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偉人在回答黃炎培老先生如何跳出歷史周期率時說,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條規定黨員享有下列權利:
(三)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四)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干部。
(八)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并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復。
黨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胡錫進也曾提請政府在重大問題上堅決走群眾路線,要傾聽群眾呼聲,用實際行動保持社會的信心和團結。認為在中國,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要讓這種一致不斷在具體事務上得到體現,防止有些地方的做法逆著群眾的呼聲來。
那么,請問胡錫進:有知之士和人民群眾強烈反對并堅決抵制刻意淡化、丑化、抹黑開國領袖的言行錯了嗎?有知之士和人民群眾強烈反對中國樓市瘋狂吸血“六個錢包”的呼聲錯了嗎?有知之士和人民群眾強烈質疑并清算“原罪”的要求錯了嗎?有知之士和人民群眾強烈要求領導干部個人財產公開錯了嗎?有知之士和人民群眾強烈反對“一刀切”和“層層加碼”式的防疫錯了嗎?有知之士和人民群眾強烈反對準備不足、就倉促全面放開疫情防控的言論錯了嗎?有知之士和人民群眾強烈反對不食人間煙火的“專家”和“教授”胡言亂語妄建議的行為錯了嗎?
胡錫進不是把反對他的荒誕不經言論的網友斥之為“蹭老胡流量”,就是將有知之士和人民群眾對黨和國家、各級政府的正確批評意見和合理化建議斥之為“裝B”,比國家力量還關心人民的疾苦,并且推動了一種“圣人標準”,動輒搞出個“道德高地”,以此攻擊政府、打擊異己和網絡上話語能力不足的人。
但胡錫進自己就可以憑借《環球時報》總編的“體制內”優勢和余溫,占領一大片網絡輿論高地,動輒在網上以凌駕于黨和國家之上的口氣咋咋呼呼:什么防止對美斗爭把我們自己逼激進、逼左、逼保守論了,什么中國的官方機構、包括有明確官方機構標簽的社交媒體賬號一般情況下不參與、或者克制參與對(抹黑中國的)西方公司的聲討論了,什么中國正在發生深刻革命誤判誤導論了,什么一千枚核彈論了,什么擊落佩洛西座機論了,什么錦州(防疫)打法落伍論了…
一代偉人早在1967年5月就對胡錫進這類文人,給出過辛辣的評述:“知識分子從來是轉變、察覺問題快,但受到本能的限制,缺乏徹底革命性,往往帶有投機性!”
但愿“V僚主義”只是胡錫進從正廳級寶座上退休下來后的自我總結材料或者黨性自我剖析材料,或者是胡錫進百無聊賴、自娛自樂時的自畫像,而不是胡錫進用來打擊異己時最順手和最稱手的“帽子”和“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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