主制度的庸俗化和工具化實踐,敗壞了民主政治在阿拉伯世界的應有形象。埃及領導人納賽爾在1957年時曾指出:“我們在1923到1953年間已經有過一個民主體系。但是這種民主給人民帶來了什么好處?地主和帕夏統治我們的人民,他們利用這種民主來更方便地服務于封建體系。你已經看到了,封建主把農民召集到一起,并驅趕他們去投票。農民們只是根據他們主人的指令進行投票。”[10]因此這些國家后來紛紛走上了威權道路。此外,東南亞的泰國、印尼、菲律賓等也面臨著類似問題。如泰國人民普遍受教育程度較低,占統治地位的社會文化是等級制(薩迪那制度),較低層次的人依附于較高層次的人。在選舉中農民一般都會按照較高層次人的意志去投票。[11]這樣,在理論上作為表達民意、保障個人權益實現的民主政治制度,一旦移植到許多第三世界國家,非但沒有成為實現有效統治的手段,反而借民主政治之名,為不合理的統治模式披上了現代化外衣。
上述第三世界國家一個帶有共性的問題就是沒有進行生產關系革命,實現勞動者占有生產資料的新型生產關系,而保留了殖民時期留下的一整套東西,使原來不合理的生產關系結構得以維系。這種帶有庇護—附庸(patron-client)色彩的落后生產關系,使相對弱小的個人和普通民眾,為了生存不得不依附于更富有、更強大的保護人,民主政治注定要淮橘成枳,淪為裝點門面的權貴間游戲。有學者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印度民主存在的問題:“印度低成本的政治革命和獨立之初不徹底的所有制改革,造成了印度后來不得不付出的幾乎是天價的國家發展。” [12]沒有生產關系革命的人民當家作主,只能是一種空話,只能淪為注定破產的民粹主義。
三、揮之不去的軍人干政陰影
軍隊在巴基斯坦政治中發揮著難以估量的主導性作用。人們常說,左右巴基斯坦政局的因素是3A,即Allah(安拉)、Army(軍隊)和America(美國)。這話從側面說明,軍人干涉是巴基斯坦政治中的一大特色。這種軍隊干政最早從1958年阿尤布·汗實行軍管開始,其后主要包括:1968年葉海亞·汗將軍推翻阿尤布·汗政府;1977年陸軍總參謀長齊亞·哈克發動軍事政變,推翻阿里·布托并于1979年將其絞死;1999年陸軍總參謀長穆沙拉夫發動軍事政變,推翻謝里夫政府。據統計,在巴基斯坦獨立的62年期間,軍人統治就有35年。多年的軍隊干政使軍隊享受極其優厚的待遇,軍方勢力滲透到經濟的每個細胞,許多大公司和政府崗位都由退役軍人把持,軍方已成為巴一個難以撼動的利益集團。任何文官政府和政治家要想維護統治,必須得到軍方支持。而軍人出身的政治家,一旦脫離了軍隊背景,就意味著少了一道最重要的“安全符”,隨時面臨下臺危險(如穆沙拉夫)。這種軍人干政現象在第三世界非常普遍。許多阿拉伯國家的重要領導人都是通過軍事政變上臺的,如埃及的納賽爾、利比亞的卡扎菲、敘利亞的阿薩德、伊拉克的薩達姆等等。在東南亞,泰國現任國王普密蓬在位60年中,先后歷經了19次政變,而緬甸軍人政權則從上到下,控制著所有部門。
這些國家頻繁出現軍人干政,部分原因是軍事安全使然(如巴基斯坦時刻面臨印度的軍事威脅),部分是由于政治整合不足,如巴基斯坦建國較短,使其始終存在文官與軍隊、省級與族群、世俗與宗教的裂隙,[13]阿拉伯國家則由于先后經歷了奧斯曼帝國征服和英法殖民統治,在政治上脆弱不堪。[14]但軍人干政最重要的原因“不是來自軍事方面,而是來自政治方面。”[15]簡單地說,就是這些國家“弱勢民主”(本文第二部分已談及)導致的“軟政權化”和政治衰朽。
在這些國家,位居高位的大多是大資產階級和大地主等少數權貴。由于這些人大多在西方接受教育,因此在感情和生活方式上,其對西方的認同程度遠高于本國。如在國際上被稱譽為“鐵蝴蝶”的貝·布托,外表美麗高貴,英文流利,熟悉西方思想和生活方式。據她自己說,她在牛津大學讀書期間,甚至會開車從牛津到倫敦,為的就是到一家她喜歡的小店買一杯雪糕。[16]這種西方貴族式的言行方式,使其很難體會本國普通民眾的真實狀況和實際需要,更難與其融為一體。更重要的是,從國家治理角度看,這一階層作為不合理社會制度的利益既得者,自然要悉心維護這種不合理狀態,因此更多時候將家族和階級利益置于民眾和國家利益之上。這類貴統治的共同特點就是,“他們不信任自己的人民,而甘愿成為西方的奴仆。他們所關心的好像就是保住在政府中的位子,以及讓個人獲得好處。”[17]按照奧爾森的說法,這類特殊利益集團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重新分配國民收入,而不是去創造更多的總收入,因此它們的存在會導致全社會效率與總產出的下降。[18]
貝·布托擔任總理時期,巴政府曾被國際反貪組織“國際透明”列為最不廉潔政府名單的頭三名。在她2007年臨死前,當人們喊“讓我們為布托歡呼”時,她的回答是“布托家族萬歲”。而且在遺囑中,貝·布托指定其貪污腐敗的丈夫擔任新一任黨魁。[19]扎爾達里政府上臺后,國內政治形勢混亂,經濟形勢惡化,通脹率達25%。2009年5月的一項民調顯示,81%的受訪者認為他們的國家正走在錯誤方向上。因此,這種帶有封建貴族統治性質的家族政治,無論選哪個上臺,只會利用權力加劇既存的社會和經濟不平等,使貧者愈貧,富者愈富。這種階級基礎薄弱的政權先天不足,難以有效進行施政。[20]古希臘思想家亞里士多德早就指出,不同利益間的平衡與協調,是城邦(國家)長治久安最有效的保證。而許多政體只能體現某一階層的特殊利益和要求,因此那些被忽視或被壓制的力量及其在體制外活動,勢必早晚動搖國家根基。[21]
至少在巴基斯坦是這樣。軍人干政已成為對大資產階級統治能力不足的替換和彌補。一般來說,軍事領導者一般都是來自于社會中下層,更能體恤社會疾苦。由于軍人階層的利益認同具有一定模糊性,因而在處理內外問題時,不像既得利益集團那樣患得患失,掣肘眾多。軍人領導遠比軟弱民主政府更能保持良好運轉,所以民眾寧愿選擇強人政治。“在政治現代化過程中的這些早期階段,軍官在促進現代化和進步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他們向寡頭挑戰,推動社會和經濟改革,推動民族融合,在某種程度上也推動了政治參與的擴大。”[22]事實也表明,軍人政權的治理業績遠比文官政府要強得多。阿尤布·汗1958年執政時期是巴建國后經濟發展速度最快的時期。[23]齊亞·哈克執政時期,經濟穩定,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和人均收入居南亞之首。穆沙拉夫執政9年,經濟增長迅速,治理功績得到各方公認。亨廷頓就認為,“在實現現代化的國家中,軍人干預明顯是政治現代化不可分離的一部分。”[24]
通常來說,軍人干政往往出現在社會面臨物質和精神的種種危機時期,渴望有救世主般的領袖人物出來救百姓于水火之中,而鐵腕人物的出現正好順應了這一特定歷史時代的要求。然而,軍人執政畢竟不是常態政治。它得以建立很大程度受益于民主政權的“負面合法性”,但這種負面合法性不可避免地要隨著時間推移而日趨衰落。因此威權政府幾乎毫無例外地面臨被迫把“政績”作為合法性的主要來源。然而,把合法性建立在政績基礎上,必然要產生“政績困局”。一旦政績平平,既瓦解了統治者的合法性,也瓦解了這一制度的合法性。[25]
此外,軍人政權本質上是一種克里斯馬型統治,這種統治建立在“非凡的獻身于一個人以及由他所默示和創立的制度的神圣性,或者英雄氣概,或者楷模樣板之上。”[26]在很多情況下,軍人當政更多是作為個人而不是組織,借助強力意志而不是多數認同去管理一切事務。它主要是靠政治上的不斷宣傳、鼓動和領導者的個人魅力,而缺乏系統有效的政治制度保障。這種政體最大的問題,就是這種建立在領袖者個人魅力和超凡品質上的合法性,后來者無法繼承。這就使這種統治模式始終擺脫不了“人存政舉,人亡政息”的巨大風險。“這樣,從克里斯馬領導人向繼任者的過渡往往伴隨著一場災難。因此,克里斯馬統治不可能依靠用另一個人來代替克里斯馬領導人的辦法完成。”[27]
軍政府上臺后,除非要走向世襲獨裁,否則必然面臨重新還權于民的問題。如巴基斯坦先后經歷四次軍人執政,其在執政后期均面臨如何分權問題。建國半個多世紀以來,軍人干政使巴始終未能建立起持續有效運轉的民主政治體制。每一次軍人干政都中止了巴的民主政治進程,國家轉而又回到原點,回到非正常狀態。從更大范圍看, 20世紀70年代威權主義取代民主制,成為第三世界主要政治形式。但從70年代晚期開始,“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又卷土重來,使大部分軍人重新退回到軍營中。[28]這種“文官政府—軍人政變—文官重新執政——軍人再次政變”的歷史循環,使這些國家始終難以擺脫政治持續動蕩的夢魘。
結語
意識形態錯位、弱勢民主、軍人干政,差不多是很多第三世界國家的通病,尤其是“弱勢民主”與“軍人干政”,幾乎是一個硬幣的兩面。這些結構性弊端追根溯源,則肇始于獨立時期“國家建構”[29]基礎不牢固而留下的遺害。當時,西方殖民者為了在“非殖民化”后繼續保留殖民體系,有意識地將不合理的政治經濟關系留給新獨立國家。岡納·米爾達爾指出:“殖民國家為了支持它的統治,通常會對維持甚至加強殖民地的不平等的社會與經濟結構頗感興趣……甚至殖民國家往往會造成新的特權和新的特權集團,以穩定其對殖民地的統治。”[30]因此,宗主國對那些肯于保留現狀、與西方繼續保持依附性關系的國家(如印度、巴基斯坦、錫蘭、緬甸等),欣然允許其獨立;而對那些試圖進行社會革命的殖民地(如中國、越南、古巴等等),則面臨武裝鎮壓和流血斗爭。
許多國家的民族解放領導人也醉心于“非暴力”和平獨立,以及繼續與西方保持密切關系。他們在從西方宗主國接手政權的同時,也把落后的社會生產關系一并接收過來。結果,這種不合理的政治經濟結構一旦開始運轉,便如同打開的潘多拉魔盒,不停地再生產出這種不合理結構,使國家始終難以擺脫政治軟弱、經濟滯后狀態,從而長期停留在第三世界。“那些選擇了或被迫順從了新殖民主義道路的前殖民地,并非真會迎來非暴力的太平世界,而僅僅推遲了風雨來臨的時間而已。”[31]因此,某些人津津樂道的、從殖民者和平接手政權的低成本過渡,實則是個巨大的“豆腐渣工程”,使其在后來發展過程中,付出了難以估量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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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usain Haqqani,The Role of Islam in Pakistan’s Future,The Washington Quarterly,WINTER 2004-05,p. 85.
[2] Husain Haqqani,The Role of Islam in Pakistan’s Future,The Washington Quarterly,WINTER 2004-05,p. 85.
[3] 楊灝城、江淳著:《納賽爾和薩達特時代的埃及》,商務印書館,1997年,第89頁
[4](英)G∙H∙詹森著:《戰斗的伊斯蘭》,商務印書館,1983年,第228頁。
[5] 列寧:《革命的一個根本問題》,《列寧全集》第25卷,第357頁。
[6] 鐸生:《巴基斯坦的經濟與政治》,世界知識出版社1960年,第117頁。
[7] 李德昌著:《巴基斯坦經濟發展》,四川大學出版社1992年,第84、87頁。
[8] 傅小強:“巴基斯坦下一步向前還是向后”,http://news.sohu.com/20070913/n252126397_1.shtml
[9] 這一觀點來自胡仕勝研究員的啟發。
[10]Roger Owen, State, Power and Politics in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Middle East, Second Edition, Routledge, 2000, p.149
[11]曹惺璧:“亞洲民主:過多,還是過少?” 《財經文摘》,2008年第12期。
[12] 張文木:《印度國家發展及其潛力評估——與中國比較》,科學技術出版社,2005年版,第47頁。
[13] Husain Haqqani,The Role of Islam in Pakistan’s Future,The Washington Quarterly,WINTER 2004-05,p. 85.
[14](美)塞繆爾·P·亨廷頓著,王冠華等譯,沈宗美校:《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三聯書店,1989年版,第217頁。
[15] 亨廷頓:《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第177頁。
[16]張家棟:“貝·布托遇刺的深層解讀”,《學習月刊》2008年第2期,第39頁。
[17]Hilal Khashan, Arabs at the Crossroad: Political Identity and Nationalism,University Press of Florida, 2000, p.64
[18](美)曼庫爾·奧爾森著,呂應中等譯:《國家興衰探源:經濟增長、滯脹與社會僵化》,商務印書館,1999年,第55頁。
[19]張家棟:“貝·布托遇刺的深層解讀”,《學習月刊》2008年第2期,第39頁。
[20]“Win-Win Situation for Pakistan, Says Musharraf,” November 27, 2001, http://www.sindh.gov.pk/press_release/
win_situation.htm (accessed October 6, 2004)(press release by the Government of Sindh).
[21] 唐士其著:《西方政治思想史》(修訂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108頁。
[22](美)塞繆爾·P·亨廷頓著,王冠華等譯,沈宗美校:《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三聯書店,1989年,第185頁。
[23] 李德昌著:《巴基斯坦經濟發展》,四川大學出版社1992年,第41頁。
[24] 亨廷頓:《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第175頁。
[25] (美)亨廷頓著,劉軍寧譯:《第三波:20世紀后期民主化浪潮》,上海三聯書店1998年,第58-59頁。
[26] (德)馬克斯·韋伯著,林榮遠譯:《經濟與社會》(上卷),商務印書館1998年,第2頁
[27]Roy R.Andersen, Robert F.Seibert, Jon G.Wagner, Politics and Change in the Middle East: sources of Conflict and Accommodation,Second Edition, Prentice-Hall, Inc, 1987, P.210
[28] (美)霍華德·威亞達爾著,劉青、牛可譯:《新興國家的政治發展:第三世界還存在嗎》,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95-96頁。
[29] 在發展政治學中,“國家建構”是指第三世界國家樹立政治權威、自上而下向整個社會滲透國家權力、建立現代政治體系的過程。韓國學者李書勛(Su-Hoon Lee)曾把它歸結為獲取(Extraction)、強制(Coercion)和賦予(Incorporation)等三方面的能力。見Su-Hoon Lee, State-Building in the Contemporary Third World, Westview Press, 1988, pp.25-31.
[30](美)斯塔夫里亞諾斯著,遲越、王紅生等譯:《全球分裂》,商務印書館,1995年,第487頁。
[31] 斯塔夫里亞諾斯:《全球分裂》,第4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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