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般都認為,感覺思維是最基本最初級的能力,一般生活中就要用到,如冷暖感知的隨時穿衣,饑渴感覺的吃飯飲水,還有勞累睡眠的感覺等等。對一些事物的形狀、大小、軟硬、流動、氣味等等最初的通過身體感官的感知,是一切科學的基礎,只是后面有了更高級的邏輯推理能力即抽象思維的能力;只是后來有了高級的科學研究工具,從本質上來說,工具只是手及一眼耳鼻舌身等感官的延長和擴大而已。我們更應該知道的是,人類從一產生,就是從勞動開始的,從使用勞動工具開始的。而幾何學的產生是和丈量土地分不開的。所以,科學是和生產勞動密不可分的,更有生產實踐、科學研究、階級斗爭這三門科學的說法。當然,科學中也要運用到形象思維。
形象思維則比感覺思維進了一步,′能在大腦記憶中形成事物的具體圖象,除了一般人也在生活中用到以外,藝術家如畫家、文學家就更要用到形象思維,或者說藝術家都有發達的形象思維。而藝術家除了發達的形象思維能力,除把社會生活以形象思維當作工具和當作素材直接進行創作外,他還要具有一定的理性思維能力,如對藝術的看法、對社會人生的看法,對這些素材怎樣取舍,怎樣加工,想表達什么,就是也要具有一定的抽象思維能力,當然,具有強大的形象思維能力而且以這種能力表現出來是最主要的。
藝術要表達人們的感情,表達人們的喜怒哀樂,最初也可以來源于人們的感覺思維。太史公在《屈原賈生列傳》中說:′“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窮則反本,故勞苦倦極,未嘗不呼天也;疾痛慘怛,未嘗不呼父母也。故屈平……信而見疑,忠而被謗,能無怨乎?屈平之作離騷,蓋自怨生也。”這人的最初感受,多是來自然感受,來自勞動生活的感受(勞動生活感受也是自社會感受),階級社會以后,人們的感受便不一般了。可以部分來源于感覺思維,但要以形象的思維去表達,賦于一定的社會意義。因為人類自一存在,便是一個社會存在,而絕不只是一個動物種類的存在。
抽象思維被人們認為是最高的思維能力,因為它能由表及里,由彼及此,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反映事物的本質。以前兩種思維能力,即感覺思維和形象思維為基礎,主要靠著抽象思維的強大能力,人類能更好地認識和改造世界。而在具體表現上,形象思維特別是抽象思維離開實在、離開人身卻更遠了。其實,只要是思維,那怕是感覺思維,從一開始“思維”開始,它本身就具有離開本身、不同本身的開始。
可是,事物的上升發展不是直線性的,這三種思維也不是涇渭分明的。在前面的論述中我們已看到了三種思維不是單獨運用的事實,而它們的低級高級關系,也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正因為抽象思維距離肉體、距離物質最遠,所以它影響身體、改變身體的能力是最弱的。而感覺思維距離身體、距離物質(肉體也是物質?的?)最近,反倒是感覺影響身體的能力,改變、干脆叫改造身體的能力最強。毛主席曾把物質決定意識,意識反作用于物質,通俗地比喻為物質變意識,意識變物質。(但這不能庸俗的去理解。)如果說意識變物質,那就是感覺思維最能變物質。這就是站樁等主要運用感覺思維的原因所在。例如結合放松的形體,意念站在溫水中,可以想象在溫泉之中(夏季可想象站在清涼的河水中),為了有身臨其境的感覺,可以用形象思維的方法,但主要用的是感覺思維的方法,真要有身體溫熱,氣血活躍的感覺。如果再設想水流搖動身體,要似用力,又似意想,以期真實做到產生力量,達到意力不分的境界。這就是所謂的精神假借,弄假成真。而純粹的形象思維,只能流于形式,耽于空想,不會或不能產生很大實質的變化。
但是,感覺離身體離物質最近、感覺思維最能改變物質也是相對的說法,其實在另一個意義上抽象思維也是離物質最近的,而且在某種程度上,它離物質更近了,這當然是從外求法科學上、從社會實踐上改造上來說的,因為抽象思維雖然在表面上遠離了事物,但更接近事物的本質了。它用外求的方法在它領域更強的方面認識了事物,它也用它的方法更強大的改造了外部世界,也可以說是意識變物質,而且主要用抽象思維變物質了。而毛主席的本意也該如此。盡管一個“精神變物質”顯得“直接”些,一個顯得“間接”些。
除了站樁中體會、體悟外,站樁研究或不站樁的平時也要琢磨功理,揣摩練法,加以思考總結,這時就要用到邏輯思維、抽象思維了,而這在練功和實戰之中是必須避免的。一門功法的創立和能夠經過千百年的傳承,就是無數人的辛勤實踐,怎能沒有抽象思維的勞動呢?看來在站樁這門科學中,只強調感覺思維是不夠的。
站樁重感覺思維,并不是要只是跟著感覺走,任由感覺牽著鼻子走。那些氣血紊亂、亂動不止的習者就是反面例子。站樁言力不言氣,就是不要過多地追求氣感。在平時,在不練功時,就應樹立不任由感覺的思想,要深入潛意識里,在練習時反而不過多思考這個問題,就像早已設定好了程序一樣,以免束縛身心,不能靜心站樁。這就要在不站樁時多多思考這個問題。
在社會生活和藝術創作中那些跟著感覺走的人又都是些什么牛鬼蛇神呢?
近年來,有些性學家鼓吹濫交、亂倫、獸交、戀物、同性戀,千奇百怪,不一而足。他們的說法是,這些都是正常的,聽從內心的召喚就行了。否則就是違反人倫,干涉自由。父母和子女、兄弟和姐妹之間的性關系在原始社會確實存在過。但由于生物學的原因,為了種族免于滅絕,后來人類廢止了這種婚姻。由于違反自然,人們反對這種亂倫。以至于后來歷史久遠,人們反而不知道人類社會有過這樣的歷史,認為天經地義,本該如此;從反人倫便是反自然,順人倫便是順自然上來說確實如此。人類的道德觀念也從哪時起,便很自然地認為亂倫是一件羞恥丑惡的事情。至于有些行為,如同性相交,也是違反自然的。有些動物,在進化過程中,在自然作用下,也在避免亂倫,禁止雜交。而有些魔鬼,到了今天,卻要鼓勵人們這樣做。這樣的內容,甚至出現在我們的孩子們的教材上。這分明是只要某些人的所謂快感和獸欲,所謂的自由,而不要民族的未來。而這些人的祖師爺金賽,卻被他們的美國爺爺稱為是一個比希特勒還壞的人。
在文學上,有的人奉行某些自然主義的寫法,所謂“用身體寫作”,追求最低級下流的純感覺的東西,當然還要以形象思維的方式表現出來,只能是些感官主義的東西,宣揚色情、暴力,宣揚丑惡,污人眼目而壞人心靈。有些繪畫作品,也不知是對哪些人的感官迎合,又是哪些人的感官發泄?這些追求另類感受,有的極其丑惡卻冒稱高雅,有的讓人不知所云而故作高深的藝術創作,也出現在書法、詩歌、音樂作品中,不說思想內容,有的甚至在形式上(在這里我們并不是只用一種藝術標準來要求作者。比如有的詩歌,連散文的美感都不具備)也不能算作藝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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