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寶成:有關我國產業安全若干問題的看法 |
2006.07.25 |
中國人民大學校長 紀寶成 (2006年7月22日) 各位領導、朋友們、女士們、先生們: 在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迅猛發展的21世紀,產業安全已經成為世界各民族國家面臨的共同問題。因為經濟全球化不僅通過貿易的全球化加劇了全球產業的競爭,使各種傳統的民族產業面臨國際市場的沖擊,更為重要的是,它還通過生產的全球化和金融的全球化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的國際分工格局,使民族國家的內部分工模式、產業鏈以及相應的產業生態環境發生了革命的變化。很多國家在經濟全球化的沖擊下,不僅喪失了經濟發展的正常的產業鏈條和產業生態,而且還喪失了對有關國計民生的重大產業和核心技術保持控制權。產業安全已經成為制約這些民族經濟發展的核心問題。 今天,我們在這里研究和討論中國的產業安全問題,其原因在于,中國加入WTO和開放戰略的進一步推行已經使我國面臨產業安全問題的挑戰。事實上,只要我們仔細分析材料,我們將發現我國產業安全問題已經十分嚴峻。 首先,從宏觀整體開放水平來看,我國接近60%的貿易依存度、高達10%的FDI資本形成依存度、不到4%的自主知識產權率、接近40%基礎能源依存度以及外資對核心產業的高控制率 ,決定了中國這個發展中的經濟大國在未來必將面臨十分嚴峻的產業安全問題。高的貿易依存度、較高的資本形成依存度以及較低的自主創新率不僅決定了我國經濟的脆弱性,容易受到外部的各種沖擊,而且也決定我國經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外國經濟主體的控制。這些沖擊和控制往往直接體現在產業安全之上。 其次、從產業競爭力角度來看,較低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高額的能源投入以及低水平的研究開發投入水平,必將使我國傳統的產業比較優勢和核心競爭逐漸下降,自有名牌的大面積消失 。例如,雖然美國、日本、韓國、墨西哥的制造業人均工資水平分別是我國的47.8倍、29.9倍、12.9倍、7.8倍,但是,由于我國勞動生產效率的低下,這些國家單位產品的工資成本只是我國的1.3倍、1.2倍、0.8倍、0.7倍,來自勞動力充裕的國際競爭力在逐漸消退。同時,由于我們研究開發投入水平的相對低下(世界平均水平為GDP的2.5%,而我國R&D支出占GDP的比重為1.1%),我國勞動生產效率的提高程度嚴重低于世界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1990-2002年期間,中國、美國、日本、歐盟勞動生產效率分別提高了2.34倍、3.75倍、3.2倍、3.1倍)我們與發達國家的技術鴻溝越來越大。起出現的結果就是,在國際競爭中我們越來越處于不利位置,產業安全也日益嚴峻。事實上,近5年來,其他國家對我國進行商品傾銷的事件急劇上升,在2005年累計達到48起。近10年來,由于外國產品的大量進入,接近60%的中國傳統品牌消失了。隨著我國進入WTO“后過渡時期”,各種貿易保護措施和過渡條例的結束,將使上述產業安全問題更加突出。 第三、大規模的外資涌入,對包括裝備制造業、汽車制造業、商業流通行業在內的支柱產業形成了全面的資本和技術控制的格局,這很可能引起我國對核心產業和相應的核心技術喪失控制力。例如在裝備制造行業由于西北軸承、錦西化機、無錫威孚等龍頭企業的收購;在計算機控制系統外資對上海新華、浙大中控、北京和利時的收購; 在商業零售領域易出蓮花、普爾斯馬特、嘉樂福、沃爾瑪的進入;在計算機行業英特爾、微軟、IBM的進入;在民間 商務部等部門通過成立產業損害調查局,利用反傾銷、產業安全預警機制、產業競爭力分析等手段,對產業安全的保護;在投資方面,國務院在《國務院關于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大型重點骨干裝備制造企業控股權向外資轉讓時,應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通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相應的審核程序對外資投資領域的控制。但是,在如何正確認識中國的產業安全問題,以及如何采取正確措施解決該問題等方面,依然存在大量的爭論和缺陷。我們認為,要正確認識和處理中國產業安全問題必須處理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必須從國家利益的戰略高度來認識產業安全的重要性,從“新型市場失靈”的高度來治理產業安全。 在很多極端自由主義眼中,產業安全是一個偽命題,他們極度地鼓吹“市場無國界”、“全球化已超越國家利益”以及“人類福利最優”等觀念,認為市場化、全球化會自然推動各國利益最優,“國家利益論”已經被后工業時代所拋棄。但是,如果看看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歐盟等所謂后工業化國家在全球化時代的各種產業保護政策,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國家利益和產業安全從來就是這些國家立法的一個基本精神。即使在WTO這個全球主義意志得到全面體現的機構中,它也規定了各國可以根據“安全例外”原則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其中產業安全是“安全例外”原則的核心。因此,國家競爭從來沒有被超越,國家利益和產業安全在經濟全球化中不僅沒有被淡化,反而被國家競爭彰顯得越來越突出。 事實上,市場和全球化不僅無法超越國家利益,同時也無法完全自動地維護國家利益和產業安全。從現代經濟理論最新發展成果來看,一個國家的產業系統的完備性、創新性以及產業結構的合理性具有強烈的外部經濟效應,簡單的市場化和全球化并不能很好地保證一個國家的產業具有良好生態系統,產業的升級、產業的自我兩性循環、產業的自我創新難以通過市場自發調節來完成,它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失靈”。這種市場失靈在發展中國家表現的更為突出。一個要維護國家利益和產業安全的發展中國家就必須將產業安全納入政府管制的范疇,利用治理“市場失靈”的手段來治理它。 第二、正確認識FDI、市場結構與產業安全之間的關系,走出“FDI無害論”的認識誤區。 很多人在認識我國產業安全的時候,更多的是從商品的進出口角度來分析問題,而忽略了外國直接投資對中國產業安全帶來的實質性的威脅。他們簡單地認為,只要這些外資企業在中國生產,中國就不會存在任何產業安全問題。但這種觀點忽略了這樣的事實,如果外資企業控制了中國各產業的龍頭企業,在該行業里處于相對壟斷地位,這些外資企業不僅可以利用壟斷定價侵蝕國民的利益,而且可以通過控制這些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控制行業的關鍵技術,妨礙國家實施相應的產業政策。例如在信息產業行業,外資控制可以通過技術控制危害國家的信息安全。所以,在引入外資必須正確控制外資的行業分布和在市場結構中的地位,謹慎對待壟斷性跨國并購,以及跨國公司對我國發展潛力較大的行業龍頭企業的并購。 第三、正確處理企業利益、地方政府利益與全局利益,國家需要從“純公共品”的高度來統籌處理產業安全問題。 近來出現的一系列跨國公司對我國主導產業的龍頭企業進行惡意收購、導致了大量的產業安全事件。追根溯源,其核心的推動力是企業和地方政府的利益。這些行為主體為了滿足局部利益,例如地方政府為了追求GDP、地方企業為了套現減負,主動迎合跨國公司的惡意收購,大量拍賣核心產業的龍頭企業給外資,出現“寧予外邦,不予家奴”的局面,而無視國家的產業安全問題。 事實上,外資對中國核心產業的龍頭企業的收購必然對我國產業生態和基本國民利益巨大的沖擊。它不僅會妨礙我國產業結構的正常發展,更為重要的是它必定會成為我國在技術上和產業上實施“趕超戰略”的巨大阻礙。面對這種新型的“市場失靈”,國家必須將產業安全視為純公共品,由國家進行統一提供和統籌管理,對有關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產業生態有影響的跨國購并活動以及市場傾銷行為進行國家干預。例如,在產業安全預警體系中,我們認為,不能簡單由省市行政部門進行預警匯報,而應當由相對利益獨立的機構來承擔。 第四、正確處理好立法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間的關系,加強配套法律體系的建設,以避免我國產業安全管理的短視性、任意性和無序發展的情況。 以美國為代表的國家并不是簡單采取國家行政管制的手段或某種單一的措施來進行產業安全防范。比如,在貿易方面,美國有《公平貿易法案》、301條款、《反傾銷法案》等法律來防止本國產業受到過度沖擊。在防止并購途徑產生的產業安全方面,進行了分類管理——1)對于一般性競爭性產業安全,利用《反托拉斯法》和《反壟斷法》防止外國資本進行壟斷性惡意收購;2)對于上市公司,一般采取《上市公司并購法》、《證券投資管制條例》進行管理;3)而對于有關國計民生的產業或核心技術的產業,一般《國家安全法》進行產業安全審核;4)對于有一些其他重大影響的行業、利用國會與相關部門的例外審核進行產業安全保護。 但是,對于我國而言,包括《反壟斷法》和《國家安全法》等保護產業安全的基本法律體系沒有構建起來。“產業安全”沒有法律意義上的界定和認證,在推行實施相應措施時往往屈從各種權力部門的壓力。另外,我們采取的各種產業安全保護措施相互之間并不配套,導致在產業安全保護的同時帶來一系列其他問題。例如,我國往往在反傾銷后出現本土企業過度進入的情況,對本國產業的保護帶來的不是產業結構的調整、技術的改造和競爭力的全面提升,而是大量的落后企業死灰復燃。又如,現有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與一般的產業安全理念存在著巨大的沖突。《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將外商投資的方向分為鼓勵類、限制類和禁止類,“目錄”中所鼓勵投資的項目恰集中在高新技術方面,在“以市場換技術”理念的指導下,鼓勵投資的多是對產業發展和國家經濟安全起重要作用的行業,地方政府普遍以此為依據鼓勵外資企業并購劃歸地方的行業龍頭企業;相反,限制類倒多是技術落后的、高能耗、高污染行業。在2004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鼓勵類投資中,包括石油加工及煉焦業、普通機械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電子及通訊設備制造業等。而這些產業都與國計民生有十分緊密的聯系。 因此,如何調整這些法規之間的沖突,如何以法律形式規范我國產業安全監管,是我們在今后研究的一個重大課題。 第五、產業安全必須“內外結合”、“軟硬兼施” 所謂“內外結合”是指我們在關心產業安全問題時不僅要注重進口問題、資本引進問題,還必須注重出口問題和資本輸出問題。這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戰略性資源出口問題引發的產業安全問題;二是出口產業無序發展引發的其他國家對本國實施的反傾銷問題;三是大量優質企業大規模海外上市導致的利益流失問題;四是由于海外轉移引發的國內產業空心化問題。 所謂“軟硬兼施”,是指我們在關注產業安全問題,不僅要關注實體領域的產業安全,更為重要的是要關注虛擬經濟的安全,例如,“金融產業安全”和“信息產業安全”。這些安全問題隨著大量外資涌入這些領域以及大量國有金融企業的海外上市而逐漸突顯。從拉美國家的發展來看,“金融產業安全問題”和“信息產業安全問題”是比實業領域的產業安全問題更為嚴峻的問題。 第六、正確處理開放、發展與產業安全的辨證關系,在避免極端自由主義的同時,要防止新閉關鎖國論。 現在我國理論界和企業界對“產業安全”的理解存在著大量的誤區。在很多人看來,“產業安全”就是要保證現有的任何產業不受到任何沖擊和利益的損害。因此,很多企業和地方政府在受到國際競爭的壓力后,就以“產業安全”為由,要求進行產業保護,甚至要求國家放棄改革開放的基本戰略。 事實上,國家的“產業安全”并不是一個靜止的、微觀的概念,只要一國的產業體系具有正常的再生產循環體系、競爭力和創新力,國家能夠對有關國計民生的重大產業和核心技術保持控制權,個別產業由于國際分工體系的合理調整以及產業升級而面臨各種國際巨大沖擊甚至引發了大幅度的衰退,并不等于國家產生了產業安全問題。一個完全閉關鎖國的國家不存在任何產業沖擊和產業安全問題。經濟安全是一國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它在某種程度上標志著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新階段的到來。世界經濟史已經證明了,開放帶來的適度產業沖擊往往是一個國家產業發展和產業升級的核心動力之一。閉關鎖國的“產業安全“觀帶來的必然是經濟的停滯和社會的落后。 因此,在建立產業安全預警機制和政策制定中,必須區分清楚由于國際分工調整、產業升級等原因導致的正常產業沖擊、由于開放導致的正常商品競爭與妨礙一國產業生態和國家根本利益的產業沖擊。必須明確在開放和發展中尋找解決“產業安全”的方法的基本治理措施,明確在動態發展中界定產業安全的合理界線。 表 1 、中國與世界各國貿易依存度比較( 2002 年)
表 2 、中國與世界各國 FDI 資本形成依存度( 2002 )
表 3 、部分產業外貿依存度
表 4 、中國制造業領域的工資和單位產品勞動力成本比較
資料來源 : 聯合國貿發會議 2002 年 < 貿易和發展報告 >. 表 5 、 R&D 支出占 GDP 的比重 (%) 國際比較
資料來源:〈國際統計年鑒〉 2005 年 表 6 、 1990-2002 年期間世界各國勞動生產效率提高程度
資料來源:根據各期《世界經濟展望》資料計算而得。 表 7 、中國機械及運輸設備出口產品的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 (%)
顯示性比較優勢: RCA= ( Xia/Xit ) / ( Xwa/Xwt ),其中 Xia 表示 I 國在產品 a 上的出口, Xit 表示 I 國在 t 時期的出口總和, Xwa 是 a 產品在世界市場上的總出口, Xwt 是世界市場在 t 時期的總出口,一般認為, RCA 指數大于 2.5 表示該產品具有極強的出口競爭力; RCA 介于 1.25-2.25 之間表示具有較強的競爭力;介于 0.8-1.25 之間表示具有中等競爭力;小于 0.8 表示競爭力較弱。 表 8 、外資對核心行業的收購
表 9 、外資控制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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