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陽公安機關用“執法”和“賠償”糊弄老教師,拿著法律當兒戲;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法不依,卻想方設法遮擋執法錯誤;公安部門是最懂得取證的,卻不給出當事人任何書面材料(比如《認定書》),而是以“告知”冠冕堂皇地向上級匯報;公安部門應該是實事求是的,卻再三欺下瞞上作假匯報,失信欺騙……你不覺得反常嗎?
“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他們這么做,一定有其因果關系,只不過普通老百姓暫時看不到而已!但人民并不是“傻瓜”,每個人的心里都有一桿秤。
昔陽縣公安部門接二連三的糊弄老教師,已經超越了道德底線,也涉及到黨紀國法。他們為什么敢于如此亂為呢?那就是他們知道無人過問。
執法部門是具體體現依法治國方針的載體,也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支柱。執法部門清正廉潔,懲惡揚善,人民才能安居樂業,社會才能安定和諧,國家才能民心穩固,民族才能友好團結。從歷史上看,敗壞朝綱的往往是執法的貪官污吏,他們隨時隨地偷挖著國家的基石。
執法腐敗無疑相當于監守自盜,無形中侵蝕著國家的肌體與民族的健康,逐漸拉遠了人民群眾與黨的領導之間的距離,所以黨中央一再開展執法隊伍整頓與教育。但是,昔陽公安執法部門,就是表面上轟轟烈烈,實際上無動于衷,這也是為什么在整頓與教育中仍然出問題的原因之一。
那么,交警隊糊弄老教師為什么會接二連三呢?
用“賠償”解決問題,先決條件是單位存在過錯。也就是說,交警隊沒有給出合理合法《認定書》,影響訴訟,老教師利益受損,需要賠償。
但為什么每次賠償都會變成泡沫?因為每次答應賠償之后,都能夠找到一個保護傘,能夠替他們說話的保護傘!
有了保護傘,交警隊原來的“擔心”已經拋到九霄云外,在保護傘下已經感到心安理得。
可怕的就是保護傘啊!
我們真的不明白,為什么群眾的呼吁有關部門置若罔聞?為什么昔陽縣的公安部門公然一錯再錯,欺壓一個年逾八旬的老教師?就算他們的良心道德被狗吃了,但是黨紀國法還是存在的,有關部門也應該管一管吧?
老教師給有關部門寫信反映,猶如石沉海底;信訪多次,材料又都轉給了他們,只要在三個月以內編造一個虛假理由,上面就認為解決了,你就是接連上訪,都逃不過這種循環往復的時間浪費。公安交警已經對欺下瞞上勝券在握,還有什么可怕的地方?
我們多么希望有一個政清人和的社會,多么希望公安真正是人民的公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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