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級”是我國公知精英們最厭惡最忌諱的一個詞。他們最反對別人說“階級是客觀存在的”,“吾本真人”就此專門寫了一篇批駁文章,題為《“階級客觀存在”論》。批駁的架勢不小,但缺乏證明,顯得蒼白無力。
“吾本真人”說,“階級的劃分是從《資本論》問世而出現的。”“它的表述是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但這是社會發展的大方向,不看實際照搬其理論就是教條主義的。”這里,他亳不客氣的把認為“階級客觀存在”的不少人都打成教條主義者。他還強調說:“特別是在我國現階段已經消滅了階級,但有不少人固有階級斗爭觀念,認為雖然沒有劃分階級但階級是客觀存在的。”他否定“階級客觀存在”的理由是“我國現階段已經消滅了階級"。請問,這個理由的依據在哪里?
列寧說過,毛主席也說過,整個社會主義歷史階段始終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列寧還強調,由于小生產者的存在,還會產生新的資產階級。這就是我們認為“階級客觀存在”的依據。我們還有一個依據,就是我們黨現在不提“階級斗爭為綱”,但從未否定過階級斗爭的存在。《憲法》也好,《決議》也好,鄧小平等領導人的講話也好,始終沒有改變“階級斗爭還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在某種條件下還有可能激化”的重要提法。81年《決議》中還明確指出:“由于國內的因素和國際的影響,階級斗爭還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在某種條件下還有可能激化。既要反對把階級斗爭擴大化的觀點,又要反對認為階級斗爭已經熄滅的觀點。”既然階級斗爭依然存在,階級也就理所當然的存在。沒有階級,哪來階級斗爭?這里所列出的證據,都有力地證明了“階級客觀存在”論。“吾本真人”胡謅,“我們現在已經結束了階級斗爭”。這是公然與《憲法》、《決議》唱反調。真是膽大包天!
“吾本真人”指責說:“在他們眼里只要社會上人的地位貧富不同就會存在階級的不同”,“所謂的‘階級是客觀存在的'這種觀點不過就是社會上人的地位不平等而已。”好一個“地位不平等而已”!說的多輕巧,“地位不平等”在他眼里只是“而已”,根本不值一提。他還認為“有官有民有窮有富,這本就是社會中的自然現象,根本和階級扯不上半毛錢關系。”這簡直是胡說八道!要知道,“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集團,由于他們在一定社會經濟結構中處的地位不同,其中一個集團能夠占有另一個集團的勞動。”(列寧語)也就是說,地位是決定階級的最主要條件。“社會上人的地位不平等”不是“而已”,更不是“根本和階級扯不上半毛錢關系”,而是與階級有極大的直接關系。奴隸社會中的奴隸主和奴隸,封建社會的地主和農民,資本主義社會的資本家和工人,二者的地位極不相同,始終處于剝削和被剝削、壓迫和被壓迫的不平等地位。剝削者可以占有被剝削者的勞動,成為了富人。而被剝削者的勞動被剝削者占有,成為了窮人。“有官有民有窮有富”決不是“社會中的自然現象”,而是出現階級剝削和階級壓迫造成的。關于這個問題全國人民哪一個不知道不懂得?公知們的忽悠能糊弄人嗎?
事實上,各個階級有各個階級的本質特征。階級存不存在,是由具不具有階級的本質特征決定的。社會生活中的人,只要具有這個或那個階級的本質特征,階級就存在。你承認它也存在,你不承認它也存在。比如資產階級,它的本質特征是一有資本即占有生產資料,二是通過雇傭勞動占有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具有這個本質特征的人,就是資本家,屬于資產階級。而無產階級的本質特征,就是除了能出賣的勞動力之外,其它一無所有。具有這個本質特征的人就是工人,屬于無產階級。現如今存不存在階級,用這個本質持征一對照不就一目了然了嗎?
比如黨內出現的貪腐分子,他們就是黨內的資產階級。他們利用地位和權力,通過貪污受賄,非法占有別人的勞動成果,侵呑國家即全民的大量錢財,成為了千萬億萬富翁。這個事實你能否認嗎?再比如那些黑心的私企老板,通過制毒販毒、制假售假、偷稅漏稅等卑劣手段占有別人的勞動,斂取大量錢財,成為了千萬億萬富翁。這個事實你能否認嗎?
總之,“階級客觀存在"不是人為認定的,是由客觀事實決定的。只要用階級的本質特征一對照,就能斷定“階級客觀存在”。同時,《憲法》和《決議》也明確表述“階級斗爭還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這也就肯定了“階級客觀存在”。公知們再有能耐,能否定“階級客觀存在”這個板上釘釘的客觀事實嗎?該歇一歇,不要白費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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