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哲學比較之儒學復興
余志民
內容提要:本文探討中西哲學比較視域下的儒學復興。從現(xiàn)實的問題出發(fā),本文首先考察了中西哲學比較的前提,并據(jù)此對中西哲學精神進行分析。以此分析為基礎,本文主張在中國與西方、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相互碰撞的背景下,取儒家之精神,為經(jīng)世治用之重構。
關 鍵 詞:哲學 有限和無限 儒學復興
一、問題之提出
一種解構之后的重構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1],在中國,這種重構的努力尤顯迫切。這種思考的出發(fā)點在于:一、隨著中國在經(jīng)濟上的崛起,中國作為一個大國,在文化上,需要樹立一種與其地位相適應的自信;二、在整個社會轉型的宏大背景下,中國必須尋求清晰的政治方向,必須重塑國民的價值信仰。
以此為前提,一種理論的突破和創(chuàng)新已經(jīng)成為共識,其主要表現(xiàn)為以下兩個方面:首先,在官方,強調“與時俱進”,強調“哲學社會科學”的創(chuàng)新;其次,在學界,“自由主義”、“新左派”、“文化保守主義”的分歧本身就包含了解構和重構的論爭。
這兩個表現(xiàn)隱含了以下三個問題:第一,如何在保持穩(wěn)定的前提下,改造國家意識形態(tài)?第二,所謂“社會主義”或“資本主義”是目的,還是手段?第三,所謂“集權”或“民主”是目的,還是手段?
現(xiàn)在,有跡象表明,執(zhí)政黨保持了較為寬容和耐心的態(tài)度,對各種說法進行觀望、比較和選擇。但是,無論如何,解決上述三個問題的關鍵在于尋求一個更具前提性、更有說服力的新視角,這種努力的資源只能是對中西文化的解讀和比較。所以,一種理論的突破和創(chuàng)新的核心在于中西哲學比較的突破和創(chuàng)新。
二、所謂哲學
所謂哲學,是一個舶來品。但依照“約定俗成”的原則,我們仍然愿意使用“哲學”這個稱謂。“中國哲學合法性”的論爭即在于對所謂哲學之看法的分歧。在接下來的敘述中,我要澄清所謂哲學的兩個基本觀念:其一,哲學不是真理;其二,哲學不一定包含“本體論”和“認識論”。最后,再給出我對所謂哲學的一個看法。
1、哲學不是真理
哲學不是真理,與其說哲學以追求真理為目的,不如說哲學以追求信以為真為目的。
舉個例子,1+1=2,這是真理,放之四海而皆準。在不同的時空形態(tài)下,我們都可以有把握地說,1+1=3或1+1=4是錯的。哲學則不然,有的哲學認為人死后靈魂不滅,有的哲學則認為人死如燈滅。對于這兩種意見,我們不能判定孰是孰非。當然,如果信其一為真,則可認定其二為錯。
這就是說,真理具有排他性,如果哲學是真理,那么就只有一種哲學,這顯然和哲學具有各種流派的事實相悖。西方有西方哲學,中國有中國哲學。在西方哲學中,有“唯實主義”,有“唯名主義”;在中國哲學中,則有儒家、道家和墨家。固然,在某些特定的時空狀態(tài)下,某種哲學會成為“真理”,但這只是變態(tài),而不是常態(tài)。
當然,絕大部分的哲學家都力圖把自己的哲學說成為“真理”。我并不懷疑這種努力的熱忱,但我要說的是,這種哲學與其說是“真理”,不如說是套用了真理的外衣,并借此使人信而歸依。如果除去此種同情之理解,幾可斥之為狂妄和無知。
2、哲學不一定包含“本體論”和“認識論”
哲學必須包含“本體論”和“認識論”的看法,基本上是西方哲學從柏拉圖到黑格爾的一種歸納。但這種歸納并不能涵蓋更大范圍的事態(tài):它既不足以涵蓋自伯格森以后的西方哲學,更不足以涵蓋更為廣闊的中國哲學。
似乎可以用這樣一種表述來概括整個西方哲學史:西方哲學史是人對于“神”的反復史,是“尋父、認父、殺父、再尋父”的過程。這一過程實際上也是人的理性與人的情感和意志之間壓制和反壓制的斗爭史。為方便起見,這一過程又可簡略地表達為一個主題:“上帝”的命運。
在這一主題之下,“上帝”本身是“本體”,是“唯心”的;試圖與“上帝”相溝通是“認識”,是方法。“上帝”死了,“本體”和“認識”一并消亡,哲學讓位于科學,是“無神”的、“唯物”的。
所以,如果說,從柏拉圖到黑格爾,西方哲學家構建“本體”和“認識”是真摯的夢想,那么從柏格森開始,西方哲學家構建的“形而上學”就是不真誠的花言巧語,或者干脆就是徒勞無功的自欺欺人。因為“上帝”死了,一種使人信以為真的基礎已不復存在,那么據(jù)此構建的“形而上學”也就虛幻而無力。
換一種說法,個體為通達“上帝”之永恒,必須解決以下三個問題:首先,有沒有一種永恒的存在?其次,如果永恒是存在的,那么永恒是什么?再次,如果永恒是確定的,那么個體如何通達永恒?
以上三個問題,層層遞進,第一個問題是第二個問題的前提,第二個問題是第三個問題的前提。依此,不妨將第一個問題稱為第一前提,第二個問題則可稱為第二前提。在西方哲學中,第一前提往往隱而不顯,因為其答案是以確定之信仰為保證。第二前提的答案就構成了所謂的“本體論”。而第三個問題的答案就構成了所謂的“認識論”。
在西方哲學史中,刻畫永恒之圖景,亦即構建“本體論”,成為古代哲學家的主要興趣所在。當上帝降臨西方,成為確定之“本體”,這種熱情即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信仰和“認識”。當信仰消退,哲學家把“認識”訴諸于自然和人群,就產(chǎn)生了所謂“知識”。但是,“上帝”之死意味著予第一前提以否定之答案。于是,第二前提也就隨之瓦解。但第三個問題卻借助“知識”而得以部分延伸。
據(jù)此,哲學必須包含“本體論”和“認識論”的主張,基本上就是從柏拉圖到黑格爾的一個歸納。顯然,這個有限歸納并不能作為一個無限歸納,當然也不能作為一個“公理”、“規(guī)律”或確定無疑之前提,更不能據(jù)此前提來演繹更大范圍的事態(tài)。
3、哲學之任務與目的
接上述,“上帝”死了,一種據(jù)認為必須包含“本體論”和“認識論”的哲學即告消亡,但是,如果我們認為現(xiàn)在仍有哲學之活動,那么就產(chǎn)生了一個問題:哲學為何?對于這個難以回答之問題,我要給出一個前提:人都有生有死。
據(jù)此前提,人之生在時間上和空間上都是有限的,但人之死卻首先在時間上是無限的。這就是說,生是一種有限,死卻可能是一種無限。依照這種生和死的“有限和無限”,我要給出這樣一種表述:有限的人生渴求死后無限之永生。
但此說恐太過武斷,我更愿意把其說成為庫恩所謂的“范式”。按照庫恩的意見,如果“范式”這種措詞不是一個自大的稱謂,那么它必須能更完美地解釋事態(tài)之間的關系,并且——如果幸運的話——可以從中導出比其它可供選擇的模式更為精確的預測結果。依據(jù)這樣一種“有限和無限”的“范式”,不妨對西方哲學和中國儒家進行解讀。
人之“有限和無限”,在西方哲學那里是“此岸和彼岸”,在儒家這兒則是“個人和社會”。此岸是有限的,彼岸在時空上卻是永恒,此岸和彼岸之間橫亙著一條不可逾越之鴻溝。個人是有限的,但卻可以通過修齊治平而“死后留名”、“永垂不朽”,在社會中獲取在時空上逐漸延伸之無限。面對這道鴻溝或希求“永垂不朽”,人在生時必須做出努力。
這種死后永生圖景之刻畫以及生時努力之方法,就是哲學的任務。永生之圖景必須使人信服,努力之方法必須讓人遵行。這樣,信服而遵行也就成為了哲學的目的。永恒之彼岸既不可感,故西方哲學必須首先使人信服;逐漸延伸之社會既真實可感,故儒家僅需讓人遵行。
至此,可以對所謂哲學做一總結,其表述如下:
夫哲學,究生死之際,以人之成人、安身立命為要務。發(fā)而為議論者,惟使人信服或遵行而已矣。中國哲學若是,西方哲學亦然。然則二者之異者何?曰:方向不一,方法不同。西方哲學乃使人信服之彼岸哲學,中國哲學則為讓人遵行之現(xiàn)世哲學。
[1]在相當意義上,我們可以使用“de-metaphysics”這個詞來代表西方現(xiàn)代哲學的一股潮流。這樣,如果“de-meta”互相抵消,“de-metaphysics”實際上就可以表達為“be-physics”。從“be-physics”的角度來看,“metaphysics”和“de-metaphysics”的對立就可以簡略地說為mathematics和physics的對立。兩者在精神上和方法上的差異是明顯的:沉思的和行動的、啟示的和實證的、必然的和概然的、自明的和可證偽的。但是,如果人類完全地“be-physics”,那么就在很大程度上把自己下降到了動物的水平。人類如果必然地(這個詞是metaphysics的)渴望一種狀態(tài):即metaphysics的狀態(tài),那么問題就不再是“de-metaphysics”,而是“metaphysics”的重構運動剛剛拉開帷幕。所以,如果說“de-metaphysics”是一場規(guī)模宏大的解構運動,與之相得益彰的,便是那為人所津津樂道的“be-physics”的世界。但是,對于一種與之相隨的規(guī)模宏大的樂觀,如果放任其發(fā)展,那最終將導致一場創(chuàng)世紀的大洪水:到那時,只有那一葉方舟,才能使人幸免于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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