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肢體執法’向‘武力執法’的危險轉變
可能本人患有“杞人憂天癥”,看問題總愛跟“天”聯系在一起。如果你將“杞人憂天”與“聳人聽聞”劃等號,那是不公平的,因為它們區別就是一個純屬添亂,而另一個則純粹是憂患,為的是極正義的社會穩定。
于是乎,我就又將貴州省關嶺縣公安局坡貢派出所副所長張磊用槍打死兩名村民的案件與共產黨的天下這個“天”聯系在了一起進行分析,得出的結論是:行政執法,由‘肢體執法’向‘武力執法’的轉變,是一種十分危險的傾向,不論是對執政者還是被執政者來說,都不是好兆頭。
張磊用槍打死兩名村民案,正在調查中,我對此不好具體說什么。只能說傾向,論大局,講政治。從執政者和大人物對我們的要求來說,這也沒錯,只有好處。
古今中外的無數例案證明,執法的方式總與犯法方式是一對有機的統一體,相輔相成,相生相克,對立統一。要想社會里沒有反抗,你就必得消除壓迫與剝削;要想沒人“揭竿而起”,你就必得消除暴政與苛政;要想人人依法做事,你就必得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在這對矛盾中,執政者、執法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為這兩者是強勢群體。中國有兩句俗話,一句叫做“一個巴掌拍不響”;另一句叫做“針尖對麥芒”。意思是說,你的巴掌再大,針尖再硬,如果欺人太甚,不依不饒,屢次三番,那“土顆粒”也會犯勁兒,兔子急了也會咬人。所以凡事都必須講究個“度”。
執法如果無“度”,也叫無法無天,那就會走向反面。我們之所以憂慮,之所以勸告要警惕‘肢體執法’向‘武力執法’的轉變,是有危險的,其危險就在于‘武力執法’在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講,有導致“武力抗法”的傾向與可能。別懷疑這種可能性,因為他已經被無數事實所證實其道理顛覆不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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