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蕓蕓眾生的一切作為都逃不過一個“利”字!這是物性使然,本無可厚非,然而,利有公私之分,并且公利、私利常常發生沖突,人的好壞也從此分出,好人都是為公,壞人一定為私。這就是判定人物好壞的一個標準,我認為這一標準是基本固定的,可以說適用于一切社會。
在中國古代,包拯、海瑞、范仲淹一類以清廉聞名的封建官僚受到人們的尊敬,至今仍被人們津津樂道,不就是因為他們“公而忘私”的品格嗎?雖說他們的“公”只是封建地主階級的“公”,而不是真正的“天下為公”,然而在那時的歷史條件下,他們的作為客觀上也給底層的老百姓帶來了一些好處與希望。對歷史人物的評價不能過于苛求,這些清正廉潔的封建官僚比起那些貪贓枉法、魚肉百姓的大部分封建官吏來說是值得肯定的。
到了旗幟上寫著“社會主義”的今天,理論上,當代的官員、“人民的公仆”就更應該以“為公,為人民”的標準要求自己;原則上,在普通公民中也應該是一種比著為大眾作貢獻的社會氛圍。可事實情況是:當今的社會,人們奉行的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之類的哲學,每個人都活成了精致的利己主義者。不是哪一個人如此,哪一類人如此,哪一部分人如此,而是幾乎所有人都如此。既然是社會現象,那就不是個人的品格問題,而是社會問題。如今的社會被資本充斥了每一個角落,教育、醫療、養老、住房……一切都成了謀取私利的工具,生活在這個社會之中的現實的人又怎能不身不由己地隨著社會的波濤起伏呢?在社會的海洋中,誰會在意那些微不足道的個體的愛憎、榮辱、取舍呢?就算你不愿隨波逐流,也不會絲毫改變社會的走勢,等待你的就只有被淘汰的命運,這樣,你的行為方式又怎能不被由這個社會存在所決定的社會意識所左右呢?
一個社會的社會意識是由這個社會的經濟基礎決定的,而不是由國家的官員提倡的。腐敗的出現固然有官員自身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卻要從這個社會中尋找。“反腐永遠在路上!”——反腐固然并非不重要,但官員的腐敗并不是這個自私自利社會的癥結所在!就算反腐反到一個貪官都沒有的程度,到那時的“清廉的官僚系統”還不是為“資本”服務的官僚系統嗎?統治社會的并不是貪官,而是“資本”!貪官不過是用資本的運作方式來經營自己手中權力的“權力資本家”而已。“資本”是私有制度演進、發展的最高峰,“唯利是圖”是它的本性,它是當代社會一切罪惡的總根源!只要這個社會還被“資本”統治,就不可能杜絕“自私自利”和“拜金主義”,在這樣的社會下,勉強地喊出“為人民服務”、“為社會貢獻”之類的口號只會讓人感到驢唇不對馬嘴,讓人渾身起雞皮疙瘩!
“資本”就是為私,“社會主義”則要求為公,此消則彼長,彼消則此長,這兩者是絕不可能長久地處于一體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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