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1日 ,剛剛發表了《不能忘卻的2009年度十大草根人物》,并衷心祈禱,在2010年,不要再出現2010年度草根人物。然而,祈禱聲未落, 1月12日 下午,隨著貴州安順市關嶺縣坡貢鎮派出所副所長張磊的槍響,郭永志和郭永華兩兄弟便悲慘地蹬上了2010年度草根人物。
1月12日 下午,坡貢鎮堯上村村民郭永華和郭永志因一樁親事與別人發生糾紛,坡貢派出所副所長張磊帶領協勤王道勝趕到現場,開槍將郭氏兄弟當場擊斃。
然而令人震駭的是,在槍殺現場勘查和案件調查取證工作都沒有取得結果的條件下,次日上午,離槍殺案剛剛過了十幾個小時,安順市政府就急忙召開新聞發布會,先聲奪人公布案情:警察張磊帶領協勤到現場處置打架事件,其間,被當事人暴力襲擊,民警鳴槍示警后,對方上前搶奪民警佩槍,在此過程中,兩人 “被子彈擊中”死亡。
按照安順市政府的說法,郭氏兄弟有“奪槍襲警”之罪,依法該當場擊斃。
然而當地現場群眾目擊者卻證實,當時身穿便衣的張磊命令郭永華:“跪倒,否則我斃了你!”郭永華則爭辯說:“我沒有犯法,你不敢開槍。”一旁的協勤王道勝隨即用電棍將其擊倒,張磊立刻朝天空開了一槍,接著再向地面開了一槍,隨后就向郭永華的頭部開了一槍。郭永志上前詢問,張磊又朝其胯部開了一槍,將郭永志打倒在地后,張磊走上前,頂著他的后腦再開一槍。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安順市政府一邊將郭氏兄弟定性為“奪槍襲警” , 一邊又令坡貢鎮政府與死者家屬《補償協議》,一次性賠償兩名死者各35萬元,但前提是先安葬。既然郭氏兄弟“罪有應得” ,為什么政府還要賠償?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為何安順市政府卻心甘情愿地要扮演那個“隔壁阿二”呢?
更為離奇的是,安順市政府新聞發布會稱: 死者是襲警搶槍被擊斃,死者家屬情緒非常穩定。
而在死者家屬聽到安順市政府對槍殺案的定論后,異常憤怒,他們認為,死者是清白的,不能讓死者背黑鍋。并拒絕安葬,強烈要求當地政府公開賠禮道歉,查清事實真相,否則將抬棺鳴冤。
官民的說法和觀點竟相差如此之大,這算不算得上也是中國的特色呢?
安順市政府為什么要如此急急忙忙地越俎代庖替公安機關了結這起槍案?說穿了無非是想掩蓋事件真相,防止出現第二個“甕安事件” 或“石首事件” 。然而,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正因為甕安縣政府和石首市政府的極力封民之口,掩蓋真相,才釀成了造成群眾強烈反彈的嚴重的群體事件。“甕安事件”和“石首事件”至今相隔并不久,安順市的書記和市長這點記性也應該有的,然而,他們為什么還要一意孤行地極力封民之口,掩蓋真相呢?難道真的把他們的人民當作“算個屁”了?或者諒他們的人民也不敢“以卵擊石”?
這本來是一起小小的民間糾紛,人們無法想象郭氏兄弟“奪槍襲警”的動機和目的,倒是作為派出所副所長的張磊為什么一到現場便匆匆下此殺手?而安順市政府為什么極力掩蓋事件真相?這張磊和安順市政府的動機和目的,究竟存在著多少貓膩?卻給公眾留下了一個極大的懸念。
二條鮮活活的生命,不到二分鐘,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眾目睽睽之下,便被惡警象捏死一只螞蟻一樣瞬間就剝奪了,這是何等慘絕人寰的罪惡啊。
澆愁之杯在《孫志剛屈死六年祭》的祭文中就強烈指出: “自古兵匪一家,警者,乃源于兵,而惡于匪也。匪殺人敢于自認擔當,警殺人卻歸罪于死者。”曾有人批評我言之過激,然而,今日郭氏兄弟的血案,再次驗證惡警之本質。
新年伊始,郭氏兄弟就用血淋淋的生命,昭示了2010年將又是一個讓草根百姓心悸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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