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林肯曾說過這樣的話,“專利權制度是給天才之火澆上利益之油。”據說正是因為美國的專利制度鼓舞了美國人的發明創造,使得美國的科技水平突飛猛進,終于成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科技大國,從而也成就了美國的“世界第一經濟大國”的地位。
科技對于一個國家的發展至關重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嘛,這無法否定。在科技異常發達的今天,甚至每個普通人都能明確地親身感受到科技的力量。然而,和科技、思想密切相關的專利權制度、著作權制度是不是就是永恒合理的呢?我認為恐怕未必。
專利權制度、著作權制度是為了鼓勵創作和發明創造而制訂的,也許它們的制訂也確實促進了科學技術和人文創作的發展;也許所有的知識分子都是“著書都為稻粱謀”。但是,許多人都忘了提出這樣的設問:科學技術和人文創作的終極關懷又是什么呢?我想除了反動派,誰都不會否定這樣的回答:是為了人類、為了大眾謀利益、謀幸福。人類所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最終都是屬于人民的,從本質上來講,脫離了這一終極關懷,一切都是荒誕、可笑、錯誤的!科技可以造福人類,科技也可以毀滅人類,全看它被用于何種目的,全看這種目的是否符合人類的終極關懷。例如,人類利用原子裂聚變理論,可以創建出為人類發電、給人們帶來方便的核電站,但也可以制造出可以毀滅人類的原子彈、氫彈這類核武器。
專利權、著作權制度其實是與科學技術和人文創作的終極關懷相悖的,我認為原因在于它的本質是知識的私有化、資本化。資本家采用被申請了專利的新技術,資本家節省了生產成本、取得了更高的利潤,新技術專利申請者獲得了專利費,工人卻因為自己的勞動被新技術排擠而失業。本來應該用來解放人類繁雜勞動的科學技術卻剝奪了資本制度下的工人的生存權,可見在資本制度下專利權制度并不一定就是件好事情。
對于科技而言,沒有專利制度就一定不行嗎?毛澤東時代并沒有所謂的“專利制度”,然而那時的許多知識分子用自己的知識為國家、為人民服務,同樣創造出了許多科技的奇跡,例如人們熟知的“兩彈一星”。“兩彈一星”輝煌成績的背后是許許多多科技工作者任勞任怨、默默無聞、不計報酬的付出,他們是為新中國的社會主義事業默默付出的為人民服務的真正的社會主義腦力勞動者,他們和許許多多新中國的普通勞動者一樣地可敬。試想一下,如果那些科技知識分子在“兩彈一星”工程中,在研究中每突破一個瓶頸,每取得一點進展,每獲得一點成果,就伸手向國家要錢、要好處,那么在那時“一窮二白”的中國,還會誕生“兩彈一星”這樣的科技奇跡嗎?
恩格斯說過這樣的話,“鄙俗的貪欲是文明時代從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起推動作用的靈魂;財富,財富,第三還是財富——不是社會的財富,而是這個微不足道的單個的個人的財富,這就是文明時代唯一的、具有決定意義的目的。如果說在文明時代的懷抱中科學曾經日益發展,藝術高度繁榮的時期一再出現,那也不過是因為現代的一切積聚財富的成就不這樣就不可能獲得罷了。”而所謂的專利權、著作權制度所要保障的正是科技知識分子的“鄙俗的貪欲”,希圖他們在這種貪欲的驅動下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才智;如果說這樣可憐的“鄙俗的貪欲”都可以驅使人類取得如此炫目的科技成就,那么未來解放了自身、擁有崇高理想、脫離了低級趣味的真正的人類將會煥發出多么光輝燦爛的巨大的能量啊!
當然,雖然從終極意義上來說專利權制度、著作權制度不盡合理,但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尚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知識即使資本化也并不特別可憎,這不是那些赤裸裸的所謂的金融資本、地產資本之類可同日而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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