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撤銷各地區駐京辦的消息引起網友們熱議。大家對這一措施評論有贊有批,意見紛紛。看來這個問題引起大家的重視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網絡和網友們重視的結果是這個駐京辦有可能會被撤銷,這也體現了中央尊重網絡民意的一個具體體現。
但是撤銷駐京辦就能夠解決問題嗎?肯定不能,你撤銷了駐京辦,我可以在北京設立招商引資辦,既向中央部委引資,也向北京地區的企業招商,你管不著了吧?
你撤銷了我駐京辦,我可以把原駐京辦的辦公場所改成北京市的一家賓館,仍然承擔原來駐京辦的職能,雖然名不正但事兒順就行。甚至于我思想再解放一點,我把原來跑部前進的業務外包,交給公關企業來打理,每從中央要多少錢,我給你企業多少回扣,反而還不落腐敗的惡名!
所以撤銷駐京辦這招不行,純粹頭疼醫腳,問題出在頭上,板子打在腳上。
駐京辦的存在,就是因為中央財政有很多錢,這些錢要投資于地方,那個地方跑得勤,跑得快,弄到了錢多,就發展快。所以就有跑部錢進一說。最典型的是近幾年來發展較快的內蒙古,專門派了一批干部在中央部委掛職,干什么呢,要錢唄。所以內蒙古得到的中央投資就相對多些,為他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當然體制創新是更主要的因素)。
為什么中央有很多錢,原因是稅收體制改革。1994年實行了稅收體制改革后,中央可有錢了,不信,咱看看數字您就明白了:國家財政收入(預算內,下同)由1994年的5218.1億元,增加到2006年的38730.6億元,看到沒,3萬多億啊,那中央錢多了怎么辦?支持地方辦事業呀:國家財政支出總量由1994年的5792.6億元,增加到2006年的40213.2億元。看到沒有,拿出4萬多億辦事,其中很大一塊是給各地區辦事業。所以各地區就拼命地爭這部分錢。
有人會問,那各地區自己為什么不花自己的錢呢?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是除了東部發達地區外,中部和西部地區的財政,都是吃飯財政,就是保證了工資和必要的社會事業支出外,基本沒有錢了。為啥,體制原因。
1994年實行了稅收體制改革,形成了國稅和地稅兩大系統。一般來說:中央財政的固定收入包括:國內消費稅,車輛購置稅,關稅,海關代征增值稅、消費稅等。
地方財政固定收入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國內增值稅;營業稅; 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
更明確地說:國家稅務局征收的稅種:增值稅,消費稅,鐵道部門、金融、保險公司繳納的部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 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公司集中繳納的所得稅;中央企業繳納的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繳納的所得稅; 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所得稅;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證券交易印花稅,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資源稅,車輛購置稅。
地方稅務局征收的稅種:除上述行業以外的營業稅,地方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印花稅 ,契稅,車船使用稅,屠宰稅,筵席稅。
說這么一大堆稅稅稅,估計您都被稅得瞌睡了。簡單地算個賬:也就是說一般來講,全部稅收中,中央占了80%左右,地方只占20%,所以地方窮中央富。原因是中央專撿有錢的項目收:比如增值稅中央75%、地方25%;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中央60%、地方40%;消費稅中央100%;營業稅、資源稅等其他小稅種大致為地方100%。
中央財政富到什么程度呢?我們再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993年的12.3%,增加到2006年的18.5%;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的比重由1993年的22%增加到2006年的52.8%。也就是說每年全國創造的財富中,近五分之一歸到了中央財政手里,全國收上來的錢里頭,一半多在中央手里。
那個這個體制好不好呢,好。為什么?因為中央財政收入的兩個比重,占GDP的和占總收入的,如果太低了,國家就弱,就容易導致分裂,前南就是這樣分裂的。1994年搞兩稅制改革,重要原因之一是借鑒了前南的教訓。
問題是中央有了這么多錢,花的時候出了些偏差,什么偏差呢,就是國家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個人化,個人權力變現化。中央財政預算由國家各部委掌握,各部委專項又由各司局掌握,司局是由具體的人掌握。這些具體的人,錢想給誰不想給誰,又有很大的自由決定的權力。
于是呢,因為中央特別有錢,錢又都歸具體部具體司和具體人管,跑部進司找熟人拉關系的需要,就產生了。有了這個需要,就有了駐京辦這個載體,有了這個載體,好走帳啊。于是為了從中央要到錢,就必須搞定各部各司各處長各司長。人嘛,總是容易搞定的。所以北京的煙、酒、飯,檔次都比較高,而且這些高檔次的消費,產生的費用很好報銷。這就是我們駐就辦的功能。
所以呢,問題的根子是在花錢,不是地方亂花錢,而是中央的一些部委亂花錢。1998年金融危機了要投資拉動,錢多得花不出去,以致于地方報什么批什么項目,花光就算有本事,至于怎么花了,不管。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又是投資拉動,又要花錢,一些中央企業拿到錢沒處花,干什么,炒地皮呀,于是產生了一個又一個地王。
由于花錢是軟約束,所以駐京辦就實際上成了地方的第二財政,你撤銷了這個機構,還會有新的機構產生,只要你不改變這個花錢缺乏約束的機制!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