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之振動:噬嗑卦的詮釋
(下震上離)噬嗑:亨,利用獄。
[釋詮]噬嗑卦:交流通暢,利用的是電磁(聲)波振動的傳遞可以因諧振而共鳴的原理。
[把握]振動傳遞交流的物理本質,可用公式:
型(器物、發送體)――道(形而上原理)/波動形構(能之幾)――型(器物、接收體)來表達。這也正是人類的認識機理。
《彖》曰:頤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釋詮]《彖傳》說:牙齒在口中咀嚼食物,叫噬嗑。牙齒嚙物而合,使物陰陽兩分。能動而腑應,器靜而臟存。就像雷鳴電閃雖不同步,卻是聲光一體的兩種不同表現形式。器物因為陰陽組分的構形機制,而有自在自發。雖然這種有型的形式并不能完全反映出其全部的內涵,但是,通過諧振原理,我們就可以清楚其中的奧妙了。
[把握]“人,無時無處不在枷鎖之中”。自我中心主義者從此言得出了悲觀的“意志論”、資本主義制度,尼采、叔本華、洛克、亞當·斯密之流是也;整體主義者從此言得出社會主義、以至共產主義的“自由王國”,馬克思、恩格斯的神圣追求是也。
兩種主義的弊端在于前者滑向唯心論的宗教思維,物質功利的實用主義,現時現報,所謂“一把一利落”的幽暗的心懷鬼胎;后者在于唯物論的前提基礎丟失了大道——這一“軸心”的必然存在、自然規定束縛,以至因“質心說”與“布朗運動”宇宙觀造成了“相對論”的抽象“辯證法”,重又將大道還給了上帝、救世主,以至于“無限”,而尋求拯救的“理念”靠山。
“獄”,以今之義,刑法是也。以象形文字造字用字的直觀解釋則為兩只狗以“言”相勾通。
如將刑通借為形,刑法即形法也。而形法與道器的結構,恰恰就是金岳霖“式-能不離”的思維形式、邏輯基礎。法(道)無形(器物)不生,形(器物)無法(道)不活,形-法、道-器、式-能不可須臾離也。前易學家以“刑法”解之,一為一知半解,以言訓犬,伴隨體罰;二則說理在生活中的實際落實,就是規定之“禮”,宗教之制,觸者定然受罰了。
《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釋詮]《大象傳》說:雷鳴電閃,是一分為二的現象發生;人,通過聲音和電光,指出了雷這一事物,使聲-光合二為一。所以,古代君王通過具體行為規范條令的頒布以使大眾能心往一處使,勁往一處用。
[把握]分合,合分;相不同,質相異。明物因有明思。人心合而大道昌,生活美。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
[釋詮]初爻:用范疇構形生象取代原象來進行分析,沒有過錯。
《象》曰:“屨校滅趾”,不行也。
[釋詮]《小象傳》說:“以形式取代器物”,就丟失了自發的功能。
[把握]這里的關鍵就在于范疇的工具屬性是“形式”,還是符號“型式”。恰當的“形式”以形-物(式-能)不離而保持著原生態;單純的符號“型式”,因為脫離事實本身而使“形式”的邏輯被偷換成了“語言系統本身的規定性”。現代科學中數學模型的弊端就在于其符號“型式”的人為意志的“理想”強加。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
[釋詮]二爻:心靈意識,用于分析表面、淺顯的現象,沒有大錯。
《象》曰:“噬膚滅鼻”,乘剛也。
[釋詮]《小象傳》說:“即使解剖表面、淺顯的現象”,也離不開思維邏輯。
[把握]此爻直奔主題,劃開了形上與“形中”的根本界分。心靈的綜合屬性,決定了其一旦離開了自然的道德指引,就會失去方向,沒有了分辨力。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
[釋詮]三爻:嚼食堅硬的臘肉,總有咀不透的地方。雖然有孤立分析器物的遺憾,但也是所必須經歷的,非如此就不能了解“真”在。
《象》曰:“遇毒”,位不當也。
[釋詮]《小象傳》說:“認識受到阻礙”,是因為范疇形式結構不對。
[把握]毒,通獨。位,位置、空間。此處應為空間的狀態結構之義。正因即使有型的器物都有“咀不透”的所在,何況無形的道的深奧之“玄”呢?所以“理智原型”如若不達無限之太極,則必然無法滿足人類的共求。
九四,噬乾脯,得金矢;利艱貞,吉。
[釋詮]四爻:啃嚙帶脯的骨頭,就能體會到形而上的滋味了。但是只有在艱難中,仍然抱有整體觀念,才能帶來吉祥。
《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
[釋詮]《小象傳》說:“堅信整體觀念,才能吉祥如意”,因為我們還沒有最終也不會探求到事物的真正本源。
[把握]此卦以趾、膚、肉、骨、耳為標識,由虛轉實,由內而外,層層剝剔,而又嚴守中道,何其聰明也!大成智慧,是在懂得了“大”的形而上含義之后才可以稱道的。否則,不是淪為妄念,就是成為雜貨店、“百納衣”。
六五,噬干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釋詮]五爻:吃帶骨頭的肉(筋頭巴腦),就能體驗到陰陽合和的道理了。雖然這樣的整物觀還有弊病;結論本身卻沒有錯誤。
《象》曰:“貞厲無咎”,得當也。
[釋詮]《小象傳》說:“雖然整生邏輯尚未豐滿確實”,但卻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理智原型。
[把握]骨肉親,連著筋。所謂大道哲學認識論的大成智慧與分析或歸納的方法論知識不同之處就在于“認識論”對象是動態構形模式,而知識的方法論對象是靜態的肉或骨的構造組分。
上九,荷校滅耳,兇。
[釋詮]上爻:設計了“理智原型”,卻扔掉了自然法則,危害就大了。
《象》曰:“荷校滅耳”,聰不明也。
[釋詮]“得了形式忘了功能”,是自作聰明。
[把握]此爻徹底揭穿了西方數理科學模式的總病根——拋棄了自然原生態本身。
[總論]做夢也想不到在《易經》之陰陽卦中能夠看到這樣對認識論的精彩的層層解說,大智慧豈虛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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