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言能將他人送去方艙的馬主任“落馬”了。
10月17日,一張微信群聊天截圖在網絡上流傳。該截圖顯示,“河灘北路西社區馬主任”稱,“誰如果再在群里發一些不良信息、負能量,別怪我不客氣、撕下臉皮。至少我有把你弄到方艙去的能力,只一條擾亂社會治安即可。”
馬主任還稱,“你那些關系、后門皆不可用,因為我不認識他們,他們也不認識我。我的升遷與提拔只有我們街道說了算,好自為之。”
上述言論隨即在網絡上傳播,引發廣泛關注。
10月18日,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八家戶街道紀工委發布調查通報稱,針對近期“河灘北路西社區馬主任”不當言論在多個互聯網平臺傳播一事,八家戶街道黨工委、紀工委高度重視,迅速對上述情況展開審查調查。
通報稱,經查,馬某某作為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宗旨意識弱化,紀律意識淡薄,在居民微信群中發表不當言論,嚴重損害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形象,給群眾造成基層黨員干部“權力任性”的錯誤視聽,其行為違反了黨紀國法。鑒于上述情況,對馬某某作出免職處理。同時針對群眾反映馬某某的其它問題線索,八家戶街道紀工委將移交高新區(新市區)紀委監委依法依規依紀從嚴從重處理。
此外“法度law”注意到,網傳的《關于反映馬某某問題線索移交函》顯示,2022年10月17日八家戶街道紀工委收到黨工委反映河灘北路西社區主任馬某某3條問題線索,建議將此問題線索移交區紀委監委進行核實。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藍天彬律師告訴“法度law”:河灘北路西社區馬主任作為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紀律意識淡薄,法律意識淡薄,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有權任性,濫用職權,侵害公民合法權益,應當予以黨紀政務處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或者亂作為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根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規定,工作中有官僚主義行為的,或者濫用職權,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響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如果馬主任有其他問題,也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湖南居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峰源律師向“法度law”表示:馬主任在微信群中的這段話是公開的威脅,完全無視法律、無視法治,可以說是基層濫用職權的典范。
首先,從法治的角度來講,行為人是不是擾亂社會治安,要看他的行為是否觸犯相關法律法規,即便存在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也必須在法律的框架下按照嚴格的法律程序由法律規定的處理機關來進行處理,而不是由一個街道主任來隨意認定的。
其次,馬主任只唯上、只唯權,官本位思想嚴重。馬主任提到的“我的升遷與提拔,只有我們街道說了算”。言下之意,他只需要聽街道領導的,其他的人他都不放在眼里。
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陳云同志曾經提出過“不唯上、不唯書、只唯實”,要求黨員干部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研究處理問題。近期全國各地疫情再度蔓延,防控措施也比較嚴格,部分群眾心中不爽發些牢騷也很正常,作為基層黨員干部,應當及時做好安撫解釋工作,疏解群眾心中的負面情緒,而不是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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