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爆出多起學術造假行為,涉及來自北京大學、復旦大學、南開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高校的學者;學術造假是一種極為嚴重的學術腐敗現象。屢禁不止的學術造假事件,引發社會的極大關注。這只是高校理科的學術造假,而高校文科的學術造假之多,真讓人擔憂和痛恨。
例如,中山大學外國語外國語學院教師王哲等人學術道德敗壞、多次學術造假,曾被該校教師郭頤頓實名舉報、公開揭露。讓人吃驚的是,本來應該被清除出教師隊伍的王哲,在沒有校方公示和科研成果的情況下居然成為了“教授”;更讓人吃驚的是,他還當上了學校的“督導”。這給中山大學帶來了不良影響,對社會風氣造成了嚴重破壞。
學術造假說明了學術腐敗的嚴重性以及“保護傘”和“關系網”的問題。學術造假的背后是師德師風的淪喪。師德師風是教育的靈魂,是人民教師的良心;教書者必先行為人師,育人者必先行為世范。當前,對學術造假案例,各高校必須采取公開通報的方式,加大對學術腐敗行為的懲治力度。對待觸犯刑律者,應提請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治理學術腐敗也要打掉“保護傘”及“關系網”。學術造假的“保護傘”固然與高校教師自律、利益集團影響和學術道德建設存在的弊端有關,也與學術機制存在的缺陷有關,還與高校的“山頭主義”“保護主義”有關;而“關系網”又與錢權交易、色權交易等有關。因此,要治理學術腐敗,必須徹底鏟除這些溫床,堅決打掉學術腐敗的“保護傘”及“關系網”。
雖然“保護傘”或者“關系網”不是認定學術腐敗的必要條件,但學術腐敗的發展壯大,基本上都離不開掌握相關領域公權力的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甚至參與。這些人更容易受到學術腐敗的誘惑、收買,成為“保護傘”或者“關系網”,存在比一般國家工作人員更高的廉政風險。因此,反學術腐敗既要打掉涉學術造假者,也要追查學術造假背后的“保護傘”和“關系網”。
學術腐敗及其“保護傘”和“關系網”是侵蝕學術誠信和學術健康的毒瘤。要清除這種毒瘤,就要嚴格遵守和執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制度,重拳整治學術腐敗及其“保護傘”和“關系網”。既要懲治學術腐敗者并撤銷他們所獲得的職稱(職務)和因其取得的一切榮譽,也要嚴肅處罰那些為他們充當“保護傘”和“關系網”的人。
學術腐敗除了道德上的淪喪,還有“腐敗此類的定性”,道德與法律作為治理規范手段的“兩駕馬車”,只有互相運用才能形成合力,繼而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我們堅信,只有加大懲治力度,才能治理學術腐敗,還高校一片清風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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