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犯罪的成本降低,正義將何以匡扶?
浙江某檢察院檢察官李國平講述的一起“紙面服刑”案例,被各司法媒體轉載,在目前我國掃黑除惡、打擊腐敗犯罪常態化的情況下,這個案例無疑格外引人關注。
2018年6月,湖北籍女子劉某霞,因犯銷售假藥罪、非法經營罪,被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45萬元。
然而,神通廣大的劉某,被宣判后不僅一天牢都沒做過,就連罰金345萬,也未執行,她是如何做到的呢?
事情要從該案宣判前開始講起,剛剛生育的劉某霞,宣判時正處于哺乳期,法院決定對她暫予監外執行一年,并按規定將劉某遣送回戶籍所在地湖北省云夢縣,由當地司法局進行社區矯正。一年監外執行期滿后,再繼續回宣判地服刑。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就在一年后劉某監外執行期屆滿時,湖北云夢縣司法局向浙江麗水法院提交了一份司法鑒定書。
鑒定書上寫明劉某霞患有嚴重精神分裂癥、無服刑能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麗水法院對劉某霞的監外執行期限又延長了一年。
這個案件,引起了監督監外執行案件的麗水檢察院李國平檢察官的注意。
通過走訪核查,李檢察官發現,劉某在被犯罪行為被判決之前,是一個各方面精神狀況都很正常的人,也沒有精神疾病史。而在哺乳期即將結束時,卻突然被鑒定出患有嚴重精神疾病,而且鑒定書并不合規,沒有出具鑒定書的醫院院長簽字,這不能不讓人懷疑劉某患有精神疾病的真實性。
于是,李檢察官向法院申請,另行指定湖北省武漢精神病院,對劉某霞進行重新鑒定。此次醫院的鑒定意見是患有“心因性偏執型精神病”,無服刑能力。
偏執型精神病與劉某霞此前鑒定書上的精神分裂癥,分屬不同的病情類型。而前面加了“心因”二字,不排除劉某霞故意“裝病”的可能。
正義的李檢察官,決定繼續追查。他調查了劉某霞監外執行期間的行蹤軌跡,這一查更加疑點重重:
僅在2019年這一年,“嚴重精神疾病患者”劉某就有103次乘坐火車、飛機的出行記錄,地點遍布武漢、廣州等十多個城市。此外劉某霞在安徽省望江縣還有5次車輛違章處理記錄,而這5次違章都是劉某本人到現場處理的。
一個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人,有能力親自到現場處理車輛違章嗎?
而此時李主任又發現,劉某霞還通過離婚轉移了自己的財產,法院判決的345萬元財產刑,最終以劉某霞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為由未履行。
一個判處十年徒刑、罰金345萬的重罪犯,本應服刑期間,跨省百余次,全國各地逍遙,這簡直是對法律的踐踏,是對社會秩序的嚴重破壞。
誰是劉某霞案件的幕后黑手,又有多少人立在劉某霞背后,充當保護傘呢?
經李檢察官調查,劉某霞的前夫陳某與湖北云夢縣社區矯正監管局局長戴某關系密切,有利益輸送行為。
正是這個小小的縣社區矯正局局長,扯起遮天黑幕,偽造公函,一手炮制了劉某霞的紙面服刑事件,并疏通法院環節,架空了司法判決,挑戰了法律的神圣和尊嚴。
好在任何年代,我們都不缺少認真負責,維護法律尊嚴的執法者,最終這個案件的作惡者、所有瀆職者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我們應該為這個手執正義之劍的檢察官李國平點贊。
劉某霞逃避入獄的“黑幕”被揭開,讓“紙面服刑一詞”,再次出現在公眾視野。
這個詞最早出自內蒙古巴圖孟和故意殺人罪一案中。
1992年5月12日,17歲的內蒙古少年巴圖孟和,因口角之爭將同村青年白永春刺傷,最終白永春因心臟破裂導致大出血死亡。巴圖孟和被判故意殺人罪,獲刑15年。
逝者已逝,殺人者判刑,所有人都以為此案已落下帷幕,卻不料只是剛剛開始。
巴圖孟和的媽媽佟拉嘎,是當時陳旗衛生局會計。巴圖孟和的姑父朝魯門,是當時陳旗人大教工委主任。
職位不高,但能量奇大,在當地有著盤根錯節的關系網。
判決生效后,在媽媽和姑父的操作下,巴圖孟和出具了一份“尿血、水腫”的鑒定證明,辦理了保外就醫,直接從看守所回到了村莊。
巴圖孟和再次出現在看守所,是15年后,在母親的陪同下,一天牢沒做過的巴圖孟和領取了刑滿釋放證明書。
接下來的很多年,巴圖孟和不僅先后成為當地的會計、當選村主任,一個有過刑事犯罪記錄的人竟還入了黨,甚至還當選旗人大代表。
好在,有一位平凡而偉大的母親在堅持:白永春死后,其母韓杰一直四處上訪。這位執著的母親在尋求正義和公平的路上,踽踽獨行20多年,才等到了正義的利刃出鞘。
2017年4月10日,巴圖孟和被收監,重新服刑,而此時距離白永春被害已經25年。
由于此事太過匪夷所思,輿論并未因巴圖孟和的收監而平息。2020年9月,《半月談》報道了巴圖孟和案件,“紙面服刑”一詞即出自此文。
一個殺人犯,不僅沒受到法律制裁,還一步步成為人民代表。這不僅是對法律的踐踏。更是懸在百姓頭頂上的一把利刃。
在輿論的助推下,2020年9月4日,內蒙古政法委派出工作組調查 ”紙面服刑”案。至此,此案關聯的74名責任人均被查處。
正義雖遲但到,的確讓人開心。但不是每個人都能等來遲到的正義。巴圖孟和案件,應該被放大,應該被看見。
畢竟,有多少人能花得起30年去等一個公道?
在全國,“紙面服刑”并非孤例,還有很多.......
比如震驚全國的孫小果案。
1977年出生在云南的孫小果,母親孫鶴予,昆明官渡分局民警,繼父李橋忠則是昆明五華分局副局長。
這樣好的出身,如果走正途,原本會有一個輝煌的前程。然而其母親的無底線縱容溺愛,造就了一個惡徒孫小果。
1994年起,孫小果伙同同伙犯下一系列強奸、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罪,被其侵害的女性中,既有未成年少女,也有幼女。1998年,孫小果數罪并罰,被判處死刑。
然而,孫父孫母,以及孫小果的繼父,動用強大的關系網,使本應立即執行死刑的孫小果,只在監獄里待了幾年,就“因病”取保候審,堂而皇之的出了獄。
出獄后的孫小果改名字、開公司、泡空姐,生活多姿多彩,直到十幾年后再次因故意傷害罪被逮捕,“死而復生”的孫小果的驚天罪行才大白于天下。
2020年2月,孫小果被執行死刑,同時有19人為他當年的“死刑不死”獲刑,包括孫小果的母親和繼父。
我們常說:如果老師變壞,就會誤人子弟。如果醫生變壞,就會草菅人命。如果執法者變壞,那么這個世界將不會存在公平和正義,將不會有真相和真理,對老百姓來說是滅頂之災。
一次不公正的執法,其對社會的危害要遠遠大于十次違法罰罪。
紙面服刑,使司法公信受到質疑,使老百姓失去信心。最重要的是,紙面服刑,對受害者及其家人而言,是二次傷害,讓法律尊嚴被踐踏,讓正義失色。
紙面服刑也使犯罪的成本降低,是對公平正義最大的破壞,直接影響社會的長治久安。
好在我們國家近年來重拳出擊,今年開年電視劇《狂飆》的播出,體現了我國掃黑除惡常態化,以及全面從嚴治黨、打擊腐敗犯罪行為的決心。
司法公正對于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應該是不可逾越的底線。
否則,我們何以面對那些堅守正義、直至華發早生的“安欣”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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