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小姑娘”、“她一個女生”、“和人家一個女孩子較真有意思嗎”,這類的說法,在網絡上經常可見,有些人很善于使用,并沾沾自喜,因為說了這些話之后,自己的責任往往就會減輕,原本該處理的也就不處理了,從重處理的要變得從輕。這在基層實踐中是一個常見現象。
但這是“暗暗標記了價格”的,我們為什么說“不要和三歲孩子計較”,因為三歲孩子是沒有民事責任能力的,一個大人和三歲孩子計較,贏了你也不光彩啊,還顯得自己無能。所以“三歲孩子”可以被免除很多責任和義務(還會獲得一些個人特權),但與此同時,他也不會被賦予超過“三歲孩子”的期望,他的社會權利也是被限制在“三歲孩子”這個程度上的。
如果這種事多了,一遍又一遍地沖擊社會心理,那社會就會產生這樣的想法:年輕女性是“限制行為能力”的,所以犯錯可以輕輕放下。犯了錯之后“人家女孩子都哭了”是會得到同情的,犯了錯之后“人家小伙子都哭了”則是會得到嘲笑和蔑視的。
一旦形成這種刻板印象,那么就會得到一個結論:女性不能被賦予重要工作。因為她們搞壞了是有理由的,我還沒辦法。不光男性領導和老板會這樣想,女性領導和老板也會這樣想。畢竟人家女老板開公司不是為了搞姐妹聯歡的,人家是為了掙錢的。你都是“限制行為能力”了,我怎么敢把重要工作、重要崗位交給你呢?不重要的崗位也不行啊。
那么這個過程中,誰得到收益了呢?只有最開始那些打拳的,她們依仗現有的社會契約和共識,搶先把這塊“共有就是誰搶到算誰的”無主土地據為己有,獲得了“豁免”甚至額外的利益,然后把被糟蹋過的殘缺社會共識丟給剩余的全體女性,讓群體為自己買單。
有的人腦子不靈活,覺得“激進派”打拳,我們女性都跟著也沾光啊!剛開始的時候確實有這種可能,因為那時候社會共識還比較厚,先打拳的,先出拳的,都會收割到額外的收益。但這并不是在做大蛋糕,甚至都不僅僅是在男性手里搶蛋糕,更是在女性群體里搶蛋糕,先搶到的,舉著一大塊蛋糕:“姐妹們你們看,打拳真的有用!”,然后就可以在眾星捧月中成為女權KOL,享受教眾們的供奉了。或者是一錘子買賣,收割完成之后走人。
底下一群韭菜激動萬分:我覺醒啦!姐姐好颯!
歸根到底,當下社會的性別現狀是由生產力水平和生產關系所決定的(上層建筑因素可以影響其上下波動),因此女拳的所謂口號是根本不可能實現的,但又要向信徒們展示“神跡”,讓自己上位為眾多教主之一,就必須要不斷操縱輿論和情緒,抓住一切性別有關的敏感點去搞撕裂,做出“我打拳,你們受益”的寅吃卯糧行為。
這也是為什么過去七十年是中國女性權利提升最快的時期,但女拳對阿共則普遍帶有敵意的原因。阿共做的一直是“釜底抽薪”的工作,通過提升生產力水平(也會小步跟著調整上層建筑去適應)去改善全體公民的生活——女性作為一部分也自然受益,并在這個過程中也獲得了社會性別結構上的優化紅利。但這些女拳做不到,也不可能去做,因為這些人本質上就是極端利己主義者,而女權口號實際上是宏大敘事,要靠個體犧牲去推動的。這是極端利己主義者本身就反對的事情,所以永遠也只是用來招攬教眾的口號而已。
所以,最現實的,還是在“女權”旗號下瓜分過去七十年里阿共留下的豐厚“公有資源”,誰先搶到是誰的,我先打拳我能豁免能拿到利益,后來的倒霉蛋那就沒辦法了,你們去分剩下的那點越來越少的蛋糕吧。
川大的碩士張同學“哭了一下午”,換來了地鐵大叔及家屬的心軟:“她是大學生,我們是農民工,她的文化水平比我們高,犯了錯我們應該給她一次機會。她(考上大學)不容易,希望學校不要開除她。”
如果是個小伙子,他哭一下午,能獲得相同的待遇嗎?恐怕不能。
而這種差異,正是過去七十年里積累下的社會共識——在現有生產力水平所決定的性別現狀前提下,通過上層建筑層面的“社會文化”人為給女性一定的寬容優待,但如果少數人發現了這塊“無主之地”的奧秘,決心要搞“私有化變現”去過度利用的話,那么共識早晚有一天是會被消耗殆盡的。屆時男性當然也會吃虧,提升個人成本,但畢竟男性原本就強勢一些,如果共識耗盡大家回歸叢林,更大的吃虧是剩余的女性。
這在某種程度上,恰是真正的“雌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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