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解放軍逃兵的演出:四川槍擊哨兵案主犯的內情
四川宜賓槍擊哨兵案主犯多次拒做精神鑒定求生
伍勇的父親伍毅與本刊記者一同來到兒子居住的山洞(黃宇 攝)
妄想者:為毀滅的表演
死刑判決書上,伍勇有8項罪狀——4項故意殺人,4項搶劫。他向法官申訴,告發自己的陳澤奎其實是被冤枉的人,然后回頭對母親說“你們保重身體”就快速離開了。
記者◎葛維櫻 攝影◎黃宇
“紅領巾”又來了
伍勇最早被引起關注是2008年11月11日他搶劫收費站的視頻。他穿著老式軍裝,頭戴鋼盔,紅色袖章和紅領巾極為扎眼,走路帶風且果斷地對空掃射。他的鏡頭感不錯,到場時先沉穩地告訴收費人員“不要害怕”,臨走還要對著攝像頭喊幾句,大意是“襲擊政府保安和哨兵也是我做的”。還帶了個穿著打扮稍遜的同伙。當時伍勇只是個傳說,宜賓老百姓只知道“有個紅領巾搶劫很拉風”。視頻截圖被貼滿了大街小巷,伍勇的父親在自家小區門口也看到了,“這是誰啊?”他告訴本刊記者,他根本沒想到是自己兒子。
2009年2月23日伍勇又出現,這一次他帶了兩個人,他穿得還是一樣拉風,渾身掛滿詭異又零碎的小裝飾。兩個同伙戴大蓋帽,穿類似交警那種閃亮的橘色馬甲。“這些衣服都是我準備的。”他被捕后交代,服裝款式是自己精心設計的。他們依然毫無顧忌地對天放槍,依然知道攝像頭的位置,依然對著監控攝像頭喊了幾句,再次主動認領哨兵案。但是工作人員的證詞都只聽到,“市政府……”確切的只有“市政府”3個字,其他一概聽不清楚。“我對他們說,你們好好收費。”伍勇說自己臨走時又說,他的辯護人羅和輝律師認為,這是在安撫工作人員,但檢方卻認為是變相的威脅。
不管怎樣,這兩起手法相同的搶劫案伍勇一共搶了3萬多元。兩起搶劫案,給宜賓市公安機關帶來非常大的壓力,他們組織圍堵追捕的警力達到了 1000多人次。整個宜賓都在討論這幾個古怪的搶劫者。“有一個長得很像周星星。”網民們熱烈地討論和猜測。伍勇的視頻截圖被發放到所有監獄去讓在押人員指認,終于到了正在服無期徒刑的陳澤奎手中。陳澤奎是伍勇在2001年的“同伙”,他們當時一起搶劫了陳澤奎姐夫的岳父,在他取錢的路上用木棒把人打昏,4人搶劫了11萬元。伍勇被捕后向公安和法院反復申訴:“陳澤奎是后來看見我們搶劫,被曾科他們給了封口費的,并不是主謀,曾科和胥良君是為了害他。”
伍勇2001年遭到公安機關的通緝,此后一直流落在外。陳澤奎認定伍勇后,公安機關立刻把伍勇的家人全都鎖定盤問,父親伍毅是最近見到過兒子的人,他非常誠實地說:“我告訴他們,伍勇給我打過電話,他有個手機,通電話一小時后他就來我家,放下東西就走了。”這幾塑料袋東西被警方查獲,發現包著火藥槍和砍刀。“我啥也不知道,以為是衣服。”伍毅告訴本刊記者。
伍毅并不認為是自己提供的線索讓兒子被捕:“這么多年了,我都找不到他了,一共才見過幾次面。我覺得我兒子肯定在很偏僻很神秘的地方,我也不敢問他在哪里做什么,我覺得警察肯定是找不到他的,除非他自己想被找到。”伍勇的真實身份由此暴露出來,身份證照片被大面積印發,而他自己卻依然故我地準備再搶劫鄰近的云南省水麻高速路收費站,2009年3月28日他路過宜賓縣時被設卡公安認出,公安說,當時伍勇說自己叫張偉并想反抗,但伍勇卻說自己根本沒反抗,只覺得“這一天終于來了”。
他引起的轟動才剛剛開始。很快四川當地幾家電視臺播出了公安機關抓獲他的過程和片斷細節。他高昂的頭,輕松的表情,尤其是嘴角一直掛著一種神秘莫測的微笑,一下子激怒了社會。“囂張、狂妄”是當時網絡最多的評價。
伍勇沒有絲毫猶疑、沉默或反復的心路歷程。在2009年3月28日至30日3天,他滔滔不絕“供述”了自己這些年來所有犯罪情況,往往是公安人員只問了一個問題,他已經迫不及待把所有“案情”的來龍去脈,講得無微不至。他的講述細節豐富,時間地點明確,無論和案情有無關系,他好像一個拍攝自己演的全日制紀錄片的導演,“我和他走了幾百米,到了某路口,他決定先去某某家,我說自己返回某山取槍,但我沒力氣了,路上我買了一斤香蕉吃了,他來的時候我已經在路口蹲了一個小時,天色漸晚,我們于是決定第二天再去取槍”。警方只問“某日你做什么去了”,他的答案像已經默背了幾千遍一樣流水般出來。
犯罪秀
此后電視臺又播出了伍勇帶著警察去指認自己作案地點之類的錄像。在這些公開的影像資料中,伍勇總共供述的“罪案”有8起,并且一再要求“判我死刑”。但是一開始他卻沒有得到公安的信任。宜賓在2003年曾連續發生過兩起轟動的案件,一是9月13日當地軍事單位西昌衛星觀測站門口的哨兵崗被人持槍襲擊,一名哨兵腹部中彈受傷;一是10月2日宜賓市政府門口的保安被人持槍追趕,歹徒放了一槍沒打中后逃跑。這兩個案子一直沒偵破,在當地曾出現了很多傳言,所以收費站視頻被警方初次看到時,伍勇主動對監控錄像喊話認領這兩案顯得有些荒謬,但是一位老刑偵局長卻覺得很可能:“因為他一貫有反政府傾向的言論,不在乎死,為了制造影響,目的是讓更多人知道他。”
除了搶劫收費站這板上釘釘的張揚的犯罪,伍勇自我供述的觀測站哨兵案和政府保安案同樣充實了細節和過程。據他自己供述,觀測站門口一側是當時站崗的哨兵和坐在桌后登記的哨兵,伍勇說自己離坐在桌子后的哨兵不到1米遠,“本來槍直接指著他的頭,后來一想他也是爸媽生的,心軟,往肚子上開了一槍”。據傷情報告看,槍傷主要部位在右肋下方和大腿間,因為火藥是散彈,所以受傷面積加上火藥熏烤的傷比較大。檢方的指控是“向受害人的胸腹部開槍”,伍勇在庭上強調是腹部靠下,他說見過有人肚子中槍不會死。作案以外,他所供述精心的準備簡直比電影還夸張:“我在草坪里坐了一會,看著政府門口……我以為那天是國慶節,沒想到是10月2日了……10把火藥槍分成3捆掛在我胸前,我插上耳機,端起一捆快速走上去……耳機里播放的是鄧麗君(的歌)。”
因為大都是陳年舊案,伍勇的自我供述就成為他犯案的主要證據來源。偵查過程中,還有兩起人命官司來源自伍勇本人的陳述。第一起是伍勇說自己 2000年5月殺害了戰友郭小明,第二起是2002年和精神病人唐正方一起,殺害了12歲的男孩羅中勇。這兩起案件也成為伍勇被判處死刑的最大原因。這兩起無名冤案,在多年后有了突然解答,羅中勇的父親頭發已經雪白,母親則在法庭上捂著心口不斷流眼淚。這是伍勇在法庭上唯一一次情緒激動,他眼神痛惜地說: “這是我這輩子干過最違背良心的事,我沒有錢,但我愿意賠償他的家人,我非常對不起他們。”他的被捕和供述導致唐正方也在2009年4月被捕。
12歲的小男孩當時正和鄰居的小女孩在鐵路邊玩耍,伍勇說,是自己和唐正方一起,為唐正方尋找“童男童女的血”,“唐正方說自己有神力,只要沾上童男童女血,就能上升”。伍勇說自己當時正陷入迷信,又覺得“歷代成事者身邊必有異士,如劉伯溫、諸葛亮”,于是這個荒誕的二人小組拿了自制的火藥槍,伍勇看到小男孩時,用隨身的木棒打了一下他的頭,孩子受驚向前奔跑,唐正方就向他開槍,導致其死亡。高中和伍勇是同學的唐正方一直有精神病,唐正方的大哥說:“他精神病是時好時壞的,有時候半夜不知去了哪里,回來一身濕漉漉的就睡了,好的時候可以干農活,不好了就唱戲,看歷書,說自己有非凡的掌力,能穿透一切。”
資料圖片:犯罪嫌疑人伍勇在警察押解下前往高速路宜賓北站指認現場 來源:四川在線
洞穴里的人
伍勇對警察說自己居住的地方幽雅而安靜。而找到靈官崖老鷹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宜賓對自然資源開發較晚,地貌植被還保留著比較原始的特征,大部分山林被野生竹子、帶著長刺的灌木叢和古老的蕨類植物覆蓋。面包車在土路、泥路、石頭路上顛簸了一個多小時后,我們到達一座山頂,對面直立的山崖上被濃密的大霧掩蓋,伍勇那個藏著書籍、槍支的山洞就在對面。伍勇向警方一共提供了3處山洞,靈官崖這個所獲最多,搜出了《犯罪心理學》、《刑事偵查技巧》以及許多跟隨他多年的一些著作。因為崖壁極陡,向內傾斜。警方公布的資料中,當時派特警從山頂攀繩降落,才進入山洞,取得了伍勇自己寫的厚厚的文字資料。
其實靈官崖根本沒有大的或有名的山洞,這里海拔較高,人跡罕至,對面山上隱約有些山茶樹,“那是2009年才栽的,土色都是淺黃的,這里根本就沒有人來”。白色的山茶花還僅存了兩三個敗朵。偶然路過的山民都不相信崖壁上會有人居住,“只有鳥能上去”。但是經過之前3個小時繞路尋找,其他地方都沒有山洞,偶然一個路過的山民說“對面崖上好像有個紅色的東西”,才確定了尋找方向。大霧彌漫使我們看不到腳下的萬丈深淵,只能憑勇氣攀爬自己的每一寸距離,從山頂下去時我們坐在地上,由前面的人用刀開出一條路,然后滑梯一樣直滑下去,并且很難躲開滿地的長利尖刺,只聽得衣服不斷被撕裂的聲音,攀上崖壁則全靠手拉著垂下的雜草藤蔓,人臉幾乎貼緊地面。
等本刊記者來到洞前,看清這甚至算不上一個洞,巨大的山巖張開了一條縫,也就是能側身躺下一個人的一塊斜地,伍勇當時就住在縫里。本刊記者嘗試蹲了一會,山風不斷灌進來,寒冷至極,斜地中間長著一些藤蔓,睡著的時候應該不至于掉下山去。伍毅堅持和我們一起來,盡管兒子伍勇的事情已經越傳越神,這個父親卻絲毫不知道兒子住在什么地方。“我知道他曾經拾荒,撿垃圾,挖野菜,睡在路邊的溝溝里。后來他和我說,他在云南找了工作,還娶了老婆,生了孩子,一起住在一個世外桃源一樣的地方,沒有任何人能找到他。”父親與母親離婚多年,誰也無力求證兒子的話,但是當我們一起爬上伍勇藏身的山崖,伍毅翻動了一下留在那里的破衣服,把一個塑料袋打開,見到里面有一條干凈的短褲時,他就坐在地上,放聲大哭起來。
除了書籍,伍勇在這里放著許多看起來極為殘暴的文字,例如一個叫做“星球計劃”的大綱,里面有近20條稱得上恐怖主義的犯罪形式。比如在縱火條目下,專門找大的商業機構、銀行、商場等地;女人,用最殘忍的手段將其折磨致死;爆炸則以人群聚集的學校等地為目標;同時還有攻擊政府、暗殺當權者等一系列計劃。這些名目很粗略,手段卻很詳細,沒有具體襲擊目標、地名或人名。另一份叫“571戰略工程紀要”,則是以李莊為目的地,策劃的一場個人行動。李莊是宜賓下屬的一個破敗但美麗的古鎮,還沒有旅游開發,滿街是老茶館、麻將攤和舊民居,依靠西南聯大曾經駐扎在此的梁思誠、李濟等人的舊跡,吸引很少的游客,絕對是一個美妙的藏匿地。伍勇非常喜歡和了解這里,在他和唐正方在一起的時間里,他都住在李莊的小旅館。他在紀要中詳細策劃了要從哪條街巷開始殺人、制造爆炸、放火燒房子,然后自己從第幾個街口向哪里走,躲一會再向某街的垃圾桶走去,打印出來密密的五六頁紙。李莊并不大,但在伍勇心目中,這里就是犯案的完美背景場所。選好了景,伍勇寫好了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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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寫的文字里有許許多多他編造的自己的豐富經歷。盡管山洞只容一個人側身而臥,這里卻有蠟燭和幾面不同大小的鏡子。伍勇寫自己如何在云南娶妻生子又離婚,如何販毒到越南,又偷渡到香港、澳門,把身上的錢輸光了,這其中不乏女人主動向他獻身。
實際上,伍勇的生活也能尋找到旁證,他有一段具體工作經驗,從部隊回來后,在宜賓的茶樓當過保安,也去鞋廠等地工作過。他過去的同事李耀華對他印象非常好:“他說叫他張偉,前前后后在我們這里當保安一年半,2005年之后也來過幾個月。人很勤快,但是不關心吃穿這些世俗問題,只喜歡說社會不好,很‘憤青’。我們覺得他有些神叨叨的,但是他人挺好,不和人鬧矛盾。偶爾會跑到廠后面的山上去大喊大叫的。”其實真真假假只有伍勇自己分得清楚。2003 年之前,他寫過一本書,寫自己的成長經歷和對中國社會的觀察,他說自己想找人出版但遭到了拒絕,于是“燒掉了書稿,筆桿子不行我就用槍桿子,做火藥槍去襲擊哨兵”。
11月24日,伍勇在法庭上。
理想和自我的混亂
伍勇似乎是一個難以從頭說起的人。他的家人至今后悔地說,“真應該讓他上大學”,似乎放棄上大學是決定伍勇人生的關鍵點。1999年他19歲靠父親僅有的一點人脈去當兵,“招兵的收3500元,我們家沒給,因為太窮了給不起”。母親羅文秀告訴本刊記者,她哭的是兒子從部隊寄來的第一封信,信上說 “一切都破滅了”。羅文秀的理解是,沒有給錢,因此兒子和所有一起當兵的老鄉分開了,單獨去了河北的高炮團。羅文秀和伍毅至今仍認為,是部隊害了兒子, “送去才半年,孩子就跑了”。伍勇在部隊給母親寫了幾封信,全都是對部隊形式主義、老兵欺負新兵、幫派斗爭的描寫。他也給部隊首長寫信,言辭激烈,號稱要把許多軍官“送上軍事法庭”,并自稱“我有你們犯罪的證據”,并要求軍隊給自己開出“退伍證明”等等手續。伍勇2000年5月和郭小明一起逃離部隊。
至今伍勇的代理律師羅和輝問伍勇,部隊對他的負面影響,他只說“就是老兵讓新兵洗襪子,我看不慣”。但是,羅文秀說:“他本來是想進部隊然后考軍校的,而且一定能考上。”
2000年底伍勇回到宜賓開始打工生活,他拿到了退伍證,并且以此在保安公司找到了穩定的工作。但好景只有一年,2001年伍勇在藥廠做保安,認識了曾科和胥良君。用伍毅的話說,“從此就被他們帶壞了”。伍勇小時眾人眼中的乖,和此時與社會渣滓廝混暴力搶劫,看上去似乎沒有關系。他的理想曾是 “為人類的共同幸福而奮斗”,這毛筆字盡量工整地寫在那破舊不堪的自家墻上,給母親留下了一個燦爛的少年回憶。
伍勇小時候也曾是個用文字歌頌自家后山大樹的孩子。10歲那年父母離婚,伍勇依然學習很差到處搗亂,“哪個學校都不愿意收了”。他是輟學一段時間在家里,被母親反復教導后,突然就走上了努力學習奮發圖強的路子。“我就是告訴他,家里太窮了,一定要讀書,讀書上大學,才能養活他自己過好生活,不然我們家這么窮,他還是個男孩,要養家,以后要養老婆孩子。我反復教訓他,他從小我都不教他的,但是那一段時間我真的想讓他改變,他都聽了我的話,突然就長大了。”羅文秀覺得,讓他認識生活的現實殘忍是非常必要的。羅文秀現在保存著厚厚的伍勇的獎狀似乎很無力,一沓“三好學生”、“總成績第一”、“優秀班干部”的獎狀。羅文秀說:“我要供他念大學。他當時考中專差13分,1分要1000元,我沒有錢,他說上不上大學沒關系,以后還要出國念書。”
當時伍勇以全校第一的成績考入宜賓市四中,他除了保持成績的優異,也深感貧窮帶來的無奈和挫折。“我當時給一個企業做飯,每月250元,給他 200元生活費。”羅文秀已經傾盡全力,但是在城市里讀高中,確實不是這樣一個母親能夠讀懂的范圍。她說:“我只能給他吃飽穿暖,每個星期我做一個肉菜,周末端到他的學校去給他吃。”伍勇從沒有向母親抱怨過衣食,他夢到有人對他說:“我吃上了香腸,穿上了時裝,擁有了一切,我的人生最有意義,生命最有價值。”他寫文章反復鄙薄物質與現實,試圖論證自己完全可以用理想來對抗“那些對我的歧視和冷漠”。羅文秀告訴本刊記者:“他只是很偶然地對我說,自己想自殺,總想從樓上跳下去。”伍勇當時寫了《目睹四中之怪現狀》,批駁學校對學生收補課費,教育太功利化,完全以考試為目的,而出題者又想方設法為難學生,以及學生之間勢利、殘忍,學校也弄虛作假之類問題。同班的唐正方被診斷出有精神病后,伍勇和他成了好朋友,此時伍勇已經顯露出巨大的精神痛苦,“我羨慕他,我也想成為一個瘋子”。
所謂“尊嚴”的妄想
曾經在初高中階段與伍勇保持親密書信往來的老師告訴本刊記者:“他很孤僻,好像沒什么朋友。”伍勇寫的東西越來越像一個拼死的人留下的心理獨白。他在高三第二學期參加完會考之后放棄了高考,老師們說,“他本來打算上師范或軍校,因為學費低,但是那時正好是學費漲起來的第一年,他又說老師工資太低,借錢上大學根本就沒法還,軍校他說需要關系,總之他就是不考了。”母親怎么勸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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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搶劫藥店老板之后,伍勇受通緝。父親伍毅當時已經聯系上他,讓去投案自首。“但是當時是星期六,我和警察說,我先送他回他媽那拿點換洗衣服,見個面,星期一早上8點我送他到派出所門口。但是20分鐘后警車警察就把我家包圍了,他們不信任我。”結果,伍勇還是跑了,這一走就“不知道去了哪里”。伍勇再也沒有回到父親或母親那里,即使隔幾年偶然回來一次,也不說自己在做什么、在哪里,父母多問幾句就走了。伍勇和歷次合伙作案的人其實都不熟,他甚至根本懶得向他們灌輸自己的“理論”。“我知道他們只為了錢,我卻是為了讓人知道我的反抗。”他這樣告訴律師。
伍勇把自己的一切寫在紙上,未實現的暴行,和一個精神病人殺了孩子,或帶著幾個流浪漢去搶劫的行為,也叫做所謂“革命”。他洋洋灑灑寫了無數文字,他的文字分為入獄前后兩部分。之前的大多是暴力犯罪計劃,和對自己的“自述”,他特別偏愛“自述”,到哪里作案都要帶著,為的是“萬一我死了,人們還知道我是為什么死的,我經歷了什么事情”。他一直把“自己的人生”帶在身邊,并在被逮捕的第一時間就帶警察去拿出了這份真假摻雜的文本。他對羅和輝律師說,非常想把重慶哨兵案攬在自己身上,又怕警察不相信。伍勇認為自己已經認識了全世界,但當羅律師和他有意聊起曼德拉和甘地后,他露出一臉錯愕,在他的系統之外,他對于理論或歷史一無所知。羅和輝希望和他好好交流案子,他卻并不關心判決結果:“我不怕死,你告訴我外面的人怎么看我的?”伍勇的家人都希望伍勇能做精神病鑒定,羅和輝說:“我不下十次努力說服他,希望他做精神病鑒定,但是他對我說:‘如果他們說我是個精神病,那么我做的這一切還有什么意義?’”■
四川宜賓槍擊哨兵案主犯獲死刑 身背數起要案
11月24日,伍勇在法庭上。中新社發 陳涌 徐偉 攝
中新網成都11月24日電 (陳涌 胡程峰 徐偉)11月24日,四川省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宜賓高速公路收費站系列搶劫案,一審判決被告人伍勇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6名被告人分別判處3年、5年、14年和無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3年9月11日13時許,伍勇前往宜賓市衛星觀測站,向哨兵張某某胸部開了一槍,又向哨兵曾某某射擊未中后逃離現場。經法醫鑒定,哨兵張某某受傷程度為重傷。同年10月2日上午,伍勇攜火藥槍數把、自制雷管、火藥等至宜賓市人民政府門外守侯,意欲襲擊政府工作人員。13時許,伍勇近距離射擊執勤保安楊某某后逃離現場。
伍勇還是四川內宜高速收費北站、內宜高速收費南站白天遭蒙面持槍搶劫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在2008年11月11日下午4時,伍勇伙同犯罪嫌疑人張自順持火藥槍、假左輪槍、匕首等沖進內宜高速公路收費站宜賓北站收費亭,搶走現金1。6萬余元。2009年2月23日下午16時26分,伍勇與犯罪嫌疑人唐德富、魏華松持火藥槍、砍刀等沖進內宜高速公路收費站宜賓南站收費亭搶走現金4。9萬余元。此外,伍勇還犯有殺害郭小明等罪行。今年3月28日上午10時,警方在宜賓縣安邊鎮大溪口設卡盤查時,成功將伍勇抓獲。其同案人員張志順、魏華松等人相繼落網。
據有關部門提供的資料顯示,伍勇1978年出生,是宜賓市翠屏區人。(完)
搶收費站槍擊哨兵 兇犯被判死刑
搶劫團伙成員伍勇 華西都市報 圖
昨日上午,四川省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犯罪嫌疑人伍勇等搶劫收費站、槍擊哨兵案。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后果,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伍勇犯搶劫罪、犯故意殺人罪成立,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新添兩宗“殺人”罪行指控
伍勇1978年出生,高中文化,是宜賓市翠屏區人。在昨日的庭審中,引人關注的是,伍勇團伙還新添了兩宗“殺人”罪行指控。公訴方指控,被告人伍勇2000年5月與戰友郭小明一起私自離開部隊,后因意見不合,伍勇用木棒打擊和刀刺的方式將其殺害;2002年7月10日,伍勇、唐正方在宜賓翠屏區南岸街道龍灣村團結組鐵路上,將12歲男孩羅中勇殺害。
當庭翻供“不曾殺人”
在態度上,主犯伍勇態度可謂“前倨后恭”。庭審伊始,他對法庭及公訴人提出的問題統統“拒絕回答”。直到休庭10分鐘后,伍勇態度來了個180度大轉彎,他開始出言辯護自己的罪行,聲稱在搶劫宜賓南、北收費站沒有持槍或語言直接威脅收費員,而是說了“不要害怕,我們不會傷害你們”;甚至他還說在搶劫宜賓南收費站時,他還吼了同伙唐德富,讓其不要開槍傷人;他狡辯說,對被害人羅中勇自己沒有“殺他”。
他的過去曾以第1名考入高中
他的過去曾以第1名考入高中
對于伍勇,熟悉他的村民們都稱,除了感到吃驚外,更多的是惋惜和遺憾。伍勇的母親羅文秀告訴記者,伍勇念小學時,她就和伍勇的父親離了婚。“不和諧的家庭給伍勇心理多少都留下了些陰影。”趙場鎮中學1996級的畢業生名單顯示,伍勇的初中畢業成績非常優秀,當時他以第一名的成績考入高中。
他的罪惡槍擊哨兵搶劫收費亭
6年前:逃兵只身槍襲哨兵
伍勇1999年12月入伍,2000年上半年私自離開部隊。2003年9月11日13時許,伍勇前往宜賓市衛星觀測站,向哨兵張某某胸部開了一槍,又向哨兵曾某某射擊未中后逃離現場。
2003年10月2日上午,伍勇攜火藥槍數把、自制雷管、火藥等至宜賓市人民政府門外,13時許,伍勇近距離射擊執勤保安楊某某后逃離現場。
去年:4分鐘搶走1。6萬
2008年11月11日下午4時,伍勇伙同犯罪嫌疑人張志順持火藥槍、假左輪槍、匕首等沖進內宜高速公路收費站宜賓北站收費亭,4分鐘搶走現金1。6萬余元。
今年:2分鐘搶走近5萬
2009年2月23日下午4時26分,伍勇伙同他人持火藥槍、砍刀等沖進內宜高速公路收費站宜賓南站收費亭,2分鐘搶走現金4。9萬余元。
他的狡詐藏身洞穴 同伙不知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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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勇最愛居住、躲藏的地方就是密林山洞,野外生存能力極強。尤其是在七星山頂峰一處幾十米高的懸崖洞穴最為險峻,一名特種兵冒著生命危險,拴著保險繩攀爬上去,在該洞穴里起獲了20余把用于作案的火藥槍等犯罪工具!
不僅如此,伍勇行事一向詭秘,就連同案犯也不知道其真實“身份”,“伍勇有多個化名,如‘張峰’、‘張偉’等,就連他在宜賓縣安邊鎮大溪口卡點落網時,也捏造‘張大偉’的名字企圖蒙混過關!”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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