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圍繞著莫言的一段話鬧的沸沸揚揚。
他說:“如果誰想用文藝來粉飾現實,如果用文學來贊美某一個社會,我覺得這個作品的的質量是很值得懷疑的。我有一種偏見,覺得文學藝術,它永遠不是唱贊歌的工具,文學藝術就是應該暴露黑暗,揭示社會的黑暗,揭示社會的不公,也包括人類心靈深處的陰暗面,揭示人性中惡的成分”。這就是莫言所謂的“偏見”。
不得不說,莫言說的的確是“偏見”。正是莫言的所謂“偏見”,人們在認識上存在著嚴重的分歧。當有人指出他的確是“偏見”的時候,卻又招致了他大批“粉絲”、“鐵絲”的不滿和怒氣。
是他表達的不夠清晰嗎?讓人們對他的言論產生了誤解?顯然不是。
莫言的言論,涉及到的是文藝的基本的問題,文藝到底為什么人,人民需要什么樣的文藝,到底需要不需要“歌頌”。
在這個問題上,共產黨經過文藝的百年實踐,已經形成了基本穩定的關于文藝的思想、政策。并以此培養出了一支文化大軍,他們為新中國的社會主義鼓與呼。
莫言的“偏見”,決不僅僅屬于莫言個人。關于這一點,莫言也是承認的。也不是什么司馬南挑戰莫言。作為一個作家,盡管很著名,恐怕還不值得人們去挑戰。人們之所以把矛頭指向他,是因為他首先把矛頭對準共產黨的文藝思想及文藝路線,而且“子彈”已經先“飛”了一會兒。如果,不涉及于此,估計包括大忙人司馬南,再有閑工夫,也不會有多少人會“陪他玩”。有人怒“懟”司馬南,司馬南知道他們誰是誰?如果不是在捍衛莫言的文藝思想,而是對準司馬南個人,那真的就成了“鬧劇”、“荒誕劇”。
怎樣理解莫言的這段話?是不是有人曲解了莫言?非也!
首先,莫言說:
“如果誰想用文藝來粉飾現實,如果用文學來贊美某一個社會,我覺得這個作品的的質量是很值得懷疑的”。
這里有一個疑問。
“用文學來粉飾現實”與“用文學來贊美某一個社會”是等同,還是有區別?
應該是有區別的。一般人還能夠把“粉飾”與“贊美”區別開。否則,凡是“贊美”都可以被污蔑為“粉飾”。是“贊美”還是“粉飾”,莫言看到的可能與別人看到的不一樣。可以顛倒,包括混淆。在現實生活中,那些常常謊話連篇的人,也常常信誓旦旦的說,自己說的都是真話、實話,甚至還對天發誓。
如果說“粉飾現實”的作品,“質量”很值得懷疑。這不是什么真知灼見。迄今為止,還沒有一位文學評論家認為“粉飾現實”的作品的質量受到肯定。這個理論不那么高深,更不是莫言的獨家發現。不會因為現在從莫言的口中說出來,價值就陡增。
莫言把二者一起談,是什么意思?
他認為,“用文學贊美某一個社會,我覺得這個作品的質量是很值得懷疑的”。這是他要表達的意思。“贊美”的作品,“質量”都值得懷疑。“都”字,是筆者加的,是曲解,還突出了莫言所要強調,更符合莫言的本意?他或許是要說的是,文學藝術就不應該,不能夠用來“贊美”。所謂的“粉飾”,還不是為“贊美”鋪墊?
第二句話,他說:
他的“粉絲”有的在“工具”上做文章。言外之意,只要不是“唱贊歌的工具”,“唱贊歌”還是可以的。果真是這樣嗎?
這樣的解釋且不說是不是理解了莫言,更主要的是,解釋不通。不能曲解莫言。這句話還需要結合、聯系上一句話去理解。
文學藝術與唱贊歌之間是不是有關系?有什么關系?對于這個問題,從這句話中,人們看到了什么?
在莫言的眼里,有人把文學藝術當成了“唱贊歌的工具”。
莫言表達的是對文學藝術“唱贊歌”的不滿,還是對“唱贊歌”者把文學藝術當成了“工具”不滿?
如果說他是對“唱贊歌”的把文學藝術當成了“工具”不滿,那么,文學藝術是不是可以當成“唱贊歌的工具”?
如果不能,那么,為什么莫言看到的是有人把文學藝術當成了“唱贊歌的工具”?這是不是就承認了文學藝術可以成為某些人“唱贊歌的工具”?而另外的某些人只是不屑于把它作為“唱贊歌的工具”使用?
如果有人想利用文學藝術誠心誠意的“唱贊歌”,這時的文學藝術如果不是“工具”,它是什么?這個問題在莫言的講話中看不出。是他沒有答案嗎?
莫言“覺得文學藝術,它永遠不是唱贊歌的工具”。說明在他的意識中,有人已經把文學藝術當成了“唱贊歌”的工具。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唱贊歌”的人,都把文學藝術當成了“工具”?如果不是,那么,那些沒有把文學藝術當成是“唱贊歌”的工具,而的確是在“唱贊歌”的文學家,把文學藝術當什么了?
這樣的問題在莫言那里好像沒有直接答案。
據了解,具有不同文藝思想的人,對文藝有不同的理解。作為諾貝爾獎得主的莫言,可以有你自己的認識。他有強迫他人與他在認識上保持一致的權力嗎?沒有。
既然有人把文學藝術當成了唱贊歌的工具,那么,是不是可以說,同樣,有人會把文學藝術當成“暴露黑暗”,揭示社會的“不公”的工具?莫言難道不是把文學藝術作為比魯迅的“匕首”、“標槍”更為有“震撼力”的工具,在“揭露黑暗”么?
按照一般推理,既然文學藝術可以是“唱贊歌”的工具,那么,文學藝術也應該能夠成為“揭露黑暗”的工具。否則,在邏輯上就講不通。
文以載道是常識。至于是小說,是政治報告,形式不同而已。文學注定是載道的工具。
這里,涉及到對莫言的第三句話,即文學藝術“就是應該暴露黑暗,揭示社會的黑暗,揭示社會的不公,也包括人類心靈深處的陰暗面,揭示人性中惡的成分”。
從這句話分析,這是一個肯定判斷。文學藝術“只能”是“揭露黑暗”,不能是其它,如“唱贊歌”,且是“永遠”。說的多么的肯定,多么的斬釘截鐵。
莫言的那一段關于文藝、文學藝術、文學的話,不在多而在精。他表達的很清楚。只是,他的某些“粉絲”還在那里咬文嚼字,摳字眼。這,恐怕也讓莫言很無語。他說什么,能說什么呢?這,恐怕還不是“智商”的問題。
說來說去,分析來分析去,莫言還是把文學藝術的“揭露”與“歌頌”對立了起來,而且是,必取其一,他取了“揭露”。這就是莫言關于文學藝術的認識和理解。應該是莫言“文學觀”的一個反映。他力圖顛覆“延安講話”后廣大文藝工作者確立的文藝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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