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歧視婦女,是婦女的仇敵
探索者
孔子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論語·陽貨·17·25》)
孔子說:惟有與“女子”和“小人”難以教養,你親近她(他),她(他)就對你不遜;你疏遠她(他),她(他)則對你怨恨。
孔子開口就犯了一個大錯誤。“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孔子是如何來到這個世界上?據說是“紇與顏氏之女野合而生孔子”(《史記·孔子世家》),其父早死,由其母教養成人。“生”,“養”也!“養”,“生養”、“養育”、“喂養”、“教養”等。“生養”、“教養”了孔子的“顏氏之女”,就是一個“女子”!孔子并非是一個從石頭縫里蹦出來的“孫猴子”!孔子也并非是一個放在樹下自己就會長大的“毛毛蟲”!孔子一不耕,二不織,是由“織也”,“耕也,餒在其中”(《論語·衛靈公·15·32》)的“女子與小人”養活著!教養著!孔子由“女子與小人”所“養”,而反道“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這不僅是孔子的無知,也是孔子的無德。《論語·憲問·14·34》:“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孔子何言“以德報德”,乃“以怨報德”也!
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亂臣十人。”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唐虞之際,于斯為盛,有婦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論語·泰伯·8·20》)
舜有五臣而平治天下。周武王說:我有平國治亂之臣者十。孔子說:人才難得啊!難道不是嗎?堯舜之后,以武王時最盛,武王稱他有治亂之臣者十。其實在其中還有一個婦女,僅有九人而已。當時,周“三分天下有其二”,而服事殷紂。其德可謂至矣。“有婦人”,其中有一婦女。傳說是指文王的后妃,武王之母,太姒有盛德。“有婦人焉,九人而已”,可見孔子鄙視婦女之一斑。在孔子眼里,甚至連武王之母,都算不上是一個“人”!孔子還“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公然對文王之妻、武王之母如此侮辱,文武在天之靈倘若有知,豈會讓他! 在孔子六百多年前,周武王就承認“婦人”是“人”,然而孔子卻否認其是“人”。由此,也足見孔子之荒謬!孔子這種卑視婦女的思想,在當時也是極端落后的!在此有人會問:“婦人”也是“人”嘛!是啊!然而對此,孔子卻不認同!
子曰:“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中庸·13》)
在孔子的“君子之道四”中,孔子甚至于“求乎朋友先施之”,也不“求乎子以事母”、“求乎弟以事姊”,足見孔子歧視婦女——“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的根深蒂固和孔子對“母”、“姊”之歧視與不“孝”、不“弟”。由孔子無“父”,而“求乎子以事父”;無“君”,而“求乎臣以事君”;無“兄”,而“求乎弟以事兄”;無“朋友”,而“求乎朋友先施之”,然有“母”,卻不“求乎子以事母”,也足見孔子“孝”、“忠”、“弟”、“信”等道德的虛偽。
景春曰:“公孫衍、張儀豈不誠大丈夫哉?一怒而諸侯懼,安居而天下熄。”孟子曰:“是焉得為大丈夫乎?子未學禮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門,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無違夫子!’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6·2》)
景春對孟子說:“公孫衍、張儀真乃大丈夫矣!他們憤怒時而使諸侯畏懼;他們安居而讓天下安寧。”孟子則說:“怎么能稱他們為大丈夫呢?你末學過禮嗎?男子的‘丈夫’頭銜是其父主持命名的。女子的出嫁是其母主持進行的,她把其女送到大門口,千叮嚀萬囑咐,告誡說:‘到了夫婿家,一定要恭敬,一定要受戒,絕對不能違背丈夫。’以恭順為美德,這是為妾婦之道。居而以天下為其家,以天下為其任,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百姓共行;不得志,則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易,威武不能屈,此乃才堪稱大丈夫矣!”孟子本想要否定景春對公孫衍、張儀的“大丈夫”之稱,不但沒有否定,卻給出了一個重要概念——“妾婦之道”。“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其實孔孟鼓吹的“孝弟”,就是鼓吹“以順”“長上”“為正者”,讓天下皆是“天子”的大大小小之“妾婦”矣!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孟子·離婁上·7·17》)
孟子說男女之間連物品也不能親自授受,因為這是“周禮”。孟子鼓吹“‘往之女家,必敬必戒,無違夫子!’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對此,到漢朝被孔儒發展成用來壓迫婦女的封建禮教之“三從四德”的教條。“三從”:婦女未出嫁時,要服從父親;出嫁后,要服從丈夫;丈夫死后,要服從兒子(《白虎通義》)。“四德”:婦德,要有封建道德思想;婦言,說話要遵守封建禮教;婦容,容貌打扮要符合封建禮教的規定;婦功,要有操持家務,伺候公婆、丈夫、兒子的過硬本領(《禮記·昏義》)。“三從四德”的封建教條,是除了政權、族權、神權之外的夫權,它完全剝奪了婦女的政治、經濟、人身權力,而把婦女壓在社會的最底層。魯迅說:“……在中國,君臨的是‘禮’,不是神。百分之百的忍從,在未嫁就死了定婚的丈夫,艱苦的一直硬活到八十歲的所謂節婦身上,也許偶然可以發見罷,但在一般的人們,卻沒有。忍從的形式,是有的,然而陀斯妥夫斯基式的掘下去,我以為恐怕也還是虛偽。因為壓迫者指為被壓迫者的不德之一的這虛偽,對于同類,是惡,而對于壓迫者,卻是道德的。”(《陀斯妥夫斯基的事》)
[西漢]桑弘羊批評曰:“《禮》:‘男女授受不親,不交爵。’孔子適衛,因嬖(bì)臣彌(mí)子瑕以見衛夫人,子路不說。子瑕,佞臣也,夫子因之,非正也。男女不交,孔子見南子,非禮也。禮義由孔氏出,且貶道以求容,惡在其釋事而退也?”(桓寬:《鹽鐵論·論儒》)
孔子視“小人”是“君子”的勁敵,“女子”是“男子”的勁敵,孔子極端仇視“女子”和“小人”。孔子既然如此仇視、鄙視“女子”,他如何能孝敬其母?孔子生而其父死,由其母養育、教養長大,孔子言“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對其母真是喪盡天良!孟子三歲喪父,是在其母撫養教育下長大成人。孟子與其母常年廝守在一起,孟子是“男”,其母是“女”,孟子與其母從來沒有直接授受過物品嗎?要知道“男女授受不親”,——一直接授受,可就違背了“周禮”!當孟子看到孔子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的話時又有何感想?能容忍孔子這樣侮蔑其母嗎?何以竟然稱其為“自生民以來,末有盛于”(《孟子·公孫丑上·3·2》)的“圣之時者”(《孟子·萬章下·10·1》)呢?!“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這是孔子對廣大婦女的污蔑。婦女應當牢牢記住這一點,孔子是婦女的宿敵,天敵。孔子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朱熹說:“存天理,滅人欲。”但在中國兩千多年的歷史事實卻是:“君子”們并非因為“女子難養”,而對女子“遠之”、惡之,“滅人欲”,相反是“近之”、“親之”,霸而占之,是“滅天理”!貧者賤者多無妻;富者貴者妻妾成群,并把開妓院當商業,不僅把娼妓作為性欲的補充,還把婦女當成搖錢樹。據史料記載西晉,晉武帝司馬炎,公元265年篡位稱帝,在位26年,死于公元290年,他貪婪荒淫奢侈,為其淫樂,公元273年(太始九年),曾選中級以上文武官員家的處女入宮,次年又選下級文武官員和普通士族家處女5000入宮,滅吳后又選吳宮女5000入宮。據統計當時全國總人口約1600萬,在他的后宮中的嬪妃就有1萬多。他為了挑選天下美女,下詔全國停止婚嫁令中官分赴各州郡覓采嬌娃。
那個稱頌孔子“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朱子語類·卷九十三》),鼓吹“存天理,滅人欲”(《朱子語類·卷十二》)的三流“圣人”朱熹,就是一個“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貨色,史載他為整倒政敵唐仲友,濫用職權對營妓嚴蕊嚴刑逼供,無所不用其極。他一邊鼓吹“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一邊逼迫新寡的弟媳改嫁以圖侵奪亡弟之財產。他一邊高唱“存天理,滅人欲”,一邊忙著強納尼姑為妾,以及與其子爭奪女藝人而大打出手。真是“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
“得志,與百姓共行;不得志,則獨行其道。”《史記·孔子世家》:“定公十年春,……孔子攝相事……有頃,齊有司趨而進曰:‘請奏宮中之樂。’景公曰:‘諾。’優倡侏儒為戲而前。孔子歷階登,不盡一等,曰:‘匹夫而熒惑諸侯者罪當誅!請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異處。”……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事,……于是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殺人,這就是孔子的“得志,與百姓共行”!《孟子·滕文公下·6·3》:“孔子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出疆必載質。”《論語·陽貨·17·5》:“公山弗擾以費畔,召,子欲往。”《論語·陽貨·17·7》:“佛肸(以中牟畔)召,子欲往。”或惶惶不可終日,“載質”穿梭于諸侯之間,或謀“畔”,這是孔子的“不得志,則獨行其道”!“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實行思想輿論專制,把“三綱五常”禮教道德枷鎖強加在人民身上,把政治專制、文化專制、言論專制、思想專制推至極端,這是儒家的“得志,與百姓共行。”或“雖被俘虜,猶能為人師,居一切別的俘虜之上”(魯迅:《且介亭雜文·儒術》),或做漢奸,這是儒家的“不得志,則獨行其道”!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后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后也,君子以為猶告也。”(《孟子·離婁上·7·26》)
“三”,很多。“后”,后代,特指兒子。孟子認為,只生有女兒沒生有兒子也是“無后”。“無后為大”,不僅宣揚男尊女卑,重男輕女,而且也是硬扣到婦女頭上的罪名,“無后”是妻子的“大罪”。孟子宣揚這種孝道的目的在于為復辟奴隸制反動路線服務,害怕奴隸主貴族斷子絕孫,世卿世祿無人繼承。這種孝道,又成為后來的地主階級的一夫多妻制的理論根據。孟子這一思想的流毒很深,徹底批判這一反動思想,對于今天的男女平等,計劃生育,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舜不告而娶,為無后也,君子以為猶告也。”堯不媒而嫁,“舜不告而娶”,按當時之“禮”(應是通則、習俗),是違“禮”的,完全錯誤的。孟子在此之辯實乃強詞奪理!這不僅可以看出孟子一副好詭辯的流氓相,也可以看出“禮”為統治階級服務的階級屬性。“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統治階級把被統治階級壓迫剝削得無力娶妻,何言有“后”?又如何行“孝”?
任人有問屋廬子曰:“禮與食孰重?”曰:“禮重。”“色與禮孰重?”曰:“禮重。”曰:“以禮食,則饑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以告孟子。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樓,金重于羽者,豈謂一鉤金與一輿羽之謂哉?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應之曰:‘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逾東家墻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孟子·告子下·12·1》)
對于“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及“逾東家墻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之問,根據孟子對“堯嫁兩女與舜”之事,堯和舜均“不告”的理論:“告則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如告,則廢人之大倫,以懟父母,是以不告也”,“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孟子·萬章上·9·2》),則完全可以得出:應該“不親迎”而“得妻”及“逾東家墻而摟其處子”而“得妻”的回答。孟子對于高貴者與卑賤者的道德要求絕然不同,對高貴者是袒護的,對卑賤者是苛求的。
在舊中國,社會觀念里的女性之德是出嫁后為人妻,為人母,照料家人。換言之,女性幾乎沒有直接參與社會的機會,只能借由父親或丈夫、兒子等男性才能與社會有關連。在新中國,社會的觀念和教育,講究的是男女平等,女性經濟獨立、精神獨立、人格成熟等。
孔子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孟子曰:“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孔孟是歧視壓迫婦女的鼓吹者,歧視壓迫婦女者的幫兇,是婦女不共戴天的仇敵!孔孟儒家通過封建統治者強加在婦女身上的“三從四德”,數千年來給億萬婦女已造成的和造成著的苦難比天高,比海深,罄竹難書。對此,婦女不應該忘記或漠視!
公都子曰:“匡章,通國皆稱不孝焉,夫子與之游,又從而禮貌之,敢問何也?”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夫章子,子父責善而不相遇也。責善,朋友之道;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夫章子,豈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屬哉?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終身不養焉,其設心以為不若是,是則罪之大者,是則章子而已矣。”(《孟子·離婁下·8·30》)
《百喻經·獼猴喻》:“昔有一獼猴,為大人所打,不能奈何,反怨小兒。”你看孟子所稱道的“君子”匡章因自己沒處理好與其父的關系,“得罪于父”,不是“君子求諸己”(《論語·衛靈公·15·21》),而是“小人求諸人”(同上),不是從自己方面找原因,而“出妻屏子,終身不養焉”,把責任罪過嫁禍于妻子,在這一點上像不像故事里那個“為大人所打,不能奈何,反怨小兒”的“獼猴”?“君子”的一項大本事就是譴罪于人、嫁禍于人,欺負弱者、婦女。在某種意義上,婦女,也是弱者。對此而孟子百般贊賞他。這就是對“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的注腳。孔孟之道是專門整治、欺負弱者的“學問”。孔孟之道是專門整治“女子與小人”的“學問”。魯迅說:“古代社會,女子多當作男人的物品。或殺或吃,都無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歡的寶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無不可。后來殉葬的風氣,漸漸改了,守節便也漸漸發生。但大抵因為寡婦是鬼妻,亡魂跟著,所以無人敢娶,并非要他不事二夫。這樣風俗,現在的蠻人社會里還有。中國太古的情形,現在已無從詳考。但看周末雖有殉葬,并非專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無什么裁制,便可知道脫離了這宗習俗,為日已久。由漢至唐也并沒有鼓吹節烈。直到宋朝,那一班‘業儒’的才說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話,看見歷史上‘重適’兩個字,便大驚小怪起來。出于真心,還是故意,現在卻無從推測。其時也正是‘人心日下,國將不國’的時候,全國士民,多不像樣。或者‘業儒’的人,想借女人守節的話,來鞭策男子也不一定。但旁敲側擊,方法本嫌鬼祟,其意也太難分明,后來因此多了幾個節婦,雖未可知,然而吏民將卒,卻仍然無所感動。于是‘開化最早,道德第一’的中國終于歸了‘長生天氣力里大福蔭護助里’的什么‘薛禪皇帝,完澤篤皇帝,曲律皇帝’了。此后皇帝換過了幾家,守節思想倒反發達。皇帝要臣子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節。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厲害。看見唐人文章里有公主改嫁的話,也不免勃然大怒道,‘這是什么事!你竟不為尊者諱,這還了得!’假使這唐人還活著,一定要斥革功名,‘以正人心而端風俗’了。國民將到被征服的地位,守節盛了;烈女也從此著重,因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該嫁人,自己活著,自然更不許被奪。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國民,沒有力量保護,沒有勇氣反抗了,只好別出心裁,鼓吹女子自殺。或者妻女極多的闊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亂離的時候,照顧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無法可想,只得救了自己,請別人都做烈女;變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他便待事定以后,慢慢回來,稱贊幾句。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經地義,別討女人,便都完事。因此世上遂有了‘雙烈合傳’,‘七姬墓志’,甚而至于錢謙益的集中,也布滿了‘趙節婦’‘錢烈女’的傳記和歌頌。只有自己不顧別人的民情,又是女應守節男子卻可多妻的社會,造出于此畸形的道德,而且日見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但主張的男子,上當的是女子。女子本身,何以毫無異言呢?原來‘婦者服也’,理應服事于人。教育固可不必,連開口也都犯法。他的精神也同他的本質一樣,成了畸形。所以對于這畸形道德,實在無甚意見。就令有異議,也沒有發表的機會。做幾首‘閨中望月’‘園里看花’的詩,尚且怕男子罵他懷春,何況竟敢破壞這‘天地間的正氣’?只有說部書上,記載過幾個女人,因為境遇上不愿守節,據做書的人說:可是他再嫁以后,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獄;或者世人個個唾罵,做了乞丐,也竟求乞無門,終于慘苦不堪而死了!如此情形,女子便非‘服也’不可。然而男子一面,何以也不主張真理,只是一味敷衍呢?漢朝以后,言論的機關,都被‘業儒’的壟斷了。宋元以來,尤其厲害。我們幾乎看不見一部非業儒的書,聽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話。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說話的以外,其余‘異端’的聲音,決不能出他臥房一步。況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的影響;不述而作,最為犯忌。即使有人見到,也不肯用性命來換真理。即如失節一事,豈不知道必須男女兩性,才能實現。他卻專責女性;至于破人節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過去。男子究竟較女性難惹,懲罰也比表彰為難。其間雖有過幾個男人,實覺于心不安,說些室女不應守志殉死的平和話,可是社會不聽,再說下去,便要不容,與失節的女人一樣看待。他便也只好變了‘柔也’,不再開口了。所以節烈這事,到現在不生變革。”(《我之節烈觀》)“……社會上多數古人模模糊糊傳下來的道理,實在無理可講;能用歷史和數目的力量,擠死不合意的人。這一類無主名無意識的殺人團里,古來不曉得死了多少人物;節烈的女子,也就死在這里。……”(同上)“……節烈這事是:極難,極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無益社會國家,于人生將來又毫無意義的行為,現在已經失了存在的生命和價值。”(同上)“中國雖說是儒教國,年年祭孔;‘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丘未之學也。’但上上下下卻都使用著這兵法;引導我看出來的是本月的報紙上的一條新聞。據說,教育當局因為公共娛樂場中常常發生有傷風化情事,所以令行各校,禁止女學生往游藝場和公園;并通知女生家屬,協同禁止。自然,我并不深知這事是否確實,更未見明令的原文;也不明白教育當局之意,是因為娛樂場中的‘有傷風化’情事,即從女生發生,所以不許其去,還是只要女生不去,別人也不發生,抑或即使發生,也就管他媽的了。或者后一種的推測庶幾近之。我們的古哲和今賢,雖然滿口‘正本清源’,‘澄清天下’,但大概是有口無心的,‘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所以結果是:收起來。第一,是‘以己之心,度人之心’,想專以‘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第二,是器宇只有這么大,實在并沒有‘澄清天下’之才,正如富翁唯一的經濟法,只有將錢埋在自己的地下一樣。古圣人所教的‘慢藏誨盜,冶容誨淫’,就是說子女玉帛的處理方法,是應該堅壁清野的。……其實,‘堅壁清野’雖然是兵家的一法,但這究竟是退守,不是進攻。或者就因為這一點,適與一般人的退嬰主義相稱,于是見得志同道合的罷。但在兵事上,是別有所待的,待援軍的到來,或敵軍的引退;倘單是困守孤城,那結果就只有滅亡,教育上的‘堅壁清野’法,所待的是什么呢?照歷來的女教來推測,所待的只有一件事:死。天下太平或還能茍安時候,所謂男子者儼然地教貞順,說幽嫻,‘內言不出于閫(kǔn)’,‘男女授受不親’。好!都聽你,外事就拜托足下罷。但是天下弄得鼎沸,暴力襲來了,足下將何以見教呢?曰:做烈婦呀!宋以來對付婦女的方法,只有這一個,直到現在,還是這一個。如果這女教當真大行,則我們中國歷來多少內亂,多少外患,兵燹(xiǎn)頻仍,婦女不是死盡了么?不,也有幸免的,也有不死的,易代之際,就和男人一同降伏,做奴才。于是生育子孫,祖宗的香火幸而不斷,但到現在還很有帶著奴氣的人物,大概也就是這個流弊罷。‘有利必有弊’,是十口相傳,大家都知道的。但似乎除此之外,儒者,名臣,富翁,武人,闊人以至小百姓,都想不出什么善法來,因此只得奉這為至寶。更昏庸的,便以為只要意見和這些歧異者,就是土匪了。……”(《堅壁清野主義》)“我生以前不知道怎樣,我生以后儒教卻已經頗‘雜’了:‘奉母命權作道場’者有之,‘神道設教’者有之,佩服《文昌帝君功過格》者又有之,我還記得那《功過格》,是給‘談人閨閫’者以很大的罰。我未出門庭,中國也未有女校以前不知道怎樣,自從我涉足社會,中國也有了女校,卻常聽到讀書人談論女學生的事,并且照例是壞事。有時實在太謬妄了,但倘若指出它的矛盾,則說的聽的都不大悅,仇恨簡直是‘若殺其父兄’。這種言動,自然也許是合于‘儒行’的罷,因為圣到廣博,無所不包;或者不過是小節,不要緊的。”(《寡婦主義》)“同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舊式婚姻,卻要比嫖妓更高明。這制度之下,男人得到永久的終身的活財產,當新婦被人放到新郎的床上的時候,她只有義務,她連講價錢的自由也沒有,何況戀愛。不管你愛不愛,在周公孔圣人的名義之下,你得從一而終,你得守貞操。男人可以隨時使用她,而她卻要遵守圣賢的禮教,即使‘只在心中動了惡念,也要算犯奸淫’的。如果雄狗對雌狗用起這樣巧妙而嚴厲的手段來,雌的一定要急得‘跳墻’。然而人卻只會跳井,當節婦,貞女,烈女去。禮教婚姻的進化意義,也就可想而知了。”(《男人的進化》)“孔子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女子與小人歸在一類里,但不知道是否也包括了他的母親。后來的道學先生們,對于母親,表面上總算是敬重的了,然而雖然如此,中國的為母親的女性,還受著自己兒子以外的一切男性的輕蔑。……要別人‘養’,就得聽人的嘮叨,甚至于侮辱。我們看看孔夫子的嘮叨,就知道他是為了要‘養’而‘難’,‘近之’‘遠之’都不十分妥帖的緣故。這也是現在的男子漢大丈夫的一般的嘆息。也是女子的一般的苦痛。在沒有消滅‘養’和‘被養’的界限以前,這嘆息和苦痛是永遠不會消滅的。”(《關于婦女解放》)“人間有犯罪學者,一派說,由于環境;一派說,由于個人。現在盛行的是后一說,因為倘信前一派,則消滅罪犯,便得改造環境,事情就麻煩,可怕了。而秦夫人自殺的批判者,則是大抵屬于后一派。誠然,既然自殺了,這就證明了她是一個弱者。但是,怎么會弱的呢?要緊的是我們須看看她的尊翁的信札,為了要回去,既聳之以兩家的名聲,又動之以亡人的乩(jī)語。我們還得看看她的令弟的挽聯:‘妻殉夫,子殉母……’不是大有視為千古美談之意嗎?以生長及陶冶在這樣的家庭中的人,又怎么能不成為弱者?我們固然未始不可責以奮斗,但黑暗的吞噬之力,往往勝于孤軍,況且自殺的批判者未必就是戰斗的應援者,當他人奮斗時,掙扎時,敗績時,也許倒是鴉雀無聲了。窮鄉僻壤或都會中,孤兒寡婦,貧女勞人之順命而死,或雖然抗命,而終于不得不死者何限,但曾經上誰的口,動誰的心呢?真是‘自經于溝瀆而莫之知也’!人固然應該生存,但為的是進化,也不妨受苦,但為的是解除將來的一切苦;更應該戰斗,但為的是改革。責別人的自殺者,一面責人,一面正也應該向驅人于自殺之途的環境挑戰,進攻。倘使對于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辭,不發一矢,而但向‘弱者’嘮叨不已,則縱使他如何義形于色,我也不能不說——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實乃是殺人者的幫兇而已。”(《論秦理齋夫人事》)
不自愛,必被辱;不自強,必被欺;不自立,必被剝;不覺悟,必被惑。沒有自強,焉有自立;沒有自立,焉有平等;沒有平等;焉有自由;沒有自由,焉有真愛?婦女的自由、解放,最重要的是依靠婦女自己的自愛、自強、自立和覺悟。婦女的自由解放在于婦女自身的覺醒和覺悟。
在君權、夫權專制的封建社會中,如仕宦是文人的出路,嫁人就是女性的“職業”。孔孟之道陰魂不散,現在不是就有一股勢力,要把婦女由社會重新趕回家去,讓婦女“回家去,享清福”嗎!“回家去,享清福”,是一個陷阱。須知婦女從家庭走向社會,是幾個世紀婦女求自由掙解放的勝利果實。《莊子·養生主》:“澤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飲,不蘄畜乎樊中。神雖王,不善也。”“畜乎樊中”,豈有“善”者!更置于彀中,百般玩耍,玩耍膩了,烹而食之……看來,婦女解放,男女平等,還“任重而道遠”……
當然,筆者所說孔孟是“女子與小人”的仇敵者,是對其整體而言,對其個別則需要具體而論。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不是現在還有個“女子與小人”招搖過市,極力展示其“喜歡孔子”之情嗎?號召“讓我們在圣賢”孔子“的光芒下學習成長”嗎?然而,這個“女子與小人”的胡說八道卻從反面否定了孔子“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的胡說!這個“女子與小人”就不僅并非“難養”,而是好養;也并非“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而是“近之則孫,遠之也親”!但是既然連文王的后妃,武王之母,有盛德的太姒在孔子眼里都不算是個“人”,這個“女子與小人”在孔子眼里是否算是個“人”?當然不是!要“在圣賢”孔子“的光芒下學習成長”,那這個“女子與小人”首先得做一個榜樣,“女子無才便是德”,別在外面拋頭露面、到處招搖,回家去,把小腳包起來,關在屋里,好好地“學習”“三從四德”!在“學習”“三從四德”下“成長”!不知這個“女子與小人”“在圣賢”孔子“的光芒下學習成長”得如何了?“三從四德”的功夫如何?這個“女子與小人”做“博導”、上“講壇”的所作所為,不僅說明這個“女子與小人”沒學好,“無德”,也說明這個“女子與小人”沒有“適應日常秩序,找到個人坐標”。這個“女子與小人”的“日常秩序”、“個人坐標”是“大門不出,二門不入”,在“家門之內”!
“圣賢”孔子之“道”乃使人“上無以為身,下無以為人”(《莊子·盜跖》)之“道”!是專門讓“權貴”用來整治“女子與小人”,讓“女子與小人”痛苦、死亡,被“權貴”所“吃”之“道”!特別是整治“美女”之道。譬如據說,大清王朝時,洋人剛來中國,看到大街上的女人都是些“丑八怪”,以為中國沒有“美女”,以后在中國呆長了,才知道并非如此,中國的“美女”很多,但早已統統地被大大小小的權貴占為己有而鎖之于深宮大屋之中了,只是在大街上看不見而已。之所以“自古紅顏多薄命”,就在于“紅顏”乃“權貴”者要“吃”的首選對象!
筆者認為,“讓”人們“在圣賢”孔子“的陽光下學習成長”的這個“女子與小人”,首先是一個是非顛倒、認賊作父、知恩不報者。這個“女子與小人”知道不知道,其今天之所以有文化才干、教授博導的頭銜,以及能夠走出家門,站到“論壇”上胡說八道,也都是享受人民大眾對中國封建社會批判否定的結果、對“圣賢”孔子批判否定結果的蔭福!
今天,對那些鼓吹“尊孔讀經”者的“司馬昭之心”,也是“路人皆知”的!被“圣賢”孔子稱為“小人”者,沒有好果子吃,被“圣賢”孔子稱為比“小人”還“難養”的“女子”,更不會有什么好果子吃!“讓”人們“在圣賢”孔子“的光芒下學習成長”的這個“女子與小人”,首先是七億中國婦女的“內奸”!“天上不會掉餡餅”,不知這個“女子與小人”之所以這樣做,究竟“圣賢”孔子給了她一些什么好處?
“女人與小人”們:瞪起眼來吧!“孔子是那些權勢者和想做權勢者的圣人”。他們讓你“尊孔讀經”,是沒有你的“好果子吃”的!中國的封建社會就是“吃人”的社會!是專“吃”“女子與小人”的社會!“孔孟之道”就是“權勢者和想做權勢者”用來“吃”“女子與小人”之“道”!
毛澤東反反復復地教導中國人民,不要忘了階級斗爭,不要忘了無產階級專政!被推翻的舊世界不能像死尸一樣被裝進棺材埋在地下就完事大吉,它的尸體還會留在地上繼續腐爛發臭,繼續毒害我們。他說:“一個嶄新的社會制度要從舊制度的基地上建立起來,它就必須清除這個基地。反映舊制度的舊思想的殘余,總是長期地留在人民的頭腦里,不愿意輕易地退走的。”(《嚴重的教訓》一文按語)“在政治思想領域內,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之間誰勝誰負的斗爭,需要一個很長的時間才能解決。幾十年內是不行的,需要一百年到幾百年的時間才能成功。在時間問題上,寧可準備長些;在工作問題上,寧可看得困難些。這樣想,這樣做,較為有利,而較少受害。”(《關于赫魯曉夫的假共產主義及其在世界歷史上的教訓》)“同資產階級在意識形態上的斗爭,是長期的階級斗爭,不是匆忙做一個政治結論就可以解決。”(《一九六六年二月八日的指示》)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專制統治,孔孟之道對中國社會的戕害要比資本主義深得多也大得多。孔孟之道是中國封建獨裁專制統治階級兩千多年來所豢養起來并留在今天我們新社會里的惡性毒瘤!孔孟之道對中國社會戕害之深廣在短時期內是難以清除的!
中國的封建社會是中國婦女的地獄,其意識形態的孔孟之道是中國婦女不共戴天的仇敵。中國婦女忘掉孔孟之道對其所造成的巨大的歷史苦難和傷害,忽視它今天的禍害,同其和解那無疑是墮落和背叛,是自尋苦難。中國“女子與小人”的解放,首先在于打倒中國奴隸、封建社會的意識形態孔孟之道!
中國“女子與小人”的解放歷程其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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