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知“右棍”們特別喜歡“正名”。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他們就專門撰文《為“私”正名》,拼命鼓吹“自私”、“貪婪是人的本性”,拼命鼓吹“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現在,我又看到有關“正名”的文章,有個網名“戈多的嘆息”連續寫了兩篇文章要為“民營正名”。那我們就好好談談這個“正名”。
“戈多的嘆息”在第一篇文章中指責說:“民進中央提出要給民營正名,正什么名呢?昆侖策的文章說民營不能姓民,只能姓私。意思是你民營都是骯臟的私人老板,跟人民有個毛的關系?”他在文中極力批駁昆侖策的說法,堅持要為“民營正名”。他覺得一篇文章的力度還不夠,就又寫了一篇題為《政策在為民營正名,為什么社會與論卻不買賬?》的文章,再一次強調要為“民營正名”。他在文中明確指出:“所謂正名,也就是撕下老胡說的‘個別民粹主義旗手’給中國企業家貼的標簽一一資本家。”他在這里明確表明要為“民營企業家”“正名”。這個“名”正得了嗎?
什么是“正名”?正名就是辨正名稱、名分,使名實相符。昆侖策的文章說“民營”不能姓民,只能姓私。這是說“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稱謂并不是名實相符。“戈多的収息”指責昆侖策的“意思是你民營都是骯臟的私人老板,跟人民有個毛的關系”。但事實本來就是這樣。“民營企業”是全民的企業嗎?不是。它只是私人老板的企業。整個企業包括所有的生產資料,都是私人老板的,賺的錢也歸私人老板所有。所以“民營企業家”個個都成了千萬、億萬富翁,甚至幾十億、幾百億、幾千億的特大富翁。他們不姓私姓什么?這“跟人民有個毛的關系”。事實難道不是這樣嗎?
既然是“正名”,那就要名實相符。名是“民營”,實是“私營”,名實相符嗎?名實不符“正”什么“名”?本來,長期以來都是稱“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已經給他們戴上桂冠了。一看到有人提到資本家,他們馬上跳出來要為“民營正名”。他們胡謅,民營經濟是“人民經濟”,“是老百姓的經濟”,而且“代表中國的未來”,他們應該姓“民”,只能姓“民”。決不能給民營企業家貼上資本家的標簽。這個“名”必須“正”過來。
既然公知“右棍”們一個勁的要為“民營企業家"“正名”,并指責有識之士和廣大群眾是“民粹主義者”,那我就和他們好好理論理論。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資本家?資本家有他的本質特征。其一,擁有“資本”即占有生產資料(或工廠或公司或金錢;其二,運用所掌握的生產資料通過雇傭勞動斂取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具備這兩個特征,就是資本家。不具備這兩個特征的當然不是資本家。
那么,“民營企業家”具不具備這兩個特征呢?答案是肯定的。其一,他們都占有生產資料,包括廠房、機器設備和各種原材料等等。這一切都屬于他所有。其二,通過雇傭勞動攫取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也就是工人們除了微薄工資外,創造的大量剩余價值都被老板裝進了自己的腰包,這才成了千萬、億萬富翁。你說他們是不是資本家?你不具備資本家的特征,你不是資本家而是企業家。你具備資本家的特征,別人不稱你資本家,你也是資本家。這根本不存在“正名”的問題。他已經具備了資本家的特征,他是資本家,你能把這個標簽給“正”掉嗎?說一千道一萬,“民營企業”實質上是“私營企業”,只能姓“私”,不能姓“民”,因為這個企業不是“民”的。因此,具備資本家特征的“民營企業家”實質上就是資本家。(他們中的一部分人也承認資本家一說,并極力吹捧贊頌這些資本家)。不管怎么稱謂,也改變不了他的性質。想改變也不難,象華為那樣,任正非和全體員工一樣,只持有企業的其中一份股份,和大家一起做企業的股東。這就可以稱為企業家。那些私營企業做得到嗎?做不到,資本家這個標簽就摘不掉,這個“名”再怎么“正”也不可能正過來。因為“名實相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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