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大家一個非常離譜的問題:如果一個王八蛋想要和未成年女生發(fā)生性關(guān)系,需要花多少錢?
最新的答案是:35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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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的時候,網(wǎng)絡(luò)作家@卻卻大王在微博上舉報有人性侵未成年人,與此同時其還貼出了幾張截圖,內(nèi)容是山東某網(wǎng)絡(luò)作協(xié)群的聊天記錄。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jù)聊天截圖的內(nèi)容,這件事情是被舉報者自己在群聊的時候“自爆”出來的,而不是被警察或者其他人發(fā)現(xiàn)之后被迫承認的。
至于為什么他會在群里說這種事情,看他之后跟群里其他人對罵的氣勢,怕是根本沒有把這件事當成什么太嚴重的問題,甚至可能還有點吹噓炫耀的心理。
按照該男子自己在群里的說法,事情之所以敗露是因為有學生介紹學生“讓我玩”,然后他讓4個人一起進來了,“另外三個學生妹偷拍視頻,在學校里傳遍了”。至于為什么出事了他還能在群里大放厥詞,是因為“我朋友有點兒能量,把我放出來了”。
如果你覺得到這里就夠可惡了,那么接下來還有更惡心的。
這個人在跟女生發(fā)生關(guān)系之前,特意確認了對方已經(jīng)年滿14周歲,并且還給對方轉(zhuǎn)了35塊錢,這樣萬一事情敗露,最多就是嫖娼以及傳播淫穢物品罪,而不是強奸。
剛開始的時候,群里甚至還有其他人寬慰他,“沒啥事,你有轉(zhuǎn)賬記錄,你給她錢她自愿”。只不過沒過多久,被舉報者就被鋪天蓋地的罵聲給淹沒了:“別拿人渣當光榮了,惡心”,“做人還是要有點底線”,“山東出了這貨色,真他娘的倒了血霉”。然后這個人又開始跟罵他的人在群里高強度對噴。
整個聊天記錄中,被舉報者從頭到尾都流露著無知、傲慢、自以為是的惡臭,在正常人眼中突破底線的事情,在他嘴里輕描淡寫、不值一提。甚至他后悔的不是找了未成年人,而是不應(yīng)該讓4個人一起進去然后被拍了視頻,所以他反思的結(jié)果是:“拘留我?guī)滋旖o我長記性吧。”
根據(jù)最新的反饋,這貨現(xiàn)在已經(jīng)被當?shù)嘏沙鏊陨嫦訌娂樽镞M行刑事拘留。但如果當時他沒有被拍視頻,或者這些視頻沒有流出來,又或者事情沒有引起這么大的反響和關(guān)注,他是不是真的能夠逃脫制裁,并定性為嫖娼?那個15歲的女生,會不會因為收了35塊錢,就變成了賣淫?
《紙牌屋》里一句非常經(jīng)典的臺詞:生活的一切都和性有關(guān),除了性本身,性關(guān)乎權(quán)力。這句話在層出不窮的未成年賣淫案件中,體現(xiàn)得淋漓盡致。
全國有多少未成年人因為各種原因在賣淫,恐怕永遠也沒人能搞清楚,但是從這個人被抓之前不以為然的態(tài)度可以看出,這樣的現(xiàn)象就算稱不上普遍,也絕對不是什么罕見的稀有事件。
而無論是體力、心智還是社會地位,未成年人都處于絕對的劣勢,對于那些心懷不軌的人來說,他們是完美的獵物。
最直接的權(quán)力,就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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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份的一條新聞可能不少人還有印象,一名13歲的女生被強迫賣淫,結(jié)果被一名客人給救了。
根據(jù)當事人大海(化名)的描述,晚上他跟朋友喝了些酒,在回酒店途中,出租車司機給了他一個聯(lián)系方式,并稱可以“花錢買服務(wù)”。借著酒勁,他撥通了電話,按照其要求,向指定賬戶支付了1000元錢。
隨后,小愛(化名)來到他的房間,被他發(fā)現(xiàn)有點不對勁,于是詢問其是不是自愿的,在大海的追問下,小愛開始哭訴,承認自己是被強迫的,希望他能夠幫自己逃出去。之后大海聯(lián)系到女孩的父親,在確認沒有人盯梢之后將她送到了父親面前。
根據(jù)小愛的描述,她在打工的時候跟一位同學產(chǎn)生矛盾,于是叫來朋友跟對方打了一架,警方把涉事人員帶走之后,就剩下她以及兩個朋友的朋友。這兩個人先是勸她去陪酒,表示工資很高,被拒絕之后就把她帶到了一個房子里進行毆打,“她們讓我跪在地上,然后一直在打我,我也不知道被打了多久”。
第二天,這伙人發(fā)現(xiàn)小愛要逃走,就用熱水壺砸她的頭,還拍裸照威脅她,“如果我跑了,他們就把裸照散播出去,我很害怕”。
除了小愛,這伙人還控制了另一名女生,跟小愛一樣,她也被熱水壺砸過,暈過去之后被涼水澆醒,然后頭被按倒洗手池里沖水。因為逃跑多次,這個女生3天之內(nèi)被打了5次,“我頭被打破了5個口子,左手被打骨折了,他們還用煙頭燙我的胳膊”。
很顯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夠幸運得救,因為在此之前小愛已經(jīng)被脅迫去酒店接客,“起初,我給客人說自己是被脅迫的,只有十三四歲,但他們沒有停手……”
那些無人解救的未成年人,只能通過極端的方式來嘗試掙脫牢籠。
2020年3月26日,15歲的耿某從云南韶通一棟商務(wù)公寓5樓跳下,在最開始的半個小時,沒有人報警,也沒有人叫救護車,現(xiàn)場還有人聲稱要把她裝進袋子里扔掉。直到上了救護車,她才敢跟醫(yī)生和警察說實話,“她被刀逼著……如果她說真話,有人會殺了她”。
像這種以成年人為主的暴力脅迫,通常都跟當?shù)氐暮趷簞萘γ摬涣烁上担吘拐H艘哺刹怀鲞@事。
就拿云南韶通這件事來說,4名涉案人員里有一個未成年人陳某,而2019年當?shù)鼐焦剂艘粍t涉黑人員違法犯罪線索征集的通告,在公開的10名犯罪嫌疑人中,陳某哥哥位列第3位。根據(jù)當?shù)卮迕竦恼f法,陳某的哥哥還曾經(jīng)上傳過一段鋼管傷人的視頻,在他的一條自拍視頻里,配音是“為什么要加入黑社會”。
除了這種最簡單粗暴的手段,很多非法組織還會通過各種手段來套路未成年人自投羅網(wǎng)。
2018年6月,警方在調(diào)查幾起聚眾斗毆案件時,發(fā)現(xiàn)其中一個領(lǐng)頭人金貴的手下有一幫小弟,這些人基本上都沒有正當工作,全都是由金貴統(tǒng)一安排食宿,花銷這么大,金貴哪來的這么多錢?
隨后有同案人員透露了一點信息:這些花銷都是通過“放鴿子”搞來的。
所謂“放鴿子”,其實跟網(wǎng)上說的“仙人跳”有點類似,就是告訴女孩子讓他們?nèi)ダ习迥抢锷习啵@里的上班就是賣淫的意思。當然,按照他們的說法,參與的女生不用真的賣淫,等拿到錢之后她們就可以帶著錢跑路,主要掙的是這些冤大頭老板的錢。
至少在他們誘騙女生的時候是這么說的。
通常來說,目標都是那些初中沒上完就輟學的女生,她們在網(wǎng)上認識了所謂的“男朋友”,然后雙方會約到線下見面。見面之后,這些男朋友會領(lǐng)著女生吃夜宵、打臺球,到處玩樂,等到幾天之后,他們會突然告訴女生,自己的錢花完了,急需用錢,而且現(xiàn)在就有一個賺大錢的方法。這個賺大錢的方法,就是“放鴿子”。
需要說明一下,從女生的視角來說,她們是配合男朋友去騙店老板的錢,而不是真的要去賣淫。而根據(jù)金貴的說法,他前后送過十幾個女孩,每送一個,店主會給他兩萬左右的酬金。
現(xiàn)在問題來了:如果金貴這些人真的是跟女孩一起騙老板的錢,雙方會合作十幾次嗎?
等到這些女孩真的到了店里,店主不僅會收掉她們的手機、身份證和現(xiàn)金,還會派人一直盯著她們,并讓每個人拍一段視頻,聲明自己是自愿干這個的。
也就是說,真正被騙的是這些女生,她們以為自己只是假裝賣淫,其實是真的被賣給了店老板,所謂合作騙錢只是騙她們過去的借口,真正的“鴿子”就是她們。
而根據(jù)金貴的交代和警方的調(diào)查,“放鴿子”行當?shù)凝堫^老大是一個叫“乞丐哥”的網(wǎng)紅,金貴的這些手段都是跟他學的。在被抓之前,“乞丐哥”高德飛在短視頻平臺有400多萬粉絲,這層光環(huán)也讓他更容易接觸和吸引受害者。
無論是采用哪種手段,這些成年人都要先想方設(shè)法接近未成年人,而在脅迫、引誘未成年人賣淫的時候,有一個人群具有天然的優(yōu)勢——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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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面群聊的截圖中,嫌疑人提到一個細節(jié),他能夠接觸到15歲的女生,是通過“學生介紹學生”。如果算上拍視頻的3個女生,有學生一次就介紹了4名女生來從事不正當?shù)幕顒印kp方是怎么聯(lián)系的,究竟介紹了幾次,有多少學生參與其中,都有待解答。
而在各種發(fā)生的案例中,未成年加害者的身影出現(xiàn)的越來越頻繁。未成年人之間也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網(wǎng)絡(luò)和生態(tài)。
2018年9月23日,陜西神木市一名15歲的少女張露(化名)被6名未成年人帶到商務(wù)賓館,強迫其賣淫。之后,張露被帶到一個兩層房子里,幾個人扒光她的衣服并輪流對其進行毆打,“誰不動手,下場就跟她一樣”。
第二天,幾個人發(fā)現(xiàn)張露已經(jīng)死亡,將其埋在附近一處土坡墻角。
也許在外人看來,這些未成年人做出這樣的事情難以想象,但一切早有征兆。在張露遇害前的一個月,6名涉案人中的楊靜(化名)就曾經(jīng)報警稱自己被幾個男孩強奸后逼迫賣淫,因為反抗不從,還被他們毆打,只不過后來審理的結(jié)果是“認定不構(gòu)成強奸”。
實際上,幾名嫌犯基本上都是當?shù)厮^“團隊”的成員,這些團隊少的只有幾個人,多的能有上百人,加入團隊需先交錢、挨打,加入后每兩周交一次費,學生一次20,不上學的一次50,出事團隊會幫忙處理。
根據(jù)當?shù)厝说拿枋觯芏嗯⒔佑|“團隊”后“慢慢被引誘、帶壞”,在沒有零花錢的時候會通過賣淫來賺錢,一些團伙會通過網(wǎng)絡(luò)、熟人介紹等方式,尋找長相漂亮、不念書或跟家里不常聯(lián)系的未成年女孩出去陪酒或賣淫。
在這起案件中,年紀最大的嫌疑人只有17歲,以前就經(jīng)常扮演介紹女孩陪酒的“中介角色”,允諾陪酒一次200元,“出臺”費用更高,“只要喝酒,不想喝酒就少喝點,這個來錢可快了”。
而這種未成年人的地下江湖,常常被家長和社會忽略。
2016年,湖南張家界慈利縣破獲一起引誘、強迫未成年賣淫案,17名涉嫌違法犯罪人員中,有11人未成年,其中5個人還是在校生。這里面就有好幾個是所謂的“社會哥”和“社會姐”,“她是在社會上混的,小女孩不簡單”。除了被脅迫之外,有的受害人答應(yīng)“賣淫”,是想要“被罩著”,這樣在學校沒人敢欺負她。
這些早早進入“社會”的未成年人成為了買賣雙方的紐帶。一方面,因為他們喜歡“混社會”,能夠接觸到各種不三不四的人;另一方面,本身就是未成年人的他們,能夠非常方便地威脅、引誘其他未成年人。
一般來說,負責聯(lián)系嫖客、運送女生的常常是已經(jīng)成年的社會人員,而那些輟學或者在校的未成年人,則負責在學校或者網(wǎng)吧物色受害者,并通過各種方式讓受害者同意賣淫。
當然,不一定所有的情況都是這種分工,不管是前幾天山東的群聊還是以前的案例都表明,未成年人已經(jīng)擁有完成這些行動的能力,畢竟“她們不敢報案的,只會變得和以前不一樣,如同兩個人”。
矛盾的是,與這些混社會的未成年相比,很多受害者又顯得特別天真和無助,甚至有人會在對方的精神控制下,“自愿”賣淫為對方賺錢,“我干這個是自愿的,我甘心為他掙錢,他也沒有逼我”。
家長和社會大眾很少意識到,這場未成年人勾結(jié)成年人對同齡人的捕獵,一直在悄無聲息地進行,只有在事發(fā)之后,才會引起短暫的唏噓和驚呼。
從層出不窮的事件來看,那些垂涎未成年人的目光從來沒有消失,只不過變得更加難以察覺,如果那個人沒有在聊天區(qū)里自曝,需要花多長時間才能夠被外界發(fā)現(xiàn)?在這之前有多少未成年人會被禍害?
在山東這件事曝光之后,很多人都在討論性同意年齡的問題。我國刑法第236條明確規(guī)定:“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因此,性同意年齡或自愿年齡線在中國是14周歲,而我國成年的年齡是18歲。
14歲到18歲這個年齡段,就成了一個比較尷尬的階段,他們屬于未成年,卻已經(jīng)能夠性同意。所以才會有人狡辯說這些未成年人已經(jīng)超過14歲,而且是自愿同意的,不算是強奸,只能算嫖娼。
如果提高了性同意年齡,這樣的狡辯自然無從談起。
實際上,還有人提出過更加細致的方案,2020年人大代表朱列玉提交議案,建議修改《刑法》中的性同意年齡為三檔:在監(jiān)護、師生、管理等信賴關(guān)系中,將未成年女性的性同意年齡提高至18周歲;如果未成年女性與男方年齡相差不超過5歲,其性同意年齡可以仍保持為14周歲;對其他一般情況,性同意年齡一律由原先的14周歲提高至16周歲。
在接受采訪時,朱列玉表示:“(提出議案前)我咨詢了婦聯(lián)、教育工作者、心理學研究者和法院、檢察院中的工作人員,大家普遍認為現(xiàn)行刑法將性同意年齡規(guī)定為14周歲不能反映心理成熟度,而16周歲是比較合適的界限。”
而在2013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lián)合發(fā)布《關(guān)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意見》指出,對已滿14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其優(yōu)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與其發(fā)生性關(guān)系的,以強奸罪定罪處罰。
但這個《意見》跟性同意年齡關(guān)系不大,只是強奸罪的一種特殊情況。實際上,在幾乎所有案例中,加害者都是“利用其優(yōu)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
提高性同意年齡能夠加大事后懲處的力度,也能夠一定程度上增強事前的威懾力,但這種效果究竟有多少,還值得商榷,因為很多受害者不僅沒有成年,連14歲都不到,這沒有阻止他們成為目標。
這已經(jīng)不僅僅是性同意年齡的問題,還包括了學校教育、留守兒童的保障、性知識和法律知識的科普、未成年人犯罪等一系列問題。
萬里長征第一步,是要意識到這個問題,因為在我們還在迷糊“孩子怎么會卷入這種事情”的時候,壞人那是已經(jīng)準備就緒、虎視眈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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