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據多家外媒集中報道,《光明日報》評論員和評論部副主任,著名媒體人董郁玉因涉嫌犯有間諜罪被捕,并在上個月被起訴,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厲懲罰。
據媒體披露 2022年2月21日,董郁玉在北京一家酒店與一名日本“外交官”聚餐時被我國國家安全機關拘捕。那位從事與身份不相符活動的日本“外交官”也被我方抓獲。
董郁玉,男,1987年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碩士。曾任哈佛大學尼曼研究員,慶應大學訪問學者,北海道大學公共政策大學院(研究生院)教授。
董郁玉與海外情報組織聯系密切,多次從“學術獎學金”名義,從境外獲取報酬。他說,要送兒子美國讀大學,也真的送了。董郁玉的文章,很多人都熟悉,最著名的觀點是美國的對手永遠不可能贏得未來,自然,按照董的觀點,中國是不可以做美國的“對手”的,對美國的一切指示,都要言聽計從、積極主動。
那么,可以肯定,董郁玉的文章,是日本美國等出資方所滿意的文章,他應該收到日本人美國人的錢,故此投桃報李。按照我們中國人的正常理解,這是被敵對勢力收買,是背叛祖國,十惡不赦,罪不容誅的。
美國方面有一個尼曼新聞基金會,其中一項任務是專門資助中國的知識分子,讓他們寫出“令出資方滿意的文章”,在中國傳播。受此基金會資助的中國媒體人名單如下:
董郁玉位列第一,顯得格外突出。董已經被俘獲,那么其他人等,至少也應該接受調查,或者主動寫一個說明。此事,自然有人辦理,姑不提。
我突然想起了著名媒體人老胡。
因為這類涉及中美中日關系的話題,特別是當美國日本方面遇到尷尬時,老胡基本上是不會袖手旁觀的。比如,2020年著名的方方日記,是應海外出版機構的約稿而寫的,內中多有片面、歪曲甚至是錯誤之詞,受到中國網民一致聲討。老胡卻說法,方方日記,是“復雜中國不可或缺的一種顏色”,那中國網民自然是小題大作了,自然是不應該“辱罵”方主席,相反方主席豐富了“復雜中國”的顏色,自然是有功德的,應該受到贊揚。2020年7月,中美貿易戰、外交戰,美國關閉我駐休斯頓領事館,我方對等關閉美駐我成都領事館。成都的老百姓鳴炮奏樂,“今天是個好日子”,以示慶賀。胡錫進卻說,外交的事,交給專業外交人員處置,吃瓜群眾只管吃瓜,別給國家添麻煩。美國著名電動車特斯拉屢屢出現質量問題,車主投訴維權,特斯拉方卻說,“我們不會屈服”。車主只好到上海特斯拉的車展上維權,結果卻被現場保安揪著腿腳,扔到場外,立即被當地公安拘留。央視、人民日報等主流媒體實在看不下云,替車主說了幾句公道話。胡錫進又出現了,他說,國家標志很明顯的媒體,不宜扛輿論大旗;維權的事,交給消費者,可以鍛煉消費者的維權能力,云云。
以上簡單舉幾個例子,只是為了說明老胡的風格。以上例子,都是關于中美關系的。
老胡評述上一次中日之間的話題,給我印象深刻的應該是日本外務省資助中國學者、記者、作家,讓其寫出讓日本這個出資方滿意文章的項目,被資助的學者有賀法學之花、馬立誠、何兵、馬國川等,最著名的人物是青年美女作家、清華大學畢業的蔣方舟,蔣方舟寫出的讓日本出資方滿意的文章中,有許多“少兒不宜”的內容。此消息一傳出,這等人立即招到全國人民的痛罵。
胡錫進拍馬趕到救駕。胡錫進說,接受出資方的邀請,寫出“讓出資方滿意的文章”,這是“國際交流的通行規則”,你們中國網民對這種“國際規則”根本不了解,所以,對這事件的評價和對相關人員的指責,完全說明你們愚昧,是你們大驚小怪,是你們違背了國際交流的通行規則。老胡是充分了解和遵守這些“國際交流的通行規則”的,所以,老胡對這種事,覺得合情合理合法,似乎還應推動這種國際交流事業的大發展。
不難看出,在老胡眼里,“國際交流的通行規則”在中國屬于最高“上位法”,其權威性,遠遠高于中國的憲法、法律、規章、制度,遠高于中國的傳統、習俗、道德,遠高于中國人民的利益,遠高于中國的一切新的舊的社會行為規范。中國人們首先應該遵守的是“國際交流的通行規則”,而不是中國憲法、法律、規章、制度,以及中國的傳統、風俗、習慣、道德。中國的這些新的舊的行為規則,一旦有和這些“國際交流通行的行為規則”相抵觸者,要改正,要無效化。
也不難看出,所謂“國際交流的能行規則”,在老胡那里,既是一個護身符,正著用,可以保護蔣作家等接受外國資助并寫出讓出資方滿意文章的人,反著用,還可以當作鞭子,抽打那些試圖批判這些人的人,抽打他們不懂國際交流的規則。正著用反著用,老胡運用自如,進退有據。
那么,好了,這次董郁玉因間諜罪被國家政權抓捕了,起訴了,看來,是證據確鑿,無法抵賴了。
董郁玉,頂多也就是拿了日本人、美國人的錢,寫出讓出資方滿意的文章而已,完全符合老胡嘴巴里的“國際交流的通行規則”,公安局為什么要抓他、法院為什么要審判他?是不是搞錯了?是我安全、司法機關搞錯了,還是胡錫進搞錯了?
我觀察,胡錫進搞錯的可能,應該大一些。
看來,中國公安、安全、司法機關,并沒有拿“國際交流的通行規則”當回事,它們首先依據的是中國憲法、中國法律,維護的是中國利益??磥恚袊膽椃?、法律、規章、制度等,其權威還是大于“國際交流的通行規則”的。任何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工作生活的任何國籍的外國人,都必須遵守中國憲法、法律、規章、制度、傳統、習俗、道德等規范,而不是什么“國際交流的通行規則”,不能打著遵守“國際交流的通行規則”的旗號,違反中國憲法、法律、規章、制度、傳統、習俗、道德等社會規范,不能危害中國人民的利益。
是這樣吧?
既然老胡錯了,那么,受美國尼曼新聞基金會資助、受日本外務省資助的、受美國的什么民主基金會、麥克阿瑟基金會、花里胡哨基金會資助并寫出“讓出資方滿意文章”的那些學者、專家、教授、記者、作家、媒體人之類,有沒有可能和董郁玉一樣,也是間諜、也有間諜罪呢?至少我是懷疑的。
這事,該如何解釋?老胡,又該你出場了。
我非常希望你拿出你的“國際交流的通知規則”,救救董先生吧,不能眼睜睜看著他身陷囹圄。只有你才能救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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