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社會,心照不宣的根本規則是:無論用什么手段,通過什么途徑,只要能搞到更多的錢,你就是勝利者、“成功人士”;相反,如果你是窮人,沒有錢,你就不要再談什么其他東西了,那樣只會惹人發笑!我想我說的一點也沒有夸張。也許會有憤憤不平的人譴責“笑貧不笑娼”,但我想這樣的譴責者肯定比“娼者”更有錢,否則他篤定沒有心力去嘲笑那“致富的娼者”,因為他能守住自己的那點做人的臉皮就阿彌陀佛了,哪里還有多余的精力、多余的心情去“憤憤不平”呢?
人們這種“金錢中心主義”、“金錢至上主義”、“金錢一切主義”的觀念來自何處?它自然不是憑空產生的,馬克思主義認為“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人們的任何觀念都可以從現實的經濟結構、生產關系、交換關系中找到答案。其實也很簡單,“一大二公”的經濟結構自然產生“集體主義”的觀念;現實中的“資本支配一切”的經濟體制當然就導致“拜金主義”的盛行。從“解放思想”開始,從那股“春風”吹起開始,在打起的“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幌子下,后來又在“膽子要大一些、步子要快一些”的殷殷鼓勵下,“發財致富”漸漸成為了神州大地上蕓蕓眾生為人做事的最高追求,除此之外的一切都相形見絀。我國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么,還有什么比“發展生產力”更重要的事情呢?于是乎,“拜金主義”、“利己主義”這些曾經被鎮壓、被鄙棄的剝削階級意識又在中國的大地上死灰復燃,如今已成燎原之勢了。
他們會說,只要不偷不搶不違法,我發我的財,你管得著嗎?貌似很有道理,細想一下卻并非這么簡單。經濟學上認為“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唯有勞動增值的財富才是財富總體份額上增加的量。也就是說,只有公有制下的按勞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才能算自己憑力氣所得的正當收入;其他的一切所得,都是在占有或剝削其他人的勞動,也就是說這種所得并非是由自己創造出的,因而也并非總體財富上的增加量,靠這種所得致富的人,于社會,于國家,即使有那么一點價值,也不過是各取所需、相互利用,其積極意義是很有限的,對社會的那一丁點好處也不是他們的主觀本意,只是客觀使然。因此,某些人即使是“不偷不搶不違法”發的財也不是那么理所當然的,只不過我們的“改革”把不正當的手段正當化、合法化了而已!
只要是資本支配的社會,只要是私有制,無論把它吹得多么天花亂墜,它都是一個沒有共同利益、沒有共同價值追求的社會,一言以蔽之,是一個階級社會。私有制下、資本統治下必然有被淘汰者、產業后備軍,即使經濟狀況運行良好的時候也會有失業者。資本需要你了,你的勞動力才能夠賣得出去,雖然是成為“雇傭奴隸”,但畢竟生活有了一些保障;資本不需要你,就只有混吃等死。至于尊嚴之類的奢侈品,就更別想了,連生存都不能保障,還哪來的尊嚴,尊嚴對一個奴隸來說有意義嗎?資本家拿錢買了你的勞力,你就得老老實實為他干活,你覺得這活太苦太累,你覺得在監工頤指氣使、諷刺挖苦下沒有尊嚴,那就請你走人,我資本家自能花錢雇到不在乎工資少、不怕苦累、不在乎頤指氣使、諷刺挖苦的人,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兩條腿的活人多的是!你可別太把自己當根蔥!
“改革”至今,資本已經充斥了這個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它的統治是毋庸置疑了;資本囂張跋扈的時候,“拜金主義”自然成為統治人們頭腦的意識形態;在這樣的社會下,一個人在物質方面、精神方面占有的資源自然是與他擁有的金錢數量成正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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