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皇帝,民間俗語,多指稱霸一方的壞人。
一個“土”便決定了土皇帝,不是真皇帝。但在一方土地上,稱王稱霸,似比真皇帝還有權威。“土地老爺”是神界管不了我,真皇帝夠不著我。
“河灘北路西社區”馬主任就是這樣一個“土皇帝。”天高真皇帝遠,我是社區主任,我在所轄社區就是“老大”,誰能奈我何?
在我轄區,只要有人言不順我耳,我就會“撕下臉皮”,只扣你一個“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就能“把你弄到方艙去”。我不管你有什么人脈關系,“我不認識他們,他們也不認識我。我的升遷與提拔只有我們街道說了算”。這個土皇帝口氣真大,末了,還要告誡居民“切記,切記”。
一個“小小”的社區馬主任,卻是那一方土地“大大”的土皇帝,“為人民服務”早已拋得無影無蹤,身披公職的外衣,卻無視“公權”的自身約束,罔顧法紀,任權縱橫,要挾居民。從其肯定的口氣來看,馬主任如此非一日之功,彰顯出組織工作對社區干部選(任)用與教育的疏漏。
單指社區,因為是地理或社會概念,沒有管理功能,更談不上有“主任”之說。
據筆者理解,常(俗)說的社區主任,一般指“居民委員會”主任。
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第二條 居民委員會是居民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第八條 居民委員會成員,由本居住地區全體有選舉權的居民或者每戶派代表選舉產生;根據居民意見,也可以由每個居民小組推選2至3名代表選舉產生。
第十一條 居民委員會成員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民族團結,辦事公道,熱心為各族居民服務。”
社區馬主任的任職,是不是應該是由所在社區全體居民(或代表)選舉居民委員會成員后而產生。如是,他應該是對社區居民的信任心存敬畏做好服務才是。但從馬主任言語中,卻只有“上級”才管他的“升遷與提拔”,與社區居民沒有絲毫的關系,所以,也就對居民肆無忌憚了……
所幸,“土皇帝”所屬街道沒有護短,及時果斷免去“違反了黨紀國法”的馬主任職務,并將群眾所反映的問題,移交上級紀、監部門核查處理。“土皇帝”還真的遇上了“真皇帝”,現了原形。
馬主任違反法紀被果斷免職處理(或可有后續)一事,在少數民族地區或為少見的個例,是得民心的。但少數民族地區以外的地區省市又如何?知人及己,各級領導機關、組織部門,都應率先垂范,本著人民至上反省疏理一下自身和所領導管理的“組織工作”,看看還有沒有像“馬主任”類似的“土皇帝”。以“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誠懇態度,不論職務高低,去認真的排查、糾正或查處,以正黨風政風,真正的樹起黨紀國法的威嚴,民心何有不得者!
注:圖片選自“紅歌會網”網友文章。
(朱樹松·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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