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建議是寫給中央高層領導看的,高層領導可能看不到,那么就誰看著算誰吧。如果網友碰巧打開了本帖,同時又感覺這個建議有一定道理的話,那么就請浪費您幾分鐘的時間,批評指點一下。謝了!
當前的行政管理體制是分層的。中央指示需要經過省、市兩級才能到達基層。基層的信息也是需要經過市、省兩級才能到達中央。下級負責信息收集的機構或人員,隸屬于各級地方管理。有些地方政府在向中央匯報情況時,出于各方面考慮,可能會對需要向上級匯報、反映的內容提前做一個選擇,感覺合適的上報,感覺不合適的就壓下。在這種情況下,中央高層領導往往難以全面真實地獲取地方的有關情況。中央決策的基礎是地方信息,地方信息的不全面或不真實,必然會使中央決策出現一些偏差或不符合實際的地方。中央直接獲取地方的信息是很有必要的。
網絡的發達,使網民可以隨意的把有關情況發到網上。這些內容,中央高層自然也可以看到。但是,網絡信息量太大,中央高層不可能全面掌握這些信息,再說,也不是所有的網民都負責任,披露信息內容也有真有假。這使得中央高層通過網絡獲取基層信息渠道的效果打了一個很大的折扣。
因為以上原因,筆者建議在全國設立公共信息、公共情報收集人員(下簡稱“收集人員”),具體辦法如下:
一、信息情況內容:公共信息、公共情報。收集人員不負責收集保密信息、保密情報,只負責收集可以公開、應當公開的信息、情報。這么做一方面不會導致泄密,另一方面,收集人員的人身安全有保障。
二、機構設置:中央設置公共信息、公共情報匯總機構(下簡稱中央機構),負責對各地收集人員上報的信息、情報匯總、整理、歸納、概括,然而直報中央高層。地方上不設機構,設區的市一級政府及各工作部門各配備一名收集人員,專門負責公共信息、情報收集,人事直接隸屬中央機構,直接對中央機構負責。收集人員工作地點設在前述地方各單位辦公地點。
省級太高、縣級太低均不設收集人員。
三、收集人員的職責、權限。在本部門職責所限范圍,直接向社會有關行業、群眾了解情況;有權查閱本部門保密范圍之外的文件、資料;對收集信息、情況進行初步匯總、歸納、概括;按期向中央機構上報所收集的信息、情報,情況緊急的,及時上報;對所收集信息、情報的真實性負責;除將自己收集的信息、情報上報中央機構之外,不對外發布相關信息、情報;有權拒絕除中央機構之外的任何單位、個人查閱、了解自己工作情況的要求,地方司法機關未經中央機構批準之外,不得對其人身自由進行限制,不得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四、收集人員的工作紀律及問責辦法由中央機構制定。
本人認為,這種制度一方面,可以減去基層信息上傳的諸多環節,有利于抵制某些地方政府弄虛作假、欺瞞中央高層的行為,使中央高層獲得的信息更全面、更真實。另一方面,配備在各單位的收集人員,在不出外收集信息、情報之時,與所處單位的人員之間的交流學習,可以使其收集的信息更加專業化,更能了解應該收集哪一方面的信息。
這是一個初步設想,是否有可行性,希望有興趣的網友討論一下。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