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爺,您是在替老百姓著想嗎?
受當年那個“你是準備替老百姓說話還是替黨說話”的雷人雷語影響,我情不自禁寫下了這個題目。作為一名老共產黨員,雖然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又想不出更合適的題目來。姑且就這樣將就一下吧。
事情其實也很簡單。村里大喇叭宣傳說,“為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必須對非國標電動三、四輪車進行整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現對“非國標”三、四輪車采取通過資金補貼回收的形式鼓勵大家報廢處置。在限定的時間內(8月31日)“對車輛設施齊全,輪胎、電瓶等主要零部件完好的‘非國標’三四輪車,按照三輪車600元每輛、四輪車1000元每輛的標準予以回購。”為了實現所轄范圍內“非國標”三、四輪車全面清零,“市公安局已出臺集中整治方案,過了規定期限,將對非國標三、四輪車違法上路進行集中查處,一旦查獲,將按照法律、法規,實行上限處罰或強制報廢。”
老朽愚鈍,總覺得這樣的做法有點不可思議。于是就撥打了12345市長熱線,指望能夠解開思想上的疙瘩。聽聲音,接電話的是一位小伙子。他問我什么事,我客氣地請教他關于清理電動三、四輪車的政策依據。沒等我說完,他就打斷我的話說,這個問題已有好多人反映過,具體情況他也不很清楚。我就請他把我的意見記錄一下,然后反饋給市領導。不想他非常果斷的說沒有必要。第一,這不是我們市政府出臺的文件;第二,這項整治活動外地早就展開,我們市已經相當滯后了。“如果沒有其他問題反映,就不要再說了。”小伙子下“逐客令”了。我只好急急忙忙“嗆”了他一句:“外地干了就算正確、我們也就必須跟著干嗎?我們共產黨是最講究實事求是的。當年仇和賣醫院賣學校,不也眾相效仿,風靡一時嗎?……”沒等我說完,對方把電話擱了。唉,一個農村老頭子的話,再怎么激動,有什么用?
電動三、四輪車到底好不好?只要看看它們的“普及率”就知道了。老百姓的錢來之不易,誰肯花錢去買一個無用的東西?在我看來,這些東西既然能夠普及,就說明了它們的存在價值。首先它們實用。農村土地早就被“承包”到一家一戶幾十年了,農民們無論向地里運送種子、肥料、還是從地里收獲糧草、以及外出加工米面糧油、包括做點小買賣什么的,使用電動三輪車既省力又便捷;至于電動四輪車,不僅是老年人相對理想的代步工具,更在于如今不是“學校辦在家門口”的時代了,小孩上學(哪怕是幼兒園)動不動就是幾里、十幾里路程,每天接送小孩多不容易?特別是遇上雨雪天氣,何其艱難?有了電動四輪車,風雨無阻、省時省力且安穩,實在是方便多了。況且電動三、四輪車價格親民,即便是家庭條件不怎么樣的農戶,手里緊一緊,一咬牙也就買回來了。更可稱道的是,這些電動三四輪車操作簡便,沒有什么復雜的操作程序和原理,只要會騎自行車的人,稍微搗鼓幾下就能上路。如此便民惠民的好東西,老百姓能不喜愛嗎?你們說不讓電動三、四輪車進城,我們就在鄉下行走還不行嗎?這么多年了,從無到有,由少變多,一路走來順順當當。如今為什么就突然不能見容、還非得“強制報廢”“全面清零”不可呢?難道就非得讓農民手捧肩挑、累死累活地推小平車、拉大板車、一直維持“上磨肩頭下磨腳板”的“標準化”形象?
當然,制定政策的官爺自有冠冕堂皇的理由:“為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消除交通安全隱患”,而且他們治理的只是“非標”產品。對此,老朽只想請教相關的官爺們: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問題多了去了,習總書記多次強調的糧食安全、能源安全、環境安全、金融安全等等,哪一樣不“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你們關心了多少、采取了哪些果斷有力的措施?還有“前腐后繼”的問題,幾十年來一直無法根治,你們有過哪些積極主動的作為、發揮了什么作用?姑且撇開這些問題,就談談交通安全方面,汽車的交通事故少嗎?那些出事車輛是不是屬于“非標”產品?為什么不實行“全面清零”?飛機不也多次失事嗎?是不是屬于“非標”、怎么還照飛不誤?無論從經濟、還是社會角度考量,電動三、四輪車的所有事故疊加起來,在整個交通事故中占比多少?值得如此大動干戈“趕盡殺絕”嗎?我們知道,那些使用電動三、四輪車的人,的確有些人不守(不懂)交規,可我們的政府是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府,作為捧著政府鐵飯碗的官爺,您為什么不可以安排基層組織培訓(哪怕是對違規者集中教育、或者加以處罰)、卻非要“株連九族”一棍子打倒所有呢?再怎么說,老實巴交的農民尤其是那些接送孫輩上下學的老人們,在農村地頭或鄉間公路上開個電動三、四輪車,比起那些酒駕醉駕的官員老板、那些肆無忌憚橫沖直撞飆車的官二代富二代們,無論其危害程度還是社會影響,如何?至于所謂的“非標產品”一說,我倒是想問一問,這是老百姓(消費者)的責任嗎?相關職能部門早干什么去了?為什么讓它們出廠銷售?為什么不對生產廠家把關、不從銷售渠道遏止?老百姓省吃儉用,美滋滋購置了一件“改善生活”的必需品(這絕對不是奢侈品!)你們卻要“全面清零”,不覺得有點殘忍?誰不指望使用“合標”產品,可市場上的那些合標產品能夠如此便民惠民、是廣大“非標”用戶享受得起的嗎?也許,在那些制定政策的官爺眼里,只有保時捷、法拉利、蘭博基尼之類才配得上稱車,這些電動三、四輪車不過是不入流的棄帚破履,你們甚至連看一眼也會厭煩。所以談到全部報廢,自然連眼睛也無需眨一眨的。
不過,話得說回來,老朽還得感謝那些能夠“替老百姓著想”的官爺。要不然,怎么會“仁至義盡”地提前安民告示,規定期限讓“車輛設施齊全,輪胎、電瓶等主要零部件完好的‘非國標’三、四輪車”的車主們,享受到“按照三輪車600元每輛、四輪車1000元每輛的標準予以回購”的優待?謝天謝地,真是難為你們了!就不知這負責“回購”的機構是哪一家?是不是交由“外包公司”負責?如果不外包,到時候會不會形成“虧損”?要不要市財政給予補貼?至于逾期進行“集中查處、強行報廢”,可就更要辛苦相關的工作人員了。不知道有沒有獎金補貼之類?老朽覺得這道享受是必須的。只不過讓我擔憂的是,我們黨和政府的形象,會不會……更苦了那些還值 600元、1000元的車主們,誤了期限恐怕連一個子兒也得不到了。唉!誰讓你們不聽話的呢?
江蘇 牛夫
202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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