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狂打破宋儒家中太極圖”
——戴震的啟蒙學說
戴震是乾嘉時期的著名學者,也是近世啟蒙思潮的先驅者。
戴震(1724—1777年),字東原,安徽休寧隆阜(現屬屯溪市)人。休寧地處皖南山區,出產茶葉,人民為衣食計,多向外發展,“商賈東西,行官于外”(1),而對于大城市文化,接受很快,“雖為賈者,咸近士風”(2)。戴震“自幼為賈販,轉運千里,復具知民生隱曲”(3),青年時師事經學大師經永,并曾就讀于大商人汪梧鳳藏書的“不疏園”,又后又游學于京師、江寧、寧波、揚州、太原等商業發達地區,結識了紀昀、朱筠、惠棟、王鳴盛、錢大昕等著名學者。四十歲中鄉舉,以后多次入都會試不第。五十一歲時,清廷開四庫館,他以紀昀等人推薦下,奉召充任纂修官,參加編纂四庫全書。戴震的籍貫是當時著名商幫——“徽商”的發祥地,而他本人又長期生活在商、學兼重的氛圍中,這在客觀上促成了他的啟蒙思想的萌生。
一
戴震是皖派考據學的開創人物,他不僅精通音韻、訓詁、名物、制度,而且對數學、天文學、地理學、中醫理論、工藝制造學有系統專精的知識。他曾說:“治經之難,雖一事,必綜其全而核之,誦《堯典》至‘乃命羲和’,不知日月星辰之所以運行,則掩卷不能卒業;……不知‘少廣’,‘旁要’,則《考工》之器,不能因文而推其制;不知鳥獸蟲魚草木之名號狀類,則比興之意乖。”(4)戴震本人著有《原象》、《續天文略》、《勾股割圓記》(以西法為注)、《策算》、《水地記》、《氣穴記》、《臟腑象經論》、《考工記圖注》等論著。他還根據西方“龍尾車法”和“引重法”,作《贏旋車記》和《自轉車記》。江永曾就其數學方面的造詣,稱他為當世梅文鼎。可以說,他在自然科學許多方面的成就已經達到他那個時代的最高水平,這其中也包括對新傳入的西方自然科學知識的掌握(晚明以來西方傳教士所傳入的自然科學知識,并不是當時西方最先進的東西)。
戴震以考據學大師聞名于世,受到當時學者的推重和擁戴,如王昶說:“本朝之治經者眾矣。要其先之以古訓,折之能群言,究極乎天地人之故,端以東原為首。”(5)汪中更以為戴震之學集顧炎武、胡渭、梅文鼎、閻若璩、惠棟之大成。(6)對此,紀昀、朱筠、錢大昕等人都有相近的看法。但他們所推重的不過是關于“訓詁名物、六書九數”的學問。這頗不合戴震本人的志愿,因為仔細自己所引以為重的并不是那些“苞羅旁魄”的考據學著作,而是表達其“自得之義理”的哲學論著,他在《與段玉裁書》中說:“仆平生著述之大義,以《孟子字義疏證》為第一,所以正人心也。”可是一般漢學家固陋無識,看不到這部著作的思想價值,竟然不辨是非,把《孟子字義疏證》看作同宋學一樣的性理空談,正如章學誠所指出的:“時人方貴博雅考訂,見其訓詁名物,有合時好,以為戴之絕詣在此。及戴著‘論性’、‘原善’諸篇,于天人理氣。實有發前人所未發者,時人則謂空說義理,可以無作,是固不知戴學者矣。”(7)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呢?我們有必要考察一下《孟子字義疏證》寫作的歷史背景。
18世紀的中國思想界呈現了一幅蕭條景象,上一世紀那些“咤叱糾拏”的思想巨星在刀光血色中相繼隱沒了,他們那些“推故而別致其新”的啟蒙思想也隨之夢幻般地消逝了,無聲無臭,只留下了一些依稀微茫的記憶。出現這一情景,大約有兩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17世紀的思想家多是身經國變、求死未亡的儒者,當民族處于苦難危亡之地,他們以天下為己任,指陳當時的弊政,暢論對未來的設想,不懼言出而罹禍,惟恐道喪而國亡。他們抱著“昌明學術,轉移風氣”的信條,卻又異常地忽視人民的歷史主動精神,因而他們的學說往往拘囿于狹窄的學者圈子中,未能在當時社會中產生重大的影響。
另一方面,在清朝開國之初,由于統治者注力于軍事平定和政權建設,對思想界實行了一種懷柔、容忍的政策,企圖籠絡漢族知識分子,這是當時思想家能夠相對自由其說而未遭禁錮的主要原因。
可是,清廷隨著政權的穩固,便開始對思想界實行嚴密的控制,自康熙末年至乾隆初年的幾十年間,文字獄屢興,一案起即株連九族,滿門抄斬。更有構陷、媒孽之事時時發生,人們搖手觸禁,動輒得咎。在文化專制主義高壓統治下,清初思想界出現的反理學思潮消退了。那些反理學思想家的著作或者根本得不到刊布和流傳,或者刊布流傳以后被當作“惑世誣民”的異端邪說遭到禁毀。這時的學者只能蟄居書齋,從事于考據之學,除了例頌“明君盛世”之外,再無其他思想政治言論。就這樣,清廷以野蠻殘酷的鎮壓手段造成了思想界的“萬馬齊喑”局面。
清廷在大興文字獄的同時,還大力提倡程朱理學,把它作為取士立教的根據,著為功令。為了統一全國思想,清廷以其政治力量將理學教條強行灌輸給人們,這時的程朱理學不是作為研究對象,而是作為信仰的對象,成為統治者用以奴化人們的思想工具。
戴震撰寫《孟子字義疏證》之時,正是清廷實行高壓政治節收效,因而躊躇滿志的時候。這時,統治者反而感到理學不能盡如人意,因為統治者可以利用理學來愚弄人民,先進人士也可以利用理學講的“華夷之辨”、“正君之心”來反抗民族壓迫和君主專制。乾隆十四年以后多次詔諭“崇尚經術”、令“內外大臣公舉經學之士”,引導士人“爭治詁訓音聲”,“錮天下聰明知慧,使盡出于無用之一途。”(8)乾隆中葉開始調整文化政策,對理學的態度由尊崇逐步轉為輕玩,這可從乾隆五年和乾隆十九年的兩次上諭中比較出來。乾隆五年十月諭:“有宋周、程、張、朱子,于天人性命大本大原之所在,與夫用功節目之詳,得孔孟之心傳,百于理欲公私義利之界,辨之至明,循之則為君子,悖之則為小人;為國家者由之則治,失之則亂,實有裨于化民成俗,修己治人之要。……朕愿諸臣研精宋儒之書,以上溯六經之閫奧。”(9)這里對理學表示了完全尊崇的態度,而在乾隆十九年四月殿試的詔制中,對理學卻多有微詞:“人無一日不在理道中,本無理道之可名。自宋諸儒出,于是有道學之稱。然其時尊德性、道問學,已譏其分途;而標榜名目、隨聲附和者遂借以為立名之地,而大道愈晦。今欲使先圣先賢之微言大義,昭如日星,學者宜何所致力歟?……夫為政不在多言,顧力行何如耳。”(10)這段上諭在于告誡大臣“免開尊口”,不要拂逆其“朕即國家”的最高意志。一些道學先生不識時務,仍以“道學”、“理學”自矜,就不免要遭到乾隆的毒手。如乾隆四十六年(戴震死后四年),尹嘉銓就被加以“不以朋黨為非,又習講學家自重之習,學孟子為王者師之說”的罪名,處以斬決。從表面上看,乾隆、戴震都在反理學,戴震似在循著皇帝的意旨辦事。其實大謬不然。乾隆詘宋學進漢學,是要加強封建專制,而戴震批判理學,目的在于反對政治壓迫。章太炎說:“戴震生雍正末,見其詔令謫人不以法律,顧摭取洛閩儒言以相稽,覘習隱微,罪惡及燕語……令士民搖手觸禁,其·傷深。……故發憤著《原善》、《孟子字義疏證》,專務平恕。”(11)在皇帝詔令中,以理學之言代替法律,羅織罪名,一句玩笑話也可能招致殺身之禍。正是出于這一原因,戴震決意“專與程朱為水火”,“發狂打破宋儒家中太極圖”(12)。狂者,是高壓政治下的產不知所云。李贄是“狂者”,傅山是“狂者”,顏元是“狂者”,戴震也是“狂者”。但這類“狂者”畢竟是少數。在思想界長期禁錮的形勢下,大多數學者已經變得麻木不仁,因而戴震撰寫的《孟子字義疏證》這一反理學的煌煌巨文,在18世紀的思想界不啻空谷絕響!
二
在中國歷史上,啟蒙思想是更高意義的反理學思想。因為廣義的反理學思想幾乎是與理學平行的。而啟蒙思想則是預言近代思維方式的理論體系。中國早期的啟蒙思想不自戴震始,但在戴震以前,它只是表現在某些理學反命題上的思想閃光。而在戴震那里,把理學當作維護封建名分的精神支柱來反對,已成為其思想的明確主題。
戴震是采取為《孟子》作疏證的方式來闡發其思想的。他之所以這樣做,大概有這樣兩個原因:
1、按照理學道統論的廉潔,堯舜周孔之道傳至孟子,以后便告中斷。而從記戴堯舜周孔之道的儒家典籍看,言及性理者只是些只言片語,而《孟子》一書對性理問題則作了較多的論述。戴震摘出《周易》、《論語》、《中庸》、《樂記》等典籍中關于性理的言論,使之統會于《孟子》,這樣他就占有了與理學論辯的基本資料。
2、《孟子》一書中具有鮮明的民本思想,而自稱接續孔孟道統的后世理學家對人民疾苦“忍而不顧”,甚至“以理殺人”,貽禍斯民。戴震以私淑孟子的姿態出現,與理學家辨別異同離合,這就使他的理論批判立于進退有據的地位。
歷史上對于理學的批判,大約有兩種戰法:一種糾纏于理學的思辨形式,苦苦廝殺;一種是把理學思辨形式當作“狂語”、“欺局”,一塌棒打殺。而戴震對理學的批判卻顯出一種高超的技術。南宋黃震說過:“本朝經學,擺落訓詁,直尋義理”。戴戴以為架空立言是理學的要害所在,因而提出“由字以通其辭,由辭以通其道”(13)的治學方法。《孟子字義疏證》一書,列出“理”、“天道”、“性”、“才”、“道”、“仁義禮智”、“誠”、“權”八個辭目,以自設賓主的問答方式,對這些辭目進行了系統嚴密的分疏論證。它的主要方法是下定義,每一概念都須有確切的定義,不容含混,不容假借,這方法很簡單,但也很有效。所以戴震以上來就直據堂奧,揭穿理學所謂的“理”,并不是孟子所講的“理”,而只不過是“尊者”、“長者”、“貴者”、“在上者”的“意見”。
人們很早就在“事理”、“情理”的意義上使用“理”字,“愚夫愚婦”都能言傳意會,北宋方臘起義,指斥封建統治階級的殘酷壓迫是“安有此理!”詞旨十分明確。可是程朱創建一種以“理”為本體的思想體系,“理”字于是成了他們的專利,如程顥就說:“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14)在程朱理學中,“理”被說成宇宙的總根源,是不可或違的神明主宰,它彌綸一切,秩序萬殊,體現在天為元、亨、利、貞,體現在人為仁、義、禮、智,它獨立孤致地存在于某處,“如有物焉”,人們必須經過靜敬的修持功夫才能體認它。這樣,“愚無愚發”自然被剝奪了談“理”的資格,而“尊者”、“貴者”們以“在己之意見”為“理”,可以任意欺壓“卑者”、“賤者”。戴震指出:“程朱以理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啟天下后世人人任在己之意見而執之曰理,以禍斯民,……豈理禍斯民哉,不自知為意見也。離人情而求諸心之所具,安得不以心之意見當之?”(15)
這種思想方法往往用臆想之“理”去框定事物,于事情隱曲不加深究,執理自是,主觀武斷,不僅使被處斷者身受其殃,也使自己陷于悲劇之中,如戴震所說:“即其人廉潔自持,心無私慝,而至于處斷一事,責詰一人,憑在己之意見,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方自信嚴氣正性,嫉惡如仇,而不知事情之難得,是非之易失于偏,往往人受其禍,己且終身不寤,或事后乃明,悔已無及。”(16)數百年來,“理學先生”一詞表示了這樣一種形象:一面是“廉潔自持”,一面是不近人情(“假道學”另當別論)。而似乎愈是“廉潔自持”,愈要不近人情;愈是不盡人情,愈成其“廉潔自持”。這就是所謂“理”,而事情固有之“理”,反倒可以安然不問。
戴震悲憤地揭露了理學“以理殺人”的實質,說:“尊者以理責卑,長者以理責幼,貴者以理責賤,雖失,謂之順;卑者、幼者、賤者以理爭之,雖得,謂之逆;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達之于上;上以理責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勝指數。人死于法,猶有憐之者,死于理,其誰憐之!”(17)兩千年來,儒家名教思想深入人心,名分所關,即有“理”在。戴震指出理學以“意見”當“理”。“意見”之“意”即《論語》“毋意”之“意”,亦同“臆”,“意見”即指脫離客觀實際的“想當然”看法。不是人人都可以“想當然”,“想當然”只是“尊者”、“貴者”們的特權。尊者、貴者們“想當然”,卑賤者如說“不然”,就是失理。不僅還嘴有罪,即是色怒、腹誹也有罪。卑者、賤者若犯了名分,即為千夫所指,即使死了,也不會引起別人的同情。理學所謂的“理”正是封建社會“君臣、父子、夫婦”等名分制度的護法神。理學確立思想統治地位后,社會遂流行起“君要臣死,不得不死”,“父要子亡,不得不亡”,“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一類格言,使無數臣民子婦慘死于封建禮法之下。戴震打落理學家頭上神圣光圈,指出他們所謂的“理”不過代表尊貴者利益的“在己之意見”,這是對社會進步和歷史發展的一大貢獻。近現代的譚嗣同,魯迅對封建禮教的批判,就是對戴震這一思想的繼承和發揮。
針對理學的不近人情,戴震提出“以情絜情”的方法,用以確立“人心之所同然”的真理,他說:“一人以為然,天下萬世皆曰‘是不可易也’,此之謂‘同然’。是心之明,能于事情不爽失,使無過情無不及情之謂‘理’。”(18)“心之所同然,始謂之理,謂之義;則未至于‘同然’,存乎其人之意見,非理也,非義也。”(19)真理是為天下萬世所普遍認可的,那些只為少數人認可的東西,并不是真理,只是“意見”而已。這種以集體意識為準則的真理論容易失掉客觀實在性,因而戴震又提出,“心之所同然”應該與客觀事物的必然法則相印證,具有類似幾何學的精確性,屢驗不爽。他說:“實體實事,罔非自然,而歸于必然,天地、人物、事為之理得矣。……茍得其理矣,如直者之中懸,平者之中水,圓者之中規,方者之中矩,然后推諸天下萬世而準。……夫如是,是為得理,是為心之所同然。”(20)他把“情”看作人的自然屬性,而把“理”看作平衡眾情的公平尺度,“情不爽失”,就是“理”。要做到“情不爽失”,就要推己及人,“以情絜情”,他說:“惟以情絜情,故其于事也,非心出一意見以處之。茍舍情求理,其所謂理,無非意見。未有任其意見而不禍斯民者。”(21)戴震不明白“情”不僅具有自然屬性,更主要的還具有社會屬性。在社會歷史中,認識本質上是相對的,是隨歷史發展而發展的,并沒有天下萬民心所同然的永恒真理。但這種真理觀所表現出對“尊貴者”無情壓迫的抗爭情緒,和要求平等的人性覺醒,在當時歷史條件下,具有啟發人民覺悟的積極作用。
三
歷史本身就具有戲劇性。理學開山周敦頤發明“太極圖”,戴震感應著時代的脈搏,“發狂打破宋儒家中太極圖”。他所謂的“太極圖”實際是理學世界觀的代用語。中國古代的儒者始終確信只有圣人才能察知宇宙和人生的奧秘,可是隨著孔夫子的去世,這奧秘幾乎無人知道了。因為連他身邊頂聰明的子貢也說:“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22)而理學家們認為,周敦頤“太極圖”的問世,“始發千古不傳之秘”。數百年來,大小十幾個圓圈組成的所謂“太極圖”,猶之西方基督教中的天啟,吸引哲人們無數次從中尋找靈感。然而隨著科學時代的臨近,這種純粹思辨的宇宙模式就不能不面臨新世界觀的挑戰。戴震從其時代的自然科學水平出發,以“球懸空中,大氣舉之”的宇宙圖景取代“宋儒家中的太極圖”,在這新的宇宙圖景中,人生問題也從信仰主義的迷妄中解放出來,獲得了新的意義。
當戴震的時代,由歐洲輸入的天文學,還是托勒密的地球中心說,但戴震排除了基督教附會進去的神學成分,以氣本論來支持地圓說。他在《續天文略》“晷影短長”條中說:“六合皆天,則六合皆上;地在中心,則中心為下,以氣固而內行,故終古不墜。……推原其故,唯‘大氣舉之’一言足以蔽之。”根據這種宇宙模式,戴震重新檢討了宋儒的天道觀,理學家把“理”作為宇宙的精神本體,他們所謂的“道”也等同于“理”,如朱熹就明確說過:“陰陽,氣也,形而下者也;所以一陰一陽者,理也,形而上者也。道即理之謂也。”這樣,“道”也成為精神本體了。戴震對《周易》“形而上者之謂道,形而下者之謂器”的命題作了新的解釋,認為“形而上猶曰形以前,形而下猶曰形以后”(23),品物是由“氣化”形成的,品物在成形質以前稱為“道”(“氣化”過程),成形質以后則稱為“器”。他把“道”看作物質運動的過程,這就否定了理學所給定的精神本體意義。他還把“道”與“理”作了嚴格的區分:“古人言道,恒賅理氣;理乃專屬不易之則,不賅道之實體,而道、理二字對舉,或以道屬動,理屬靜,如《大戴禮記》孔子之言曰‘君子動必以道,靜必以理’是也。或道主統,理主分;或道賅變,理主常,此皆虛以會之于事為,而非言乎實體也。”(24)道包涵“理”的意義,也包涵“氣”的意義,五百年分離理、氣所引起的爭議在這里被取消了。“理”在理學中本是絕對之詞,而戴震把它看作隨事不同的規定性,在物曰“物理”,在事曰“事理”,在人曰“情理”。而“事理”與“情理”又統謂之“理義”。總之,“理”是有實可按、有跡可循的“不易之則”。“道”、“理”二字對舉,指謂也不相同,概括言之,“道”是對宇宙物質運動規律的整體概括,以今日哲學概念相比較,“存在”一詞略當之;而“理”則表現為一種靜觀的東西,一種具體的分限和定則。
理學把對宇宙和人生問題的理解看作一種精神境界,而這種境界的獲得要依靠對圣人“性與天道”遺言的參悟,程朱理學從中體會出“天理”二字,既把它當作宇宙本原(“道即理之謂也”),也把它當作人性來源(“性即理也”)。戴震以為,“道”和“性”不是一種思辨的存在物,而是有其實體的,“道”的“實體”是“陰陽五行”,“性”的實體是“血氣心知”,他說:“陰陽五行,道之實體也;血氣心知,性之實體也。”(25)戴震提出一種自然生化論,認為萬物是宇宙“氣化”過程的自然產物。而“性”即是“氣類”,是“陰陽五行”化生某一物類的“分與所限”。“氣化”生成了繁多的物種,這些物種一旦生成后,便以類滋生,各循其故,一成不變,他說:“氣化生人生物以后,各以類滋生久矣;然類之區別,千古如是也,循其故而已矣。”(26)戴震這一觀點是一種物種不變說,但在當時這并不是落后思想,因為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在戴震之后八十年才問世,而歐洲當時在生物學上最有成就 的林耐(1707—1778)也在很長時間里相信物種不變說,并且把物種的生成歸結于造物主的安排。
戴震從其自然生化論出發,排隊了歷史上一切關于人的二元論的思想。他認為“血氣心知”即是性體,所謂“仁義禮知”就是“血氣心知”發乎自然而合乎必然的發展。他說:“孟子言:‘今乍見孺子將入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然則所謂惻隱,所謂仁者,非心知之外別‘如有物焉,藏于心’也。已知懷生而畏死,故怵惕于孺子之危,惻隱于孺子之死。使無懷生畏死之心,又焉有怵惕惻隱之心?推之羞惡、辭讓、是非亦然,使飲食男女與夫感于物而動者脫然無之,以歸于靜,歸于一,又焉有羞惡、有辭讓、有是非?此可以明仁義禮智非他,不過懷生畏死、飲食男女、與夫感于物而動者之皆不可脫然無之,以歸于靜,歸于一,而恃人之心知異于禽獸,能不感乎所行,即為懿德耳。古圣賢所謂仁義禮智,不求于所謂欲之外,不離乎血氣心知,而后儒以為別如有物湊合泊附著以為性。”(27)戴震這段話當注意者有以下兩點:一、戴震把懷生畏死、飲食男女,感于物而動看作人的本性,是一種自然人性論。他把人首先看作生物學意義上的人,認為凡血氣之屬都有爭求生存的生理本能。這種思想可能來源于顏李學派的程廷祚,程廷祚在《原道》中說:“天地一交而生生不已,至善之原由此開,而物感之端亦由此啟。其端則有三:飲食也,男女之欲也,樂生而惡死也。是三者名為物感而亦發于至善之性。”這種觀點很膚淺,但它是在理學長期壓抑人性的背景下提出的,所以在當時具有進步的意義。二、他提出血氣、心知與“仁義禮智”相統一的觀點,認為“仁義禮智”不是超然之物,而是“心知”對于必然性的把握,“由血氣之自然,而審察之以知其必然,是之謂理義。自然與必然,非二事也。”(28)戴震稱這種觀點為“一本”,而認為佛老、荀子、程朱的性論是“二本”:佛老“分血氣為二本”;荀子雖然“合血氣、心知為一本矣,而更增一本。”(29)“二本”的性論報導人的自然性看作道德的對立物加以防范,而戴震的“一本”的性論卻以人的自然性為道德的基礎。在他看來,不是合道德規范的才叫“人性”而是合乎人的自然性的才是道德。
戴震明確反對理學“存天理、滅人欲”的宗旨,指出:“今既然截分理欲為二,治己以不出于欲為理,治人亦必以不出于欲為理,舉凡民之寒愁怨、飲食男女、常情隱曲之感,咸視為人欲之輕者矣。輕其所輕,乃‘吾重天理也,公義也’,言雖美,而用之治人,則禍其人。”(30)理學所謂的“欲”一般指對“聲色貨利”的追求,理學家認為,人有“聲色貨利”的物質生活需求,這是性,但人們究竟能在多大度上得到它,則是由命分限定了的,所以作為君子不把這性當作性,不在這方面存有非分之想,如有非分之想即是“欲”。在封建社會中人們劃分不為同的等級,有不同的名分(命分),不同等級不同名分的人們的欲望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如富貴者享有既得的玉帛子女是“理”,再貪得無厭,誅求不已,才是“欲”;貧賤者應安于貧賤地位,“凍死則凍死,餓死則餓死”(這是明朝理學家魏校的話)是“理”,如果啼饑號寒,垂死冀生,那就是“欲”。面對現實社會矛盾,理學家不是對封建等級制度進行批判,而是要各階層的人們克制自己來維護這種等級制度。戴震對理學“理欲之辨”的批判正是針對這一時弊,有為而發的。
戴震認為,“欲”是人類生存發展的原動力,它體現了自然界“生生不已”的絕對法則,無欲則不成世界。“耳目百體之所欲,血氣資之以養者,原于天地之化者也。故在天為天道,在人為性,而見于日用事為為人道。”(31)“天下必無舍生養之道而得存者,凡事為皆有于欲,無欲則無為矣。有欲而后有為,有為而歸于至當不可易之謂理。無欲無為,又焉有理!”(32)圣人之道就在于體民之情,遂民之欲,使“人欲”得到普遍而均衡的發展,“一人遂其生,推之而天下共遂其生”(33)。
戴震以為,理學家言“無欲則無蔽”,是片面的,“其言人欲所蔽,僅僅以為‘無欲’則無蔽,自以為得理,而所執之理實謬,乃蔽而不明”。(34)所謂“蔽”,是一個認識上的問題,產生“蔽”可以有很多原因。它與“欲”是否有關系呢?平心而論,是有關系的。但宋儒認為“無欲則無蔽”確是一個錯誤,因為他們首先就“蔽”于二氏的禁欲主義理論了。過分膨脹“欲”就可能產生“蔽”,戴震說“欲之失為私,不為蔽”,也有片面性。
理學的“理欲之辨”對當時人們的思想起了嚴重的束縛作用,它立下了一個違反人類生活常規的尺度,用這個嚴苛尺度去衡量古今人。這樣反給壞人厚誣好人制造了口實,如戴震所說,“讒說誣辭,反得刻議君子而罪之,此理欲之辨使君子無完行者,為禍如是也。”(35)
“理欲之辨”的禍害遠不止此,它成為尊者、長者、貴者壓制和迫害卑者、幼者、賤者的工具,其中受壓制迫害最深重的是婦女。女人死了丈夫,已是十分不幸,可是很少人對之寄予同情,反而被當作不祥的“克星”,為社會所厭棄。寡婦再嫁,猶如犯了“天條”,注定要被打入十八層地獄。程頤發明的“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一句封建格言,不知殘害了多少婦女,據戴震故鄉《休寧縣志》所載,僅休寧一縣,從清初至道光年間,竟有節婦、烈婦兩千余人。所以戴震痛憤指出:“理欲之辨,適成忍而殘殺之具!”(36)
理學家標榜一種無情欲的人生哲學,要人們去類似苦行僧的生活,可是他們自己卻不能率身作則。許多理學家表面上道貌岸然,背地里卻是男盜女娼,因而被人們嘲罵為“假道學”。這就是理學“存天理,滅人欲”說教所培養出的虛假腐惡作風。戴震指出:“古之言理也,就人之情欲求之,使之無疵之為理。今之言理也,離人之情欲求之,使之不忍而不顧之為理。此理欲之辨,適以窮天下之人盡轉移為欺偽之人,為禍何可勝言也哉!”(37)這種以情欲為基礎的自然人性論,具有人道主義的意義,它為近代的社會平等主張準備了一個理論根據。
四
理學有其邏輯的發展,反理學也有其邏輯的發展。南宋陳、朱“王霸義利之辯”,由于陳亮暗于理論思維(38),被陳傅良評為:“朱丈占得地段平正,有以逸待勞之氣,老兄跳踉號呼,擁戈直上,……較是輸他一著也”(39)。明代王廷相、清初的王夫之從哲學本體論、認識論入手,批判理學、取得了卓絕的成就。尤其是王夫之,對理學進行了系統、深刻的批判,但對理學“心具理”的觀點卻有所保留。而戴震的《孟子字義疏證》重點批判了理學“心具理”的觀點,從而完成了對理學思想體系的徹底清算。
首先,什么是“理”?戴震已經開始擺脫“理氣關系”的哲學思辨形式,不是停留在前輩氣本論者“氣當得如此便是理”的思想水平上,而是注意從實證意義來把握它。他說:“理者,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別之名也,是故謂之分理。在物之質,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則有條而不紊,謂之條理”(40)。這里他把“理”分作兩個層次,一為“分理”,一為“條理”。所謂“分理”,是一物區別于它物的表征,所謂“條理”是體現在事箋深層中的秩序和節律。他認為,認只世界首先要認識各類事物的區分,“明理者,明其區分也。”(41)有了對“分理”的認識,才能進而認識“條理”。這應該是當時自然科學的分類方法在哲學上的反映。“條理”即是事物的法則,它不是主體人為地加給事物的。“理”在物不在我,但人們可以通過“心”的“虛明”作用來認識它,“舉凡天下、人物、事為,虛以明夫不易之則,曰‘理’。所謂‘則’者,匪自我為之,求諸其物而已矣。”(42)
戴震進而把“物”分析成聲、色、臭、味幾個要素。“盈天地之間,有聲也,有色也,有臭也,有味也。舉聲、色、臭、味,則盈天地間者無或遺矣。外內相通,其開竅也,是為耳目鼻口。”(43)人受形于天地,為了適應外在世界,不多不少恰好生成耳目鼻口等感覺器官,以構成“外內相通”的渠道,從而實現“資于外足以養其內”的生理需要。這是一種本能之知,屬于感覺、知覺的精神活動現象,戴震稱之為“精爽”,并且他認為不僅人有“精爽”,“凡血氣之屬,有生則能運動,能則能知覺。”(44)“凡血氣之屬,皆有精爽。”(45)人與動物的區別在于,人具有理性認識能力,戴震把這種認識能力稱作“神明”,“人之異于禽獸者,雖同有精爽,而人能進于神明也。”(46)動物動物憑著本能活動,完全聽命于“自然”中的“必然”,從而達到對“自然”控制和支配的目的。“人能明于必然,禽獸各順其自然也。”(47)戴震把耳目鼻口的感覺作用比作“君道”,其職能在于“接于物”;而把心的思維作用比作“君道”,其職能在于“通其則”,“臣效其能,而君正其可否。理義非他,可否之而當,是謂理義。然又非心出一以可否之也。”(48)理義不是既定的、現成的東西,它存在于事物之中,“事必有理,隨事不丑,萬象紛羅,而心官的作用就在于辨別其中的“物則”和“理義”。在戴震看來,那種使內心愉悅的東西,一定就是理義。“理義在事情之條分縷析,接于我之心知,能辨之而悅之,其悅者,必其至是者也。”(49)由此他引出有名的“光照”論:“心之神明于事物咸足以知其不易之則,有光皆能照,而中理者乃其光盛,其照不謬也。”(50)光照論與鏡物論有些區別,鏡物論把認識主體比作鏡,強調認識是對客觀事物的反映,但它有一個缺陷,即把認識主體完全看成是被動的、消極的。而光照論把認識主體比作光,強調認識是對客觀事物的觀照,它的前提與鏡物論一樣,也認為“理”是客觀的,而非主觀的,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強調了認識主體的能動性和自覺性。認識主體能辨識理義并產生相應效應,“中理者,乃其光盛。”并且通過“問學”可以提高這種效應,“唯學可以增益其不足而進于智,益之不已,至乎其極,如日月有明,容光必照,則圣人矣。”(51)比喻總是有缺陷的光照之喻雖然有所改進,但其仍有很明顯的機械性。同時也要指出,他的“心悅理義”的觀點裨上是理性直覺主義,這是一種非歷史、非實踐的認識論。但他立意強調“心”的認識能力,否認“心”中具有先驗之“理”,并且以“心所同然”的準則來反對“在己之意見”,因而對批判理學唯心主義仍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程朱理學也講“心”有“神明”,但與戴震所講的“神明”有根本的不同。程朱理學認為,“人心”有知覺,能運動,這與禽獸無甚區別,人與禽獸的區別在于人有“道心”。“道心”即是“仁義之心”,即是“理”,正如戴震所指出的,“宋儒合仁、義、禮而統謂之理,視之‘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52)他們認為,“道心”就是“神明”、它是理性思維自身反省的承擔者,而“肉團之心”不過是盛載“道心”的空虛容器。戴震以為,“神明”不是人的先天稟賦,而是通過“問學”途徑由外部經驗知識轉化來的。同時“神明”也不是獨立的本體,它只是“心”官在長期思維訓練中所獲得的一種智能。他說:“問學所得,非心受之而已,乃化而為我之心知,我之心知,極而至乎圣人之神明矣,神明者,猶然心也,非心自心,而理藏于中之謂也。”(53)至于仁、義、禮的道德觀念也不是人先天就具有的,仁、義、禮存在于人倫日用之中,“舍人倫日用,無所謂仁、所謂義、所謂禮也。”(54)
在程朱理學中,與“心具理”命題相聯系的,還有“性即理”命題。程朱理學認為“心統性情”,性包括在心中,作為先驗的道德本體,它從生于“理”并體現“理”,因而說“性即理”。承認了這種理論,也就等于承認了“心具理”。
戴震反對理學離開人的“才質”懸空論性。他以為,“性”要通過“才質”來體現,“才質者,性之所呈也,舍才質安睹所謂性哉!”(55)人體的不同器官具有不同的作用和能力,而“性”不過是各器官作用和能力的綜合。戴震根據人體各器官的功能,將性分為兩類:一是血氣之性,即人所共具的口嗜味、耳聽聲、目悅色的能力和作用;一是心知之性,即人所共具的辨得的信息,并對這些器官發出必要的指令,但是“心”不能代替這些器官的職能,因此也就不能以“心知之性”來取代“血氣之性”。耳目鼻口、四肢百體的功能。心知能處理人與己的關系,判斷生理需求在既定條件下能獲得何種程度的滿足,同時推己及人,使他人也得到同樣的滿足。“一人遂其生,推之而天下遂其生,仁也。”(56)
在戴震看來,所謂“仁義禮智”的“理認”,不外是人類同生共濟的依存關系。它不是什么先驗的道德本體,而只能是社會生活實踐的產物。沒有“日用飲食”的“生生之道”,是不會有“仁義禮智”的“生生之德”的。這就否認了“性即理”的意見,從而也否定了“心具理”的觀點。
程朱理學從其天賦觀念論出發,提出了反觀內省的認識方法,以為人性所稟賦的“天理”本來完全自足,但除了圣人而外,一般人的本性都受形氣污壞,為學的目的就在于體認本來面目,以“復其初之所受”。針對理學的“復其初”,戴震提出“擴充”說,認為為學的目的在于認識世界,擴充知識,使“心知”由“精爽”以達于“神明”。他說:“形體始乎幼小,終乎長大;德性始乎蒙昧,終乎圣智。其形體之長大也,資于飲食之養乃長,日加益,非‘復其初’。德性資于學問,進而圣智,非‘復其初’明矣。……古賢圣知人之材質有等差,是以重問學,貴擴充。”(57)“復其初”出自《莊子·繕性篇》,釋氏也教人認本來面目。程朱所講的“復其初”,就是襲用莊、釋的理論。人初生之頃,本來是“蒙昧”的。理學偏認為“天理”完全自足,這正是一種蒙昧主義。戴震打出“重問學,貴擴充”的旗幟,無異在講“知識即是力量”,鼓勵人們依靠“學問”的資益,使自己成為“圣智”的覺醒者。
五
戴震的學術思想在當時受到了空前的冷遇,不僅治宋學的人如翁方綱、姚鼐等人攻擊他,即是同治漢學的友人和學生也不能理解和認識它。章學誠曾指出:“有如戴東原氏,非古今無其偶者,而乾隆年間,未嘗有其識,是以三四十年中人,皆視為光怪陸離,而莫能史其為何等學。”(58)從《孟子字義疏證》的精神實質看,這是一部具有啟蒙意義的反理學著作。如果思想界圍繞它形成一種支配時代的思潮,那么當時的社會將呈現出何等局面!然而遺憾的是,《孟子字義疏證》問世的百余年來幾乎沒有發生什么反響,直到近現代才受到資產階級各派學者如章太炎、劉師培、梁啟超、胡適等人的重視。梁啟超說:“此書蓋百余年來未生反響之書也,豈其反響當在今日以后耶?”(59)近現代學者當然不會像18世紀學者那樣視戴學“為光怪陸離,而莫能名其為何等學”,但對戴學的精神實質仍然見仁見智。我們認為,戴震哲學是披著“經言”外衣的啟蒙學說。
所謂“啟蒙”,是對中世紀神圣化的(實為黑暗的)等級制度及其觀念體系的理性覺醒和思想解放。中國和歐洲一樣,都有過森嚴的等級制度,在歐洲,維護其等級制度的是以“上帝”為最高原則的宗教體系;在中國,維護其等級制度的是以“天理”為最高原則的倫理體系。由于有這種不同的文化背景,啟蒙思想在中國與歐洲也表現出不同的特點。歐洲啟蒙思想著重打破宗教神學的枷鎖;而中國的啟蒙思想則著重沖決了宗法倫理的網羅。18世紀的法國哲學家霍爾巴赫(1728—1789)曾揭露宗教“教條不過就是僧侶們的意見。”(60)中國同時期的戴震則揭露理學家所謂的“理”不過是尊者、長者、貴者的“在己之意見”。中國啟蒙學者的勢力遠不如歐洲那樣壯大。但在戴震之時,已經揭露出作為封建意識形態的理學“以理殺人”的本質,如同侯外廬《中國思想通史》第五卷所指出的,這一思想“啟導了19世紀的一線曙光。”
[注釋]
(1)《戴節婦家傳》。
(2)同上書。
(3)章太炎:《文錄·釋戴》。
(4)《漢學師承記》卷五。
(5)《戴東原墓志銘》
(6)參見凌廷堪《校禮堂集·汪容甫墓志銘》。
(7)《文史通義》卷二。
(8)魏源:《武進李申耆先生傳》。
(9)《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二八。
(10)同上書,卷四六一。
(11)《文錄·釋戴》。
(12)引自段玉裁:《經韻樓集》卷七《答程易田丈書》。
(13)段玉裁:《戴東原先生年譜》。
(14)《河南程氏外書》卷十二。
(15)《答彭進士允初書》。
(16)《孟子字義疏證》卷上。
(17)同上書。
(18)同上書。
(19)同上書。
(20)同上書。
(21)同上書。
(22)《論語·公冶長》。
(23)《孟子字義疏證》卷中。
(24)《緒言》上。
(25)《孟子字義疏證》卷中。
(26)同上書。
(27)同上書。
(28)《孟子字義疏證》卷上。
(29)同上書。
(30)《孟子字義疏證》卷下。
(31)《孟子私淑錄》中。
(32)《孟子字義疏證》卷下。
(33)同上書。
(34)《與段玉裁書》。見《安徽叢書》第六期《戴東原全集》所附《遺墨》。
(35)《孟子字義疏證》卷下。
(36)同上書。
(37)同上書。
(38)陳亮自謂“研窮義理之精微,……于諸儒誠有愧焉”。(《陳亮集》卷二○)
(39)《致陳同甫書》。
(40)《孟子字義疏證》卷上。
(41)同上書。
(42)《緒言》上。
(43)《孟子字義疏證》卷上。
(44)《緒言》下。
(45)《孟子字義疏證》卷上。
(46)同上書。
(47)《緒言》下。
(48)《孟子字義疏證》卷上。
(49)同上書。
(50)同上書。
(51)同上書。
(52)《孟子字義疏證》卷下。
(53)《緒言》下。
(54)《孟子字義疏證》卷下。
(55)同上書。
(56)同上書。
(57)《孟子字義疏證》卷上。
(58)《文史通義補遺續·與史余村》。
(59)《清代學術概論》。
(60)《袖珍神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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