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公有制經濟才是真正的民營經濟
曹久強
我在烏有之鄉發表一篇文章,反對現在新自由派提出的國退民進,烏有之鄉內,有同志在文章評論中提醒我,現在新自由派主張的是國退私進,而不是國退民進。這個提醒確實很好。這說明,烏有之鄉之中確實有不少思想覺悟以及理論水平都較高的同志。我事后一想,覺得這個區分很重要。目前中國的私營企業確實不是民營經濟,而是私人經濟。
為什么當前私營企業是私人經濟,而不是民營經濟。那是因為私人企業屬于私人老板。而私人老板是資本家,是一個剝削階級。他們不屬于人民,而屬于統治者。只不過在中國,他們不是國家的統治者,而是企業的統治者而已。可見,這些私人老板可不是一般的平民百姓,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國家公民。因此,他們擁有的企業也就不能稱為民營企業,他們組成的經濟成份也就不能稱之為民營經濟。
同時,我認為民營經濟就是人民經營的經濟,應該是民治、民有、民享的經濟。私人企業屬于一個統治階級,屬于一個統治者,屬于一個非人民所有。因此,他們的企業不屬于人民公有即民有,而是屬于個人私有。這樣的企業也不是人民共同集體治理,也就不屬于民治,而是個人獨裁專制下的治理。這樣的企業的勞動成果也不是人民共同分享,而是少數個人剝削集體人民,也就是不屬于民享。由此可見,私人企業不屬于民治、民有、民享的經濟,也就不成稱為為人民經營。因此,他不是民營經濟,而是私人經濟。現在新自由派主張的國退民進也就不是真正的國進民退,而是國退私進。
那么,現在有沒有真正的民營經濟呢?有。這個真正的民營經濟就是公有制經濟,即表現為國有企業以及集體企業。為什么這么說呢?先從國有企業來講。我一直認為國有企業是一種特殊的集體企業。這個企業所有權屬于國有企業工人,而他的資金出借方是國家,也就是全民。可見,全民擁有對于國有企業的債權而沒有所有權。在國企業中,每個人都是人民,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都按勞分配獲得勞動收入。同時,國企也是由這些人民集體共同治理的。可見,國企完全符合民治、民有、民享的標準。也就是說國企完全是人民經營,也就是是民營經濟,只不過是依靠全民貸款而成立的特殊民營經濟。而不是某些人所誤解的那樣,把現在中國國有企業稱之為官有企業。這些人之所以會形成這樣的誤解,那是他們看到了目前國企很多是高干子弟當企業高管,而且不少專橫跋扈,企業內部很少有民主機制。于是,就拒絕國有企業當作真正的國有企業,也就更不會當作民營企業,而是稱之為官有企業。由此擴展,從而把目前中國這個社會主義國家稱之為國家資本主義或者權貴資本主義。
然而,正如有人說我把社會主義以及公有制不成熟當作包打一切的武器來解釋現在現象一樣,我又要說,這些現象是國有企業不成熟造成的,而且是暫時的。我認為國有企業是公有制經濟的本質沒有變,他們目前由于沒有政企分開,也沒有建立完善的內部民主機制,才體現出這些問題。在這些問題下,民治、民有、民享的本質就不能很好的體現出來。但是,不能因為不成熟的階段,而否認他的本質以及未來光明的前途。未來隨著國有企業發展成熟,必然明顯顯示出民治、民有、民享的這個特征。這是由它本質決定的。
至于集體經濟,大家是沒有疑問的。集體經濟中的每個人都是人民,沒有資本家,沒有統治者。而且集體經濟由于不直接依靠政府投資,從而一開始就是政企分開,也就是沒有人把集體經濟稱之為官有經濟。因此,集體經濟是民治、民有、民享的經濟就無可置疑了。目前中國集體經濟的比例還比較小,內部民主機制也不健全,因此,發展也就受到影響。可以說,中國的集體經濟也是處于初級發展階段,還不成熟。未來隨著發展成熟,這一點將更加明顯。
長時間以來,新自由派把私人企業當作民營企業,試圖混淆資本家作為統治者與人民的區別,試圖把這個非同一般的國家公民與一般的國家公民混淆起來。在這個似是而非的人民牌子掩護下,從而達到他們內心很明白的階級利益與私人利益。正如他們在政治上打著人民牌子高喊自由民主一樣,在經濟以及文化宣傳中,他們都是釋放出人民這個煙幕彈,來追求他們資產階級的自由民主與經濟發展。這就是他們欺騙性隱蔽的地方。
因此,民營經濟應該是民治、民有、民享的集體經濟,而不是一個人或者少數人私有的經濟。在這樣的標準下表明,只有公有制經濟才是真正的民營經濟。社會主義國家要大力發展民營經濟也應該是大力發展公有制經濟才對。當一個國家社會在經濟層面,所有企業實現民治、民有、民享的時候,再加上國家層面的民治、民有、民享才能實現一個國家社會真正普遍的自由、民主、平等。這就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所想達到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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